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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的你 第七章

我知道,這是瑪丹娜的歌。

「喔?你很不錯,知道這是什麼歌。」

知道這首歌就不錯?那我不錯的地方可多了。

「那你知道這首歌的意思嗎?」

大致上了解。

「喔?你很不錯,知道那是什麼意思。」

知道意思就叫不錯?那我不錯的地方更多了。

「呵呵呵,」她咬著下唇輕聲的笑著,「那,你把我剛剛唱的那一段翻譯給我听,我就答應你一個要求。」

答應我一個要求?

「嗯,答應你一個要求。不過……」她的眼神轉變,「不可以是那種會欺負我的要求。」她狡黠的說。

欺負你的要求?例如什麼?

「其實,你應該要問哪些要求是不欺負我的,這樣才是個體貼的男人。」她輕輕靠近我的耳朵,在耳畔吐氣說著。

這是她聰明的地方。

她不會回答哪一些是所謂欺負她的要求,因為那會將了她自己一軍。不懂嗎?我再說得清楚一點。如果她回答「像是今晚不準我回家」的話,那表示她其實是希望我有那個魅力可以讓她不想回家的,但她如果明白的直說了,那整個氣氛就不見了。

Ok!我問她,那哪些要求是不欺負你的?

「像是要我請你再喝杯酒,或是要我再跟你跳一支舞。」

原來這是不欺負你的要求啊。

「嗯,這樣,你明白了嗎?」

明白,我當然明白。我清了清喉嚨。那我要開始翻譯了。我說。

「Iwasnotyourwoman,Iwasnotyourfriend,」意思是「我不是你的女人,我不是你的朋友」。

「Butyougavemesomethingtoremember.」意思是「但你讓我記住了一些事」。

「Weweren’tmeanttobe,」意思是「我們注定了不能相愛」。

「Atleastnotinthislifetime,」意思是「至少這一生不能」。

「Butyougavemesomethingtoremember.」意思是「但你讓我記住了一些事情」。

「Ihearyoustillsay,Loveyourself.」意思是「在耳邊,我仍然可以听見你說,愛自己」。

我翻譯完了。我說。

「你好像少翻譯了兩句。」

這你不能怪我,因為你剛剛就少唱了這兩句。

「我剛剛有唱啊。」

沒有。

「有。我有唱。」

不,你沒有。不信你翻到前一頁看看你有沒有唱。

「我真的有唱啊。」

你有唱的話,那麼前一頁就不會有那兩行點點點了。

「你在說什麼?什麼前一頁?什麼點點點?」

沒沒沒,沒什麼。如果你硬是要我翻譯那兩句給你听,那我現在跟你說,你沒唱的那兩句的意思是「沒有人說過好好的愛自己,也沒有人能夠。」

「你好像對瑪丹娜的歌很了解。」

還好,我只是听過,然後用我很破的翻譯能力翻給你听而已。

「這首歌很久了。」

嗯,一九九零年的歌了。瑪丹娜當年接受采訪的時候還曾經說過︰「並不是我現在才發現愛情,我所有的專輯里都有浪漫的情歌,只是以往人們太注意我作品中的情色部分,現在我出了這張專輯,大家才說,哦!瑪丹娜變了!她完全不同了!但是我要說的是,情歌才一直是我專輯中的重點。」

她痴呆了幾秒,用不可思議的表情看著我,那表情彷佛在說我真的讓她大吃一驚,然後她笑了,笑容里有一種奇妙的感覺。幾秒之後她回過神,她說︰「你的要求是什麼?」

我的要求?

「嗯,你翻譯出來了,我答應給你的一個要求。」

喔,那個啊!那可以讓你欠著嗎?我想保留到下一次見面的時候再用。

她的眼楮亮了一下,又是咧嘴一笑。「你很聰明。」她說。

彼此彼此。我說。

那天,我們走出酒館之後,朋友們刻意找理由離開讓我們單獨相處。那是夏天,太陽老早爬得很高。

「你餓嗎?」她問。

我、非、常、餓。

「你干嘛這樣說話?」

餓了的人講話應該慢慢的,而我是用頓號來加強表達我的餓。

「你都是這麼有趣的嗎?」

不是,是你引出了我有趣的這一面的。

是啊,真是這樣的。確實是以芳引出了我有趣的這一面。在遇見她之前,我從來不曾發現我竟是有這一面的人。

我們叫了計程車,我帶她到一間我喜歡的早餐店,介紹火腿蛋餅給她認識。在計程車上,她又輕聲的哼起那首《SOMETHINGTOREMEMBER》。

「Iwasnotyourwoman,Iwasnotyourfriend,Butyougavemesomethingtoremember.……

……

Weweren’tmeanttobe,Atleastnotinthislifetime,……」

這次她依然把那兩句歌詞含糊的帶過。但是我突然發現,並且同時懷疑她是不是刻意把那兩句歌詞給唱糊的?

我仔細回頭想了想那些歌詞,並且慢慢的推敲。如果把唱糊了的那兩句歌詞給省略的話,那麼前幾句的歌詞的意思便是︰「我不是你的女人,也不是你的朋友,但你讓我記住了一些事情。

我們注定不能相愛,至少這一生不能。」

相較于前兩個女朋友,也就是田雅容和魔女系的系主任柳嘉恩,彭以芳可以算是我付出最多,也最努力去愛的了。

或許你會覺得奇怪,並且想這麼問我︰「照你這麼說,那田雅容跟柳嘉恩都是你不怎麼付出,也不怎麼努力去愛的?尼爾。」

不,不是這樣子的。我會覺得彭以芳是我最努力去愛,也愛最多的女孩,是因為當時我和她相愛的環境。

你們不知道相愛的環境會影響兩個人的愛情嗎?

我跟田雅容還有柳嘉恩在一起的時候,是個快樂的大學生。大學生的本份只有兩個,就是把書念好還有盡情的玩。(當然如果家境不富裕的話,就要盡情的打工。)所以那時候的我是自由的,我想見田雅容就可以見到,我想見柳嘉恩就可以見到,甚至隨時隨地都可以牽著她們的手去散步,或是買張電影票在戲院里耗一整個下午,如果嫌不夠愜意,還可以相約夜里躺在操場中央望著星空看大熊星座夠不夠明顯,外加親吻擁抱蜜語甜言。

但是我跟彭以芳在一起的時候,我正好在當兵,每天面對的都是一群狗官狗人,看見這些狗會嚴重影響心情。當思念排山倒海而來,還得躲在暗處偷偷打行動電話,講到一半還會因為訊號太弱斷訊。每天早上五點半起床,她還在溫暖的被窩里,當我有空可以偷打電話的時候已經上午十點多,她已經在百貨公司上班不能接電話。

她下班的時候我正好在點名吃晚飯,她到家的時候我正忙著搶浴室洗澡,她在看電視的時候我忙著我的業務,她要睡覺的時候我還在加班。

當我真的有空打電話給她的時候,她用睡著的聲音跟我說「我很想你,但我好困,我要睡了。」

我跟她在一起三四個月的時間,除了放假之外,幾乎每天都這樣。或許你會說,那放假的時候可以一起出去玩啊。很巧,我也這麼想,但現實總會跟我說︰「尼爾,你想得太美了。」

對于一個正被兵役綁死,生命與生活完全沒有自由的男人來說,擁有一個女朋友三四個月,其實嚴格說起來只能算一個月。為什麼?我算給你听。假設一個星期放兩天假,一個月也才放八天假,四個月下來也不過三十二天。要是再扣掉她有自己的事情要處理或是和朋友要出去,那根本就不到一個月。

而且,她工作的地點是百貨公司,百貨公司星期六、日是很難排到假的。要是再踫上什麼周年慶,那大概要有兩三個禮拜是沒辦法休假的。

還有最重要,也最雪上加霜的一點,就是她的百貨公司在台北,而我的部隊在高雄。所以,我每次一放假,我就立刻飛奔機場,搭機到台北,然後再搭捷運到百貨公司里找她。就算用最快的速度趕到,通常到台北也大概已經接近晚上九點了。

講了這麼多,其實簡單的一句話就是「我放假的時候陪她上班,她下班的時候陪我放假。」

「那是一場很辛苦的戀愛呀!尼爾。」

幾年後,當我跟芸卉聊起彭以芳的時候,芸卉這麼跟我說過。她很直接自然的用了辛苦兩個字來形容我跟彭以芳的愛情,我听了有些吃驚,不是很認同這個詞句,我想反駁她一些什麼,但又想不到更適合的詞句。

我在想,如果是彭以芳听見芸卉這麼說,她會跟我一樣吃驚嗎?會跟我一樣無法認同辛苦兩個字嗎?還是,她會點頭如搗蒜的說「是啊,真的很辛苦」呢?

我不知道,也無從去猜測和考證了。

不過,後來的後來,我開始認同芸卉的形容了。因為,越是辛苦的相愛的環境,會讓自己越愛那個人。因為,一切都是那麼的得來不易。

我曾經為了彭以芳的一句「某雜志里的某個繡有蝴蝶的包包很美。」我利用等她下班的時間,找遍了全台北市的精品店,一個九千八,我眼楮都不眨一下的付現金帶走。我曾經為了彭以芳在上班的時候一句「我想念淡水的阿給。」我先到家用品樓層買一個保溫瓶,然後搭捷運到淡水買阿給,放在保溫瓶里面以防它冷掉了,然後再搭捷運回來拿給她吃。彭以芳半夜睡不著吵著要看日出,而且要立刻就看到日出,我還得哄她開心拿著一顆燈泡到陽台外面扮太陽,扮得不像被她看到我的影子還會胡鬧。點了一碗牛肉面剛送來時說她想吃披薩,我就得立刻帶她到必勝客。走在敦化南路的斑馬線上,她說她想從遠東企業大樓那一頭斜著橫跨安全島到另一頭的AUDI經銷商,我就得陪她玩命。連接台北市與永和之間的福和橋,她說她想用走的不想騎車,我就得牽著機車陪她走。木柵動物園里的獅子長得太丑,她要我拿石頭丟它,害我冒著被抓的危險丟了快跑。跟她打賭輸了要我站在SOGO百貨大門口大喊三聲我是笨蛋,我也紅著臉照做。

你說我太寵她嗎?你說她根本就是把我當作玩具或是小丑在玩耍嗎?我知道我知道,我了解你為什麼這麼想。曾經,我也在一個人搭機飛回高雄準備收假的路程上想過這個問題,但她曾經這麼跟我說過一句話︰「只有你在我身邊的時候,我的任性才能得到依靠。」

頓時,我不知道該跟她計較什麼。如果這樣能讓她快樂,我沒有什麼損失,反而是獲得。

或許你會說,她一直都在接受我的付出,她難道都不需要付出嗎?

她會替我準備早餐,她會替我戴上安全帽,她會替我訂好來回機票,看電影的時候她會替我買好我要吃的薯片和可樂。有一次,我要趕搭上回高雄的飛機,她站在驗票口哭,不論我怎麼哄怎麼說,她就是止不住淚水。等到我降落高雄,打開手機的時候,我才從她傳來的訊息里知道她為什麼流淚。

「飛機一離地,你就離我一個天空的距離了。」

我跟她一樣在機場里流下了相同份量的眼淚,差別只在機場的不同而已。我很難不愛她,不!我應該這麼說,我很難不深深地愛她。我說過她是個很聰明的女人,她擁有女人該擁有的魅力,也擁有女人該擁有的馨柔。或許比起田雅容,她沒有雅容的細膩貼心。或許比起郭小芊,她也沒有小芊的堅強伶俐。就算拿她比起柳嘉恩,她也沒有嘉恩對愛情那麼的拿手在行。

當她在我生命中所出現的女子當中,並不是最優秀也不是最特別的時候,為什麼我最是深愛她?

因為,是我讓她在我心里,那麼特別。

但三、四個月的時間對一段愛情來說,是嫌短了一點。尤其是對一個軍人。我才數過了百來顆饅頭,七百多天的軍旅生涯也才過了七分之一,我就失去她了。

其實說真的,即使到今天,我還是不明白她為什麼要跟我分手。對,分手是她提的,用電話講的,而且是軍線,是他媽的軍線。我之所以補上他媽的,是因為軍線是隨時隨地被竊听的,除非是管制線路。指揮部總機連接到連上的線路則是普通線路,而且有三分鐘的通話限制時間,三分鐘一到,總機會介入你的線路提醒你「長官,三分鐘到了,請在三十秒之內掛電話」,如果你不掛,他會在提醒幾次之後強制切斷你的通話。很不巧,總機屬于連上業務之一,所以總機的管理者,就是我連上的人,也是我的同梯。也就是說,他听得到電話里所有的對話,而且還不會斷訊。

她說打我連上的電話,但忙線中。所以她改撥指揮部總機,再從總機轉軍線到我連上,連上的軍線放在安全士官桌,想當然爾接電話的就是安全士官。安全士官依規定詢問來電者身份,「我是尼爾的朋友。」她說。而且那語氣和態度像是跟我不太熟,只是剛認識的,或是見過面的鄰居,只有在垃圾車來的時候才會提著垃圾見面三十秒鐘。

為什麼我知道她的語氣像是垃圾鄰居?喔,說錯了!是一起丟垃圾的鄰居。

因為那個安全士官就是我。

我也不知道這是怎麼一回事,上個禮拜我才跟她擠出一些時間看過電影吃過宵夜,我甚至還刻意花錢帶她去住高級的汽車旅館,因為冬天到了我還買了一件毛衣送給她。結果才一會兒時間,那個幾天前才跟我上過床,以「尼爾的女朋友」的身份要我陪她過夜的女人,現在變成了「尼爾的朋友」。

我以為她在開玩笑,真的,我還真的以為她在開玩笑。所以我還耍帥的說︰「你要找尼爾嗎?他跟我們安全士官交代過,除非是他的女人,否則他不會接任何女孩子的電話喔。」

「是嗎?只可惜這是我最後一通電話了。」她冷冷的說。

最後一通電話?什麼意思?

「就是最後一通電話的意思,字面上的意思。」

為什麼是最後一通電話?你怎麼了?

「我很難具體的跟你說我怎麼了,尼爾。但……這真的是最後一通電話了……」

為什麼突然間這樣?我做了什麼事是你不高興的嗎?

「不,沒有,尼爾,你沒有做錯什麼……」

沒有做錯什麼,又為什麼這是最後一通電話呢?

「……」

……你……,你說話呀。

「我……我說了,我很難具體的跟你說為什麼……」

那……那……。我開始結巴。那既然沒有具體的為什麼,又為什麼要分手呢?

我並沒有快速而且完整的說出前面那句話,我開始有些失去清楚的意識。

「尼爾,你听我說……」

我是在听,不然你以為我在干嘛?

「你現在是冷靜的嗎?」

你要听實話還是謊話?

「喔……!我的天!尼爾,別讓我覺得我決定分手全是我的錯,好嗎?」

我……我沒那樣的想法啊。我還在想為什麼啊!對!對!對!我還在想為什麼。

「尼爾,我希望你冷靜的听我說完我要說的話,好嗎?」

我正在嘗試……,你感覺到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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