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累喲!
早知道寫「古裝小說」這麼累,我就不敢自討苦吃了,至少不敢挑一個這麼遠的「古代」寫。
人家原本只是因為向往那遙遠的時空,想說那個時代的人談起戀愛一定給他浪漫個半死,才會想試看看的,想不到……唉!套一句我同事愛講的話︰
「早知道,早知道就發了,就不用在這里說︰『歡迎光臨』了。」
咦?說到哪兒去了,所以我就說嘛,挑太久的年代寫,人的腦袋也會跟著「老」掉,實在不是普通的恐怖。
不過寫都寫了,總不能寫到一半才給他政朝換代吧?那編輯不被我整瘋掉才怪。
(整瘋編輯?喔,這個點子好像不錯,反正作者跟編輯之間的關系,簡直可以說成『親密仇敵』,我看下次改寫散文,題目就定為︰『一O一逼瘋編輯妙方』好了。)
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