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本古代小說,而且和第一本的風格差了十萬八千里啊!
我真怕愛看第一本那樣輕松喜劇的讀者們,會不能接受這次的故事。
記得我媽曾經跟我說過,她個人認為,言情小說要吸引她看,就必須是霸道甚至是瘋狂的感情,那樣才叫情,轟轟烈烈的愛一回,才能被完全燃燒殆盡,那樣的愛情,才叫愛情。
我個人不贊同這種愛情,太累人不說,還很心驚膽跳。
這次的作品主要是描述一個男人的狠勁,基本上,深愛一個女人時,就該好好的對待她,怎麼會想要傷害她呢?
這種類似的愛情常常會上社會版的頭條,幸好我沒有太過探討,要不然還得了?
我這個人不太會表達一個男人的愛,是該用說的還是用行動的?
但是我選擇,用行動來表示。
或許會被旁人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