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容易又秋天,淡了雲層,濃了思愁。
睽違一年的台北,應采蘩終于又有勇氣踏上這個城市。
去年的今天,妹妹結束自己的生命。父母車禍雙亡,應采蘩從小就跟妹妹分別由兩人家收養。那時應采蘩六歲了,已懂人事,由大阿姨收留,隨他們一家移居新加坡。
她保留原姓,仍是應家小孩;妹妹當時才三歲,懵懵懂懂的,由江姓人家收養。夫婦年過四十膝下無子,江先生是安分老實的公務人員,江太太在育幼院當義工,那時妹妹暫時被送到那里,因長得可愛玲瓏,一逗就笑,非常惹人憐愛,江太太一見到她就非常投緣,于是正式收養,從此妹妹就是江家小孩江采隻。
采蘩回台灣讀大學時,曾拜訪江家,希望能跟妹妹保持聯絡,幸好江家夫婦並沒有異議,而且他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