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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不許忘記我 第七章

如果是別人說的話,他不會在意,但若是梁可羽說的話,他就會在意,這是不是代表著他所不明白的寓意呢?

「方大哥?方大哥!」

「啊!」方司爾猛然回神。

「你怎麼了?心不在焉,還在想案子的事嗎?」林玉玫的話里有些怨懟。

「不是,我沒有在想案子。」他低頭,用湯匙撥動小碗里的紫菜湯。

「還是胃口不好?不然我要服務生換些容易消化的菜?」

「不用了,林小姐。」他淡淡的拒絕。

她嘟了嘟嘴唇,「我說了,你可以叫我玉玫的啊。」她不喜歡他用那麼生疏的口氣來稱呼她。

「我習慣了。」

「可是你明明喊我哥都是只喊名字的,況且,要你喊我玉玫,一點都不難的,對不對?」她的手指輕輕爬上他的手背,若有似無的摩擦著。

方司爾臉上的表情依舊沒有一絲改變,只是看了一眼兩人雙手交疊處,「為什麼你要把手放在我的手上,有什麼意義嗎?」

「嗄?」

把頭別開,他的視線移到了玻璃窗外,看著定在路邊一對對的情侶,「為什麼這些人總喜歡握著手走路?不握手的話,不是可以走得更自在嗎?」

「方大哥,你的問題還真是奇怪。」林玉玫干笑了兩聲。

「那你知道答案嗎?」他認真的問。

「這……」她猶豫了一下,「我自然知道了,因為手握在一起,會讓人有心眺加速的感覺。」就如同她現在僅僅只是手指輕觸著他的手背,就感覺心髒在劇烈的跳動。

方司爾側頭沉思了片刻,突然反手握住她的,兩只手的交握,讓她的臉瞬間迸發出奇異的光彩,像是不敢置信,又像是興奮無比,可他卻是蹙起眉頭,另一只空暇的手輕搭著自己的脈搏。

半分鐘後,他抽回了手,「我的心跳沒有加速。」

「這麼說你剛才是……」她的臉上一陣尷尬,宛如從天堂被打落到地獄,「也許、也許多握幾次,就會有……呃,有感覺了。」

「沒有必要。」他又轉頭觀察起街上的行人。

林玉玫深吸了一口氣,她絕對不會這麼輕易放棄的,「方大哥,你不喜歡我嗎?」

「我不知道。」他面無表情的表示,或者該說,他不明白什麼樣的情緒是喜歡,什麼樣的情緒又是不喜歡。

「那你喜歡什麼類型的女人?」

「不清楚。」莫名的,腦海中浮現出一張略顯英氣的臉龐,一個名叫梁可羽的證人的臉,或者說是他前妻的臉。

為什麼會想起她?他明明應該忘記她的啊!他明明不會輕易記住別人的啊!

不想要記住這個女人,好像一旦記住了,就會破壞目前的安定,如同平靜的水面不斷泛起漣漪。

猛地甩甩頭,方司爾霍然站起身。

林玉玫怔怔的看著他,剛才還一臉淡然的人,突然之間就情緒激動,而他臉上的這種迷惘,更是她不曾見過的。

到底怎麼回事?是因為剛才他們之間的對話嗎?

直到方司爾結了帳,先一步離開餐廳,她才趕緊跟了出去。

「方大哥,等等我!」她小跑步的跑到他身旁,雙手緊緊摟著他的手臂,「怎麼突然就結帳了?你都還沒吃什麼呢。」

「我想回事務所。」他繼續向前走。

「對了,這次你新接手的那起肇事逃逸案,官司很難打,我認識檢察署里的人,或許可以幫你探听一下對方準備怎麼打這起官司。」

「沒必要。」

「我只是想幫你,還有我回國都好些日子了,你都沒有時間陪我。」她嘟起紅唇,似抱怨又似撒嬌。

「我這段時間很忙。」

「那至少你晚上可以來我的公寓吧,我已經搬出來一個人住了,你隨時可以來。」吐氣如雲,她踮起腳尖,湊近他的耳畔輕輕邀請。她知道他不喜歡別人輕易的走進他的公寓,那麼沒關系,他可以到她的住處,她迫切的想要得到他,甚至為了得到他,可以放棄她原本的驕傲和矜持。

「我不習慣和別人……」

「我知道,你不習慣和別人一起睡!」她快速打斷他的話,「但我不是陌生人啊,即使到了明天,你還是會記得我這個人的,為什麼你不可以和我……」

「林小姐,你逾矩了。」那雙黑色的眸子不帶一絲感情的看著她,「還有,我不習慣在走路的時候,有人抓著我的手。」

短暫的沉默環繞著兩人,方司爾抽回手,朝著律師事務所走去,而林玉玫則表情難堪的跟在他身旁。

到底該怎麼做,才能讓他愛上她呢?他根本就是一個不懂得怎麼愛人的男人,她花了那麼多年的時間,卻從來沒有換來他的一個微笑,甚至連哥哥都勸她放棄,但是……不甘心啊,那麼多年的愛戀,豈能說放棄就放棄?

只要方大哥還沒有愛上別的女人,只要他依然沒辦法記住其他年輕女人,她就遲早會讓他愛上她!

漸漸走近律師事務所的門口,倏地,一抹女人的身影躍入了林玉玫的眼簾。很眼熟的一個女人,她記得,是她剛回國的時候在TWEEN餐廳遇見那個女人。那時候,方大哥撇下她,拉著這個女人走出了餐廳。

輕輕的側過頭,她視線上移,看著不知何時停住腳步的方司爾。

他就這樣直直的站著,目不轉楮的盯著那個女人,她從沒看過他用那樣專注的目光去看一個人,專注得像是被深深的吸引。

她不要!她不要他用那種眼光去注視著別人!

然後,那女人像是也注意到他們,快步的朝著這邊走來。

「我等你很久了。」梁可羽站在方司爾的面前。

「你等我?」整個神經都好像在瞬間繃緊,是因為她的出現嗎?帶給他莫名的緊張感。

「有些事我想和你談一下。」她看了一眼站在他身旁的人,如果沒記錯的話,對方應該是林小姐。

「方大哥,你認識她嗎?」林玉玫故意問。

「我……」他喃喃著垂下了眼,不想和梁可羽視線相交,不想讓她擾亂自己的思緒,只要一見到她,他就會變得很奇怪。

「我……不認識她。」這四個字,很緩慢的吐出口。

方司爾邁開腳步,直直的越過了梁可羽。

他不想要記住她,最好從頭到尾都不記得。

林玉玫看了一眼呆愣住的梁可羽,臉上揚起了勝利般的微笑。

始終,方大哥都沒有記住這個女人,這就代表這女人在他的心目中根本沒有一點份量!

「真是可惜了,方大哥很難記住人的,如果你有什麼事,不如和我說吧,我來替你轉達。」林玉玫嬌笑著。

奈何眼前的人根本就沒有理會她,只是一個勁兒的瞪著律師事務所的大門。

該死的,他居然又說不認識她!難道在他的記憶中,有關她的記憶,真的連點殘渣都不剩?

她的前夫,她愛上過的男人,口口聲聲說不認識她,就算是修養再好的人也未必受得住,更何況她從來都不認為自己的修養有好到什麼程度。

「你對我真的沒有印象?」一腳踹開方家公寓的門,梁可羽惡狠狠的盯著某男。

「沒有。」他雲淡風輕的答道,一點也沒有被嚇到。

「連一丁點都沒有?」她退而求其次。

「沒有。」

媽的,氣死她了!梁可羽大叫,「你說謊!就算你不記得我是你的前妻,好歹也該記得我是武鳴達案的目擊證人,你不是能夠記住和官司有關的人嗎?」

「那又怎麼樣?」方司爾疲憊的靠坐在客廳中的長型沙發上,「除了你是案件的目擊證人外,我對你沒有任何私人的印象,梁小姐,我很累了,想要休息。」

沒有理會他的逐客令,她一個箭步上前,雙手撐著沙發的靠背,居高臨下的看著他,「那就是說你對我還是有印象嘍!」

他蹙眉,不習慣這樣的壓迫感。

「唔,也許我該試試用身體接觸的方式,有些書上說,這樣比較容易喚起失憶人的記憶。」她自言自語。

他一怔,還沒弄懂她話中的意思,臉頰上已經傳來溫熱的觸感,暖暖的,有些酥癢,然後面積不斷的擴大,溫度不斷的升高。

梁可羽俯子,低著頭,用唇輕觸著他的面頰,細碎的吻一個個灑落在他的臉上。

身體一陣燥熱,從他的內心深處涌出了一股渴求。

倏地,溫熱的唇離開了他的臉,梁可羽一臉期盼的問道︰「有印象了嗎?」

「……沒有。」他語音沙啞。

「看來只是親臉,程度太淺了。」她說著,嘟起了唇,猛地貼住了他的,舌尖更刷過他的,撬開他的齒,唾液的相融,唇齒的交纏,讓他無所適從。

熱!好熱!突兀的吻,有些激烈,但是他卻不會排斥,好似這樣的吻,他已經……期盼了好久。

不知吻了多久,直到兩人都氣喘吁吁,才結束了這火熱的纏綿。

「有……有印象沒?」她紅著臉龐,喘著氣說。

他咬了咬牙,語音更加的沙啞,「沒……沒有。」

「你——」她鼓了鼓腮幫子,難以置信。

剛才的吻,就算是死人也該有些印象了,更何況他還是這麼一個大活人!

手一伸,她暴力的扯開他的上衣。

赤果的胸膛瞬間展現在她的面前,如同以前那般白皙的肌膚,透著珍珠色的光澤,串著鑽戒的項鏈,依舊掛在他的胸前。

這鏈子——他還戴著!她的思緒有一瞬間恍惚了。

即使他把她忘記了,卻依然戴著兩人之間屬于彼此的憑證。

「你還戴著它……」她的手慢慢伸向那枚她選的鑽戒。

「你想要做什麼?」他喘著氣,慌張的握住她的手腕。

「只是想要踫一下你戴著的這枚戒指。」她直勾勾的看著他,「為什麼你要戴著它?」

「我……想不出理由,我只是有種感覺,無論發生了什麼事情,都不能把它拿下來。」

「還有呢?」

「還有什麼?」他反問。

梁可羽甩甩頭,腦海中又浮現出他當初曾說過的話——

我希望我們之間的愛情也可以永恆,如果一直把戒指戴著的話,也許總有一天,你可以愛上我!

「算了,沒什麼。」低下頭,在他胸前的戒指印上一吻。

當初,幸福離她那麼近,可現在,卻又離她那麼遠。

她為什麼要那麼輕易的同意離婚呢?是氣他太輕易放棄了愛,或者是害怕他根本不懂愛,所以才會那麼快的打退堂鼓?

吻,一個一個的灑落在他的胸前,想要他想起她的一切,想要他回想起以前的點點滴滴。

痛、麻!隨著她的動作,方司爾只覺體溫不斷的上升,最奇異的是,他竟然不想要抗拒。不想要推開她,這種情景,似乎以前他也曾經歷過。

從來不喜歡和其他人這樣直接的身體踫觸,為什麼卻對她的踫觸不會反感?甚至是滿懷喜悅的迎接,他是怎麼了?病了?還是……

「想起我了嗎?」梁可羽臉上布滿紅潮,鼻梁沁出微小的汗珠。

他白皙的肌膚上,一點一點的布著她所種的「草莓」,好看的粉紅色點綴在這片珍珠色之中,加上他迷蒙的眼,微啟的唇,微微凌亂的發絲貼著皮膚上透出來的一層薄汗,他的身上透著魅惑人心的美。

咕嚕!她咽了咽口水,他的美,足以摧毀正常人的理智,之前為了能讓他記起她,所以才會一路往限制級邁進,可是現在,她卻發現這對于自己來說,壓根是個考驗。

面對他,她有種自己是大灰狼,正在摧殘可憐小紅帽的感覺。

「我……」喑啞的聲音,將其中帶有的磁性都織成了一張網,把人網在網中,無法逃月兌,而她,亦同。

喉間的口水分泌得更加厲害,她的所有視線,都集中在他的身上。

她很想……很想要他!

情不自禁的把頭埋在他的脖頸間,她咕噥著,「算了,我管你能不能想起來!」

總之她現在要吃了他,迫切的要吃了他!

反正叫大灰狼不吃小紅帽,可能嗎?

睜開眼楮,看到的不是陌生的臉龐,面對這一切,他卻沒有吃驚,沒有排斥,仿佛是理所當然的。

「為什麼你會有和我同樣的鏈子和吊墜飾?」方司爾盯著梁可羽掛在胸前的戒指問道。

「我們曾經結過婚,有一樣的東西並不奇怪。」她隨口答。

是啊,有一樣的東西並不奇怪……他的手勾起她胸前的戒指,「我們為什麼會結婚?」突然,他想要知道他們之間發生過什麼。

「你說你可以記住我,所以要和我結婚。」

「我可以記住你?我們認識很久了嗎?」

「不,在你提出結婚的時候,我們只見過三次。」

三次?他可以三次就記住她?!

「我們結婚的時候,也這樣睡在一起嗎?」

「開始不是,可後來是。」她有問必答。

「真奇怪。」他顯得很困惑,「我不習慣和別人睡在一起。」

「那麼你現在可以重新開始習慣了。」她猛地翻身壓住他,凶巴巴的威脅,「記住,這是我的臉,這是我的身體,如果你還要說不認識的話,那麼我不介意讓你每天睜開眼,第一個看到的就是我!」

兩張臉貼得極近,她的氣息噴灑在他的臉上,不同于男性的氣息,那是一種純女性的幽香。

「你在生氣?」方司爾偏著頭,想看清楚她臉上的表情。

「沒有。」梁可羽撇撇嘴。

「你在生氣。」這句話是肯定而非疑問。

「對,我是在生氣,那又怎麼樣!」她沒好氣的怒叫,「我難道不應該生氣嗎?離婚才不過一個多月,你居然就這麼徹底的把我給忘了,有哪個前夫對前妻的第一句話會是你是誰?」她戳著他的胸膛,劈哩啪啦的吼起來。

「對不起。」他輕輕的道歉。

「我想听的不是這三個字!」

「那你想听什麼?」

「我想听的是——」是什麼呢?她最想要听的,是他對她說「我愛你」……

「算了,沒什麼!」梁可羽泄憤似的把頭重重靠在枕頭上。

就算他能夠記起她,但是會重新愛上她嗎?

也許在他打算徹底忘掉她的時候,就已經連同對她的愛,都一起拋掉了吧。

一樣的項鏈,有什麼含意嗎?

看到梁可羽的脖子上也掛著項鏈的時候,心底深處竟然會涌起一股滿足感。

想不起來了,腦海中全然沒有結婚的記憶。

為什麼結婚,又為什麼離婚?理由真的就像是她所說的那樣嗎?

站在落地窗前,方司爾俯視窗外大廈林立的風景,手指無意識的撫著垂掛在脖頸上的墜飾,突然之間,思緒不再像從前那般簡單,會去想一些以前不曾想過的事,而這些事,絕大多數的主角——都是梁可羽。

攤在辦公桌上的,是武鳴達案件的資料,她的照片以及證供也列在其中。有時候命運真的很奇怪,即使他遺忘了她,但是她仍會以其他的身份出現在他的生命中。

「方大哥……方大哥!」林玉玫推了推他。

「呃?」他回過神來。

「你在想什麼,我都喊了你好幾次了。」

「沒什麼。」他抬手揉了揉眉心,「找我什麼事?」

「我的生日就快到了,想問問你打算送我什麼禮物。」她嬌笑著。

「你想要什麼,可以去和我的秘書說,她會準備好的。」

笑容一僵,她委屈的抱怨,「難道你就不可以親自挑個禮物給我嗎?」

「我很忙。」他走到辦公桌前,整理桌上的文件。

順著他的動作,林玉玫眼角余光瞥見了文件中關于梁可羽的資料,「咦,這個女人原來是武鳴達案件的目擊證人?」

「嗯。」他頷首。

也就是說,在方大哥的記憶中,根本就知道這女人是誰。「那你為什麼昨天要說不認識她?」她月兌口質問。

「林小姐。」冰冷的聲音像是要刺痛人的耳膜,方司爾沉下臉,手指繼續撫著項鏈的墜飾,「我沒有必要回答你這個問題。」

「方……方大哥!」她一時之間適應不了他的這種冰冷態度,不同于他平時的冷淡,現在的他,渾身所散發的氣息簡直要凍死人。

她趕緊轉移話題,「我只是隨便……問問。呃,你的項鏈什麼時候買的?」

「忘了。」他的表情恢復成之前的模樣。

「你好像挺喜歡戴著它。」

「是吧。」

「這墜飾好像是鑽戒吧,不過鑽石品質不是很好,不如我替你換個好的,我認識幾個珠寶商……」

「不用。」他立即拒絕。

「很方便的,你現在戴的這條項鏈,看起來太廉價了,你應該戴更昂貴的……」

「我說不用了!」方司爾不耐的打斷她的話。

「咦?」

「我想要的……只是這個。」他凝視著胸前的戒指,喃喃的說。

柔和的臉龐,那是一種看待最心愛東西的表情。

林玉玫忿忿的咬緊牙根,這種廉價的東西有什麼好的?!

他難道不明白,他可以擁有更好的嗎?

「天哪,難道你從來不逛菜市場嗎?」乒乒乓乓的聲音從廚房傳來。

「……」

「就算你只逛超市,好歹也買幾個雞蛋啊,盡是泡面,難道你整天只吃泡面嗎?」

「……」

「等等,這些泡面好像是我離婚前不久買回來的吧,你該不會是連廚房都沒進來過?」

半晌,廚房里的騷動總算暫時停止。梁可羽圍著圍裙開始煮泡面,而方司爾則斜斜的倚在廚房門口,目光沉沉的看著她。

忙碌中的她,散發一種認真的美,而他的視線,不知不覺就被她的身影所佔據,盡管心中的第六感拚命告訴自己不能再繼續看下去,不能再和她接觸,可是目光卻舍不得移開。

她就像是罌粟,甜美卻會致命。不要……不要再靠近下去了,否則會痛不欲生的——腦海中有聲音如是說著。

「怎麼了?」梁可羽把煮好的泡面放在碗內,一轉頭,就看到方司爾一副若有所思的樣子。

「你很閑嗎?」他眯了眯眸子。

「呃?」

「因為你每晚都會來這里。」

她搔搔頭,「我只是希望能夠讓你對我加深印象。」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就是希望你能夠記住除了證人之外的我,或者說,我不希望你記住我,只是因為我是你現在接手的案子的證人而已。」

「你真奇怪。」他低下頭,嗤笑一聲,「為什麼一定要我記起你,我們已經離婚了,不是嗎?」根本已經沒有必要去討論他是否能夠記住她,或者又是因為什麼樣的理由而記住。

她張了張嘴,卻不知道應該說什麼。是啊,離婚了,已經是沒有任何關系的兩個人了,為什麼她還非得他記住她呢?

那是因為——

因為——

「所以你從明天開始可以不用再來了,我和你的關系,只是控方證人以及辯方律師的關系。」他背過身子,向客廳走去。

不是的!她和他的關系,不只是什麼證人和律師的關系,她所期望的是……她內心深處的渴望是……

「因為我愛你!」她突然大聲表白。

腳步一頓,方司爾怔了怔。

「是的,沒錯,我愛你!」她深吸一口氣,肯定的道。既然這是自己最真實的心情,那麼就明明白白的告訴他吧。

「你……愛我?」他的聲音開始有些走調。

「我想這點毋庸置疑,我已經說得很清楚了,我想讓你再次愛上我,不想讓你那麼簡單就忘了我!」

「愛?」他緩緩的轉過身,帶著不解。

「對。」

「我曾經愛過你嗎?」

「至少你對我說過。」

「是嗎?」他專心的盯著她,「那你又為什麼會愛上我?」愛,多麼奇妙的個字,似乎很熟悉,卻又很陌生。

烏黑的眸子,依然是他的眼,但是現在這雙眼楮,卻不再像當初,有著那麼濃烈的愛意,只是帶著單純的疑惑。為什麼那個時候,她總是遲疑的不肯說出自己的真實心意呢?為什麼她那個時候,連最基本的坦誠都做不到呢?

「因為你說過和我結婚很開心,你說希望我們之間的愛情可以永恆,你說不管是我的情人、男朋友、老公,都只能是你一人,你說如果我不再在你身邊,你一定會難過得要死……這些話,你都說過!」眼眶好熱,像是什麼東西要滾了出來。

啪答!啪答!

溫熱的液體順著臉頰緩緩流淌而下,眼前的景物似乎也都蒙上了一層水霧。

「你哭了嗎?」他怔怔的看著她的淚水,片刻,才邁開腳步,走到她跟前,伸出手接住了這斷線的珍珠。很燙,燙熱了他的手心。

「我沒有!」她別開頭。

「那這是什麼?」他的手指勾起她眼角還沒成形的淚珠,她的眼淚,讓他有種窒息的感覺。

梁可羽使勁的抹了一把眼淚,「我現在的樣子一定很拙吧?」

「沒有。」他搖搖頭,俯,情不自禁的親吻著她的眼淚,「可是即使你哭了,我也沒辦法答應愛你,因為我不懂得該怎麼樣去愛你。」沒辦法體會她的話,沒辦法理解以前的自己是如何愛她的。

空洞的語音、帶著某種困惑的表情,像是在告訴她一個事實。

梁可羽抽抽鼻子,猛地拽住了他的衣領,用力吻上他的唇,「既然這樣——那麼你就做好準備,重新愛上我!」

她決定了,這一次,絕對不會那麼輕易的放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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