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寫小說跟人生的際遇一樣,大多是在我們計劃之外發生的事情,而且,計劃趕不上變化,變化趕不上上帝的一句話。
每次當我想寫什麼的時候,我會擬定大綱,但後來發現,我的完成品和大綱常常有出入。
也許一開始是我塑造出故事中的角色,可一旦他們被我塑造出來後,便彷佛有了自己的生命,好似他們也有話想說、有自己的故事想演,想擁有屬于他們的精采情節,甚至有時候,我會覺得他們很不受控制,好像就快要從我的指尖下跳月兌出來俄國偉大作家托爾斯泰的《戰爭與和平》,原來是想要將該書歸結到當時一種流行宗教團體的人生態度,結果故事本身一展開,卻偏離了預定的主題,作者前後總共修改七次之多,但越修反而越不像原本的設定。
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