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紐約。
玻璃隔間的浴室,金屬蓮蓬頭下,站著一個果身男子。
迸銅色的肌膚,身材勻稱,小骯緊實,雙腿修長,更重要的是,他有一個所有女人見了都會不禁為之屏息的性感臀部。
因為腿太長,臀部太好看,他特愛穿能夠突顯線條的牛仔褲。曾經有某任女友如此評論,他果著上身、單穿牛仔褲的時候,最是魅力滿點,放出的電力高達幾百萬伏特。
而他從不懷疑這是溢美之詞。
對于自己的外貌,他是相當有自信的,但更有自信的,是他擁有一顆靈敏的腦袋,這才是促使他在競爭激烈的華爾街站穩一席之地的本錢。
在異鄉奮斗六年,如今的他已非昔日吳下阿蒙,他可以驕傲地站在任何人面前,顯示自己出眾的抱負與才華。
他成功了。
照世俗的定義,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