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香小婢 楔子
她叫丁香,據說生來是克父克母又克夫的命,注定要孤獨一生,所以即使已是十七歲的大齡,仍未有人上門說親……當然,也有可能是被她後娘擋了回去,畢竟如果出嫁還要準備嫁妝,她後娘想必是不會願意花銀子在她身上的。
丁香覺得,雖然她父母雙亡,後娘苛待,過的日子比下人還不如,但天底下比她更可憐的人多的是,至少她還能待在這個充滿爹與娘親留給她美好回憶的地方,只是沒想到現在連這份唯一的美好都要被剝奪了……
丁香看著後娘徐氏,明明听見的是件足以改變她生活的大事,她卻彷佛不以為忤,仍是像往常般的甜笑,而且還笑得分外甜美。
「您是說,『只』賣到李府十年是嗎?」
徐氏見她平靜地接受了自己方才說的事,反倒比當事人還要意外。
她懷疑的看著丁香。「只?你……不會覺得十年太長了嗎?」
「怎麼會?」丁香知道自己的處境可沒有說不的權利,她看著徐氏,用力的微笑,還體貼的說︰「泓弟要進京考試,賣身十年恐怕還不及路途一半的盤纏,女兒比較憂心不夠的盤纏要怎麼辦……娘,您有法子嗎?」
啟泓是她後娘帶過來的弟弟,才小她一歲,一直養尊處優,但資質甚差……事實上是魯鈍得很,她很懷疑他能考出個什麼名堂來。
「不夠的盤纏你就不用擔心了。」徐氏撇了撇唇。
需要赴京趕考的盤纏只是借口,丁香越來越大了,出落得像花一般,一天比一天更讓她覺得礙眼。
只要有丁香在,媒婆就不會注意到她那三個待字閨中的女兒,只要跟丁香站在一起,她的三個女兒就會相形失色。
所以,她寧可把丁香賣掉,再另外買一名奴婢來使喚,也不願留下丁香,她老是覺得丁香這麼逆來順受是包藏著禍心,有朝一日一定會養虎為患,還是早早把她趕出家門比較妥當。
「那女兒什麼時候過去李府?」丁香輕快地問,就像此去李府十載,不是去為奴為婢,而是去當少夫人享福似的。
「當然是越快越好。」徐氏也不暗示了,干脆挑明了說︰「如果能明兒個就去,那就再好不過了。」
「那女兒明兒個就過去李府。」丁香嬌脆地說,還附贈開朗微笑一記。「說實話,女兒早就想嘗試當奴婢的滋味了,我瞧隔壁蘭姐進了郭府為婢,每次回來都很開心,女兒就想,原來當奴婢這般快活啊,那女兒有朝一日一定要嘗試看看,如今有這機會,女兒實在太開心了,謝謝娘!」
可惡的丫頭!惹人厭的丫頭!那甜美的笑容看在徐氏眼里著實刺眼,目的達到了,她卻老大不爽快。
「我說你啊,到了李府,手腳可要勤快些,你要知道,像你這麼老的姑娘,就算送人當奴婢也是沒人要的,若不是我跟李府帳房的管事有點交情,根本輪不到你進去,排隊要進李府為婢的沒有十個也有八個,可不要偷懶丟了我的顏面。」
「是,女兒明白。」丁香在心中苦笑,她也沒想到她都十七了,還會被賣為奴婢。
原以為只要把十八般武藝都學會了,什麼事都搶著做,一個人當十個人用,這麼一來就不會被趕出去了,怎奈後娘還是把她給賣了,一切當然只因為自個兒不是她親生的孩子。
而親生的呢?
碧紗窗下,那里有三名壯碩的女子排排坐。
她們不斷把點心零嘴往嘴里塞,頭上梳著時下最時興的富貴髻,身穿質料上乘的綾羅綢緞,她們是她異父異母的姐姐們,是後娘帶著嫁進來的,閨名分別是夢月、夢仙、夢嬌,長得丑了點……好吧,長得可以說是慘不忍睹,個個血盆大口、虎背熊腰,所以至今乏人間津,個個都年過二十了還小姑獨處。
「天啊,她就是這點討厭。」夢月搖著羅扇,一臉的受不了。「明明天大的事,卻裝得不以為意,教人看了心里不快。」
夢仙馬上附和夢月。「是啊,愛裝模作樣的死丫頭,是我們才忍了她這麼些年,以後總算可以眼不見為淨了。」
「你們當她以後不會回來了嗎?」夢嬌冷哼著,不忘把核桃糕往嘴里送。「死丫頭臉皮可厚了,我看啊,她鐵定會三天兩頭就找機會回來。」
丁香佯裝沒听見三人的冷嘲熱諷,只滿臉甜笑的看著徐氏。「娘,去了李府,我還可以回來走動吧?」
她在意的僅僅只有這個。
她爹娘的牌位都在此,這是她出生長大的地方,每一處都有她與爹娘的回憶,尤其是後林,那一大片梅樹,每到落雪紛紛時節,是她娘親最愛佇立的吹笛之處。
就算她在這個家里再沒有地位,她仍是把這個家擺在第一位。
「當然啦,你當然可以回來,不過——」徐氏眼楮一轉,話中有話地說︰「李府是何等大宅?下人見不著主子,主子管不到下人,你若回來,切記帶點銀兩回來貼補家用,宗兒、武兒、婉兒還小,還巴望你這個姐姐照顧,別忘了是你害得他們小小年紀就沒有爹的。」
又提這個……丁香的心緊緊揪住了,但她展顏笑開來,一副不在意的模樣。「女兒明白,女兒天天都謹記在心。」
把她賣了,讓她身無分文的入府為奴也就算了,還要她自個兒想法子偷雞模狗的撈點油水回來,真是把她利用得再徹底不過了。
然而,這是她的命,不接受又能如何呢?況且她害宗兒、武兒、婉兒沒有了爹是事實,他們又是和她同一個爹所生,她自然要盡心盡力的照顧他們。
反正她不是被逐出家門,是被賣身為奴,而且是她後娘自己說的,她還是可以回來。
況且,听說李府對下人極好,這是她的福氣也不一定……對,一定是她的福這些年的苦日子讓她學會了自我安慰,只有這樣日子才能過下去,她呀,不再是爹娘捧在手心里的掌上明珠,早就不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