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撿到愛 楔子
周末夜,狂歡夜。
每回听到類似這兩句話的詞,李佩都有一種自己老了的感覺,雖然她現年也不過才二十八歲而已,不過經歷卻比大多數人一輩子都要波折與精彩,也難怪她總覺得自己是個老人,而不是未滿三十歲的年輕人。
在她八歲那年,父母意外雙亡,她在無人認養的情況下被社福機構分配到慈輝育幼院居住,從此成為孤兒的一員。
院長媽媽和義工媽媽人都很好,只是同時面對三十幾個孤兒要照顧,她們很難不顧此失彼,尤其是面對她這種半大不小的孩子。
所以,她在育幼院始終過著自己照顧自己的團體生活,從八歲進去一直待到二十歲搬出來自立為止。
她的前夫是她在十七歲時打工認識的,他家境只比清寒好一些些,所以跟她一樣必須靠打工來賺取生活費。
她喜歡他的吃苦耐勞和腳踏實地,所以從十七歲和他交往到二十歲搬出育幼院時,她直接就搬到他家與他家人同居,然後一年後與大學畢業的他結婚,並在他去當兵時盡心盡力的服侍公婆。
她二十一歲結婚,二十七歲離婚,六年的婚姻生活幾乎都與前夫分隔兩地。
最前兩年是因他的兵役,之後三年是因他的工作,最後一年卻是連公婆都看不過去了,才將她趕到在台北工作的兒子身邊,希望能藉此讓她盡早為他們柳家生個孩子,結果誰知卻因此而捅破了他外遇的秘密。
最後一年的婚姻生活她一直處在自我欺騙與自我安慰當中,相信老公遲早會迷途知返的回到她身邊,變回當初那個願意吃苦耐勞和腳踏實地,而不是眼前這個趨炎附勢又好逸惡勞的男人。
可惜事實證明她的相信根本就是個自取其辱的大笑話。
當他第N次開口向她要求離婚,並開始對她口出惡言,譏諷她的身世與條件樣樣不如人時,她決定結束這個遇人不淑的婚姻,不是為了放過他,而是為了放過自己。而他則在歡欣之余,假大方的將那輛他開了四年,車齡七年的二手車過戶給她,同時給了她五十萬的贍養費。
十年的感情,六年做牛做馬的付出,換來五十萬的贍養費,和一輛車齡七年的三手車,真的是很可笑。
她,李佩,現年二十八歲,離過一次婚,對愛情與婚姻——心灰意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