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于春嬌,二十七歲,有著比八點檔鄉土劇女主角更加俗又有力的名字。
原本,于爺爺取其名是希望孫女有如春天花兒般嬌艷可人,哪知道知名樂團唱紅了一首〈志明與春嬌〉之後,「春嬌」儼然成為菜市場名的代言人。
隨著歌曲走紅,好似每個「春嬌」的身邊都該有個「志明」,就連于春嬌也不例外,她的生命里也有個張志明,不只是她的青梅竹馬、閨中密友,還是分屬在不同單位的同事。
他們之間的關系宛如陳奕迅唱的那首〈兄妹〉,沒有血緣,卻也不能相愛的一對,不過于春嬌認為兩人比較像姊妹。
她若是負責收拾爛攤子的姊姊,那麼張志明就是每到月底就找她江湖救急的「妹妹」,而且還是純度百分百的GAY,妖嬈嬌媚的指數令她望塵莫及。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