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里的幸福餅 第一章
第一章︰別離是為了重聚(1)
"以前的人,為了一段愛情不離別,付上很多代價。
現在的人,卻可以為這些而放棄一段感情。離別,只為了追尋更好的東西。"一九八三年九月里的一天,大雨滂沱,還在念預科的我,下課後正趕著去替學生補習。
"周蜻蜓——"我的同學方良湄走上來叫我。
"哥哥問你有沒有興趣到電視台擔任天氣報告女郎,一星期只需要去三次,比補習輕松得多了。"良湄問我。
她哥哥方維志是電視台新聞部的監制,我們見過好幾次。
"為什麼你不去?"我問她。
"他沒有問我呀!怎麼樣,你有興趣嗎?""不,我怕。""為什麼不考慮一下?可以對全香港的觀眾報告天氣呢。"
"像這種惱人的天氣,我才不想報告。若說明天的明天還是會下雨,多麼令人氣餒。""誰又可以控制明天的雨?"
"但我可以忘記它。"我說,"我趕著去補習。""明天見。"她說。
我跟良湄在雨中道別。听說,雨是女人的眼淚。在法國西北部的迪南城,如果結婚那天下雨,新娘就會幸福,因為她本該掉的淚,都在那日由天上落了下來。然而,在法國西部,普瓦圖地區的人卻相信,如果結婚那天下雨,新娘將來會比新郎先死,如果太陽當空,丈夫就會比妻子早一步進入墳墓。真是這樣的話,我寧願結婚那天下雨。比愛自己的人先死,是最幸福的,雖然這種幸福很自私。
回家的路上,雨依然下個不停。一間電器店外面擠滿了觀看電視新聞直播的路人。
"因香港前途不明朗,引致港元大跌,一美元要兌九點八港元,財政司宣布實時固定美元兌港元匯率為一比七點八。"一個名叫徐文治的新聞播報員報導。
我怔怔地望著屏幕上的他,從沒有想過有一天我們會相遇、相愛而又相分,一切彷佛是明天的雨,從來不由我們控制。
一九八六年一月,我在念時裝設計系,是最後一年了,良湄念法律系。
一天,方維志再提起找我兼職報告天氣的事。
"出鏡費每次一百五十元,每次出鏡,連準備工夫在內,只需十五分鐘,酬勞算是不錯的了。"他說。
"對呀,你還可以穿自己設計的衣服出鏡。"那時候,拿助學金和政府貸款念書的我,著實需要一點錢,良湄和方維志是想幫我的,所以我答應了。反正,沒人能夠控制明天的雨,我不去,也有別人去。更重要的,是我想認識文治。
"哥哥,你們那個報告新聞的徐文治很受歡迎呢,我們很多女同學都喜歡他。"良湄跟她哥哥說。
"這個人很不錯,他是新聞系的高材生。"方維志說。
那一刻,文治對我來說,仍然是一個遙不可及的人。
天氣報告緊接著新聞報告之後播出,是在同一個直播室直播的。
我第一天上班,正好是由文治報告新聞。
從一九八三年在電視屏幕上匆匆一瞥,到一九八六年一月的這一天,經過兩年,我終于見到真實的文治。
在那搭了布景的狹小的直播室里,我們終于相遇,是現實而不是布景。
新聞報告結束之後,文治站起來,跟我點了一下頭。方維志剛好進來直播室,他拉著文治,介紹我們認識。
"周蜻蜓是我妹妹的同學,她是念時裝設計的。""蜻蜓?"他對我的名字很好奇。
"是的,會飛的那一種。"我說。
"要去準備啦。"方維志提醒我。
第一次面對攝影機的我,徹底地出丑。我把稿子上那句"一個雨帶覆蓋華南沿岸,預料未來數天將會有驟雨和密雲",說成了"一個侞暈覆蓋華南沿岸",我立刻發現直播室和控制室里每個男人都在笑。攝影師更笑得雙手都差點拿不穩攝影機。
節目結束之後,方維志上來安慰我。
"第一次有這樣的表現已經很不錯了。"我看得出他的表情有多勉強。
我拿起皮包和雨傘,裝著若無其事的離開直播室。我真害怕明天走在街上有人認出我。
電視台外面,正下著大雨,我站在行人道上等車,文治剛好也下班,他的機車就泊在路旁。
"我第一次出鏡報告新聞的時候,也不見得比你好。"他微笑說。
他一定看到了我出丑,真是難堪。
"這幾天的天氣都不太好。"他說。
"是的,一直在下雨。""我第一次出鏡的時候,雙腳不停地顫抖。""我剛才也是。""後來我想到一個方法。""什麼方法?"
"我用一只腳踏著另一只腳。這樣做的話,起碼有一只腳不會發抖。"他笑說。
這個時候,一輛小巴士駛來。
"我上車了。"我跟他說。
"再見。"他說。
"謝謝。"小巴士開走,我把文治留在風雨中。在小巴士後座回望在雨中的他,我突然有一種很溫暖的感覺。我們彷佛在哪里見過,在更早之前,也許是一九八三年之前,我們是見過的。
兩天之後,當我再次來到直播室,每個人都好象已經怕了我。
剛報告完新聞的文治跟我說︰"別忘了用一只腳踏著另一只腳。"我坐在圓凳上,用右腳踏著左腳,整個人好象安定了下來。
我把攝影機當作是文治,告訴他,這天氣溫介乎最低的十二點四度和最高的十五點七度之間,相對濕度百分之五十五至六十,未來數日仍然有雨。文治,明天還是會下雨。
"你做得很好。"方維志稱贊我。
我很想多謝文治,他們說,他出去采訪了。
文治這天出去采訪,晚間新聞里,應該可以看到他的采訪報導。我洗了一個澡,正想看新聞,扭開電視機,畫面一片朦朧,管理員說,大廈的公共天線壞了,明天才有人來修理。我想起附近有一間涼茶店開得很晚,店里有電視,于是匆匆換了一件衣服,冒雨到涼茶店看電視。雖然兩天之後就可以在電視台看到他,不知為什麼,這一晚我很想見他。
在電視屏幕上,文治正在報導一宗情殺案。男人用山埃(注)毒死向他提出分手的太太。他親自做了一個蛋糕給她,她不肯吃。他說︰"你吃了之後就可以走,我不會再纏著你。"她吃了,死在他懷里。他把她的尸體放在平台上淋雨,相信這樣可以把她潔淨,潔淨她不愛他的心。
(注)山埃,毒藥的一種,古名"鶴頂紅".他們結婚當天,是下雨吧?所以新娘先死。
從涼茶店出來,我發現文治的機車就泊在路邊。車身還是燙手的,他應該是剛剛走開。我站在機構旁邊,好想等他回來。我想,我可以裝著剛好經過這里,而且順道向他打听一下那宗情殺案。
十五分鐘過去了,仍然看不見他。
三十分鐘過去了,他依然沒有回來。
一個開私家車的男人在泊位,車向後退的時候,差點把文治的機車撞倒。
"你小心一點。"我立刻提醒他。
我突然覺得我像一頭狗,正替主人看守著他的東西,但是主人並沒有吩咐我這樣做。
四十五分鐘過去了,文治還沒有回來。他會不會就住在附近,今天晚上不會回來?
街上的行人愈來愈少,店鋪會關門。我為什麼要等他回來?也許我太寂寞了,我不想就這樣回去那個沒人跟我說話的地方。
車身早已經不燙手了,文治還沒有回來。如果他回來時看到我在等他,他一定覺得奇怪,于是,我決定在附近徘徊,如果他回來,我就像先前想好的那像,裝著剛好遇到他。
我走進便利店里買了一包果汁糖,出來的時候,剛好看到文治騎上那輛機車絕塵而去。
我等了四十五分鐘,才不過走開五分鐘,結果只能夠看到他的背影。
我花了那麼多的時間看守著那輛機車,它竟然無情地撇下我。
我一個人,孤單地回去,雨落在我的肩膀上,明天,我要縫一件雨衣,那麼下次為文治看守機車時,便不會給雨淋濕。
這以後我經常在直播室里踫到文治,我從來沒告訴他,我曾經站在他的機車旁邊等他回來。
這種事,太笨了。
在陽光普照的一天,我用縫紉機縫了一件雨衣,像一條裙子的雨衣,腰間可以縛一只蝴蝶結,連著一頂帽子。雨衣是檸檬黃色的,在煙霧迷霧的環境下,黃色是最顯眼的顏色。我希望下一次,文治會看到在他的機車附近徘徊的我。
也許,那件檸檬黃色的雨衣真的奏效,那天放學的時候,忽然下雨,我拿出背包里那件黃色的雨衣穿上,在巴士站等車。文治駕著機車經過,看到了我。
"你要去哪里?"他問我。
"去灣仔。""我送你一程好嗎?我也是過海。這里雨很大。"我求之不得,立刻跳上他的車。
"你是怎麼看到我的?"我問他。
"你的雨衣很搶眼,像個大檸檬。""我自己做的。"我說。我沒告訴他為什麼我要做這件雨衣。
"很漂亮。"他說。
"謝謝。""你住在灣仔的嗎?""嗯。你呢?""我也是,而且從出生那天到現在都沒離開過。""你住在哪一條街?""謝斐道。"
"我以前也住在謝斐道,說不定我們小時候見過。""你現在住哪里?""駱克道。""跟家人一起搬過去的嗎?"
"不,爸爸媽媽過世了,我自己只能搬到一個小單位。""哦。這幾天都在下雨,這種雨不知道要下到什麼時候。"
"你為什麼會開機車?很危險的呀,尤其下雨的時候,地濕路滑。"我說。
"是念大學的時候學的,那時想,如果將來到報館工作,會開機車比較好,有些報館要求突發新聞組的記者要有機車的駕駛執照。"
"我在一九八三年就見過你。""在哪里?""在電視上,那天你報導財政司宣布一美元固定兌七點八港元。"
"那是我頭一天負責新聞報告,那宗新聞也是我采訪的。聯系匯率是不合理的,相信很快就會取消。"文治和我也許都想不到,不合理的聯系匯率一直維持下去,竟然比我們的愛情更長久。如果愛情也像港元與美元,永遠掛鉤,永遠是一比七點八,是否更好一些?
那天,跟良湄吃飯,我向好打听︰"徐文治有沒有女朋友?""好象沒听說過。""我喜歡了一個男孩子。"良湄接著說。
"誰?"我心里很害怕那個人是文治。
"是念化學系的,叫熊弼。"我松了一口氣。
"他的樣子很有趣,個子高高,長得很瘦,有一雙很厲害的近視眼,傻呼呼的,滿有趣。""你喜歡這種男孩子嗎?"我奇怪。
"這種男孩子會對女孩子死心塌地的。而且他在實驗室做實驗時那份專注的神情很有魅力呢。""你想追求他?"
"他這種人不會追求女孩子的,他沒膽量。""我真佩服你的勇氣,萬一被拒絕不是很尷尬嗎?"
"如果他拒絕,就是他的損失,這樣想的話,就沒有問題了。"是的,良湄在所有事情上都比我勇敢,一個人,只要不害怕失去,譬如不害怕失去尊嚴,那就什麼事都做得出來。
"哥哥的女朋友在南丫島租了一間屋,地方很大的,我們約好去那里度周末,我叫了熊弼一起來,你能不能來?"為了掙點錢,我每個周末在一間兒童畫室突小孩子畫畫。如果去旅行的話,就由其它人替工。
"不可以呀。"我說。
"徐文治也來。""我晚一點來行不行?"我立刻改口風。
"可以呀,我給你地址,我告訴我你坐哪一班船來。"周末黃昏,我離開畫室後,匆匆趕到南丫島。
文治在碼頭等我。
"他們派我來接你,怕你找不到那間屋。"他微笑說,"你教小孩子畫畫的嗎?""嗯。""什麼年紀的?""從四歲到八歲都有。"
"平常畫些什麼呢?"
"我讓他們胡亂畫些自己喜歡的東西。家長們很奇怪,如果他們的小孩子來了三個月還不會畫隻果、橙、香蕉,他們就覺得老師沒盡責。誰說一定要畫隻果呢?即使畫隻果,我也會讓他們畫自己心目中的隻果,如果只有一個方法畫隻果,那太可悲了。
"人是長大了才有各種規範,不能這樣,不能那樣。""你將來的設計一定與別人不同。"他笑說。
後來,我就知道,我們努力追求不平凡,到頭來,卻會失去了許多平凡女人的幸福。
"你為什麼會當記者?"我問他。
"也許是一份使命感驅使吧。""使命感?""我喜歡當記者,揭露真相,報導事實。是不是很老套?"
"不。比起你,我一點使命感也沒有。我只希望付得起錢的人,都買我的衣服。""這也是一種理想。"他寬容地說。
方維志的女朋友高以雅是寫曲的,他們一起許多年了。
良湄帶了那個念化學的熊弼來,他的樣子果然古古怪怪的。
晚上,良湄嚷著要在天台上一起等日出。
"在這里,五點鐘就可以看到日出。"她說。
結果,首先睡著的是她,而且是故意依偎著熊弼睡著的。
熊弼支持到一點鐘也睡著了。
方維志喝了酒,早就累得睡在天台的長凳上。高以雅捱到凌晨三點鐘也支持不住了,只剩下我和文治。
第一章︰別離是為了重聚(2)
"不如睡吧,反正每天的日出都是一樣。"文治說。
"你忍耐一下吧,我忽然很想看日出。""不行了,我昨天工作到很晚才睡。""求求你,不要睡,陪我看日出。""好的。"他苦笑。
我把皮包里的鐘盒拿出來,放在身邊。
"這是什麼東西?"我把鐘盒放在他身邊,讓他听听那滴答滴答的鐘聲。
"是個鐘嗎?"我掀開盒子,盒子跟一個有分針的鐘連在一起,盒蓋打開了,便可以看到里面的鐘。一只浮塵子伏在鐘面上十二點至三點之間的空位。
"這是蟲嗎?"文治問我。
"這種蟲名叫浮塵子,別看它身軀那麼小,這種蟲每年能夠從中國飛到日本。""為什麼會在鐘里面放一只已死去的蟲?"
"這個鐘是爸爸留給我的。做裁縫的爸爸最愛搜集昆蟲的標本。""所以你的名字也叫蜻蜓?"
"對呀,他希望我長大了會飛,但是蜻蜓卻不能飛得太高。""這只浮塵子也是你爸爸制的標本嗎?"
"嗯。爸爸有一位朋友是鐘表匠,這個旅行鐘是他從舊攤子買回來的。他把爸爸這只浮塵子瓖在鐘面上,送給我爸爸。所以這個鐘是世上獨一無二的。"
"既然有那麼多昆蟲標本,為什麼要用浮塵子?""媽媽喜歡浮塵子,她說時光就像浮塵,總是來去匆匆。""你經常把這個鐘帶在身邊的嗎?"
"去旅行的時候就會帶在身邊,來南丫島也算是旅行呀。"我把鬧鈴時間調校到清晨五點鐘︰"萬一睡著了,它也可以把我們叫醒。還有二十分鐘就可以看到地平線上的日出。"他苦撐著說︰"是的。"我的眼瞼快要不听話地垂下來了。
"別睡著。"我听到他在我耳邊叫我。
"跟我說些話。"我痛苦地掙扎。
漸漸,我連他的聲音都听不見了。
刺眼的陽光把我弄醒,我睜開眼,太陽已經在天邊。
我望望身旁的文治,他雙手托著頭,眼睜睜地望著前方。臉上掛著兩個大眼袋,欲哭無淚。
"對不起,我睡著了。"我慚愧地說。
"不——要——緊。"他咬著牙說。
"為什麼鬧鐘沒有響?"我檢查我的鐘。
"響過了,你沒有醒來。"他連說話也慢了半拍。
離開南丫島,方維志與良湄一起回家,熊弼回去大學宿舍。
"看日出的事,真的對不起。"在路上,我向他道歉。
"沒關系,我現在已經好多了。"他笑說。
"你真的不怪我?""在日出前就能睡著,是很幸福的。"在巴士上,文治終于睡著了,我輕輕依偎著他。
我望著我的浮塵子鐘,到站的時候,文治剛好睡了二十分鐘。
我們失去的二十分鐘,竟然可以再來一次。
"我到了。"我叫醒他。
他醒來,疲倦的雙眼布滿紅筋。
"我們會不會見過?在很久以前?"我問他。
"是嗎?"他茫然。
"我好象有這種感覺。別忘了下車。"我起來說。
"再見。"他跟我說。
"謝謝。"我說,"我兩天後去成都。""是嗎?是去工作,還是什麼的?""去旅行,一個人去。""回來再見。"
"謝謝。"我走下車,跟車廂里的他揮手道別。
在日出之前,我早就愛上了他。
為什麼?
在出發到成都的那天早上,我在火車站打了一通電話給文治。
"我出發啦,有沒有東西要我帶回來?""不用了,你玩得開心點吧。""我上車了。""路上小心,再見。"
"謝謝。"我掛上電話,站在月台上等車。那一剎,我突然很掛念他。他總能夠給我一種說不出的安全感。
在從廣州開往成都的火車上,我把浮塵子鐘拿出來,放在耳邊,傾听那滴答滴答的聲音,多少年來,在旅途上,我都是孤單一個人,唯獨這一次,卻不再孤單。
從成都回來,我帶了一瓶辣椒醬給文治。原本那個瓶子很丑陋,我買了一個玻璃瓶,把辣椒醬倒進去,在瓶子上綁上一只蝴蝶結。
那天在電視台見到他,我小心翼翼把辣椒醬送給他。
"成都沒什麼可以買的禮物,這種辣椒醬很美味。""瓶子很漂亮。"他贊嘆。
"是我換上去的。""怪不得,謝謝你。""不知道你喜不喜歡吃辣椒醬——""我喜歡,尤其喜歡吃印度咖喱。""你那個特輯順利嗎?"
"這幾天從早到晚都在剪片,現在也是去剪片室。""我可以看嗎?""你有興趣?""嗯。""好吧!""是關于什麼的?"
"是關于移民的。"在剪片室里,我坐在文治告剪接師後面,觀看文治的采訪片段。特輯探討的是當前香港人的移民問題,為了逃避九七,很多家庭選擇夫妻兩地分隔。特輯里主要采訪兩個家庭,這兩個家庭都是丈夫留在香港,太太和孩子在多輪多等候入籍。
其中一個個案,那個孤身在香港的男人,從前每天下班後都跟朋友去飲酒,很晚才回家,太太帶著獨子移民多輪多之後,男人反而每天下班後都回到家里等太太的長途電話。女人在冰天雪地的異國里,變得堅強而獨立,反而男人,在聖誕節晚上,跟彼邦的太太通電話時泣不成聲,還要太太安慰他。
他太太在電話里說︰"別這樣,當初我們不是說好為了將來,大家忍受分開三年的嗎?"男人飲泣︰"我不知道這是為了什麼。"堅強的太太說︰"別離是為了重聚。"離開電視台的時候,已經是深夜。
"我送你回去吧。"文治說。
"謝謝你。""你覺得怎麼樣?"文治問我。
"我在想那位太太說的話,她說'別離是為了重聚',別離真的是為了重聚嗎?"
"以前的人,為了一段感情不離別,付上很多代價,譬如放棄自己的理想,放棄機會。現在的人,卻可以為這些而放棄一段感情。離別,只是為了追尋更好的東西。"
"我覺得那個男人很可憐——"
"是的,他太太走了後,他才發現他不能沒有她。聖誕節那天晚上,我們在他家里陪他一起等他太太的長途電話,沒想到他會哭成那樣。他一直以為是他太太不能沒有他。下星期是農歷年假期,我們采訪隊會跟他一起到多輪多,拍攝他過去探望家人的情形。"沒想到我剛回來,他又要走了。
"到了。"他放下我,"有什麼要我帶回來?""不麻煩嗎?"他搖頭。
"我要一雙羊毛襪。""為什麼是羊毛襪?""只是忽然想到。""好的。再見。""謝謝,一路順風。"他開車離開,轉瞬又回來。
"我剛才跟你說再見——"他說。
"是的。謝謝。""為什麼每次我跟你說再見,你都說'謝謝',而不是說'再見'?"
"我不說再見的。無論你跟我說'再見'、'拜拜'或者'明天再見',我都只會說謝謝。"我說。
星期天,在畫室教小孩子畫畫的時候,我吩咐他們畫一雙羊毛襪。
"為什麼要畫一雙襪?"班上一個男孩舉手問我。
"只是忽然想到。"我說。
真正的理由十分自私,我掛念在冰天雪地里的他。
農歷年三十晚,我在良湄家里吃團圓飯。
良湄問我︰"畢業後你有什麼打算?""當然是找工作,也許會到制衣廠當設計師。""我哥哥要結婚了。"
"是嗎?"我問方維志,"哥哥,恭喜你,是不是跟高以雅?""除了她還有誰?"良湄說。
"以雅要到德國進修,一去就是三年,她想先結婚,然後才去那邊。""你會不會跟她一起去?"
"我會留在香港,我的事業在香港。"方維志無奈地說。
"你的意思是以雅向你求婚的嗎?"良湄問她哥哥。
"我不介意等她,但是她覺得既然她要離開三年,大家應該有個名分。""哥哥,以雅對你真好。"我說。
高以雅才二十七歲,她才華橫溢,條件也很好,三年後的事沒人知道,她根本沒需要在這個時候給自己一份牽制。
"我認為她有點自私。"良湄替她哥哥抱不平,"她要離開三年,卻要你在這里等她。你成為了她丈夫,就有義務等她,你若變心,就是千夫所指。但是她忘了是她撇下你的。"
"愛一個人,應該包括讓他追尋自己的理想。"方維志說。
"如果我很愛一個男人,我才舍不得離開他。蜻蜓,你說她是不是自私?"良湄逼我表明立場。
"德國,是很遙遠的地方啊!"我說。
"是的。"方維志說。
"相隔那麼遠,不怕會失去嗎?愛情應該是擁有的。""愛情,就是美在無法擁有。"方維志說。
我要很久很久以後才明白這個道理。
文治從多輪多回來,帶了一雙灰色的羊毛襪給我。
"謝謝你,很暖啊!"我把羊毛襪穿在手上,"你不是說喜歡吃印度菜的嗎?我知道中環有一間,不錯的。我請你好嗎?"我說。
他笑著說︰"好呀,那邊的印度菜難吃死了。""那個男人的太太怎麼樣?"在餐廳里,我問他。
"她比她丈夫堅強得多,臨行前,她吩咐她丈夫不要常常去探她,要省點錢,還叫他沒必要也不要打長途電話給她,電話費很貴。"
"女人往往比男人容易適應環境。""因為男人往往放不下尊嚴。"文治說。
吃過甜品之後,女侍應送來一盤曲奇蛋餅。
"這是什麼?"我們問她。
"這是佔卜餅。"她說。
"佔卜餅?"我奇怪。
"每塊餅里都藏著一張簽語紙,可以佔卜你的運程。我們叫這種餅做幸福餅,隨便怞一塊吧。"她微笑說。
我在盤里選了一塊。
"不知道準不準——"我說。
"你還沒有看里面的簽語紙。"文治說。
我將蛋餅分成兩瓣,怞出里面的簽語紙,簽語是︰祝你永遠不要悲傷。
"真的可以永遠不悲傷嗎?"我問文治,"不可能的。""簽語是這樣寫的。"
"輪到你了,快選一塊。"文治在盤中選了一塊,拿出里面的簽語紙來。
"上面寫些什麼?"我問他。
他把簽語紙給我看,簽語是︰珍惜眼前人。
誰是眼前人?他望著我,有點兒尷尬。
"走吧。"他說。
回家的路上,寒風刺骨,微雨紛飛。
"已經是春天了。"我說。
他沒有回答我,他的眼前人是我嗎?
"我到了。"我說。
他停車,跟我道別。
"為什麼你不說再見?"他問我。
"你要知道嗎?""如果你不想說,也沒關系——"
"爸爸最後一次進醫院的那個早上,我離家上學,臨行前,我跟他說︰'爸爸,再見。'結果我放學之後,他已經不在了。媽媽臨終前躺在醫院,她對我說︰'以後你要自己照顧自己,來,跟我說再見。'我對她說了一聲再見,結果我永遠再也見不到她。我討厭別離,'再見'對我來說,就是永遠不再見。"
"對不起。""祝你永遠不要悲傷。"我說。
"謝謝你。"他在風中離去,那背影卻愈來愈清晰。
他是另有眼前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