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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太霸道 第二十章

星期天的西門町,在江冬茉看來就不是她該來的地方,川流不息的人潮,穿著入時的男女,到處林立的招牌,這些因素加起來感覺如此擁擠,帶給她一股很大的壓迫感。

雖然說她已經不再害怕人群,但仍然不習慣人擠人,尤其是來逛西門町的幾乎都是少男少女,她雖然年紀也不大,但比起這些年輕面孔,仍要成熟許多,感覺上她去逛忠孝東路還比較適合,來這個地方玩,真的太勉強。

如果按照她的個人習慣,江冬茉不會來西門町。問題是她跟佟璃璇約在這個地方見面,她說有很重要的事要告訴她,她非來不可。

她就奇怪,為什麼非得約西門町?這個地方時常舉行簽唱會,每次一有明星來西門町做宣傳就擠得水泄不通,路都難走。

江冬茉一邊等待好友出現,一邊觀看四周環境,毫不意外看見舞台,看來今天又有人要舉辦簽唱會,不妙。

「今天誰會來?」

「不知道,好像是樂團。」

「哪一個樂團,有沒有名?」

「嗯……後面的廣告牌什麼都沒寫,只有一幅人物像。」

「是照片嗎?」

「不太像,好像是油畫。」

「油畫,是最新的宣傳手法嗎?」

「不知道,我們去看看。」

「好。」

有不少逛街的群眾,被巨型的畫像吸引,紛紛跑去舞台前一探究竟。

江冬茉無聊地站在一家服飾店的前面等待佟璃璇,即使大家八卦得這麼大聲,她也沒注意听,心思全放在其它事情上面。

就某方面來說,耿耀也算有志氣,從她離開他家以後,他沒打過一通電話、傳過一則訊息關心她的死活,比她還要絕情。

他才是外星人,而且是最惡劣的外星人,美國第五十二區的研究人員怎麼不來把他抓去解剖,看他的心是不是黑的?居然絕情到這個地步。

一樣都是外星人,發狠的功力就是有差,只能怪她自己不長進……

「好像是她耶!」

每次江冬茉一沉下心思想事情的時候,一定有人跑來打擾她,都快成為習慣。

「你們有什麼事嗎?」站在她前面的是三個女高中生,穿著打扮青春洋溢,讓她不禁感嘆,年輕真好。

「沒有啦!」女高中生竊笑。「只是你長得很像畫中的模特兒,我們很好奇就跑過來看,對不起。」

「什麼模特兒?」她听得迷迷糊糊。

「就前面舞台掛的塑料廣告牌啊!」女高中生說。「廣告牌中的女模特兒跟你長得幾乎一模一樣。」

真的很像。

「但是她是閉著眼楮的,好像在睡覺。」女局中生一邊說,手一邊還指向舞台,證實她沒有說謊。

「Test!Test!」

這時候舞台的方向傳出麥克風測試的聲音,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力。

「樂團開始表演了,我們趕快過去!」

三個女高中生來無影,去無蹤,上一秒鐘還在跟江冬茉說話,下一秒已經拔腿狂奔。

江冬茉看著往前方聚集的人潮,考慮自己該不該參與,最後還是抵擋不住好奇心,也跟人擠到前面。

舞台上擺著爵士鼓、電子琴、一把電吉他,還有音箱。拿麥克風測試的是貝斯手,一頭長發全梳到腦後綁起來,長得很帥,很有味道。

不消說,台下的女生全瘋了,貝斯手就這麼養眼,剩下的成員值得期待。

相較于女生們都把注意力集中在貝斯手身上,江冬茉重視的是舞台後方的背景,真的如那三個女高中生所言,畫中的模特兒跟她長得很像——不,根本就是她,只不過她閉上眼楮在睡覺。

江冬茉的臉上淨是迷惘,她不記得自己曾經拍過這張照片,莫非遭人偷拍?她同時還注意到,背景照片的分辨率很奇怪……不對,不是照片,是油畫,畫得非常、非常像的油畫,優秀到簡直就像大師的作品,是一幅難得的佳作。

一個又一個問題在她腦中成形,她甚至還沒空將它們串起來,樂團成員便從舞台後方一個接一個走上舞台,最終終于全員到齊。

「大家好!」

拿麥克風跟觀眾打招呼的,不是別人,是江冬茉也非常熟悉的李思本,他竟是樂團的吉他手,換句話說——

她看往爵士鼓的方向,果然看見耿耀就定位甩鼓棒,台下頓時陷入一陣瘋狂。

「好!」一群花痴卯起來大喊特喊,只有一個人呆若木雞。

擔任鍵盤手的大雄先生,月兌掉黑色的粗框眼鏡後也是帥哥一枚,由于全員皆帥哥的樂團不多,要台下的小女生不瘋也難。

大雄先生十分帥氣的調整好麥克風,以便待會兒主唱。負責彈奏電吉他的李思本,雖然沒其它三個帥,但搞笑的功力卻是最強的,就看他一會兒挑眉,一會兒扮鬼臉,逗得台下的小女生們心花怒放,很會搶鏡。

「大家好,我們是CRAZY樂團。」李思本首先先來一段自我介紹,江冬茉站在人群之中,呆愣了半天總算恢復過來。

「我們在XX路開了一家同名的蛋糕店,順便宣傳一下。」李思本很會把握機會做生意,其它團員都很受不了他。

夠了,快導入正題!

是、是。

「在我們開始演唱之前,得先看看女主角在不在?」李思本居高臨下眺望底下的人群,從中尋找江冬茉。

江冬茉恍然大悟他是在說她,想要逃卻被左右兩邊的人夾住逃不了,剛好被李思本逮個正著。

「我看見你了,江冬茉小姐,你不要跑,快點上台來。」李思本不愧是最佳男配角,堅決不做苦情的男二,一定要促成她和耿耀happy ending,相當富有職業道德。

大家于是紛紛把頭轉往她的方向,看見通緝單上的人物竟然就在現場,一個比一個還熱心,堅持把她推向舞台。

「不,我不要……」

申訴無效,特別是她的睡臉還張掛在舞台後方時,更不具說服力。

江冬茉就這麼被拱上台,尷尬地與李思本對看,李思本故意裝出夸張的表情,好像她有多凶焊。

「你別瞪我,這不是我的主意。」他大聲喊冤。「要怪就怪你的男朋友,是他策劃這一切。」

李思本接下來將舞台交給耿耀,只見耿擢站起來緩緩走到她身邊,對著江冬茉說。

「小茉,是我錯了。」他當著大家的面跟她道歉。「我不該說些不切實際的話,只因為我拉不下臉對你坦白自已的心意,因而造成你對我的誤會,請你原諒我。」

台下的觀眾可能听得霧煞煞,但江冬茉完全听得懂他在說什麼,他在懇求她原諒他,因為那天他說一些有關上床負不負責的渾話,他正在為此向她道歉。

「失去你以後,我才知道你對我有多麼重要。」他深吸一口氣,看向李思本。

李思本跟他比了一個OK的手勢,跑到後台拿出一束紅玫瑰交給耿耀。

「我愛你,小茉。」他手捧玫瑰,單膝下跪的姿勢,帥到令台下觀眾發出聲聲嘆息,特別是女性觀眾。

「耿耀……」江冬茉又驚又喜,已然不知道該說什麼。

「嫁給我,小茉。」郝楚堂默默走到他身邊,把戒指盒交到耿耀手里,耿耀打開戒指盒,里面擺著一顆三克拉的鑽戒。

「太耀眼了,跟我不搭。」她自認為小家碧玉,攀不起他的家門,戴上這麼璀璨的鑽戒。

「在我心里,你比任何一顆鑽石都還要來得耀眼。」他真誠說道。

照理說他送花又送戒指,還向全世界大聲說愛她,已經符合她所有要求,可她還是不敢收下戒指。

耿耀早料到她不會輕易屈服,還留最後一手。

他向大雄點點頭,大雄把他為她畫的油畫送上來,江冬茉頓時僵住。

「你是我除了我媽媽以外,第一個我想要為你作畫的女人,這樣你還不明白我的心意?」

耿耀最後的殺手 ,竟是他為她畫的油畫,也就是做為背景的原畫。

「耿耀……」從上台後,她就一直強忍著淚水,這個時候淚水再也忍不住奪眶而出。

然而這還不算什麼,耿耀的好兄弟們還準備了一樣禮物,要送給這對倔強的情人。

只見附近的大型LED電子廣告牌,都呈現出同一個畫面——

小茉,嫁給我好嗎?

五彩繽紛,是如此美麗,一如他們的心情,一如他們的愛情。

「嫁給他!嫁給他!」

「嫁給他!嫁給他!」

台下的觀眾也幫忙求婚,逼著江冬茉非點頭不可。

「我答應嫁給你。」她最後終于收下鮮花和戒指,答應他的求婚。

耿耀馬上站起來和她緊緊相擁。

「我們要一起去意大利參加我父親的婚禮。」他說。

「嗯。」她也同樣把他抱得好緊,發誓此生再也不離開他。

「不過在去意大利之前,我們要先舉辦自己的婚禮。」他又說。

「嗯。」他說什麼她都點頭,沒辦法,誰教她天生就是女僕性格,只能听主人的。

「小茉,我太開心了。」他笑得像個孩子。

「我也是。」她綻放出此生最燦爛的笑容,異常耀眼。

「咳咳,打擾一下。」李思本總是這麼惹人厭,忒愛在人家感動時插花。

「什麼事?」耿耀不耐煩地問好友。

「我們還缺一個鼓手,你有空客串一下嗎?」李思本對江冬茉眨眨眼,她紅著臉點點頭,大方讓出耿耀。

于是耿耀再次回到鼓架後面就定位,拿起鼓棒等李思本宣布曲目。

「讓各位久等了,我們即將帶來的歌曲是——Marry me!」

一二三,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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