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黃議員,對于你收受榮原建設公司四千萬賄款,為其關說榮海大樓建地地目變更一事,你有什麼說法?」一道冷冷的女聲,有禮卻犀利地質問道。
「四千萬不是賄款,是政治獻金,收受政治獻金不犯法吧?我有開收據的。」被指控的黃議員毫不在乎,還猶有余裕地喝了口茶。
「政治獻金的收受必須在任期屆滿前八個月到選舉日前止,也就大約是競選期間,否則都是違法。黃議員收受那四千萬的時間,似乎是在這段期間之外?榮原建設出示的黃議員服務處開的收據,上面的時間經我尋找專家監定,證實是變造的,和榮原建設的內部賬目也不合。」當然,那一針見血的女聲,不會說出她從哪里得到這些收據和賬目。
「你從哪里得到的數據?一個小小記者,會不會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