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犬送上門 第三章
大狗實在善解人意,牠上前舌忝了舌忝方霞歌握緊的拳頭,溫順的朝她示好。
方霞歌看看腳邊趴下的大狗,又看看人高馬大的齊磊──
那烏黑濕漉的眼珠無辜,干淨,楚楚可憐,簡直能萌殺人。
方霞歌一手捂著顫顫發抖的心肝,決定還是眼不見為淨。
她匆匆起身,隨代,「我明天七點以前就要出門,晚上大概十點才回來。在我回來的時候,我希望你們已經離開。鐵卷門的損壞不用理會,我會找人來修。」
一直注視她的齊磊看見她有些落荒而逃的退讓,心底一瞬間升起薄薄的期待……
然後她指令清晰的話才沉進他耳朵里。
齊磊眼底的光微微亮起,在听完她下半截的話後,又黯淡下來。
他點點頭。
方霞歌起身,腳邊的大狗也迅速抬高腦袋,眼看著就要站起來搖晃尾巴了,方霞歌瞇著眼瞧著大狗,眉眼彎彎。
「你會幫年糕洗澡吧?」方霞歌看著男人。
大狗听見自己的名字,猛地搖晃了一下尾巴。
齊磊點頭。
方霞歌戳了下狗崽的肚子。「牠叫什麼?」
「餛飩。」皮薄餡多圓滾滾。
狗崽用四只爪子抱住方霞歌的手指,那樣子又憨又可愛。
凝視她的齊磊不自覺的閉了氣。她已經問了兩只狗的名字了,那接下來是不是要問他的名字?也許他也可以順勢知道她的名字……
方霞歌的笑容淺淺的,吐出嘴的話輕輕細細,卻再冷淡不過,「很高興認識你們。晚安。Bye-bye。」
她向兩只狗搖搖手──刻意無視沉默的男人專注凝視她的目光。
嬌小又柔弱的身影消失在樓梯口,頭也不回,同時齊磊還听見她將通往樓梯的門確實上鎖的聲音。
齊磊還是不知道這收留了他和年糕以及餛飩的女人叫什麼名字。
他也沒有來得及把自己的名字告訴她。
她的態度其實很明顯──不過萍水相逢,亦不求回報。
但對心頭悶悶、若有所失的齊磊來說,這是恩情,他必放在心底。
方霞歌回去倒頭睡下沒有多久,就被鬧鐘吵起床。
連綿的大雨已經停了,出了明朗的太陽。
她匆匆收拾出門,直奔實習的博物館而去。
一整天的游客導覽,帶領活動,應付參觀的大人小孩,然後收拾零亂,進行行政工作,還抽空打電話讓人來修鐵卷門,等到交班了又被來視察的督導拎去吃晚飯,找一間快餐店窩在角落寫這一天的檢討書,最後疲倦愛困的坐公交車回家。
到家已經十點二十。
她只剩下洗澡,然後把自己拖上床的力氣。
開鎖進門,鐵卷門的那處破損從內側被堵起來,廚房大致恢復原樣,洗好的碗筷擱在架上晾干,而飯桌上她和一張紙條夾放的十張千元紙鈔已經消失。
啊呀,那個人接受了她的好意呢。眉眼彎彎的方霞歌很滿意。
雖然說升米恩、斗米仇,過量的施予可能會招來貪婪的覬覦目光,但她認為那個男人或許不會這樣卑劣。
畢竟在佔據武力優勢的情況下,他沒有傷害她,也沒有威脅她,更沒有討好或諂媚。
即使流浪街頭,那個男人還是奇妙的維持了他挺直的背脊。
也許她沒有猜錯……她有一種直覺,那樣的生活對男人來說並不是迫不得已,而是自我流放。
但已經足夠了,可以停止了,不應該再繼續下去。
因為男人不是只有自己一個人,他還有一只溫順忠心的大狗,又添了一只脆弱稚女敕的小狗崽。
她給他錢,讓他當作一人二狗的生活費什麼的,然後在紙條上寫了一家夜店的地址,那里急征看門保鏢,連帶招收助理廚師,包住宿,可以培訓。她覺得這個工作應該很適合那個準備重新起步的男人,夜晚的工作也可以避開白日的喧囂和明亮。
一件心事結束,方霞歌很快就把那一人二狗拋開一邊。她很累,當然是洗洗睡了。
實習,檢討,歸家,從早上七點到晚上十點,這樣充實得幾乎要噎死她的生活持續了一整個月,終于在八月初,大學三年級的實習期結束了。
博物館長很滿意方霞歌的努力,和她談妥平常也以實習生的身分幫她排班,以爭取一畢業就可以將方霞歌納入正職。
隔天一早,打算花一整天的時間把自己掩埋在棉被里大睡特睡的方霞歌被鬧鐘吵醒。
七點整。
手機屏幕上清晰的顯示兩個字︰接機。
喔呀!就是今天了!出差兩個半月的男友吳明鏡從日本搭機回來,她要去接機!
瞬間驚醒的方霞歌跳下床,匆匆梳洗,穿衣上妝,然後跳上出租車,直奔機場。
九點半,她已經坐進四面玻璃牆圍攏的咖啡廳。
她來得太早,其實吳明鏡是下午一點才到的班機,但她想早一點到。
吳明鏡在出國前向她求婚了。
雖然那其實比較像最後通牒……
她才二十一歲,學業都沒完成,實在不想那麼早結婚。但他已經二十九歲,家里催得緊,讓身為女友的她心里很緊張。
吳明鏡出國前還和她起了爭執。
「妳現在是最適合懷孕的年紀,要是等妳畢業,再工作一段時間,至少也是二十六、七,那時我就三十四、五了,生出來的小孩一定不會有現在這麼好!」
方霞歌簡直嚇壞,「我可以結婚,但生小孩……我不想這麼快……」
「結婚生子是很自然的事情。我們交往三年了,我一直對妳很尊重,也沒有在外面偷吃,妳也要考慮我一個成年男人的性生活──」
這話讓方霞歌臉上飛紅。好吧,交往三年她嚴防死守,始終沒讓男友進行到最後一步,這的確讓吳明鏡很委屈。
但結婚,上床,生孩子……
這種事情她雖然不是沒想過,卻也不會這麼快啊。
她心里隱約有著抗拒和不安。
吳明鏡惱火了,「妳是不是不信任我?還是妳覺得我不夠好?交往這麼久,妳也從來沒帶我去見妳家人!」
「你也從來沒說想見我家人……」方霞歌很是委屈,「你總說工作很忙……」
吳明鏡理直氣壯,「就算我不主動要求,妳也應該提出來啊。我兩個姊姊都知道妳,妳卻從來沒有說要帶我去見妳家人。」
方霞歌從來不提她的出身背景,好像她是從石頭縫里蹦出來的,沒有父母兄姊,沒有旁支,他從來沒听過方霞歌提到家庭。
他忍不住惡毒的猜測,方霞歌說不定是孤兒?
「妳真的喜歡我嗎?」吳明鏡逼問,「我弟的女朋友都巴不得趕快結婚,人家連床都滾了幾百次,認識頭一個月就同居了!我們已經交往這麼久……」他說到後來簡直氣急敗壞,「妳不喜歡我,所以才不讓我插進去嗎?」
這話問得太直白了,方霞歌滿臉通紅。
但她猶豫半晌,卻沒有正面回答。「我覺得,如果我們要在一起,應該要完全做好準備。你看,我們連經濟基礎都沒有……」什麼都沒有,卻要建立家庭,豈不是很沒有安全感?
在這之前,她覺得滾床單太危險了,她一點也不想惹出一條人命。
另一方面,吳明鏡一直都喜歡動手動腳,但不知道是因為經驗不足,還是太猴急,總是很粗暴,就算是親吻撫模,都弄得她很痛。
一想到要進行最後的情事,她都覺得頭皮發麻。
畏懼之下,她認為應該要謹慎一點,她想要確定自己有承擔的能力──除了人命之外,要把自己交出去,她也在猶豫吳明鏡是不是一個正確的對象。
沒錯,身為男友,未來的丈夫,吳明鏡也要有承擔的能力。
但他們交往了這麼久,其實她隱約的意識到,也許她的男友並不是那個正確的,可以托付信任的人;所以她猶豫,她困惑,她遲遲不敢再進一步。
而方霞歌這樣懷疑的反應,當然不是吳明鏡要的。
他們是男女朋友,都交往三年了,滾床、結婚,理所當然,她卻推推拖拖,這不是擺架子拿喬嗎?矯情的女人!
于是在最後一次大吵後,吳明鏡掉頭離去。
方霞歌疲憊茫然,她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猶豫不安。
但她沒想過要分手。她覺得,她還是喜歡她的男朋友──也或許是習慣──她決定維持現狀。
方霞歌想著,她來接機,討好男朋友,然後他們就會和好。
十點十二分。
在觀景盆栽外,突然閃現一個熟悉的身影。
不意間發現了那個人的方霞歌有點迷惑。她看看手表,時間還早啊!
一邊訝異著,她又忍不住覺得歡喜──男朋友提早回來了!
還好她在這兒,可以迎接他!
抱怨她太過忙碌的男友,一定會喜歡這個甜蜜驚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