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定了你 第十四章
第七章
「好,等會兒見。」汪庭汝一注意到汪若雨好奇的眼神,草草的掛斷電話,接續剛才被打斷的工作,極力想忽視汪若雨精明到不行的眼神。
「姊,你應該有什麼話要跟我說吧?」
汪庭汝無辜的搔搔頭。「要說什麼?」
「還裝傻,少來了,汪庭汝,你心里有事情是瞞不過我的。」
汪庭汝選擇沉默以對。
「不要以為不說話就沒事,你最近行蹤怪異,有時候連客戶的訂單都會忘記,更不用說還偷偷推掉一些訂單。」說到錢的事情,汪若雨的火氣全上來了。
「我只是不想那麼累而已。」
「听你在放屁!」汪若雨擺明不信。「你最好從實招來,要不然……」她威脅的眼神準確的射向自家姊姊。
汪庭汝咬了咬牙,「我有男朋友了。」
「啥?」
「我交男朋友了。」
「男朋友?什麼?你交男朋友?什麼時候的事情?他是誰?家里是干什麼的?」汪若雨連珠炮似的發問,擔憂姊姊交到不好的男人。
「問題太多,很難回答。」汪庭汝避重就輕的說。
她不能跟妹妹說實話,不僅是對官明修的尊重,也是避免自己被亂槍掃射,只要她一說出前因後果,妹妹一定會罵她是蠢蛋,怎麼會答應幫人家這種事情,接著以妹妹對她長期的保護看來,絕對會沖去官氏飯店把人家的屋頂給掀了,到時候官明修最大的麻煩不是媒體記者,也不是他的女友,而是她妹妹。
「快點告訴我,是何方神聖?」汪若雨可不是省油的燈。
「是……」汪庭汝的手慢慢指向一旁的雜志。
「你的手在干嘛?」汪若雨的目光跟著她的手指轉向一旁被踩到爛掉的雜志封面。「是他?」
「對。」她認錯般大聲的回答,接著靜待汪若雨一連串的炮轟。
汪若雨頓時輕松了起來。「哈……神經病。」
「咦?」妹妹怎麼可能一派輕松自然?
「咦什麼?你都幾歲了,還在幻想人家是你的男朋友?!這種事情早在青春期就經歷過了,少欺騙我!如果他是你的男友,那金城武就是我的情夫了。」虧她剛才緊張了一下,原來只是姊姊發春,不過也到發春的時間了,她大概有一年的空窗期。
「我沒騙你,是真的。」
「喔,那我祝你們幸福。」在幻想中的人也是需要別人的祝福,汪若雨假意的笑了笑,算是她這個做妹妹的一點心意。
害她擔心了一下,原來只是姊姊的空想。
「庭汝?」渾厚的男聲突然插了進來。
「歡迎光臨。」生意人的本性表露無遺,汪若雨漾著笑容轉身,沒想到卻看到……「你?雜志?」她慌張的指了指來人,又指了指雜志。
「雜志有怎樣嗎?」官明修好奇的看著那本看不出封面的雜志。「雜志有經過什麼慘烈的事情嗎?要不然怎麼爛成這樣?」如果沒記錯的話,這本雜志的封面人物是他。
「你……雜志……」汪若雨支支吾吾。
「我妹的意思是說,你跟雜志的封面人物長得一模一樣。」汪庭汝的臉熱了起來,趕緊為自己月兌罪。「雜志會變成這樣是因為被狗咬的。」
看到妹妹驚嚇的程度,她肯定妹妹已經相信她了,早說她不會說謊的,當幾年的班長可不是當假的。
官明修傾身跟汪若雨握手。「你好,我是官明修,初次見面。」
「你好。」汪若雨被嚇傻了。
「要出去了嗎?」汪庭汝起身,月兌下圍裙,順便做個整理。
官明修溫柔的看著她的一舉一動。「嗯,你準備好了,我們就可以走了。」
汪若雨依舊僵硬的站在原地,完全不能接受這樣的情況。姊姊怎麼會跟高不可攀的人物泰然自若的聊天?
汪庭汝放下盤在頭上的頭發,順口問道︰「要去哪里?」
「我要帶你去吃飯。」他上前幫她抓順頭發,完全是情侶的舉動。
「若雨,我先走了,客戶的花束我已經處理得差不多,如果還有問題的話,你再打電話給我。」汪庭汝在踏出店門之際,還不忘交代。
「汪小妹,我們先走了。」官明修自然的將手放在汪庭汝的腰上,摟著她走出花店。
「慢走……」
汪若雨好不容易才回過神來,跌坐在一旁的椅子上。
怎麼可能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姊姊跟官明修?雜志不是才剛報導官明修有一個交往穩定的女友,而且將兩人的交往說得活像是天作之合,沒道理官明修一轉身又成了她姊的男朋友啊!
雖然姊姊的優點很多,不過比起他女友的外貌,也只能自嘆不如,官明修不會改變品味的,怎麼會挑上姊姊?該不會是他想享受齊人之福?但姊姊之前不是說他們是高中同學,仇恨還頗深,可是剛才他們相處的情況,又自然得活像是交往已久的情侶……
她頭痛不已。
等姊姊回來,絕對要問個清楚,只要情況一不對,她馬上進行拆散他們的計劃,絕對沒有人可以欺負她的笨大姊!
「我說隔壁的瘋子,你在演什麼劇啊?」涼涼的諷刺聲傳來。
「關你什麼事情?」汪若雨臉色不善的回視她的頭號敵人。「誰讓你進到花店里?」
「我是在關心你啊!」潘維奇撇了撇嘴。「關心你什麼時候要氣死,我可以幫你叫救護車。況且我並沒有進到店里頭,只有在門口而已。」
「你……」她的鼻孔噴氣,似乎是要跟他拚了。「我沒空理你,你最好快點從我眼前消失。」
她現在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沒有心情理會隔壁的瘋子,等她把事情做完,再集中火力報復他。
一句老話,隔壁的,你不用高興得太早。
「你干嘛?」汪庭汝差點將手上的刀叉插進他的手背。
「沒有啊,我只是要拿東西而已。」官明修扁了扁嘴。
「拿東西?官明修,你拿東西干嘛要踫我的手?你以為我是笨蛋嗎?」汪庭汝壓低聲音罵道。
如果現在不是在五星級飯店里的餐廳,她絕對會大聲吼出來。說什麼想要讓大家發現他們的事情,就是要來這種大飯店,所以她才被他強行帶來。
「我又不是故意的,你也知道我現在對女人都沒興趣,唯一有興趣的那一個已經不是我的了。」他露出憂愁的表情。
「好,是我誤會你了,對不起,這樣可以了嗎?」她趕緊打斷他的哀傷,要不然他如果當場哭出來,場面會有點難看。
不過剛才他觸踫她的手,是整個大掌蓋了上去,怎麼可能只是誤會而已?
「我不會介意的,但是我拜托你以後不要再叫我官明修,這樣好像是在叫兒子。」
「你本來就叫官明修,要不然你有改名字嗎?」汪庭汝理所當然的回答。
「不行這樣叫,我現在是你的男朋友,你要用親密一點的稱呼,而不是連名帶姓的叫我。」硬邦邦的口氣,害他老是以為回到以前他搗蛋的時期。
「親密?」汪庭汝皺起可愛的小臉,很不能適應這個名詞。
「你可以叫我修或明修,當然也可以叫我小修修。」他好心的建議。
她僵了下。「還真不是普通的惡心。」
「哈哈哈……」看到她一臉勉強,他放聲大笑。
真妙,只要跟她在一起,總有意外的對話,往往可以舒緩他的緊繃,這是其他女人都不能帶給他的。
「小聲一點,大家都在看你了。」她連忙制止他,眾人的眼光讓她整張臉都漲紅了。
「有什麼沒關系,開心本來就要笑出來,而且就是要這麼明顯,才能引起有心人士的注意。」他自在的說,「況且……」
「什麼?」
「你慌張的樣子還真可愛。」
「官明修,你調戲我?」班長的神情又出現了。
「不敢,我實話實說而已,本來就是要常常贊美別人,我這樣說話有錯嗎?」她板著一張臉教訓人的樣子還挺嚇人的。
「算你有理,我說官明修……明修……」她不自在的舌忝了舌忝唇。「我們這樣有用嗎?你覺得別人會相信嗎?」
官明修也不是很有把握。「應該有用吧!不過可能還得努力一陣子,我相信很快就會有人發現我們『關系菲淺』。」
看到他們共進晚餐的樣子,就跟普通男女朋友沒有兩樣,用餐期間他總是用寵溺的眼神看著她,明眼人一定看得出他有多喜歡她,根本不會懷疑他們是不是男女朋友,大概只有她傻得沒發現。
「那就好。」她放心了,低頭繼續用餐。
如果早點讓事情按照計劃進行,她也可以早日月兌離假女友的稱號。
「我一直想問你,這幾年你過得如何?沒有遇到好對象嗎?」雖然知道她目前沒有對象,不過還是要深入了解一下比較適當。
「如果我有好對象,還會出現在這里幫你嗎?我可沒忘記多年前有一個惡劣的男同學說我裝可愛這件事情,讓我因此對男人有了不好的印象。」她咬牙切齒的說。
他裝作沒事的喝了口酒,意圖轉移話題,「這幾年不可能沒交過男朋友吧?」
「當然有。」汪庭汝大方的招認。
「哦?可以說來听听嗎?」他假裝很有興致的模樣。
「你確定你想听?你的表情似乎不太有興趣的樣子。」殺戮的眼神活像高中時期的他。
「我當然想听。」他調整一下笑容,讓自己看起來更誠懇。
「我曾經交過三個男朋友,跟他們都是好聚好散,所以到目前為止都還是朋友。」她每段感情都維持大約兩年的時間,只是在一起的感覺都是淡淡的,像交朋友一樣,並沒有熱戀的感覺。
「分手後還聯絡,這樣不是很尷尬嗎?」交過三個男朋友?數量未免也太多了些,早知道就早點找到她,搞不好可以避掉一、兩個男人。
「怎麼會尷尬?當初當面翻臉的兩人都能坐在這里一起吃飯了,更不用說我跟前男友又沒有反目成仇。」
「你說得也對。」他只能干笑。
該說她是聰明還是笨?每天笑容滿面,但有時候不經意說出口的話卻讓人無地自容。
她看了看手表。「要走了嗎?我還得回花店,準備打烊。」
「嗯,走吧!」他先起身,再上前牽起她,摟著她離開餐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