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愛勝利我愛你(下) 第十七章
「你想跟我一起生活?」
「當然。」
「為什麼?」
「就覺得只要能跟你生活,我就很幸福。你是可以信任的人,看你照顧媽媽就知道了,你對家人一定會很好,跟你生活會很有安全感。而且——雖然你講話惡毒,但是你對我真好,我超感動的,你把我家弄得那麼舒適,花錢布置,還幫我買被子,我當然喜歡你,你是世上對我最好的人。」那是因為……布置她家是因為罪惡感,所以想彌補啊。
被她講成這樣,他更抬不起頭。
她看錯他了。
偷錢那一夜,他多卑鄙丑陋?
而她竟說……他值得依靠,能給她安全感?這是多大的諷刺。他知道她怕孤單,才喜歡他作伴。但他不知道,她竟把他看得這麼重要、這麼好。
他在別人面前佯裝志得意滿,萬事皆搞定。唯獨在筱魚面前,她說愛他,他竟羞慚至板,臉龐熱燙,幾乎想拔腿就逃。
筱魚逼他決定。「怎樣?你……你的答案呢?你……愛我嗎?」換他吞吐結巴。「你搞錯了,我其實……沒那麼好。」筱魚僵住,這還真是超級婉轉的拒絕啊。
高傲又好勝的家伙,從不認輸的家伙,在她告白時,竟對她說——我沒那麼好?
明顯是給她軟釘子。她很窘,又絕望,感覺尊嚴掃地。
「我要回去了。」筱魚將桌上的大魚抱在懷,就要走。
「我送你。」
「不需要。」
「你的手不方便。」
「不關你的事!」
她堅持自己走,但他堅持跟。結果他們在餐廳外拉拉扯扯推推拖拖地,最後,她還是被他硬拉上在車上,筱魚沉默不吭聲。
深夜馬路,汽車少,上高架橋後,遠方樹木,黑墨墨地,筱魚看著那些樹群,默默流淚。
「筱魚?」他喊。
「……」她不回應,不說話,怕一說話眼淚淌更多,讓自己更丟臉。「筱魚?」她胸口好悶。一想到這可能是最後跟他相處的時刻,眼淚就不爭氣,啪嗒一直棹。超討厭的!已經夠丟臉了,還哭?干麼啊!
她哭了?
方利澤慌了,沉重氣氛令他窒息。
該怎麼跟筱魚講清楚?
他不配她的愛,他耿耿于懷,一直內疚又羞愧的丑事,他不要開車子,在影印店前停下。
筱魚推開車門,真的要走了。
她也說了以後不要再見面,但直到這刻,她還在煎熬,她掙扎想著,還後悔了。我不該威脅他不愛我就不見面,也許我們還可以當朋友,我還想見他,我也許……噢天啊,廖筱魚,你真是夠慘的。
該死心了。她拽緊大魚,狠下心,不回頭,就這麼走開。
「等一下、等一下!」方利澤喊。「筱魚——」
他橫過身來,將車門推得更開,和車外的她講話。
他難啟齒,但——這內疚跟罪惡感,他受夠了。
「我……我曾經偷過你家的錢,所以……」他嘆息,這真的很難。「所以……同學會听到你過得不好,想彌補你。」
「所以一直說要借我錢?」
「對。」
「後來布置我家,你當是……還我錢?」
「我真的是……那時我媽缺出院費所以我才……對不起。我偷了兩萬塊……我一直覺得……很內疚,很丟臉……所以……」
「所以你才對我好?!」
真相大白。
不是因為喜歡她才……那些關懷跟善待,出自罪惡感!她卻神經兮兮地懷著美夢,幻想跟他有愛情。筱魚火大吼他。「偷錢還錢就好了,干麼搞那麼多花招?干麼害我以為你……」
「因為我想彌補……」
「彌補什麼?」她氣炸了。能彌補為他浪費的種種心思嗎?付出的感情嗎?那些揣測期待希望又失望,輾轉千百回的折磨嗎?
筱魚恨得眼眶紅透,咬牙說:「不用這麼辛苦,既然你要彌補,錢的事,用錢解決就好了。」她從包包拿出便條紙,寫了字,扔車里。「我的銀行帳號,你就爽快點,那麼內疚,就匯個二十萬來,連利息都給了,反正你現在有的就是錢!以後你不用再受良心折磨,爽爽快快過你的好日子,去跟你的江紫薇好。放心,你的丑事我不會跟任何人說,以後我們不要再見面!」筱魚走進公寓。砰,關門。
方利澤怔在車里,失了魂地呆視前方。
終于說出口了,卻沒有解月兌感,也不感到輕松。筱魚憤慨嫌惡的臉色、傷心的咆哮,讓他感覺超失敗的。
他愛筱魚嗎?不知道。他很混亂,他的情感迷失了,在追逐名利的路途上,已忘了自己真實的感受,從未停下來,好好厘清自己,或認真去感覺什麼。
當筱魚傷心憤慨,當他承認他偷錢後,他不敢上前擁抱她。
他還有什麼臉面對她?她現在應當知道了,他根本是個差勁的人。她愛錯人了,就算他穿著體面、應對得體,內心的羞恥感,還是如影隨形,尤其在這時候,特別難堪困窘,非常厭惡自己。他甚至不敢問筱魚——現在,你知道我偷錢了,你……還愛我嗎?還會像剛剛說的那樣,信任我,認為跟我在一起,很有安全感?
覺得我是個很棒的人?
你……還會想愛這樣卑鄙可和的我嗎?
筱魚回到房里,燈沒開,澡也不洗,趴倒在床,攬著大魚,徹夜痛哭。
瞎忙到最後,全是誤會一場。暖昧不明的善待,原來只是他內疚下的補償。
天啊,這實在太搞笑了,有夠扯,她卻在這里邊超認真,滑稽演出自以為是的深情戲碼,出盡洋相。廖筱魚,你套爆了!
方利澤回到家,燈開著,澡洗了,然後在沙發愣坐著,徹夜慌著。好幾次拿起手機想打給她,又放下。他坐立難安,很旁徨。可惡——他蒙住頭,不知道該怎麼辦……
廖筱魚八歲時,做過這樣的事。
她在社區公園,常看到一只黑色流浪狗。這只狗很瘦,右後腿瘸了,不讓人靠近。幾次,筱魚或鄰居試圖喂它,它會咬牙吠叫,拔腿就逃。
筱魚後來听大人說,那只狗的腳,是被頑劣的孩子打瘸的。
有天下午,筱魚看到那只黑狗,不知叼著什麼,目光專注看向前方,小跑步地叼著急走。筱魚好奇,跟蹤它穿過芒草堆,在一處隱匿坡地,看見那只狗前腳刨土,將叼著的東西埋進去,再把土撥回,掩埋完畢,然後,才安心離開。
筱魚沖過去,把土挖開,看黑狗藏了什麼。
是已經腐爛發臭的豬大骨。
「這麼臭的怎麼能吃?又沒什麼肉。」
小狗竟當成珍寶,慎重藏起。
筱魚把骨頭埋回去,然後急匆匆地跑回家,從餐桌打包中午沒吃完的紅燒蹄膀,奔回那個小土坡,再刨開土,將蹄膀跟豬骨頭埋在一起。
那天晚上睡覺時,筱魚蓋著棉被,笑咪咪想象著。
當小狗餓了時,刨開土堆,看到不只有豬大骨,還有肥蹄膀,小狗一定超樂的,然後興奮地飽食一頓——
後來,筱魚跟這只不讓人靠近的小黑狗,像是有了默契。她時常拿食物埋在同一地方,小狗便時常跑去刨開土覓食。瘦弱的小黑狗,就這麼逐漸胖起來了。筱魚看著它變胖,毛色更亮,就覺得好滿足,好有成就感。
這個偷埋食物的游戲,持續好久,直到一日,台風過後,再也沒看到小黑狗現在,二十八歲的廖筱魚,在這麼傷心絕望時,忽然想起這樁往事。
為什麼?她忽然明白,這,就像是她對方利澤的感情。
她像偷埋食物給小黑狗那樣,默默照顧渾身是刺又好強的方利澤。用她認為最不傷他自尊的方式,誰知,最後這善意,反噬自己。
方利澤不知道。
那些錢,是她故意放抽屜,讓他偷的。
那是筱魚每年過年拿的紅包錢。
當方利澤在媽媽出院前幾日,心神不寧、愁容滿面時,筱魚左思右想,唯一的可能就是他缺錢辦出院。
她知道他好勝愛面子,所以想了這個辦法幫他。
沒想到他耿耿于懷,內疚自責這麼久,甚至到了要彌補她的地步——可是,再多的彌補,不給她愛,她也不開心啊。感情以外的東西,對從小物資豐沛的筱魚來說,有何重要?偷她家的錢又怎樣?又不希罕他賠,也不會因此看輕他。
如果說她有什麼要求,那麼期待的,只不過是希望他因為快樂,然後覺得有她真好,想要和她在一起。
她想要的回報,是他愛她,跟她在一起啊。
她做這些,想得到的,是被他喜歡、被他愛啊。
一想到重逢後,那些種種的善待跟照顧,都是因為偷錢內疚才做的,不是因為喜歡她……笨蛋,笨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