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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最後去了彼岸 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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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提到了對等這兩個字吧。

這個社會需要的是對等的朋友,一個有錢人跟窮人為什麼當不了朋友?因為他永遠無法從那些人身上得到反饋,可如果是一個同樣有錢的人,那麼這兩個人就是對等,互相又互利,這樣才能走得下去啊。

不是每個人都有一顆慈悲為懷的心,我又不是慈善家。

你看連知名小說改編的日劇《獻給阿爾吉儂的花束》里不也是這樣演的嗎?里頭那個小智障不就因為這樣受到很多特別待遇,即使是一開始真心維護他的朋友,最後也受不了這種單方面不斷付出的不對等感,而跟他翻臉嗎?

老伯,你剛剛那句話真是不動听,什麼叫看不出來我也會看這種電視劇?我也是個有質感的人好嗎?當然這也是為了配合我老公啦,他這人私下還滿文青的,反正他喜歡的東西,我也會努力喜歡,這才是一個完美妻子該做的吧。

回到剛剛說的,不對等。那個小智障後來變聰明後,跟他以前的朋友還是一樣的不對等,因為變得太聰明,還引起了忌妒不是嗎?

所以我說,朋友要平衡才有辦法走的下去。

我身邊大部分的朋友都是如此喔,而且他們都對我非常好,你剛剛說盛采宜對我這麼好什麼屁話,你不知道其他人怎麼對我的吧?

像我最近失業啦,我就有個開日式料理店的朋友說,只要我去吃,隨時都免錢。另一個朋友前陣子在黃金地段買房了,還說我跟我老公若是吵了架,隨時能去她那住。又比如我還有個朋友說要幫我準備嫁妝呢。

更不用提他們說如果我懷孕了要準備給我的小孩買什麼彌月禮,或是婚禮的禮金要包多少,那些全部只要開的出口,他們都會給我。

而且啊,說什麼我故意叫盛采宜幫我付錢?你剛剛這麼說了吧?呿,就算她沒去,我的朋友也都會幫我付錢啊,我出去玩本就不需要花錢的,因為他們都是我對等的朋友啊,無論男女都是這樣對我。

看你一臉疑惑,是不是人老了,腦袋也不靈光了,不能理解為什麼他們要這麼對我嗎?

當然是我也有付出啊,你懂不懂雪中送炭的原理?

一個人啊,平常你拼命的對他好是沒用的,那種沒有投資報酬率的事情我才不干,『適時』的雪中送炭是必要的,記住是『適時』。

今天假如A遇到了困難,如果是跟男友吵架,而且吵得非常嚴重,讓A無助到無處可去也無法泄憤,我會提供住處也順便當面去罵罵那男的。

然後B家里出了事,很緊急,需要人立刻馬上趕過去,只要跟金錢無關,我都會沖第一。

那麼如果C突然生命需要住院啦還是干嘛的,這有個前提,他如果沒錢生病,那我就會先觀望裝忙,怎樣都好,要巧妙的躲一個人我是很厲害的,等到他錢的問題解決了,我再日日去探望他、關心他,並虛假的問一下錢夠不夠,也是能達到借錢給人的效果。

雪中送炭情,永遠能被人記在心底,那份情跟錢無關,想買也買不到,而對方則會永遠有份虧欠感,無論我要提出什麼要求,他都會覺得是應該、他欠我的。

呵呵,這就是人性啊。

講白了,這世界上哪來什麼患難見真情的朋友啊?扯到錢還沒有各自飛的,都是閑錢太多的人,或是基于一種施舍幫助,來增加自我良好感的人罷了。

喔對了,還有個前提,別以為我很閑,只要符合上述條件的人,我就拼命去幫忙,我才沒有義工那種心情。

我當然都是評估過的啊,評估此刻這個人落難,他之後能再起的機率以及日後可以用到的地方,如果是全家倒閉、窮困潦倒那種,我基本都會默默消失在他的生命。我幫的都是一些暫時落難的人,並且能很快在兩、三個月內恢復狀況,這樣我才能快點得到我的回報啊。

算起來,當初我施舍給盛采宜的幫助,也是雪中送炭的一種。

所以之後她任我所用也是應該,不過她後來的落難我倒是有故意消失個幾次。

誰叫她一直無法展現自己的價值呢?而且不管我怎麼對她,她都不會跑,那何必還浪費我的力氣。

記得有次吧,她不知道跟房東怎麼了,房東因為突然需要用到房子,就蠻橫的直接把她強制趕走……喔,這是大概二十歲的時候的事。

那時她哭哭啼啼的跑來我公司樓下,找我要借個三、五千塊,說什麼新租的房子還差一些錢,我當然沒借她羅,那幾千塊我要拿去買新衣服用的耶,借她干嘛。

我直接說了我沒錢,然後還有工作要忙,讓她自己好自為之。我跟你說啊,她那時真的超慘的耶,听說還租到了鬼屋喔,更可怕的是那時正逢潤七月,居然選在那種時候的晚上搬家,真毛耶。

她最後好像做了一些事情有拿到錢吧,什麼事?呵呵,一個女孩走投無路又一定得要錢時,還能做什麼?需要講的那麼明白嗎?不好吧,我都是要結婚的人,可不想造太多口業。

所以說,人啊還是得靠自己啊,我這也是在告訴她,不要整天都以為可以靠我,你看她現在多堅強?她以前剛離開那個對她不好的家時,還沒這麼堅強呢。

是啊,我當然知道她家的人怎麼對她,不就重男輕女嗎?誰叫她運氣不好,生在那種家庭。

嗯……我發呆了嗎?

我只是恍神一下而已。

大白天就喝香檳果然還是會有點醉意呢,要喝星巴克的咖啡嗎?早上我叫人去買給我的。

你這人怎麼那麼煩,像個警察一樣的追問,我恍神只是因為想起了一些回憶而已。

是高三那年的回憶啦。

那次快要過年了,可是我爸居然要跟新交的女朋友一家子一起過!我听了當然很不爽啊,就跟他拿了一萬塊,說我要自己過。

我那時非常不爽也有點受傷,當然我爸是有要我一起去的,但這樣不就變成我是一個多余的人了嗎?這種有辱尊嚴的事我是不會答應的。

盛采宜那天听完我抱怨後,就說出了她家的事,也說出她為了維持生活跟付學費有多辛苦的事。

我的確在那個時候,有那麼一點同情她啦,所以就不小心月兌口說出,要不要一起過年的事。

「一、一起過年?」

「不只今年,以後我們都一起過吧,這樣誰都不是一個人了。」

「……」

「干嘛?不願意?」

「不是,只是突然,很感動。」

「白痴嗎?」

我們用我爸給的錢去吃了一頓大餐、一起去看了賀歲片、晚上在她的租屋處一起玩撲克牌,還偷偷買了啤酒兩個人在那里喝,結果第一次喝酒的我們,一人喝一小罐就醉了。

醉了的我們還像瘋子一樣玩起大冒險,做出各種平常的我絕對不可能做的失控又丟臉的事……

是段開心的回憶?

是啊,的確呢,也是曾經快樂過的,雖然很短暫。

這就跟互相取暖沒什麼兩樣,如果今天去爬聖母峰,遇到了暴風雪瀕臨死亡之際,那時後不管是平常多瞧不起、多厭惡的人,都能夠抱在一起取暖了。

啊咧?你剛剛該不會因為我說了那段過年回憶真的有點感動吧?別鬧了,那就只是暴風雪效應而已。

來年我有了新的工作,才發現好多同事都是自己離家在外,也很懶的回老家被那些親戚轟炸,所以我們就幾個人一起出國過,真是好玩極了,那年可是我第一次這樣跟朋友出國喔,比起前一年只有我跟盛采宜兩個人,好玩幾千倍!

不然啊,每次若是她主動邀約我出去,一定都是單獨兩個人,拜托我又不是蕾絲邊,她還真是都沒其他朋友好約了耶。而且出去的行程永遠都一樣,就是吃飯跟看電影,然後就沒有節目了。

這兩件事情應該要跟男的一起才有意思吧,對象如果換成女的,還是盛采宜,那都不知道無聊幾百倍。

所以啊,後來我才不想再跟她一起出去,她若想找我,就只能跟我的約,我的約都有很多人一起,去的地方一定都是最新、最好玩的,像之前流行的密室游戲啊,我也是搶先第一去玩的喔。

我當然解不開啊,反正能打卡不就好了吧。

跟你講這麼多,講的我都餓了,我打電話叫人幫我買點食物好了,你要吃什麼?這麼客氣。

叫誰買?嘻嘻,跟你說,這一年啊,我有了個比盛采宜更好用的家伙,那家伙的工作地點就在附近,只要我打電話,他一定會翹班幫我買的。

為什麼?因為那家伙是個GAY,很常失戀,每次失戀都是我陪他的,對他來說我就像個救命繩索一樣的存在,他當然對我唯命是從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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