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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途似錦下堂妻 第四章 與神秘公子的交易

月色清明,照在窄小的庭院里,奇異的彷佛給所有的東西都打上了一層白霜,包括那個一半浸潤在夜色里的男人。

說也奇怪,明明光線沒有好到足夠看清這個人的五官容貌,他光站在那里,但樂不染就沒能把目光從他身上移開到貌似長隨的另一人身上。

「如果翻牆只是為了要問路,出了巷子口,左轉第一條街直走,右邊數過來第一家是里正的家,不客氣,不送!」兩個眼生的大男人「迷路」迷到姑娘家的小偏房來,到底是真心迷路還是蓄意迷路?有待商榷。

所以,對他們客氣,真沒那必要。

「要不是知道你住在這,誰耐煩沒事翻牆玩?」在康泰眼里,敢對他家少君不敬的人,這世上是不存在的,要不早翹了辮子,要不沒出生,這姑娘到底是沒眼光,還是無知者無畏?

樂不染眼神戒備,手往放在袖子的匕首模去。

果然是沖著她來的。

那日她出了如海居,第一站便去了打鐵鋪,精鋼的匕首不同于一般鐵器,這把刀就花了她二十兩銀子。

「我數到三,你再不走人,我就要喊了,到時候你也別想落著什麼好。」她的習慣向來是從最壞的惡意揣測一件事,況且夜半出沒的,能是什麼正經的善良之輩?

康泰還想說話,卻讓連彼岸一個眼神喝止。

他走向前兩步,黑發、黑袍,雙腿勁實修長,他立在月光下,明明月光那般的亮,可他的眸卻仍像是沉在黑夜里,望不盡的冷漠,和看不透的孤冷,如同天邊最冷冽的一顆寒星。

「姑娘,請問貴姓?」盡管康泰已經從書肆老板口中得知她的名字,回稟了他,再問一遍,為的是確定她是不是他想的那個女子。

他的聲音在奇異的夜帶著奇特韻味的磁性,被夜風一送,彷佛聲音都融在風里,令人難忘。

「要問人家的名字,不知要先報上自己的嗎?」樂不染沒好氣的說。

夜里,微風清涼,屋里一燈如豆,披著一頭青絲的女子眉眼看不清晰,但燭光卻映得她周身似起了一層淡淡的暖黃光暈,垂在肩頭的發絲看似烏黑柔軟,看似恬靜,不料卻很是伶牙俐齒。

男人看著她,眼神沉沉。

明明是很普通的一句話,他卻想了很久。

這人看著就是個惜話如金的人,既然不想解釋,也不想通報姓名,她決定關上窗戶,熄燈睡覺才是王道。

看他這通身氣派,也不像會硬要撬門牆進人家家門的人。

「連彼岸,你呢?」

「樂不染。」樂不染也學他惜話如金。

「你是樂家人?」他的聲音始終微涼,帶著漠然。

「你和那一家子有什麼關系?」她豎起了戒備,原來是一丘之貉,可惜了這副好皮相。

她真的是那個被樂老太太趕出家門的大歸姑女乃女乃,細雨蒙蒙的那日,從他眼尾余光掠過去的那片衣角,是她的。

再見,在書鋪外,她留給他的仍是背影,他甚至沒看清她的臉。

這回,第三次見她,總算解了他心底的疑惑。

「就避雨借宿了一晚。」

他借宿的那天,不會剛好就是她被趕出家門的那天吧?她隱約想起來,樂府那天似乎是來了了不起的客人,樂林氏沒空管她,才叫婆子隨便的把虛弱昏沉的她架出門,丟棄在外。

托了他的福,他在樂林氏還沒想妥怎麼處置她的時候出現,否則毫無反抗能力的她,只有被遣去家廟或是更不堪的地方的下場了。

「所以連公子是為了什麼而來?我已經不是樂家人,有關于樂府的事,小女子什麼忙都幫不上。」

連彼岸定定看著她,黑夜般的眼陣彷佛會將人吸進去,他性情冷淡,與生來冷漠肅殺的氣度,往往一眼便會叫人腿都站不住,而他對著她這麼長時間靜止而專注的凝望,即便腿腳不軟,也該心頭小鹿亂撞了吧。

只可惜,他遇見的樂不染是來自後世哀豆、小鮮肉滿天飛的時代,靈魂年紀早就過了發花痴的年紀,而且她從來都不是外貌協會的人,至少對皮囊看得不是那麼重要,對于連彼岸她是好奇多過于對他容貌的關注,因此,眼神清澈,不見半點驚艷和愛慕之情。

「不是。」

不是什麼?她一下沒回過神來,他不是想問她關于樂府的任何事?

「我問一句,公子你回應一句,我若是不問,你就裝聾作啞,既然沒什麼重要的事情,那麼,就別浪費彼此的時間。」她作勢要關上窗戶,打算走開。

「哎。」

她走得很堅決,身後卻有人一個箭步拉住了她的手腕。

她轉回頭,先看向自己的手腕,連彼岸也看著她的手腕,像是完全沒想到自己會出手,可他並不打算放開,力道還微微的收緊,生怕他一松開,她當真走了。

「公子有話直說了就是。」嚇死寶寶!一下、兩下,掙不開,她心里有氣,口氣凶巴巴的。

長身而立的男子微微側首,他看著自己以一別扭的姿態握住人家姑娘的手不放,她的手腕真細,他只用大拇指和食指就能圈住。

隔著不大的窗台,少女在外的肌膚裹了層珠光似的,許是月光和燭光給他的錯覺,連彼岸竟然覺得穿著淺綠衣衫,散著一頭不是很豐盛黑發的她,如在畫中。

心跳在這樣的緘默里漏跳了一拍。

這畫面,這簡陋的偏院,卻像是被人畫下一筆淡淡的溫柔。

康泰多此一舉的搗住自己的眼,他什麼都沒看到,什麼都沒有、沒有……眼疾發作真是糟糕的事。

「『放翁』是姑娘的別名?」他放開那縴細不盈一握的手腕,雖是隔著布料,在離開的剎那,指月復還留著屬于姑娘家的觸感。

他垂下的手,握成了拳。

樂不染多看了他兩眼,內心也不糾結,爽快的認了,到底人家都找上門了,就不用多此一舉的否認了。「公子買下了放翁的畫?」

心底微微的詫異是沒想到那幅畫不到一天時間就賣了出去,虧她之前還幾度小擔心了一下,擔心那幅畫要是賣不出去,書肆老板可要怨死她了。

「是,我覺得上頭的字好。」

樂不染在心里翻了個大白眼,不是覺得構圖活潑有趣,人物精彩生動,是因為上頭的簽名?

這審美觀,該怎麼說?說他慧眼獨具,未免誅心,說他沒眼光,人家買了她的畫,覺得她字好……捫心自問,青菜蘿卜各有所好,就當是贊美吧。

「那公子尋來為的是?」

「下月下旬是祖父的壽辰,想求放翁一幅字回去當成壽禮送給祖父。」

哇,二十七個字,沒想到這人也能一口氣說上這麼長的話,其實不只有她哇而已,康泰也掉了下巴。

少君被什麼附了身?他跟著少君幾乎半輩子,他可以用他康泰的人格保證,少君說過的話,絕對不會超過二十個字,這回破了紀錄,老太爺要是知道不知會做何感想?

「放翁寫一幅字需要多久時間?」

「我還沒答應要寫。」任何能賺錢的機會她都不想放過,只是她原先的計畫中,並沒有打算頻繁的推出放翁的作品,再來,這人實在又呆又萌又逗,她忍不住想逗逗他,就算不能逗他笑,惹急了也好,總而言之,她就想看他除了面癱之外的表情。

連彼岸望著她,看出少女眼底戲弄的碎光。

他手一招。

康泰過來,雙手奉上一小雕花匣子。「姑娘,這是訂金,大面額五千兩銀票,三日後來取書法,再奉上五千兩,可行?」

樂不染只瞄了匣子一眼,這是改拿銀子當攻勢,拿錢砸她?

嗯,砸得真好!她喜歡。

「我被夫家休離,你稱呼我樂娘子便是。」在外頭走動多了,知曉外頭對女子的諸多不公,尤其一個被夫家休棄不要的棄婦,要不是柴家給了她一塊可以庇護的屋瓦,她可能被排擠、欺負的更嚴重。

光憑她一人之力是改變不了封建社會的男尊女卑,要在這女子地位低下的時代生活下去,只能護好自己,隨波逐流。

棄婦難听嗎?

這並不是沒有選擇的選擇,沒有選擇的選擇,從來都不是選擇。

比起寸步難行的閨閣淑女,對她來說,已婚身分方便行事多了。

連彼岸臉上原本淡淡示威的意味並不明顯,盡管只是一眼,但樂不染看得出來,他這拿銀子打人臉的奸計,非常的恰到好處,因為她吃這套。

只是當他听見樂不染要人家稱呼她樂娘子的時候,像是想到什麼,臉上微微閃過一種不知所以的情緒。

樂不染覺得這會兒他看起來倒像個人了。

他抱拳,莫名堅持自己堅持的。「就請樂姑娘臨摹一篇王羲之的《蘭亭集序》帖。」

天下人皆知,他那三朝元老的祖父對王羲之的《蘭亭集序》情有獨鐘,幾乎到了惜之如命的地步,尋常物件再難討好,他這一趟出來辦差,來回費去時間頗多,眼看祖父的七十大壽在即,從那幅《天上人間圖》得到了靈感,若是能順道帶回壽禮,書法與畫作聯璧,挨的罵應該會少一點吧。

樂不染一心撲在生意上頭,沒去注意連彼岸對她的稱呼。

重金必有要求,要求必然刁鑽,就知道銀子不好賺,尤其這麼爽快拿出大筆銀子來的人,這不是挖了個大坑等著她呢。

這世間,那些個文人雅士,高官權貴,誰不知道王羲之手書的真跡已隨唐太宗葬于墓中,後人能看到的全是摹本,這些摹本里又以唐朝馮承素的「神龍本」最令人稱道。

「神龍」是唐中宗的年號,摹本上也有年號小印真跡得名,被認為是馮承素奉聖旨于蘭亭集序真跡上所摹,應該是最接近真跡的摹本。

這完全就是一種沒魚蝦也好的心態。

現今的人很難想象真跡的字有多美,美到使一代君王迷戀至此,甚至要帶進墓里去,永絕于世,其實這所謂的「天下第一行書」其實是篇王羲之酒後的草稿,總計三百二十四個字,只是這位書聖酒醒後,曾經試圖把原文重寫好幾回,只可惜都沒有在蘭亭集會時寫得好,又因為唐太宗李世民對王羲之如痴如醉的迷戀,那時的長安城一夜間就冒出成千上萬的王字真跡,外地的收藏也如潮水般的涌向京城,幾位老臣為了監定真偽爭得面紅耳赤,最後也只能一網打盡,全部獻給了李世民。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不論時代走到哪里,這樣的人不管世代如何更迭,只有多沒有少過。

李世民把王羲之捧為千古一帖,這故事,樂不染從她祖父口中听了又听,有一天,祖父酒興一來,喝得微醺,神神秘秘的從保險櫃里拿出層層包裹的東西來,是一疊分層疊放,比保護什麼古玩奇珍、國家寶藏還要慎重的石刻摹拓本。

祖父說,那便是王羲之的神品「蘭亭集序」的石刻摹拓本,雖是石刻摹拓本卻是真跡。

她從來不會質疑祖父的話,祖父從不誆她,祖父對王羲之的喜愛,要她來說並不亞于唐太宗,痴迷程度甚至將蘭亭集序的每個字,勾、撇、捺,翻來覆去研究個徹底。

這幾片薄薄的石刻拓本,是祖父年輕時,去古玩市場時買回來的,除了她,就連她的爸爸都不知道祖父有那麼件寶貝。

「看在公子的誠意上,我多問一句,不知公子要的是馮承素的神龍摹本還是王羲之的真跡摹本?」樂不染眼色清明,十分的淡定。

康泰听得一頭霧水,但連彼岸倒是听出她的話中有話。

「王羲之的真跡摹本?」馮承素的神龍摹本已經夠逼真的了,莫非?

「不論是馮承素抑是王羲之的《蘭亭集序》,由放翁來寫就只能是摹本。」

「一模一樣?」

「一模一樣,若是王羲之的真跡摹本,價格上又要往上提一提,更重要的,收禮的人要是不滿意,我保證將銀子全數退還。」

這不怕吹破了牛皮?

樂不染淡定得很,可連彼岸卻淡定不起來了。

他不可思議的看著樂不染,這是第一回,他看不透一個女子。

樂不染才把窗戶關上,就听到門板剝啄聲。

「不染妹妹,我可以進來嗎?」是勺娘帶著試探又微揚的聲音。

「勺娘姊進來吧。」樂不染一點睡意也無,心里正盤算著有筆大進帳後可艾薩克開手腳做點什麼,對她來說,銀子放著就是放著,也不會生出錢子錢孫來,再多也沒用。

所以,投資就變得很重要了。

「我以為妹妹睡了。」勺娘手里捧著兩塊布料,是白天樂不染送的藕色和湖藍絲綢。

樂不染隨手剪了燭心,讓燭光剔亮些。「我是夜貓子,不過子時不上床的。」

「夜貓子是什麼意思啊?」勺娘珍重的把布料放下,怕粗糙木桌的小刺勾了絲綢料子的紗,下頭還鄭重的用一塊粗麻布給鋪墊著。

樂不染干笑兩聲,「呵,我的意思是我像夜鷺一樣喜歡晝伏夜出,以前在家時習慣了到處磨蹭,回過神來半夜已經過去。」打著馬虎眼過去,「不知勺娘姊這麼晚過來為的是什麼?」

「不染妹妹送我這兩塊料子,我很是歡喜,可是,你送我這麼好的料子,自己穿的卻是成衣鋪子的成衣,太讓我過意不去了,這塊藕色的料子我瞧著適合妹妹的膚色,要是不嫌姊姊的女紅沒有外頭的繡娘手藝好,就用來給你裁制兩身外出衣裳可好?」她愛惜的目光從布料上掠過,顯見十分喜歡。

「我這不是憊瀨嗎,只想著省事,想著成衣鋪子方便,想挑什麼款式沒有,其他的倒沒有想那麼多,料子是專程為姊姊姊買的,你想做什都隨意,給我倒是不必。」料子是就著勺娘的喜好去挑的,沒道理又穿回自己的身上。

勺娘喜不自勝。「那我就收下了,你瞧瞧這湖藍色多美,像夏天亮敞的晴空,要是用來給孩子做成半臂,再繡上不同的福字,穿在身上該有多舒坦,至于這塊藕色的就給咱們姊妹做成裙子,你我各一件,穿出去人家一看就知道我倆是姊妹,你說可好?」

樂不染點頭稱好,以她一個現代人的眼光看,勺娘的女紅沒話說,刺繡功夫嘛,美則美矣,就是少了幾分靈活度,只是,慢著,孩子?

勺娘知道自己說漏了嘴,局促的模著臉腮,動了唇,未語眼眶就先紅了。

哎,她什麼都沒說就把人弄哭了,這下可怎麼辦?她最不會安慰人了。

樂不染無聲的遞過去自己的帕子。

勺娘揩了揩眼圈,「娘總以為把這事瞞得滴水不漏,只有天知地知,還有我們娘兒仨知道,其實我心里明白的很,我一個未婚卻挺了個大肚子的女子,再怎麼遮掩,又瞞得過誰……我夜里總是想我的廷哥兒想得睡不著,只能拼命的拿繡活回來做,我以為我們母子的緣分也就這樣了……」

她到樂不染這里來,不是為了訴苦,也沒想過可以從她那里得到什麼,實在是心里太苦了,話匣子一開,積壓在心里多年的苦楚委屈便如滔滔江水奔騰而出。

女子有孕,反胃惡心,月分一大,行動不便,左鄰右舍住得近,根本瞞不過誰,雖說沒有哪戶人家吃飽撐著盯著旁人的家生事,但是真要有個什麼,要做到一手遮天,像柴家這樣的貧戶人家,哪有這麼容易。

「白日里,勺娘姊就是為了這事抹眼淚?」未婚生子啊,想不到看著保守謹慎的勺娘膽子這麼大,這是有多喜歡那個男人?又或是年少輕狂,只想著一晌貪歡,壓根沒考慮過後面要承擔的是什麼?

年輕男女相愛,干柴烈火,在現代都是政府解決不了的社會問題,在這里,即便禮儀規範嚴峻,對女子尤為苛刻,但規矩是死的,人是活的,男歡女愛有了孩子,只要有心迎娶,諒也生不出什麼事,勺娘這事,顯然結局並不如人意。

原來,與她兩情相悅的男子叫孫遲,是個童生,孫家家貧,孫母一心寄望在兒子身上,希望他能奪得秀才功名,甚至在之後的科舉之路能青雲直上,因此對家世也是一貧如洗的勺娘不只看不上,還多次阻攔,兩個年輕人只能偷偷私下的來往。

哪知孫遲一舉拿下秀才之名,要知道秀才是有許多特權的,能夠當上秀才在地方上就已經是個人物了,擁有秀才功名,可以免賦稅徭役,見縣官不跪,就算無法再前進一步,社會地位也是超然的,隨便想撈個族長、村里長來當,一點難度都沒有。

偏偏當時的柴家,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境因為柴父一場大病,每況愈下。

沒多久,孫遲整理行囊,去了省城參加秋闈鄉試。

一般來說,一個縣城能有幾個秀才老爺已經很了不起,要是能考上舉人,是可以算做地方官政績的,更別提考上舉人,那就正式踏入「官」的行列,對老百姓來說,已經屬于大老爺等級的人物了。

孫遲中舉的消息傳來,轟動整縣城,孫母干脆賣掉所有家當,舉家搬去了省城,對她來說,小女兒家的那些個情情愛愛都沒有她兒子前途重要,等兒子走上仕途,想要什麼樣的女子沒有?

勺娘和孫遲的感情就這樣被硬生生的斬斷,而柴父終究沒能挨過這場大病,沒多久也撒手人寰。

孫遲拍拍走了,勺娘又歷經了父喪,很遲才發現自己沒來月事,她沒敢聲張,又等了兩個月,這才悄悄的把自己有孕的事告訴柴王氏,柴王氏一掐日子,這孩子想墮掉它已經不可能,在愁眉苦臉了好幾天後,果斷的掏出十幾年來積攢的私房,將勺娘送到了遠親家去待產,直到足月生下孩子,便作主送給了隔著好幾個山頭的人家收養。

勺娘如何的傷心欲絕,思念孩子也都是後話了。

幾年過去,卻轉折听到那戶收養廷哥兒的人家因為有了自己的孩子,日子一久,越覺得廷哥兒礙眼,便動了想賣掉他的主意。

勺娘听到這消息整顆心都碎了,輾轉托了熟識的人去探問,告訴對方她想把孩子接回來,不料對方一知道是生母想要回孩子便獅子大開口,要孩子可以,拿銀子來贖。

更夸張的是,對方不知從哪里得知勺娘未婚生子的事情,拿這件事當威嚇的話柄,若是柴家不照他們的要求給銀子,就要把廷哥兒的身世公諸于世,讓所有的人都知曉他是奸生子,他的生母有多麼的不知廉恥、失德和不貞。

老實的一家人愁了、怕了,坐困愁城,這一來別說妄想把孩子帶回來,就算帶回來,孩子的將來呢?一旦事情鬧大,因為蒙羞自辱的柴家也可能因為這件事,無法在縣城立足了。

一家人愁得頭發都要白了,卻沒有人敢在樂不染面前表現出分毫來。

「你想把孩子接回來?」樂不染先要問清楚勺娘的想法。

她點頭。「我弟和娘還有我自己把這些年一分一毫攢下來的錢都拿了出來,可是怎麼湊也湊不出來對方要的一百兩,娘說,要不就把屋子給賣了,地皮好歹值些錢。」

這已經不是獅子大開口,是貪得無厭的訛人了,雖然說養大一個孩子不容易,但是一百兩,怎麼不去搶比較快!

「就算賣了屋,把銀子都給了那戶人家,不怕對方食髓知味,拿你們當提款機?沒了銀子,你以後拿什麼養孩子?跟著大人餓肚子?有上一頓,沒下一頓的,還是跟著你們去流浪?睡大街,歇破廟?」雖說一家人能團聚比千金萬銀都值,就算日子再艱苦,心底只要有陽光,總能走出陰霾,但憑什麼一家人做得要死要活,卻便宜那些貪婪又無恥的人。

她以為萬不得已非要給,多少給點辛苦費也就是了。

勺娘听樂不染這通分析下來,雖然听不懂什麼叫「提款機」,但意思隱約是明白的,她臉色變幻,表情淒楚。

老實說,樂不染也知道自己為難勺娘了,對一個一心想把孩子要回來的母親而言,她的話等于在寒天里潑了一桶冷水。

樂不染看不得這樣彷佛被抽干生氣的勺娘,她放軟了三分語氣,「這件事你再多想想,考慮得仔細一點吧。」

勺娘失魂落魄的走了,連料子都是樂不染提醒才抱走的。

連著兩天,樂不染也沒閑著。

工欲善其事便要利其器,答應了連彼岸要把王羲之真跡摹本的《蘭亭集序》寫出來,便要知道這幅字用的是什麼紙和筆,要是連這點都做不到,字寫得再好,很快也會被人識破,更別提什麼價值了。

在後世,同樣是琺瑯彩瓷,在瓶底下印上「大清乾隆年制」是作偽,但若堂堂正正的題上自己的名字,那便是高仿的藝術品。

在這時空,也是同一個道理,哪來那麼多的真品古董,即便是有,市場也就僅限于一小部分的人,更多的人擁有不了那些天下奇珍,如果打造高端品牌,走古代的高端市場,成為皇室貴族、高官富商爭相收藏品,照樣能拓展出廣闊的市場空間來。

她去買了鼠須筆和蠶繭紙。

所謂的蠶繭紙,是利用繅絲的下腳料,連同浮在水上面的的蠶膠,用草簾子抄出,濾去水分,晾干後便成了紙狀的薄片,就是絮紙,也叫蠶繭紙。

鼠須筆就是黃鼠狼尾巴加兔毫制成的毛筆。

東西買回來了,她看見柴王氏坐在堂屋的大桌子旁邊在納鞋底,這可不是好做的活兒,先得用家里的舊布打鞋樣子,一層層的涂著漿糊,把千層鞋底子弄出來,再把麻搓成麻線,用頂針、錐子,一針針、一線線把麻線穿過去,把納好的布鞋上鞋幫,這沒一把力氣是做不來的。

樂不染是穿越過來的主兒,壓根不知道做鞋子這麼麻煩,她只知道這不是什麼輕省活,手可疼著的。

「好不容易集市休息,您怎麼就納起鞋底了?」

柴王氏手上也沒閑下來,把樂不染好說了一通,說買的鞋子又貴又不舒服,完全是浪費錢。「都怪女乃娘粗心,之前忙著家里的營生,沒注意到你的鞋都磨平了底,我瞧著你雖然買了新鞋子,也不怎麼合腳,得重新做。」

听到柴王氏的話,樂不染又朝鞋底看了一眼,可鞋底是要用舊布黏好並晾曬的,女乃娘的手里怎麼會有現成屬于自己的鞋樣子?

樂不染很詫異,見柴王氏不說話,她仔細的看了那鞋底,發現了些端倪。「女乃娘,您不會把勺娘姊準備的鞋底修了,給我做鞋子吧?」

鞋底明顯是後包上去的包邊,包邊的料子顯然比原先的布料要好上許多。「我都買了新鞋,您怎麼就把給勺娘姊的鞋底給剪了,剪了多可惜。」

「你瞧你那鞋都把腳跟咯紅了,不合穿,也不吱聲,你勺娘姊有的鞋子穿,不急,等家里又有了舊布,女乃娘再給她做。」

樂不染頓時有些鼻酸。

女乃娘能舍了女兒的東西給她用,但她這是搶了勺娘姊的東西,她心里多少還是有些不好意思的。

樂不染知道情誼就是這樣處的,彼此互相惦記,互相付出,你對我好,我難道還會不付出真心嗎?

為了這雙鞋,勺娘和廷哥兒的事看起來她得管上一管了。

就當回報女乃娘的心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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