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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飼養守則 第六章 執念

百貨公司美食街大火,發生得突然,起因初步推測為烤箱過熱所產生的爆炸,火勢蔓延相當迅速,然而慶幸的是,有半數的人,在爆炸發生的前五分鐘已陸續離開,提早疏散了人潮,因而,雖然發生于周年慶假日人潮擁擠的尖峰時段,但避免了推擠、踩踏等現象,有效減輕傷亡、降低救災的困難度。

當然,這是後話了。倒帶回五分鐘之前的畫面是——

「很抱歉欺騙了大家,沒有什麼平安符兌換,但我想,你們現在能在這里,就是最大的平安了,謝謝你們相信我,請盡速離開吧。」

廣播台的服務員說完這些話後,瞬間回神,茫茫然與涌入的人群對望,一臉的「我是誰?我在哪里?我要做什麼?」

緊接著,就是一陣「砰」的爆炸聲響,由稍早他們所待的地方傳來,換成所有的人面面相覷,一臉「我是誰?我在哪里?發生什麼事?」

而先一步離開的顧庸之,則是走到了百貨公司後的一條小巷子。

一個年約十七、八歲的大男孩,抱膝蹲踞在那兒。

他走上前,試圖打招呼︰「嗨。」

男孩抬眸,睨了他一眼,又低下去,繼續在地上畫圈圈。「你還敢來,不怕我嗎?」

「不怕。」他頓了頓,再道︰「我知道你是心地善良的好孩子。」

男孩火速抬起頭,瞪他。「我的外號叫縱火狂!」沒有人會叫到處放火的縱火狂好孩子!

「但你很努力在向大家示警,嗶嗶啵啵的叫著,仿效火燒木頭的聲音,告訴大家要發生火災了——」喊得嗓子都啞了。

有畢方鳥在的地方就有火災,或許不該這樣解讀,而是因為畢方鳥的示警,他才能預知火災,預先提防災害所造成的傷亡。

火災不是畢方造成的,是人類還不夠謹慎,有許多災害,都是人為可以避免的。

「我听過一個傳說,很久很久以前,那時大地還沒有火,人類只能茹毛飲血吃生肉,到了冬天,天寒地凍,白雪皚皚,耐不住寒冷的人類就會接連凍死。

「那個時候,人們求天神救他們,但是天神沒有允願。是天神身邊一個叫畢方的仙童,將火種帶在身上,下凡來送給人類。」所以畢方最初的原意,是善念,是溫暖,也是救贖。

男孩眼圈一紅,像是隨時要放聲大哭的樣子。「從來沒有人跟我說過這些話——」大部分人類都討厭他、罵他縱火狂,避之唯恐不及。

「嗯,沒關系,那是他們不懂,我替他們向你道歉。」顧庸之哄孩子似的,音律徐徐,柔聲安撫。

「哇——」男孩真的放聲哭了,哭得滿月復委曲,顧庸之無奈,只好蹲下來,像撫慰受傷的小動物,來回輕輕拍撫。

「你人好好喔——」男孩抹抹淚,亮晶晶的眼眸抬起。「你還缺寵物嗎?」

「呃?」顧庸之一愣。這對話怎麼有點似曾相識?

「他是我的主人。」從頭到尾站在巷子前安靜吃東西的蘇繡,不高興地插嘴。

顧庸之回頭,經過剛才一番兵荒馬亂,那盤水餃居然還沒弄丟,真服了她對食物意志堅定的執念。

「你在吃什麼?」男孩被轉移注意力,好奇地湊過去,鼻子嗅了嗅。

「你又不食五谷。」蘇繡把餐盤挪開,不給聞。

「你還不是一樣。」畢方嗆回去。

「現在食了。」

古籍有言︰鳳為火精,生丹穴,非梧桐不棲,非竹實不食,非醴泉不……屁咧,誰說不飲?她還喝珍珠女乃茶呢!

顧庸之在心里吐槽。

「好吃嗎?」畢方一臉新奇。

「好吃。」非常人神共憤地當著同類的面嚼嚼嚼。

對方看得眼珠子都快掉下來了,她才終于良心抬頭,勉為其難分他一顆。

畢方捏著一顆水餃,小心翼翼入口,眼楮睜得大大的,那表情簡直像這輩子第一次吃到食物一樣。

「你再養一只好不好?我給你養,我會干活,我很會噴火——」他回頭抓著顧庸之的手,熱切地毛遂自薦。

「不可以!」蘇繡不爽。主人是她一個人的,只可以養她。

「小九,你很小器耶!」分他一點是會怎樣!

「你火噴得有我好嗎!」蘇繡冷哼。

「……」嗚嗚嗚,輸了。

動物世界里的弱肉強食真殘酷——雖說他好像就是被爭奪的那塊肉。

「那個,小孩子不要玩火。」顧庸之弱弱地發聲。

僵持不下的兩人望向他,同時住嘴。

他覺得自己好像應該表個態,想了想又道︰「畢方,你是個好人,但很抱歉,我已經有寵物了。」沒想到他生平第一次發好人卡,居然是在這種情況下。

他家寵物的獨佔欲很大,而且他很窮,真的養不起第二只了。

「不過,還是歡迎你常來我家玩。」

雖然被發了好人卡,但畢方並不沮喪。「好啊,我真的會很常去喔!」

動物很直,不懂什麼叫「客套話」。

「歡迎。」

自從在百貨公司遇到畢方後,平淡的生活突然變得很精采。

顧庸之後來知道,畢方其實是她的近親,算——兄弟姊妹吧,排行第七。

「那你還這樣對他。」不知道的人,還以為他們不熟咧。

「他打不贏我。」打不贏她的人,沒資格讓她尊重。

「繡繡,你這樣會沒朋友的。」

「朋友?」那是什麼?能吃嗎?

「……」

經此事件後,顧庸之深感知識的不足,蘇繡因應他的需求,又拎回了一本《您不可不識的三千六百種精怪》。

而後,畢方真的常常來他們家蹭食,完全不知道什麼叫客氣。

于是顧庸之找了一天,就去報名烘焙班了。

原因有二,一是他真的太閑了,放棄找工作後,總要找些別的生活目標;另一個就是他家又來了一個超級甜食控,在發現家里的伙食費節節升高後,他痛定思痛,決定去學做甜點,自己做省錢衛生,給寵物吃也比較安心。

剛開始,他從簡單的新手入門先嘗試,大概他也有當甜點師傅的天分吧,基本上成品都滿成功的,昨天他就做了一罐子的焦糖牛女乃糖,給蘇繡平日當零食吃著玩,還找了七彩鮮艷的糖果紙包好,放在玻璃罐里看起來色彩繽紛,很引人食欲。

隔天剛好畢方來找她玩。

經顧庸之一番勸說——好孩子要彼此相親相愛,分享玩具,不可以打架——她現在對畢方的態度有好一點了,食物也會分他吃。

看到兩個孩子坐在二樓的陽台圍牆上,分著吃牛女乃糖,他一臉欣慰,安心地下樓忙自己的事。

蘇繡打開糖果紙,拋了顆牛女乃糖入口,心情愉悅。

「難怪你現在都不回昆侖了。」畢方一臉羨慕地看著她。

她主人對她真好,給她買衣服,還每天做好吃的東西給她吃,換了是他,也想天天賴在這個主人身邊。

蘇繡威脅地瞪他,一臉防備。「他是我的!」

「知道啦!」畢方低噥。「不知道去哪里才能找到這種主人……」一個會對他好,心思純粹而無所求,做出的食物就跟他的心一樣干淨,吃起來好香。

蘇繡看著他失落的神情,不知道該說什麼,想了想,便將手中的玻璃罐朝他遞了遞。

那時的顧庸之,正在廚房烤餅干。一時間,竄起沖天火光——不過不是從廚房,而是從院子里!

他大驚,沖出去查看。畢方吃了牛女乃糖心情大好,一開心就不受控地變回原形,在院子里飛舞繞圈圈。

「啊——畢方你這傻鳥,不要胡亂燒東西!」他慘叫,但是來不及,火球已經從鳥嘴里噴出,把門轟了個大洞。

蘇繡一躍而下,伸掌往鳥頭巴下去,這才把畢方拍回人形,愣坐在院子中央,嘴巴吐出一縷裊裊殘煙。

「又燒啦?」隔壁鄰居探頭看了看,見怪不怪。

「今天這個洞比較大啊。」對面鄰居圍觀完,發表結論。

「顧庸之你這個爛房客,又在燒我房子!」房東孫旖旎憤怒吼叫,發誓他再燒一次,絕對要把他趕出去睡馬路!

顧庸之︰「……」你告訴我,我能說什麼?

日子就在這麼驚險刺激的節奏下,粗茶淡飯地過去了——因為要賠修房子的錢,伙食差了些。為此,蘇繡還不爽跟畢方打了一架,那是顧庸之有一次發現畢方羽毛禿了一大塊,才知是被他族姊下的狠手。

不過也因為這樣,畢方克制了許多,燒房子次數也大幅降低。

一個春雨綿綿的午後,顧庸之在廚房做水果軟糖給寵物當零食,做到一半材料不夠,走出來見蘇繡窩在沙發里貪眠,便自己撐了傘去大賣場。

買完砂糖,走出大賣場,前面那個女人拿了傘架上的傘撐起,急匆匆走入雨中。

「欸——」那是我的傘。

眼睜睜看著自己的傘被劫走,他張了張口,最後還是將話咽回。

罷了,反正雨不大,就跑快一點吧。

他將砂糖攏進外套里,一口氣奔入雨幕。

女人站在路口等紅綠燈,與他同路,他于是忍不住又多看了女人一眼。

他見過她,就住在鄰巷一棟五層樓的老公寓,偶爾在路上遇到過幾次,不熟,就點個頭,完全沒有交情的那種。

不過他知道,女人有兩個孩子,一個小學二年級,一個今年剛要上國中,丈夫因為不學無術,背債跑路,丟下她一個女人,獨自撫養小孩。

號志燈轉綠,女人疾步過街,很快地轉進小巷,消失了身影。

他靜靜看了一會兒,才收回目光。

他記得,他也是在這樣的天氣,下著綿綿雨絲的夜晚,遇到蘇繡。

好快,也將近一年了。

才這麼想著,那人的身影便撞入眼簾,打著傘,徐徐走來,將他納入傘下。

「去哪里?」

「買砂糖,給你做好吃的。」他拉下外套拉鏈,把那包砂糖拿出來給她。

「嗯。」

他執過傘,牽起她的手。「走吧,回家。」

那個時候,只是想有個伴而已,現在,光想到要是離了她,還真舍不下了。

又過幾天,他從外面回來,下了公車站牌,走在回家的路上,肩側讓人撞了一下,女人越過他,疾步前行。

也對,差不多就是這個時間點,每次見到她,都是步履匆匆。

基于莫名的原因,他開口叫住她。「小姐!」

女人停步,回眸看他。

「你東西掉了。」彎身撿起掉在地上的西紅柿,遞還她。

「謝謝。」

「你每天都這麼行色匆匆,是要趕著做什麼事嗎?」

「我急著回家給孩子做飯。」女人擰眉,顯然沒什麼聊天的興致,不過知道他是住在附近的鄰居,倒也沒太大的防心,隨口又抱怨幾句。「公司事情太多,每次都拖遲回家的時間,孩子還小,老這麼餓著肚子也不是辦法。」

「是嗎?」

女人沒再跟他多聊,轉身進巷。

那天晚上吃飯的時候,他把鄰居女子的事跟蘇繡提了,感慨地說︰「人撐著這一口氣,到底是為什麼?」

蘇繡吃著香噴噴的飯菜,順口答道︰「執念吧。」

是啊,執念。

心里有牽掛的事、未完的心願,甚至是到不了的未來,都會成為執念,再把自己困在這個執念中,不得超月兌。

看開,這兩個字何其簡單,但真要做起來,又是何其困難。

「如果有一天,我沒有辦法回家做好吃的東西給你吃,我應該也會放心不下吧。」他家這只小寵物,真的很不會過生活,他都不知道他還沒來以前,她一個人是怎麼過的,連食物的味道是什麼都不知道。

想來,就有些胸口泛酸,心疼得不得了。

隔天,他在同樣的時間、同樣的地點,等著鄰巷的女人。

女人先在超市買了菜,急急忙忙趕回家,在等紅綠燈的時候,被他攔了下來。

「今天是第七天了,你還是放不下嗎?」

「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女人越過他,正欲起步,顧庸之抓住手腕不讓她走,她不高興地道︰「我還要回家做飯,沒有空跟你聊天!」

「你已經死了。」他平靜地說。總要有人,來告訴她這句話。

人,在最初亡故時,因神魂未聚,鬼差只能拘走兩魂六魄,留下的一魂一魄徘徊人間,流連于生前最掛心的人、事、物上,這便是執念。

那時的他們,甚至不會知道自己已然身故,還重復做著與生前一模一樣的事情。

直到第七天,大部分鬼魂會慢慢覺醒過來,然後回到親人身邊,與他們道別。

這就是頭七的意義。

但也有些執念較深的,陷在自己織的網里,始終醒悟不過來,直到有人告訴他們。

「今天,是你的頭七。」

「你胡說八道什麼!」女人發怒了,莫名地又氣又急,開始使勁掙扎,顧庸之一個閃神,讓她掙月兌。女人一邁開步伐,前方車輛朝她迎面疾駛而來,她瞳孔放大,下意識抱頭,驚恐地尖叫出聲——

預期之中那支離破碎的疼痛並沒有到來,那輛車像沒看到她似的,穿過她的身體,呼嘯而去。

女人停止尖叫,站在原地,一臉茫然地望向他;他手伸在半空中,呆怔著,久久、久久說不出一句話。

不知道過了多久,女人慢慢沉澱下來,意識到自己已經死亡的事實,記憶像回放的電影,在腦海里重映。

就在七天前,這個路口,趕著回家做飯時,被酒駕的司機撞上,當場死亡。

可是她還記得,記得她要趕著回家給孩子做飯。

好半晌,女人幽幽地開口——

「我放不下的是我的孩子。你呢?你放不下的又是什麼?」

你呢?你放不下的又是什麼?

送走了那女人的靈魂,顧庸之緩緩走在回家的路上。

那輛疾駛而來的汽車,不只是撞上她,同時也穿過了他的身體。

一直到那個時候,他才意識到,原來自己跟那個女人一樣,也是鬼。他也死了,只是沒有人告訴他。

可是,是什麼時候呢?他為什麼想不起來?

記憶慢慢回溯,一年來所發生的一切,都在腦海重演,畫面特別清晰,一景一幕,看得清清楚楚。

一路回溯到與蘇繡相遇的那一天,鄰桌男人發酒瘋,砸了酒瓶朝他捅過來——

他本能地捂向肚月復。

那里,被捅出一個洞,流了很多血,彷佛還能感覺到當時的疼痛。他被丟在暗巷中,一點一滴把血流光,彌留之際,他用最後的一口氣,看向黑暗天際中忽明忽暗的黯淡星光,覺得天好黑,夜好冷,誰來陪陪他——

他的執念,是有人相陪,就像天空中,那顆固執不肯滅掉的微弱星光。

而後,她來了。

于是他的魂魄,便跟著她回去,去享受那生前不曾感受過的溫暖與快樂。

原來,是這樣。

顧庸之醒悟過來,單手捂住雙眼,感覺掌心一陣濕熱。

他早就死了,他只是一道孤魂野鬼,因為貪戀著現有的美好,假裝自己還是人,假裝過著正常人的生活,執迷了一年不願醒來。

難怪蘇繡會給他喝無明水,那是鬼魂喝來滌去塵世苦痛的;難怪他找不到工作;難怪他總覺這紅塵俗世的一切于他,愈來愈遙遠,好似再也不屬于他……

他蹲,用力喘上一口氣。

感覺……好難受。

一直以來,努力想要抓住點什麼,最後卻發現,掌心早就空空如也,他已經沒有努力的本錢了。

一瞬間,茫然得找不到方向。

「——你蹲在這里干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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