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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孕王妃 第三章 努力懷孩子

蕭隨英回府,想起母後的期盼,又想起嫂嫂的勸慰,如果自己有後能讓母後睡得好一點,那他無論如何也會跟宣和公主生出孩子來。

母後為了在龍潭虎穴般的後宮護著他跟皇兄長大,不知道費了多少心血,當年程皇後執掌鳳印,對他們是不太待見的,畢竟朝廷程黨甘黨分派嚴明,導致後宮也不太和睦,只有他們兄弟知道,母後是怎麼從婕妤一步步爬到淑妃的位置,那時在程皇後的控制之下,又活得多憋屈。

他一定要好好孝順母後。

生孩子?容易,今日開始他便專心跟宣和公主制造孩子,三年抱兩,也許母後日後能夠一覺到天亮。

下了雙頭馬車,溫長史便迎上,「王爺辛苦了。」

「王妃呢?」

溫長史一怔,公孫茉都嫁進門快十天了,蕭隨英第一次問起她,叫他意外之余又暗罵自己沒準備,只好硬著頭皮說︰「下官立刻派人去問。」

蕭隨英揚起眉,表情不太滿意。

溫長史一抖,立刻下跪,「下官失職,請王爺懲罰。」

「看在你沒出過錯的分上,這次暫且記下,再有一次,就去守門那里領棍子。」

「是,謝王爺饒過這回。」

「起來吧。」

溫長史簌簌發抖著起來——前幾天他都有先打听好王妃在哪里的,後來見王爺對王妃不是很在意,這兩三日也就沒當一回事,沒想到會有轉折……幸好王爺沒追究,不然這可是大大的過錯。

蕭隨英大步流星的往起居間走,在他的想法里,王妃當然在起居間,昨日剛下過大雨,花園泥潭,沒什麼好逛,起居間有幾個書架,放了不少畫冊,她就算不愛讀書,看看畫冊也能打發時間,或者是繡花,下棋。

她給他繡的荷包還可以,碧綠色的池水,黑色的鴛鴛,適合夫妻相贈,比不上內造之物,但也挑不出錯,原本以為要娶個粗魯無文的夷人,現在看來還行,雖然沒有大家閨秀的風範,但也不會太失禮。

他的要求也不多——既然不能娶柳素馨,那娶誰都沒差了。

說來也是老天的玩笑,柳素馨入宮前,後位空懸,太子之位空懸,誰都可能登上鳳座,誰的兒子都可能成為儲君,她就想賭那一個機會,沒想到就在她入宮後一個月,父皇冊立了二哥為太子,母親理所當然成了皇後——柳素馨想要的東西,一下子都不可能實現了。

母後說起柳素馨,都說活該,如果她當年允了他,那麼便是親王妃了,偏偏要入宮,宮里上百個女子,要出頭哪這麼容易。

他不想說柳素馨的不是,但有時候也難免覺得造化弄人,如果前金聲侯夫人不那樣早過世,他們的命運都會不一樣,假設柳素馨能在被愛的環境下長大,她絕對不會那樣好強,那樣倔強,那樣用毀滅自己的方式來爭出頭……

蕭隨英一路行來,一路丫頭小廝行禮,直到他入了正院,進了花廳跟起居間,都沒看到人,他的四個大丫頭也都不見蹤影。

內心覺得奇怪,他轉頭問︰「來人,王妃呢?」

一個二等丫頭連忙上前屈膝,「王妃在廚房。」

他微覺奇怪,「在廚房做什麼?」

「听說王妃想家,所以要親自下廚做一些南蠻小點。」

「去傳話,本王……」他原本想叫公孫茉來見他,卻想起太子妃說的「她的家人只有你了」,叫他打住了話語。

柳素馨選擇入宮跟王妃一點關系都沒有,他不應該把自己的惆悵轉嫁到她身上。

好吧,王妃,本王就親自走一趟。

大廚房離得遠,蕭隨英走了一刻多鐘才到,遠遠的就聞到一股香味,有酸有咸——他不重口月復之欲,不過畢竟出身皇家,吃過的山珍海味著實不少,聞到這陌生香氣,不禁意外這天下還有他沒吃過的東西,想來就是丫頭口中說的南蠻小點了。

自己是不是該給王妃請個南蠻廚子?

想到這里,蕭隨英又覺得喜不喜歡一個人差真多,當年柳素馨喜歡荷花酥,他可是下令御廚做出咸甜滋味兩種,然後派人送去金聲侯府,每天都要吩咐御廚一次,直到柳素馨說她膩了,這才做罷。

王妃入府十天,他卻沒想過要給她找個南蠻廚子。

這叫他有點內疚——即使無情無愛,身為夫君,關懷妻子卻是責任,想她來自十萬人的小國家,即便身為皇族出嫁也沒辦法大肆張羅,堂堂一個嫡公主,居然只有一個嬤嬤跟著,說來也很可憐。

他不禁動了惻隱之心。

靠近大廚房,突然間里面傳出一陣爆笑,他對公孫茉的聲音不熟,但對春梅,春雪,春鴛,春鴛的聲音十分耳熟,這笑聲中就夾雜著她們的嗓音——什麼事情這麼樂?春鴛跟春鴛這麼內斂的人也會這樣大笑嗎?

大廚房的門是不關的,他就這樣走了進去,映入眼簾的是幾人嬉鬧的畫面。

「王妃,您做的這個南蠻小點可太好吃了,奴婢從來沒吃過,面皮上頭的醬料又香又稠的,面皮卻有嚼勁,老面饅頭都還輸一截呢。」年紀最小的春梅道,「這叫什麼?」

公孫茉說︰「叫披薩。」

眾人面面相覷,「披薩?」

公孫茉點點頭,「義大利披薩。這是一個廚師為了跟我們皇後致敬所做出來的,最早開始上面放的果物肉類,可以拼成國旗的顏色,後來傳到各地,可以加的東西就多了,只要能吃的都能往披薩上面加,這王府只有爐灶,等以後作了炭窯,那味道可更好了。」

春梅瞪大眼楮,「還能更好吃,這個羊女乃跟檸檬汁做出來的……的……」春梅歪著頭,卻是怎麼也想不起來王妃剛剛說了什麼。

公孫茉笑說︰「起司。」

「對對對,起司,可真太好吃了,奴婢喝了十幾年羊女乃,可沒想過羊女乃能拿來做起司,太香了。」

春鴛跟春鴛沉穩,可是喜歡吃東西是人的天性,任憑誰吃到新鮮的美食總是高興的,何況這十日跟王妃相處下來,已經被收服,便不再那樣拘謹。

眾人吃了披薩,又淨了手。

公孫茉一伸手,「來,地瓜給我。」

春鴛馬上從旁邊的籃子里拿出來,心里奇怪,這地瓜是給下人吃的,王妃要做什麼,她們雖然是丫頭,可不吃地瓜這種普通東西。

公孫茉洗干淨地瓜,削皮,切成長條,幾個丫頭見狀連忙幫忙起來,都是很簡單的工作,看一眼就學得會,不一會兒地瓜長條就堆成小山。

公孫茉又熱了一鍋油,把地瓜長條往油鍋里一扔,眾人就看到油鍋開出黃花似的,甜香四溢。

公孫茉拿起撈網把地瓜長條撈起,先在一個青花碗中盛了一點,剩下的全放在干淨的大盤中,稍微據涼,就用手捏起來吃了。

幾個丫頭見狀,這回不用招呼,紛紛自己動手——都沒想過這麼便宜,給下人飽月復的東西切條油炸後這麼香。

春鴛愛甜,十分驚艷,「王妃,南蠻的地瓜都是這樣吃的嗎?」

「是啊,等有空再做漢堡給你們,漢堡配薯條,絕配。」

「漢堡?」春梅瞪大眼楮,「那是什麼,听起來就好好吃,王妃行行好,今日一並做給奴婢們開開眼界吧,不然奴婢晚上睡覺,一定想著這個漢堡想得睡不著。」

「漢堡得做面包,可我手邊沒材料,也不知道京城有沒有,等我遣人去市集找找,找到原料再說。」

一大盤薯條一下子去了一半,幾個大丫頭平時都是很矜持的人,但現在王妃帶頭用手吃呢,突然間也體會一把用手吃東西的樂趣,幾人你推我,我擠你,嘻嘻哈哈。

蕭隨英看著這樣的畫面,等回過神來,這才發現自己居然在笑——奇怪,看人煮東西有什麼好玩,但他就是覺得心情真的很不錯。

瑜王妃暴虐之事他也略有耳聞,瑜王府短短幾年就死了二十幾個人,他可不希望他的府邸變成那樣的所在,因此對于自己的新婚妻子抱持著幾分審視的態度……如今一看,雖然用手吃東西有點不太好,但看她笑成那樣,莫名又討厭不起來。

突然間,公孫茉抬頭跟他四目交接——他是很坦然的,這是他的王府,他要在哪都可以,廚房門不關,可不是他偷看。

就見他的王妃拿起先盛起來的那個小碗走到他面前,「王爺,嘗嘗我做的南蠻小點,叫做薯條。」

蕭隨英低頭,他剛剛都看到了,就是地瓜,窮苦人吃的東西,他才不吃……但面對那樣笑意盎然的臉,他鬼使神差的也用手拿起了一根放入嘴中。

薯條還是熱的,散發著地瓜的甜香,而且經過油炸,不會干,吃起來脆脆的……他不重口月復之欲,但真的還不錯。

「王爺,怎麼樣?」

「還可以。」

「我還做了披薩,也給王爺留起來了,溫在鍋里。」

一旁,春鴛早就乖覺地取了披薩放在青瓷盤,雙手奉上。

蕭隨英當然也有看到她們怎麼吃披薩的,用手吃。

南蠻吃東西怎麼都用手?

心底雖然嘀咕,可是看著眼前努力跟自己分享美食的王妃,他不想澆她冷水。

溫熱的披薩一入口,他便覺得驚奇,這是什麼滋味,微酸微咸,還有上面這個牽絲的東西就是春梅說的起司嗎?

南蠻的食物怎麼味道這樣奇特?

很新鮮,很不一樣。

時近中午,他本來就餓了,也是看著王妃閃閃發光的眼神,他,敬王爺,就這樣站著用手解決了自己的午飯。

見王妃一副很需要夸獎的樣子,他點了點頭,「還行。」

然後他就看到他的王妃笑了——那個瞬間,彷佛看到芙蓉開花。

她那樣開心,好像他的「還行」對她來說是莫大的鼓勵,圓圓的眼楮寫滿了高興。

他看著他的王妃,忍不住微笑了。

對于蕭隨英怎麼想,公孫茉是完全狀況外的,只是當晚她照例摟著他的胳膊要睡覺,他突然掙月兌,讓她心涼一截,他膩了嗎?連應付都不打算應付她了嗎?

她腦子胡思亂想都是打擊,沒想到瞬間卻又有意外之喜——他解她衣服了。

公孫茉非常高興,是好狀況啊,他總算回應了。

一想到孩子有望,她努力配合起來,又跟大婚之夜一樣,到兩更多這才真的沐浴完畢在床上躺平。

公孫茉喜孜孜的,她一直有算日子的習慣,這幾日剛好危險期,要是幸運一點,她搞不好過年前就能當媽,哈。

「什麼事這麼高興?」

「回稟王爺……妾身……想要孩子。」

「哦。」

公孫茉是現代人,充滿現代思維,覺得年輕男子剛剛親熱了三頓,沒人會心情不好,于是說話也就不修飾了,「孩子多可愛,白白軟軟,會喊爹,會喊娘,會慢慢長大,跟自己貼心,妾身嫁到京城,只有王爺一個親人了,想再多幾個親人。」

蕭隨英頷首,「本王……也想有孩子。」

「那可好,王爺多跟妾身配合配合,孩子肯定很快就到,說不定過年時,我們就能有小娃兒呢。」

他被她的說法逗樂了,「你就這麼有把握?」

「女子容易懷孕的日期是可以算的,妾身這幾日剛好遇上好日子,王爺晚上多留點時間給我,保證幾個月內肯定有好消息。」

蕭隨英有點好笑,又有點錯愕,覺得她說話大膽,有時候自稱「妾身」,有時候又說「我」,但想想規矩不嚴,也不能算什麼大錯,每每想起殘暴的瑜王妃,他就覺得自己的王妃還是可以的。

公孫茉心里高興,大婚之夜與其說夫妻親熱,不如說是完成儀式,給甘皇後交代而已,今天才真的有做夫妻的感覺。

經過她十日不懈的示好,敬王總算又踫她了,而且還親了她臉頰——大婚之夜,他可沒親她。

她可以感覺得到,蕭隨英現在心情不錯,便大著膽子道︰「王爺叫什麼名字?跟我說說行不行?」

蕭隨英眼神閃過一絲詫異,很快又恢復如常,「你要嫁我,卻連我的名字都不知道?」

那有什麼辦法,我又不是真的宣和公主——公孫茉在心里想,當初陪嫁之事定下來時,南蠻皇後又怕她這個沉魚落雁的媵妾太懂事,奪了敬王的心,所以很多資訊都不願意跟他們分享。

她覺得大婚之夜的敬王是在完成任務,但今天好像有要跟她好好過日子的苗頭了,她希望兩人距離能拉近,成為互相喊名字的關系,不是王爺與王妃,是丈夫與妻子,畢竟她才十六歲,按照古代平均年齡,還要活四十年,可不是一段短日子,她想開開心心的過。

「本王叫蕭隨英,跟隨的隨,英姿勃發的英。」

公孫茉心里暗忖,好好听啊,入府十天,她總算知道丈夫的名字了,「那沒外人在的時候,我可以叫你隨英嗎?」

他一怔,沒打回票,公孫茉露出笑容,那就是可以了,「隨英。」

「沒事別亂叫。」

公孫茉將他胳膊摟緊,「哪里是沒事呢,這是我第一次喊王爺名字,我覺得我們這樣才比較像夫妻了。」

「家鄉爹娘怎麼喊你?」

公孫茉心想太好了,他們的對話有來有回,不是她一頭熱,「盈兒。」

公孫盈,宣和公主的名字,她可沒忘記自己是個代嫁的。

她靠著丈夫的手臂,心里還因為他剛剛說也想要孩子而雀躍,還有什麼比兩人有共同的目標更容易增進感情?現在只希望他努力一點,自己肚皮爭氣一點,要真的這幾日能懷上,她就發放府內上下一個月的月銀,她公孫茉說到做到。

公孫茉心情很好,「王爺小時候喜歡玩什麼?」

「賀太傅很嚴格,沒什麼玩,如果騎馬課程也算的話,那就騎馬吧。」

「我也喜歡騎馬,我家里養著一頭紅棕馬,叫做飛馳,跑得可快了,每次跟兄弟們一起跑,沒人跑得過飛馳。」

蕭隨英揚起眉,「家里?」

公孫茉心想糟糕,一不小心露出馬腳,「是宮里。」

「剛剛明明說家里。」

「我說錯了。」公孫茉覺得大不妙。

所幸蕭隨英也沒追究,「我的馬叫做逆風,今年十五歲了,年紀有點大,所以也不騎著跑快,就是去城西山頭讓它活動筋骨,馬師說馬兒到這個年紀骨頭已經松了,活動活動就好,不要騎快。」

「十五歲,那不就跟著你一塊長大的?」

蕭隨英點點頭,「我六歲上騎馬課,當時個子小,只能騎小馬,武師帶來的就是逆風,一身黑毛,當時還不到一歲,脾氣最溫馴不過,不過逆風認人,除了我以外,誰騎都要給它顛下來。」

公孫茉就看蕭隨英的臉上閃過一抹得意——是該得意的。

「我的飛馳不認人,只要熟人都能騎,曾經有次出獵,我一個小從妹給了它兩顆隻果,它就蹭著要我小從妹騎它,氣死我了。」

蕭隨英莞爾,「京城有秋獵之俗,到時候本王帶你一起去。」

「真的?」

「一言既出,迦馬難追。」

公孫茉抬起頭,在他臉頰親了一下,「多謝王爺。」

蕭隨英一怔,有點突然,但感覺也不壞,她是他的妻子,親他又怎麼了?

雖然娶宣和公主主要是解決外交問題,但是經過這些天,他也知道她很努力在融入他的生活——東瑞國的王爺沒有和離的前例,哪怕是大哥瑜王對瑜王妃那樣不滿意,為了外交,也只能維持這樣的婚姻。

宣和公主只是禮儀比較不周到,但心地不錯,這樣就可以。

他自認還是能跟她建立一個家的,到時候生幾個孩子,家里有笑聲,一方面可以安慰母後,一方面也許自己就不會再那樣想起柳素馨了。

公孫茉心不在焉——送嫁的丁大人與霍大人,今天要來敬王府跟她辭行。

一大早假裝鎮定的跟蕭隨英吃完早膳,又乖乖送他上了入宮的馬車,靠著兩世為人的經驗,她覺得自己應該表現得挺正常。

回到書房,春鴛給她上了四色點心跟皇上賜下的明前龍井,她兩樣都沒動,不斷的派郝嬤嬤去看日,問什麼時辰了,郝嬤嬤也擔憂,但看自己從小女乃大的小姐這樣,只能強裝沒事拼命勸慰。

終于到了午初時分,小丫頭來報,南蠻的丁大人跟霍大人上門。

公孫茉大喜,命丫頭把人帶到荷花池中央的八角亭上——只有一條小小的曲徑,此外四周都是盛開的荷花和池水,沒人有辦法偷听的。

她心急,居然比丁大人跟霍大人提早到八角亭,又等了一會兒,才見兩人在丫頭帶領下走了過來。

敬王府既然是親王府,客人又是鄰國的大臣,春雪等四個大丫頭自然十分慎重,鋪迎枕,煮茶,上點心。公孫茉,丁大人,霍大人知道這是規矩,于是只說了一些不著邊際的話——兩人除了負責送嫁,另外還負責采買,南蠻小國,物資多有缺乏,兩位大人這半個月在京城,買足了皇帝跟皇後要的東西,一車一車運回南蠻。

茶過三輪,公孫茉想想時間也差不多,于是揮揮手,四個丫頭紛紛退下,亭中只留下公孫茉,丁大人,霍大人,郝嬤嬤。

公孫茉也不客氣,開門見山,「可有公主的消息?」

丁大人道︰「有人看到往西瑤去了。」

「西瑤?」公孫茉詫異,「那里不是比我們南蠻更窮嗎?去哪里做什麼?」

在她的想法里,宣和公主應該往北走,北迢國跟北棋國雖然產不出什麼蔬菜,牛羊倒是不少,還盛產藥材,做家具的高級木材,富庶不在話下,且民風開放,沒丈夫的女子在那里生活容易得多。

丁大人一臉氣憤,「老臣早說那個異域來的西瑤女說書人不是好東西,偏偏皇後喜歡,留她說了不少話,宣和公主肯定是被那些故事所迷惑,這才一心往西瑤去。」

那些故事公孫茉當然也听過,就是射雕英雄傳吧,大漠,帳棚,飛鷹,血一般的夕陽,豪邁的喝酒……

她跟宣和公主這個從姊不熟,不知道她居然向往大漠生活,那里可沒什麼水啊,而且夏天還很熱,宣和公主受得了嗎?

丁大人又怒說︰「枉費皇上跟皇後如此疼愛宣和公主,居然在這麼重要的時候逃婚,要不是有朝陽縣主您陪嫁,我們只能去死了,千里迢迢許親,公主卻沒了,我們南蠻成為各國笑柄不說,還平白得罪了武力強大的東瑞國,老臣建議,敬王妃好好過自己日子吧,別再想著宣和公主了。」

公孫茉蹙眉,「可是,總歸也是一起長大的……」

霍大人勸慰,「宣和公主逃婚時都沒想著您了,您也不用想著宣和公主,退後一步說,現在您才是公主,朝陽縣主已經死了。」

公孫茉心里一黯,「那兩位大人準備怎麼跟我爹娘說。」

丁大人頓了頓,躊躇地道︰「老臣會親自上門,告訴郡王跟郡王妃,朝陽縣主中途發熱,不幸過世,也因為是送嫁之行,不得耽誤,所以已經埋在江南。」

「萬一,我娘想給我上墳呢……」她的母親非常溺愛她,肯定舍不得她死在別處,可能還會想把她移回南蠻,才好祭拜。

「敬王妃不用擔心。」霍大人道,「老臣回程時,會把一切安排妥當,包括假墓,假棺都會有,大棺已封,不可能開啟,里面放幾個石塊便是。」

公孫茉想起爹娘難受,眼眶忍不住紅了。

雖然是穿越而來,但是四歲到十六歲,她也被照顧了十二年,在她心里,那就是她的爹,她的娘,如果不是南蠻皇帝害怕,獻女和親,自己還想著孝順他們一輩子,現在別說孝順,自己還死了,他們會傷心的。

郝嬤嬤給她擦了擦眼淚,勸慰道︰「小姐別內疚,這些都是不得已的,將來在菩薩身邊見面,再說清楚就好了。」

公孫茉想著就哽咽了,「我娘以前老說,等我生了孩子,要幫我做口水兜……」

丁大人與霍大人默然,郡王跟郡王妃寵愛女兒,他們南蠻人都是知道的,別人是重男輕女,他們夫妻偏偏嬌養女兒,嚴養兒子,可現在女兒不但死了,還死在千山萬水外的異鄉,連上香都沒辦法,那得有多心痛,兩人都是當爹的人,代入了一下,都不禁沉默。

公孫茉擦擦眼淚,心里難受,但也知道沒辦法——人都已經嫁進王府了,早沒有轉圜的余地,這時候要是露出馬腳,東瑞皇帝覺得被愚弄,揮軍南下是隨時的事情。

振作,公孫茉,難得再來一次人生,要好好過下去,她再世為人,相信鬼神,相信總有一天能跟爹娘再聚首,到時候再跟他們解釋,他們一定能諒解。

別哭,哭了會倒楣的。

公孫茉深呼吸幾口氣,「還要謝謝丁大人。」

「公主何出此言?」

「大婚隔日,郝嬤嬤沒來得及醒來,下人就已經來磕頭,嬤嬤不在,我沒荷包可賞人,可是敬王說丁大人已經提前把賞銀送到敬王府帳房了,要不是如此,我第一天就要鬧笑話。」

丁大人錯愕,「老夫沒有啊。」

這下換公孫茉意外了,「您沒有?」

「這賞人荷包乃皇後親自準備,是收在田嬤嬤那里的,她帶宣和公主逃亡時,想必也把那些銀子都拿走了,縣主代嫁的荷包,老夫以為那是郝嬤嬤的職責。」

郝嬤嬤一臉訝異,年紀大又熬了夜,隔天那麼重要的日子睡過頭,當時慶幸丁大人已經先把賞銀送達,小姐才不至于鬧笑話,可是現在听來又不是那麼一回事。

霍大人躊躇,「老臣有個想法……」

丁大人不耐,「快說。」

霍大人一個激靈,不再支吾,趕緊說道︰「可能是敬王看縣主窘迫,這才說已經提前收到,給縣主解圍,敬王府由敬王作主,敬王說是,誰敢說不是,帳房也沒那麼不長眼,不可能到處說沒這回事。」

丁大人眉毛一動,「這倒是有道理,敬王會幫縣主解圍,不就代表對縣主很滿意?縣主可要好好把握,在妾室姨娘進門前,先生下幾個孩子,一來鞏固我們南蠻跟東瑞的關系,二來也是為了預防萬一,假設將來東窗事發,敬王看在孩子的分上,饒縣主一命。」

公孫茉現在心思復雜得很,一下因為爹娘而感到心梗,一下又因為原來敬王第一天就維護自己,而感到放心。

他只是表情冷淡點,心不冷淡。

她是假公主,她沒忘記這點,唯有趕緊得到敬王的寵愛,生下孩子,讓兩人的關系斷不了,她才能有一些薄弱的保障。

蕭隨英面如冠玉,個性也不差,討好起來不太難,她本來還擔心柳素馨的問題會讓他繼續對她抱持公事公辦的態度,但目前看來他們之間漸入佳境。

這半個月來,她跟春雪,春梅,春鴛,春鴛混得熟了,從春鴛跟春鴛口中听過關于柳素馨的事情,這兩個丫鬟都二十出頭,跟著蕭隨英久了,自然是知道內情的——柳素馨不得金聲侯的續弦蔡氏喜歡,這點讓她比一般人倔強,又比一般人楚楚可憐,蕭隨英十四歲前還住在皇宮里時,有什麼好東西都遣人送給柳素馨。

但即使這樣殷勤多年,還是沒辦法溫暖柳素馨的心。

柳素馨選秀入宮了,被封為柳采女,後宮最低的品級,誰知皇上立了二皇子太子,立了甘淑妃為皇後,隔年,蕭隨英年滿十五歲出宮,封號「敬」,享食邑五千戶,又因為是皇後所出,比一般王爺待遇更好,親王富貴可世襲罔替五世,之後一世一降。

想都知道柳素馨會有多後悔,但這天下沒有後悔藥,她已經是皇帝的女人,除了死,永世都不能出宮,現在的敬王妃是她,公孫茉,或者說是宣和公主公孫盈。

未來不容易,她得活得好好的,才不枉費再世為人的機會。

「縣主。」丁大人一揖,「老臣至今不知道代嫁決定是對是錯,您既然不願意剃度出家,那就請您好好演完這場戲,凡事以南蠻國為優先,南蠻上下十萬人,都系在您的身上。」

公孫茉點頭,「我明白。」

「縣主還有什麼要交代的?若是沒有,老臣今日便要率隊出城。」

公孫茉搖頭,「丁大人,霍大人,辛苦。」

「縣主身處險境,老臣不敢說辛苦,縣主千萬保重。」

「兩位大人也保重。」

丁大人跟霍大人離開了。

公孫茉直到此刻,才正式認清事情已經回不去了——她得為了將來好好打算,不能像這半個月,糊里糊涂的走一步算一步,這樣太危險。

還是趕緊懷孕才重要,培養感情得花很長的時間,懷上孩子卻不用,她這幾日是危險期,兩人又天天同床共枕,努力到半夜,說不定現在已經有了。

至于宣和公主,她為人自私,棄南蠻十萬人民不顧——不願意出嫁,她可以拼死抵抗,而不是口頭應好,臨到陣前這才反悔,東瑞皇帝如果真的生氣滅了南蠻,別說一般皇族,哪怕皇帝皇後都得入京為奴,宣和公主作為惡劣,她公孫茉可沒那麼好心擔心她,只希望她好好在西瑤待著,永遠不要再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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