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事來了,肚子悶悶的痛。
蜷縮在被窩里,林可葳蹙著眉,忍不住伸出手指用指甲刮著身旁熟睡男人的臉。
他還是沉睡著,沒醒;她的手即不由得在他臉上放平。
「丑男人……」她低喃著,撫著他臉的手卻十分輕柔。
認識他,是在剛入行的時候,那時,他不過是個被電視台封殺卻傲氣不減的搖滾歌手;而她,也只不過是一名小小的化妝師助理。
他其實不帥,相貌平平,一張四方臉,一個不怎麼挺的鼻,一雙沒有什麼精神的眼楮,她奇怪這家伙的自信到底哪跑來的,之後一次在PUB看到在舞台上的他,才曉得他為何如此自信。
這男人風靡了全場,那一次她才知道什麼叫做熱血沸騰,也才曉得什麼叫做舞台魅力。
很難想象一把電吉他一支麥克風,竟然就能讓人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