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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分手吧! 第二章

時空回到七年前,雷若璇是個剛滿十八歲的女孩,如願考上理想的大學,對未來充滿期待,只覺人生黃金期就在眼前。

從小到大,她被爸媽保護得太徹底,上了大學終于解禁,可以夜游、可以交男朋友,但她自有主見,她不想玩游戲,她要選她最愛的,同時也是最愛她的。

一生只愛一個人,這想法或許落伍了點,她卻抱著這份堅持,在人海中尋覓那個對的人。

就讀企管系的她,系上已有許多精彩人物,她還參加了吉他社,除了因為愛彈彈唱唱,她也想認識更多有趣的人。

吉他社第一次活動就是迎新聚會,他們包下了一家火鍋店,九月的天氣熱呼呼,店里的冷氣強呼呼,每個人都吃得不亦樂乎。

現任社長是個活潑開朗的女生,自備迷你麥克風,不只要炒熱氣氛,還要妙答妙問,讓每個人都做一番特別的自我介紹。

輪到雷若璇的時候,她站起來,落落大方道︰「大家好!我叫雷若璇,今年十八歲,就讀企管系一年級,我不是很女生的女生,雖然外表像女生沒錯,但我內心滿像男生的,希望和大家做好朋友,謝謝!」

然而,她這番話以柔細的聲音說出,搭配上她白淨嬌美的外表,根本沒有任何說服力。在場男性,從大一新生到研究所學長,都不約而同這麼想。

即使她穿著簡單的牛仔褲和T恤上男了一頭俐落的短發,還刻意戴上鐵煉造型的配飾,沒用,她百分之百的女孩樣,絕對不會被認為是男孩。

不多久,輪到隔壁桌做自我介紹,雷若璇對其中一個學長待別印象深刻──

「大家好,我叫陸崇平,是前任社長,今年二十三歲,就讀電機系和資訊系研究所,因為是雙修學位,課業壓力很重,能來參加社團活動,是我唯一放松的時間,希望大家都能珍惜這緣分。」

很簡單的自我介紹,配上他靦腆的表情、溫和的微笑,竟構成一種讓人很舒服的感覺。

那是雷若璇第一次看到陸崇平,當時她最大的感想是,好個里外不一的男孩!

明明他的外型高大魁梧,英氣十足,卻擁有不可思議的好脾氣,任憑大家怎麼鬧他、虧他,都不見他皺起眉頭,仍是那溫和的微笑,仿佛天塌下來了也不會怎樣。

相較之下,外表嬌柔秀氣的她,脾氣卻意外的固執,喜歡和討厭都寫在臉上,真是截然不同的兩種人。

不曉得為什麼,她開始注意隔壁桌的陸崇平,也听到了他們的對話──

「學長,你不是有在科技公司兼職?今天就讓你請客吧!」

「對啊!學長賞我們一頓吃的嘛∼∼」

眾人起哄,陸崇平連一聲抗議都沒有,溫和笑道︰「好好,令天我請客。」

「喔耶!」大家都歡呼起來,除了雷若璇。

她皺起眉。他們二十幾個人吃火鍋、叫飲料,少說也要五千元,怎能由他一人出錢?未免也太濫好人了吧?

大家的態度更奇怪,自己吃的當然自己付,學長只是前任社長,又不是大家的爸媽,怎可叫他買單?

「請問,為什麼大家都要那位學長請客?」雷若璇開口問身旁的學姊。

學姊一番解答後,她才知道陸崇平除了吉他彈得好,成績更是優異,同時修兩個碩士學位,拿遍校內外獎學金,還在「擎宇科技公司」研發部門兼職,早被內定為正式員工。

雖然他是出身農家,自己從不奢侈浪費,但看在一般學生的眼中,都覺得他是標準「金主」,更何況他有求必應,被「拗」請客的例子比比皆是,大家已經習慣成自然。

「可惜,他雖然條件優秀,脾氣又溫和,卻從來沒交過女朋友,任誰也攻佔不了他這座山。」學姊嘆口氣,一副也是過來人的表情。「還有人說他可能是同性戀呢!你覺得他像不像?」

「我看不出來。」雷若璇據實以答,她對分辨同性戀和異性戀並無研究,她只是覺得奇怪,這位陸學長未免也太好說話了,他做人的原則該不會就是「我為人人」吧?

她最看不慣這種濫好人,就算他要日行多善,也不要行到她這兒來!

聚會結束,陸崇平果真主動結帳,眾人紛紛向他道謝,盛贊前任社長真是太棒了,但陸崇平並沒有被捧得飄飄然,臉上仍是帶著那謙遜的微笑。

雷若璇靜靜站在一旁,手中握著三張百元鈔,卻找不到時機拿出來。

就算她再直接、再坦率,也懂得給人留點面子,有些事還是私下解決為妙。

眼看大家都散了,各自走向回家的路,她心一急,干脆尾隨陸崇平的腳步。等到沒有閑雜人等時,總能把錢交給他吧!

轉過兩個街角,陸崇平準備騎機車離開,這時背後傳來一個嬌柔的聲音──「學長,請等一下!」

那聲音他記得,不就是那個說自己很像男生的學妹嗎?轉過身,他看到一張皺著眉的小臉,神情有些緊張,不知他能為她做點什麼?

「學妹,我記得你叫雷若璇對吧?」

他的記憶力極佳,听過一次自我介紹就能牢記,社內其他的新社員他都認得了,更何況是這位吸引力十足的學妹。

除了秀麗苗條的外型,她還有一雙黑白分明、炯炯發亮的眼,他想不記得都難,不是每個人都能有這般澄亮的眼眸。

「沒錯,我叫雷若璇,你叫陸崇平。」

她的話加深了他的微笑,好一個特別的女孩,讓他對她涌上萬分好奇。「你找我有什麼事?」

她向來不拐彎抹角,直接說明來意。「學長,你會不會太好說話了?人家叫你請客就請客,難道你不覺得被佔便宜了嗎?」

「只要大家開心,我沒關系。」他仍是微笑,和煦有如陽光。

「可是我不開心,我不喜歡讓人家請客,無功不受祿。」

他一愣,這可真是他的無心之過。「學妹,很抱歉讓你不開心。」

「今天你請客,我當著大家的面不好意思多說,但現在我把我的那一份給你,什麼也不欠你。」她拿出三張百元鈔,拉起他的大手,硬要他收下,也不用他找零錢了。

這、這怎麼回事?陸崇平看著手中的錢,又看向她即將離去的背影,有種不能就此結束的直覺。

「等一等!」這回換他叫住她,微笑不見了,從容不見了,只有一股怦然心動。

剛才被她踫到手的時候,有股奇妙電流竄過全身,他突然想問,她到底對他做了什麼?

二十三年來,只有女生主動接近他,但他從未心動過,只專注于學業,生平還是第一次有這種觸電感受呢!

她轉過頭來,義正詞嚴的、坦蕩無畏的,再次對他強調︰「還有,以後每次聚會我都不會讓你請客,就算你要先出,我還是要還給你,希望學長你能諒解,謝謝!」

多奇妙的感覺,這次她並沒有踫他的手,只是用那雙大眼盯著他,就讓他渾身發熱、心跳發抖,這是怎麼回事?莫非他被霸道的愛神射中了箭?

他忍不住沖動問道︰「那如果是我自己找你呢?我可以請客嗎?」

「除非你是我男朋友,否則我不會讓你請客的。」在她的觀念中,只有情人可以給予、可以寵溺,其他的普通朋友都沒這種特權。

說完,她轉身就走,驕傲的抬起下巴,那不是她拒絕別人的驕傲,而是她忠于自己的驕傲。

陸崇平站在原地,先是目瞪口呆,繼而搖頭微笑,這女孩多麼直率,誠實得讓人下不了台。

可奇怪的是,他竟移不開自己的視線,有種命中注定的預感,他二十三年來平淡的人生,將會因這女孩而有重大改變。

雷若璇、雷若璇……這時他還不知道,往後的七年內,他將不斷呼喚這名字,直到成為一首歌、一首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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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沒多久,陸續從吉他社、電機系和企管系傳開消息,陸崇平開始追求雷若璇了。

以陸崇平優秀的條件,當然是「十大黃金單身漢」之一,卻不曾看他交女朋友,還有人謠傳他是同性戀,但這回跌破大家眼鏡,他終于出手了!

不過,與其說他是追求,不如說是默默付出。

從未追求過女生的他,根本不知從何追起,像個鄉下人一樣,只想到送吃的給對方。

他查好了雷若璇的課表,每天把早餐放到她的教室,請她好心的同學轉交,晚上則送宵夜到她宿舍,請她好心的室友轉交。

因為他平常做人就很有「口碑」,所有人都願意幫他,反正轉送一次就有好康的,何樂而不為?

雷若璇每次都要拒絕,但看到同學們一臉竊喜,想把那些好貨色佔為己有,她又替陸崇平打抱不平,干麼花錢買這些東西白白送人?

最後她還是收了下來,就算不餓也想辦法吃完,但這樣下去不是辦法,她一點都不想欠他人情,更不想因此而變成小胖豬啊!

除了早餐宵夜的攻勢,還有吉他社的社團時間,照理說該是他們發展感情的溫床,但身為前任社長,陸崇平對每個人都很公平,該指點的就指點,該贊美的就贊美,他對雷若璇並沒有另眼相看,或特別熱心殷勤,反而讓她覺得奇怪,學長到底是不是在追她?

其他社員都心知肚明,陸崇平表面上沒行動,那雙眼卻老追隨著雷若璇的背影,多麼痴情呀!

原本一些有意追求雷若璇的男社員,也早早打了退堂鼓,畢竟學長平常對大家這麼好,收買人心就是用在這時候嘍!

一個月後,雷若璇在社團活動結束後,終于找到機會和他說話。

「學長,請等一下!」

她跟著他來到停車場,在他準備發動機車前喊住他。

轉過頭,陸崇平驚喜的看見那張小臉,帶著緊張和期待說︰「學妹……你……你好。」

「我有話想跟你說,你有時間嗎?」

當然有時間!他所有的時間都可為她預留,可知他有多少話想告訴她,卻又不知從何說起,不曾追求女生的他,只會用最笨的方法行動,卻不敢問她做何感想?

「呃……這里太陽很大,你一定不想曬黑,我們到樹下那邊談吧!」

「我才不怕曬黑,學長你很像女生耶!」她真不敢相信有他這種男生,如此小細節也會注意。

他抓抓後腦,笑得更深。「對了!我忘了你說過,你只有外表像女生,內心卻像男生。」

此話一說,氣氛轉為輕松,兩人走到樹蔭下,就著微風徐徐,開始一段出乎意料的對話。

雷若璇原本的用意只是要還債,但戀愛本是一種意外,何時要展開、何時要結束,都是不由自主。

「學長,我大概算了一下,這個月你送我的東西,應該有五千塊吧!」她拿出早已準備好的錢,直接要交到他手中。

「學妹!」他又驚又窘。

「拜托你別這樣,那是我的心意……請絕對不要給我錢。」

雖然再次被她握起手,讓他飄飄欲仙,但他絕對不能收下,他純粹是想關心她、照顧她,拿她的錢豈不荒謬?

「我說過了,無功不受祿!我不會白白接受人家的好意。」她頓了一下,原本想忍下的,還是忍不住。「還有,你每次拜托別人送東西給我,是不是就得請他們吃飯、幫他們做事?你怎麼那麼傻?!」

她最無法忍受的,不是他對她的付出,而是他對別人的寬容,這種蠢事他也做得出來,真是夠了!

被她數落,他卻不覺討厭,反而有種溫馨感。「可是我……我覺得很值得。」

「值得什麼啊?」她睜大眼,像看著一個外星人。

「只要你能開心,我覺得都值得。」他臉頰微微紅了,一向斯文有禮的他,並不習慣如此坦承感情,但在這關鍵時刻,他居然開得了口,自己都佩服自己。

她才不認同他的論調。「你就只希望我開心、別人開心,那你自己算什麼?」

他沒回答,反而提問道︰「你替我打抱不平,是因為你關心我嗎?」

「才不是!」她回答得太快,自己都覺心虛。

沒錯,正如他所說,她是有點替他打抱不平,所以就有點變成是關心他,這、這怎麼搞的呀?

沉默片刻,只見他沖著她笑,仿佛看出她的心慌意亂,害她莫名臉紅起來,連呼吸都不听話的變急,慘了慘了,她該不會是被他電到了吧?

「你到底想怎麼樣?」討厭!她怎麼也停不住怦怦的心跳,不由自主的感覺真難受。

「我希望有一天我請你吃飯的時候,你能不要把錢還給我。」

「除非你是我男朋友,否則不可能。」她一向的觀念就是,她只會對自己的男友撒嬌、耍賴,其他男生想讓她欠人情,可是想都別想呢!

「那麼……我可以……可以做你的男朋友嗎?」

老天,他說出來了,他真的說出來了!也許是在腦中盤桓太久,竟在此時不自覺月兌口而出,二十三年來初次表白,不知會是怎樣的結果?此時此刻,他的命運就由她發落了。

「你──」她想不到他這麼大膽,連他都敢表白了,天底下還有膽小鬼嗎?

他繼續用那雙堅定的黑眸看著她,在這情況下,她無法敷衍以對,人家是這麼認真,她也必須認真回應,因此她選擇說出真心──

「也許……也許你會覺得很難相信,但我早就決定了,我這輩子只會愛一個人,所以……我不只要談戀愛,還準備要結婚。」

想必他會退避三舍吧?十八歲的女孩就想要結婚,若不是太復古就是太瘋狂!

果然,他睜大了眼,除了驚訝卻更有喜悅。「好巧,我也有這種想法,這一生只要愛一個人,我沒有交過女朋友,一直在等我的妻子出現。」

「是嗎?」她呆了下,這怎麼可能?難道眼前這大男孩,就是她要愛一輩子的人嗎?不會吧,她什麼都還沒搞清楚,就要做出一生的決定了?

他不想在這時逼她做什麼決定,他最不擅長的就是給人家壓力,他只想讓她快樂。

「我可以叫你小璇嗎?」

她整張臉都皺起來,身上雞皮疙瘩紛紛冒起。「不可以!我最討厭這種惡心巴拉的小名,我連我的名字都不喜歡,太柔弱了,不如叫我雷,我的英文名字就叫RAY。」

「可是……」那多像男孩子的稱呼!

「好啦好啦!小璇就小璇,但不準在別人面前這樣喊我,太愚蠢了。」她妥協的速度之快,連自己都難以置信,為何他那真誠的眼神,會讓她一下就心軟呢?

「小璇。」他輕喊一聲,忍不住又多喊幾聲。「小璇、小璇……」

「你喊夠了沒?」

他笑得好燦爛。「我要喊一輩子,怎麼喊也喊不夠。」

她說不出話了,陽光讓她有點睜不開眼,這大男孩看似笨笨的,卻又意外的執著,她不曉得這算什麼狀況?不曉得兩人算哪種關系?

但莫名其妙地,她就是無法拒絕他,甚至迷上了他憨直的笑,說不定她才是最傻的那個人呢!

他們真的開始交往了嗎?

從旁觀者的角度來看,陸崇平和雷若璇已是一對情侶。每天他接送她上下課,幫她買早餐、宵夜,還替她撐傘、背吉他,試問不是情侶難道是主僕?

連雷若璇那擔心過頭的爸媽,都對這男孩豎起大拇指稱贊,還有她那兩個過度保護的哥哥,也認定今生妹婿就是此君了。

不論他們是否開始交往了,但是雷若璇開始後悔了。

沒錯,陸崇平溫柔體貼,處處照顧她、呵護她,但是他這人被動得要命,徹底謀殺她的耐心!

每次約會都是她主動提出,要是問他意見,他只會說︰「看你想去哪里、想做什麼,我都會陪你。」

「你就這樣隨我決定?」

「只要你快樂,我就快樂。」陸崇平的回答毫無遲疑。

雷若璇完全被他打敗,氣他也不是、罵他也不對,只會顯得她太任性,爸媽曾對她告誡,不要佔了便宜還賣乖,陸崇平唯一的缺點就是「唯雷若璇是從」,萬萬不可因此欺負他呀!

「好吧,今天還是老地方見。」

為了增添約會樂趣,她曾找過路邊攤、西餐廳、高級飯店、地方小吃,可惜對他來說都一樣,既然如此,她也懶得多想,就去他們最常去的那家火鍋店,也是他們第一次見面的地方。

三個月下來,每周至少報到一次的結果,老板和服務生都認識他們了。

從外表看來,他們是一對很傳統型的情侶,男方高大威武,女方嬌柔可人,但事實卻相差甚多。

男方總是那個被罵、被念的人,女方常指著他的鼻子告誡︰做人不可以那麼隨和!被別人欺負了還笑著說謝謝,一點道理都沒有!

只見女方越罵越激動,男方卻越听越開心,最後女方罵不下去了,男方才體貼地替她挾菜。

這畫面看在旁人眼中只覺不可思議,真是什麼鍋配什麼蓋,天生一對呀!

「別氣了好嗎?多吃點,你太瘦了。」陸崇平挾了她愛吃的青菜和冬粉,還幫她沾好醬料,弄成一口的分量,拿湯匙湊近她嘴邊。

「你老是這樣!」雷若璇氣歸氣,還是吞了那一口,誰叫他殷勤到她拒絕不了?

算了、算了,她早該知道他是「好好先生」,跟他吵也吵不起來,只是浪費自己的腦細胞。

「以後你花的錢要記帳,我要看你有哪些是花在自己身上,哪些是花在當凱子大爺上?」她最氣不過他被別人佔便宜,這樣下去,就算他賺到金山銀山上適不是白忙一場。

「我不會記帳,那好麻煩。」他拿出皮夾,里面有鈔票、提款卡和信用卡,全部都交給她。「你給我零用錢好了,可以嗎?」

她心頭一震。「才不要!我又不是你媽,還給你零用錢咧?」怎麼這男孩如此信任她?兩人才「交往」三個月,他當真把她當成老婆了?

「可是……我對管錢一點概念都沒有,你念企管系的,你一定比我懂。」他停頓一下,不太好意思地模模後腦。「而且︰而且我的就是你的,所以……所以……小璇,拜托你了!」

不會吧?他這是在對她撒嬌嗎?有時她都難以相信,這個比她大五歲的男孩,明明有成熟穩重的外表,師長們也?說他才智過人,前途不可限量,但他常在她面前流露孩子氣,尤其是兩人獨處時,看不出他有一丁點聰明優秀,根本就是蠢透了!

更離奇的是,她偏偏拿他沒辦法,也許她是有點母性本能,也許是女人特有的溫柔,當他那樣呆呆笨笨的望著她,感覺就像巧克力被放進口中,甜美得她自己都受不了。

于是,她接過他的皮夾,稍微翻了一下,做出決定,「拿去,一天兩百塊,不能再多了。」

「喔……」他皺起眉,一臉困擾。「可以再多一點嗎?」

「你要錢做什麼?又要請誰吃飯、幫誰買東西?嗯?!」她說話的態度就像個老媽子,完蛋了,她已經以陸太太自居了嗎?

「因為今天我要請你吃飯,我怕不夠錢……」

「傻瓜!」討厭,害她感動得想哭,他可不可以不要這麼可愛啊?

那個被罵傻瓜的人,仍是傻笑,他喜歡被她罵,這很怪嗎?

人家說熱戀期只有三個月,但他有種預感,他會永遠這樣愛著她,只要有她的笑容,生命就有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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