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會寫這本小說呢?因為我曾幻想若我是繼母,就會誘拐繼子,同時享受兩個男人,可惜這只能是幻想,我只好讓它發生在小說中。
嚇到嘍?想想而已啦!純情少女我怎麼可能如此敗壞風俗、淪喪道德?當然這只是個幌子,其中有感人肺腑的苦衷,還有淒美動人的愛情,以及駭人听聞的結局……不對,是人見人愛的結局啦!(好像還是怪怪的)
總之,請大家多多指教嘍!
本書的主題是痴心,在我的定義中,「痴」是一種病,只求付出不求回報,全然接受毫無保留,這種病只有深愛的人才會得到。
除了愛情的痴,也有親情的痴,相同之處在于給得那麼多、愛得那麼重,只求對方的笑容常在,那就是最大的滿足。
世間真有這種愛嗎?我相信有,你呢?
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