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做王老五 第一章
星期一上午。
在奧森廣告的營銷企劃部里,可沒有什麼星期一癥候群,發懶放空想都別想,一早開始大家就繃緊神經工作,因為他們有個魔鬼上司。
宋丹雅,二十八歲,是公司成立三十多年來最年輕的部門經理,面貌姣好,但她可不是靠外表來升官,據說當年還是菜鳥的她,每天都工作到晚上十點,假日也是,非常努力且自我要求嚴格,當上經理,實至名歸。
而此刻,站在開放式的部門辦公室里,她將手上的一份企劃案退還給本人。
「采琦,你的這份企劃內容完全不行,重作,明天下班前交給我。」
「是,經理。」
「還有,力仁,振盛食品那個案子現在如何?」
「今天會和他們總經理見面。」
「很好,有問題的話再跟我說。」
「是的,經理。」
宋丹雅說完,轉身走回自己的辦公室,突然她停下腳步,看了下一旁的助理。「阿翔,你跟我進來。」
「是,老大。」
感覺老大最近的心情似乎不太好,阿翔連忙起身跟上。
他叫他的上司老大還算好的咧,還有人說她是穿著Prada的營銷企劃部惡魔,對部門員工「日也操、暝也操」,但到了領每季的業績獎金時,大家又覺得在惡魔底下做事也不算太壞。
「阿翔,婚紗公司的案子我說要交給你去做,你有什麼想法了嗎?」阿翔是她的助理,其實挺聰明的,就是懶得動腦,都進公司三年了,還一直是個小助理,她決定推他一把。
「老大,你等等,我拿個東西給你看。」阿翔走出辦公室,再進來時,手上拿著一張紙,然後放在她面前。「老大,你看這個。」
宋丹雅看著A4紙上大大的「征婚啟事」四個字。「這要做什麼?」
「我的想法是,我們來替婚紗公司做個‘征婚啟事’的廣告如何?這是我在網絡上看到打印下來的,現在很流行網絡征婚,所以我想以類似這個的征婚啟事為噱頭來打廣告。」阿翔說出自己的想法。
宋丹雅想了下。「噱頭是十足,但廣告效益恐怕不大,重想。」
「是。」阿翔搔搔頭要離開,忽地從口袋拿出一顆糖果。「老大,這個給你。」
宋丹雅困惑地看著糖果。
「老大,你最近好像心情不太好,人家說吃點甜的,情緒會變好。」頂頭上司心情不好,苦的可是他這個助理,其實不只是他,其他人也這麼覺得,還有人半開玩笑說老大更年期提早到了。
「謝謝你的糖果。」
「不客氣。」阿翔憨笑,然後走出老大辦公室。
她心情不好有這麼明顯嗎?宋丹雅打開糖果往嘴里塞。
老實說,這陣子她的確有些悶悶不樂,和公事無關,是私事。
上星期六,母親又為姊姊安排了相親,這幾個月來姊姊幾乎每個假日都被母親逼著去相親,依母親的意思,是要在姊姊三十歲之前把她嫁出去,或許是因為她有個表姊三十好幾了都還沒嫁,讓母親跟著擔心起自家女兒的將來。
她知道姊姊無心相親,忍不住替她說話,結果母親卻說,等姊姊嫁出去,接下來就是她,因為她也已經二十八歲了,意思是,以後她也得這樣每個星期都和不同的男人見面吃飯?
看著桌上自己的名片,職稱是營銷企劃經理,這是她努力工作多年得來的,但在思想傳統的家族親戚及父母親的觀念里,女兒養大後,值得炫耀的不是她的工作是什麼,職位是什麼,而是她嫁了一個多麼了不起的老公。
其實她也不是不婚族,從沒說過不結婚,但是被逼著做某件事,就像姊姊這樣被逼著相親結婚,不免讓人感到心浮氣躁。
她瞄到阿翔剛剛放的那張征婚啟事,將它拿起來仔細看。
「梁正宇,三十三歲,有正當的職業,長相端正,無不良嗜好,因為不想做王老五,在此征婚,有興趣的未婚女性可以來電,非誠勿擾。」
「非誠勿擾?」宋丹雅輕笑了聲,這和她看的某部電影類似。
糖果的甜在口里化開來,焦躁情緒頓時少了幾分。
既然她不想日後被逼著去相親,也許她該主動出擊……
一個月後。
「你好,我叫梁正宇,今年三十三歲,三歲時和家人移民到美國,從哈佛大學研究所畢業後,和好友回到台灣工作,因為家人都在美國,因此我每年固定回美國兩次和家人相聚……」
假日中午,坐在餐廳里,兩人互相交換名片後,梁正宇開始簡單的自我介紹,而宋丹雅則是認真的看著面前說話的男人,晶亮的眼眸里有著訝異和困惑。
她討厭明明年紀不大卻梳油頭的男人,因為那樣像個老頭子,而他短發整齊,層次分明,給人一種舒爽自在的感覺;她討厭男人將昂貴行頭穿戴在身上,俗不可耐,而他穿著得體,淺藍襯衫搭配深灰西裝,簡單不奢華,溫雅有品味;她討厭小白臉型的男人,因為那讓人覺得不可靠,而他額角寬闊,鼻梁挺直,五官端正,讓人產生莫名的好感與信賴。
她听著他的自我介紹,她也討厭男人說話輕浮沒條理,而他謙和溫文,低沉略帶磁性的聲音,加上淺淺的笑容,俊帥迷人,當場讓她失神了好幾秒。
為什麼他會需要征婚?
當時拿到征婚啟事的單子後,接下來便忙著工作,直到前幾天她翻到這張單子,才E-mail給對方,約了今天見面。
回神後的宋丹雅,腦海閃過的第一個念頭就是,知名科技公司的執行副總,長相不錯,不喝酒但偶爾抽煙,家境背景雖稱不上豪門,但也算中上,條件這麼不錯的男人,為什麼會需要征婚?
她猛然想起那句話——好男人不是已婚就是GAY。他既然大剌剌的公開征婚,那麼就不可能已婚,那麼他是後者嘍?想要找個女人假結婚,好掩飾自己的真實性向?
從大一開始打工到現在,算算她工作至今也快十年了,其間遇過不少同性戀的同事或客戶,她一向尊重他人的愛情觀,但若是他真的想要用假結婚來掩飾自己的性向,欺騙台灣未婚的女性同胞們,那麼她就無法坐視不管。
「宋小姐,以上是我的自我介紹,不知道你有沒有什麼問題想問我?」梁正宇很有紳士風度地說著。
「梁先生,你是GAY嗎?」
宋丹雅說不上自己究竟在氣什麼,她莫名的想知道眼前這個條件很不錯的男人到底是不是GAY,如果是的話……如果是的話……她發現這個可能性遠比生氣,更教人感到失落和失望。
沒料到美麗佳人的第一個問題會這麼勁爆,梁正宇先是怔了下,然後不禁失笑了。
不愧是「老大」,問題犀利又直接,呵。
剛剛宋丹雅一走進餐廳,他一眼就認出她是一個多月前他所見到的那個「老大」,盡管當時只是驚鴻一瞥,卻讓他留下深刻的印象。
更教人驚喜的是,她是他今天征婚的對象!因此打從她坐下之後,他的目光就再也沒有離開過她。
今天的她,不再是一身套裝,而是穿著白色連身無袖洋裝,外面套了件粉紫色的針織小外套,微卷的長發貼著雙肩垂下,少了那晚所見的利落干練,多了分俏麗迷人,不變的是,神情依舊充滿生氣。
他剛剛的笑,除了是笑她的問題就跟她的人一樣,率直有個性,同時也是因為很高興能再次見到她。
看見她一臉認真地等著他的答案,他收起失笑,露出淺淺溫和的微笑。
「我不是。」
「不是?」
「真的不是。」他語氣真誠堅定。
宋丹雅雖然也不清楚自己干麼要這麼在意眼前的男人是不是GAY,但知道他不是,真的讓她大大松了口氣,剛剛莫名而起的生氣也頓時消失了。
然後,覺得有些不好意思,剛剛她太沖動了。
「很抱歉,我剛剛的問題失禮了。」她道歉。
「沒關系,其實也有不少人問過我這個問題。」
「為什麼你會想要刊登征婚啟事?我的意思是,應該會有許多朋友想替你介紹女朋友才是。」因為他的條件真的很不錯。
「我的親人都在美國,再加上我幾乎每天都泡在公司的研發室,因此我在台灣的朋友其實不多,好友不想我變成王老五,所以幫我刊登了征婚啟事。」這個征婚啟事是好友田承翰提議的,他不置可否,抱持隨緣的態度,但此刻,他真的很感謝承翰。
「是嗎?其實我能了解你所說的情況,工作的時間總是過得特別快。」宋丹雅落落大方的笑著。一直忙工作,轉眼間就到了適婚年齡,她不也是?
「你是營銷企劃經理,平日工作應該很忙吧?」梁正宇手上拿著她剛剛給的名片,那是一家知名的美商廣告公司。
「嗯,是有點忙,不過我很喜歡我的工作,有挑戰性也很有趣,有時一忙起來,整個部門真的像是戰場呢。」提起自己的工作,宋丹雅美眸湛亮,神采飛揚。「我想將來就算結婚了,我也不會放棄我的工作。」
若是母親知道她的想法,她可能又要被念上一頓,因為母親平日就經常叨念著她工作太忙,結婚後就別工作了,就算要工作,也不能做這麼忙的工作……
她父親是公務員,母親是標準的家庭主婦,在母親的觀念里,男主外女主內,這樣安定平順的生活對女人是最好的,老實說她也沒有覺得當個像母親這樣單純的家庭主婦有什麼不好,只是那並不適合她。她會結婚,但唯有這份工作,是她的興趣,她不想放棄。
她不知道眼前的男人對于她婚後想要繼續工作有什麼看法,他的家庭背景似乎和她家有些雷同,他父親是大學教授,而他母親也是家庭主婦,如果他想要的是個溫柔的賢內助的話,那麼今天是他們第一次見面,有可能也是最後一次。
「我覺得女人有自己的工作很好,我們公司也有許多職業婦女,選擇自己想要過的生活,每天過得快樂充實遠比什麼都重要。」梁正宇認同她的想法。
他的話,讓宋丹雅會心一笑,對他的好感又提升了不少。
她從來沒有過這種感覺,對第一次見面的男人有著莫名的好感,甚至有著不可思議的想法,就算將來兩人沒有在一起,她也希望可以和他成為朋友。
對彼此都有著說不出的好感,再加上關于工作的話題一聊開,兩人一聊便是三個小時,聊到去掉了「梁先生」與「宋小姐」的稱呼,相處的氛圍自在悠閑,彷佛他們是一對許久不見的老朋友。
當兩人走出餐廳,宋丹雅的手機響起,是母親打來的。
「媽,好,我知道,我晚點就回去了。」宋丹雅簡單的回著,結束通話。
「伯母要你早點回去?」
「她以為我今天又到公司加班,我媽媽不太喜歡我太過熱衷于工作。」她看了眼梁正宇,「抱歉,我並沒有跟我的家人提起今天要和你見面的事,因為不是很確定的事,我就沒有跟他們說了。」其實她是怕說了以後,媽媽會追問個不停。
「沒關系,我懂。」梁正宇看著她低頭將手機放進皮包里,覺得她下一秒可能會向他說再見,因此他開口問道︰「你有急著現在回家嗎?」
「還好。」現在還不到四點。
「那麼我們走走好嗎?」
宋丹雅笑笑點頭,兩人往前緩步走著。
五月是台灣的梅雨季,之前連續下了好幾天的綿綿細雨,幸好今天早上放晴,天氣還不錯,有著初夏的感覺,暖熱適中。
「我剛剛忘了提我在台灣的‘家人’。」梁正宇看到宋丹雅露出疑惑的表情,他笑道︰「雖然我的家人都在美國,不過在台灣我有個‘小’家人,那就是達達,一只我養了五年的米格魯。」
「你、你有養狗?」宋丹雅表情僵了下,然後故作鎮定。
「多年前我的一個下屬搬新家,新公寓不能養寵物,剛好我的公寓可以養,因此就認養了達達,假日我常帶達達去騎腳踏車和跑步,它是最佳的運動伙伴。」雖然不確定宋丹雅對自己的感覺,但梁正宇想讓她多知道一點自己的事。「對了,你喜歡嗎?」
「嗯?喜歡什麼?」宋丹雅有些心不在焉。
「你喜歡戶外運動嗎?」
「我是有運動的習慣,不過……」
「不過什麼?」
「沒事。」宋丹雅收了話。看得出來他常做戶外運動,因為他不像一般上班族皮膚偏白,而是健康的小麥色,臉部的肌肉也沒有松垮垮的。
察覺到宋丹雅臉上的笑容不見了,梁正宇忍不住問道︰「有什麼問題嗎?還是說,我擔誤了你的時間,你還有其他的事?」
宋丹雅看著他,一時竟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其實她不是有事,而是……
「很抱歉,也許我不該擔誤你的時間,我只是很想多和你相處。」梁正宇很清楚自己對她的感覺,她的美麗、她的自信、她的神采奕奕,完全讓他著迷。「如果可以,我很希望可以和你以結婚為前提交往,你願意嗎?」
對于他提出交往的要求,宋丹雅相當驚喜,也感到很開心,只是,她可以答應嗎?
若是剛剛他在餐廳里這麼說,她一定毫不猶豫的點頭答應,因為經過三個小時的聊天,他談吐優雅,說話也很有見解和深度,她覺得自己對他的好感度可能早已經破表了。
但是現在,她有些不知所措。
他說他的愛犬是他在台灣的家人,但她從小就怕有毛的動物,不管小狗小貓甚至小兔子有多麼可愛,只要有毛的,她都害怕,一點都不想要靠近,爸爸說可能因為她四歲的時候被鄰居家養的小狗咬過,從此心里有陰影。
再者,她平常是有運動的習慣,每天晚上睡覺前她都會做一百個仰臥起坐來消耗熱量,保持自己小月復平坦,但是她不愛戶外運動,不喜歡去曬太陽,所謂一白遮三丑,她一點也不想曬黑,甚至平常還擦美白乳液保養呢。
可是他說他最喜歡假日到戶外做運動,和他家的愛犬……
宋丹雅內心感到很掙扎,她不否認自己對梁正宇有好感,也很高興他提出交往,但是他最喜歡的兩件事,卻是她最不喜歡的兩件事,該怎麼辦?
如果老實跟他說,那麼他們會不會謝謝再聯絡,連朋友也當不成呢?可是如果不說的話,那不就是欺騙了嗎?
她有過兩次戀愛經驗,高中之前她都認真讀書,初戀是大學學長,兩人在一起兩年後他移情別戀,和她班上的女同學交往,每次見到他們這麼高調,說不難過是騙人的,之後她拒絕再談校園戀愛。
畢業後,她進入奧森廣告,和同期進入的男職員交往,不過他的抗壓性不好,只是被主管責罵就鬧離職,她還記得對方罵她冷漠無情,挺他的話就該跟他一起離開,她只希望他能多考慮,但他完全听不進去,最後他們分手了。
這些年來她拒絕了許多追求者,完全不想再談戀愛,或許是和前兩次結局都不甚愉快的戀愛有關。
但此時此刻,她真的很想和眼前笑起來很溫柔的男人談戀愛,總覺得他們應該會相處得很好,甚至有可能會有個美好的結局……
此時一個小男孩在人行道上騎腳踏車,直直向他們而來,梁正宇見狀,將宋丹雅拉近自己的身邊。
「小心!」
宋丹雅被嚇了一跳,連忙扶住梁正宇護在她前方的左手,那手臂沉穩而有力,她抬眼看著他,頓時有些迷惘。
「怎麼了,這樣看我,嚇到了嗎?抱歉,我應該更早注意到前方有人騎腳踏車過來。」梁正宇抬起手溫柔的替她撥開前額落下的一縷發絲,斯文俊帥的臉笑得溫和迷人。
也不知道是今天的天氣暖和,還是男人臉上那如沐春風的俊笑,讓人身子暖了,心頭也跟著變暖。
「我答應。」她說了,沒有猶豫也不再遲疑。「我答應和你交往。」
梁正宇笑容加深,宋丹雅也跟著笑了,不用多說什麼,彼此就像是能了解對方的想法。
初夏的午後,他們決定交往。
「我剛到家,吃飽了,你呢?」
晚上九點多,宋丹雅剛回到家,接听梁正宇回撥的來電,站在玄關,她一邊月兌下高跟鞋,一邊和他講電話。剛剛從公司離開前,她打了電話給他,不過他不在位置上。
本來他們約了昨天星期三晚上一起吃飯,不過他臨時要開會走不開,因此只好取消,他的工作似乎比她想象的還要忙。
當她將高跟鞋放進鞋櫃,瞄到母親就站在前方,一臉疑惑的看著她,她微側過臉,放低聲音說道︰「你也不要工作得太晚,對了,關于星期六,你的時間呢?晚上嗎?好,我知道了,到時候見了,掰。」
宋丹雅穿上室內拖鞋。「媽,你干麼偷听人家講電話?」
宋母狐疑的看著女兒。「丹雅,你剛剛和誰講電話?」
「一個朋友。」宋丹雅輕描淡寫地說。
「男的女的?」
「媽,我又不是犯人,只是和朋友講電話而已。」宋丹雅還不想讓家人知道她交了男友,因為一旦父母親知道了,肯定會盧她,要她將男友帶回家,她當然會介紹正宇給他們認識,但不是現在。
她和梁正宇交往到現在快滿一個月,剛剛在電話里,他們約了星期六晚上見面,因為他白天還得到公司,那天正好是他們交往一個月的日子,讓人期待。
她心里盤算著之前她和客戶到一家五星級飯店的餐廳用餐,點了他們新推出的春季烤肉特餐,很不錯,美國頂級的霜降雪花牛肉經過燒烤後,肉汁四溢,美味好吃,她希望他也能嘗嘗看。
「丹雅,你老實跟媽講,你是不是交男朋友了?如果交了男朋友,就帶回家給爸媽認識一下。」宋母說著。
她可不是隨便說說,實在是小女兒這陣子變得有些怪怪的。
首先,她講電話的語氣完全變了個樣,這丫頭說話向來都像個女教官似的,但最近她發現女兒晚上的電話變多了,而且說起話來輕聲細語的,樣子看起來就像是在談戀愛,笑得很甜。
再來,她每到假日就不見人影,而且還是刻意打扮後才出門,那樣子不像是去公司加班,連孩子的爸都在問丹雅是不是在談戀愛,她也是這麼認為,畢竟那丫頭這幾年都一副女強人的樣子,她好怕女兒說不結婚。
雖然她最近一直替大女兒安排相親,但其實也有替小女兒注意不錯的相親人選,打算在大女兒嫁人之後,就換這個丫頭,如果她自己談戀愛了,她也就省事多了,不過要先帶回家給他們鑒定一下,畢竟像她這樣的年紀,交往的對象很可能就是結婚對象,所以要慎重一點。
「媽,我說過了,只是一個朋友而已。」
「如果你交了男朋友,就帶回來給我和你爸瞧瞧,如果不錯的話,就快點定下來,讓我少點煩惱,這陣子我的白頭發都不知道多了多少。」宋母輕嘆。
見母親灰白的頭發,宋丹雅放軟態度。「媽,我不是說過,你不要煩惱我跟姊的感情問題,我們會自己看著辦,你和爸有空就去游山玩水。」她父親在幾個月前提早辦退休了。
「我現在哪有心情去游山玩水,你姊的相親又沒有成功,真不知道她在挑什麼,上次那個相親對象明明條件不錯,是個國中老師,而且長相也很斯文,真不知道你姊姊為什麼要拒絕對方。」
「媽,其實姊姊她……」
「你姊她怎樣?難道她有男朋友了?」宋母驚訝。
「沒有,她沒有男朋友。」姊姊不是有男朋友,而是有個喜歡多年的男人,但是,她無法向那個人告白,算是單戀吧。
她和姊姊雖然長得有點像,但個性迥異,姊姊的個性很溫柔,也許就是因為如此,才會無法拒絕母親安排相親,可是也無法放下內心的依戀,可想而知,姊姊承受的壓力有多大。
「她也是這樣跟我說,不過你剛剛想說什麼?」宋母問著。
「沒什麼。」關于姊姊的感情問題,她無法代替她回答。「媽,工作一整天,我想先去洗澡休息了。」
宋丹雅找了個借口,結束談話,然後走上三樓,她很清楚母親再問下去,可能又會把矛頭指向她。
回到房間後,她將手機放到桌上,看著它,想起星期六的約會,她忍不住甜甜一笑。
也不知道是因為年紀成熟的關系,還是像人家說的,在對的時機遇上對的人,她和正宇的交往,就如她所想象的,相處融洽,相知相惜。
雖然大多時候總是她先打電話給他,但是她覺得那沒有什麼,畢竟遇到好男人,她想好好把握。
不過有個問題,上個星期他們看完電影,正宇問她要不要去他家坐坐,順便認識達達,她當時找了借口先回家,但下次呢?她總不能一直都拒絕去他家吧?
她想起前幾天問助理阿翔,如果最喜歡的人養了你最不喜歡而且害怕的寵物,該怎麼辦?
「最後一定會分手。」
「什麼?」
「老大,這是我親身經歷過的,大學的時候我女友養了一只貓,其實我很討厭貓,但因為我很喜歡她,所以假裝自己也很喜歡貓,可是她每次回老家,就會要我幫忙照顧貓咪,讓我覺得好煩,因為我真的不喜歡貓,沒辦法再假裝下去了,雖然我真的很喜歡她,可是我還是決定跟她分手。」
她覺得阿翔說的太夸張了,怎麼可能只是因為喜歡的人養了自己討厭的寵物就分手,兩人會分手應該還有其他原因,只是他的話就像顆小石頭,一直擱在她的心頭上。
她不是沒想過要老實跟正宇說,但是,可想而知他會有多麼的驚訝,應該也會感到失望吧?這讓她很猶豫。
她向來是有問題就馬上解決,這是第一次,面對問題她選擇了先擱著,因為她不想讓那個男人對自己感到失望,更不想失去他。
明知道逃避是不對的,但她選擇保護他們之間剛萌芽的戀情。
至于其他的,以後再說,她這麼想。
同一時間,梁正宇坐在辦公室里,和丹雅結束通話後,他笑著收起手機,而田承翰此時走進他沒有關上門的辦公室,看見的就是好友笑得很幸福的模樣。
「我听到了,某人星期六晚上要去約會,看來你和宋小姐交往得很順利。」田承翰說著。之前正宇和他說過和徵婚對象宋丹雅正在交往的事。
「這個星期六是我們交往滿一個月,約好了要見面。」不過因為他白天還會到研發室,所以約了晚上去吃飯。
「一個月了?這麼快?」見到好友戀情順利,田承翰也替他高興。「不過交往一個月的特別日子,你打算怎麼慶祝?」看見好友臉上沒什麼表情,他又續道︰「看你的樣子,肯定沒有安排節目,不過也不能怪你,因為這是你的初戀嘛,要我給你點意見嗎?」
別看正宇現在是個有型的帥哥,念大學時,他可是戴著大眼鏡,標準宅男的模樣,女人緣不是很好,不像他,跑夜店的次數不輸去學校,因為學校有寒暑假,夜店可沒有。
雖然正宇偶爾會跟著大家一起去夜店,畢竟也是個青春男兒,也會有想玩玩的時候,只是次數不多,很懂得自制,不像他玩得很瘋狂,不過自從和思穎訂婚後,他已經收起玩心了。
他們家族經營連鎖飯店,但他對經營飯店完全沒有興趣,還好他上頭有兩個哥哥可以幫忙,因此他邀志同道合、想在科技界一展長才的正宇回台灣創業,他出錢而正宇出腦袋,然後很幸運的,他們成功了,現在他擁有公司百分之五十五的股權,而正宇有百分之三十五,剩下的都是小股東。
這些年來,正宇一直窩在公司做研發,沒有什麼機會去認識女人,而且老實說,前幾年的創業真的忙到天昏地暗,連睡覺時間都沒有了,哪還有時間和精力去泡妞,所以宋丹雅可說是正宇的初戀了。
「照我說,既然都去飯店吃飯了,那麼就順便訂一間房間,在房間里擺滿紅玫瑰,再送上一條鑽石項鏈當禮物,女人肯定又驚又喜的抱住你狂親,接著就是一起度過熱情火辣的一夜。」田承翰笑說著。「雖然世界上的女人有很多種,但哪個女人不愛玫瑰花?哪個女人不愛鑽石項鏈呢?」
梁正宇對于好友的建議,搖頭。「我不會那麼做。」
「為什麼?做的事,會讓彼此的關系變得更親密,感情加溫,你可別跟我說你們交往一個月,只有牽牽小手而已,那就太扯了。」
梁正宇沒有回答好友這個問題,事實上他們當然不只有牽手,第一次他送她回家,他就親了她,之後輕吻變成濃烈的深吻,不過就僅止于親吻擁抱。
「正宇,別把看作什麼太的事,老祖宗幾千年前就說過,食色性也,听我的沒錯,開房間後會讓你們之間的感情突飛猛進,而且有時候你太過紳士,女人搞不好會以為自己沒有魅力呢。」田承翰說著,從口袋拿出一個小東西︰「來,這是我送給你和女友交往一個月的禮物。」
梁正宇接過來,「這不是嗎?你隨身攜帶?」
「這有什麼好驚訝的,‘性致’這種東西不容易控制,有時候感覺一來就想要了,所以帶也是對愛情的一種尊重,除非想要結婚,不然有小孩會很麻煩的。」生了孩子才不要,那才缺德呢。
梁正宇看著,問道︰「承翰,你覺得認識多久才可以結婚?」
田承翰一臉驚訝。「喂,老友,你別跟我說你想結婚了?你們不是才認識交往一個月?而且我老實跟你說,思穎還沒有放棄要介紹好姐妹給你呢!」
又把他當「肥水」了?梁正宇忍不住笑了。「麻煩請轉告思穎,謝謝她的好意,我已經有想結婚的對象了,還有,我不需要這個。」他將還給好友。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愛情觀,他對于承翰的「老祖宗說法」沒有意見,只是他更在乎兩人在一起的感覺,如果你愛一個人,就算只是看著她,也會感到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