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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食女又怎樣 第一章

莫柏森不喜歡躁場──他覺得學校的體育課很無聊,因此動用腦子,跟學校的行政人員拉了一點關系,從此不必上體育課!

所以,學校的躁場對他來說是個很陌生的地方。

這次會經過是因他想爬牆出去,誰教前門有外校的女生想向他告白。

真無聊,他根本就不曾跟那個女的相處過,她卻只憑長相就喜歡上他,實在是有夠草率!

而他,即使故意講話像毒蛇般,但卻還是拒絕了一個,又會有另一個前來接棒……就像蒼蠅般的煩人!

他從躁場旁邊的樹林穿過去──這條步道很隱密,通常很少人會經過;當他正要穿越時,視線意外捕捉到一抹粉色身影此刻很逍遙的在跑道上賣力奔跑,扎著馬尾的頭發則是順著身體左右擺蕩著,四肢的韻律則自成一篇音符。

即使看不見她的長相,他也認為她必定是面帶微笑的在跑步,因為光是看她的步伐,就可得知她跑得多麼輕松、多麼愜意,多麼……享受。

許多人跑步是為了健康或是為了練習,而她──似乎只是單純的享受跑步這件事。

她彷佛是一道流暢的風,姿態飛揚飄過,教人不禁回首多看她一眼。

他盯著她跑步的姿態也像是一種──享受。

流連,不已。

孫曼凌很喜歡跑步,尤其是在學校的躁場上繞著圈圈跑,更是她最愛的興趣──因為可以放空腦袋,順著步道不停的繞圈子,什麼都不必想,盡情徜徉于夕陽西下的橘紅色天空,並且享受舒適的涼風迎面而來,即使閉上眼楮也不怕撞車,或是被路上的東西絆倒,總之,繞著躁場跑步就是一整個自由又愉快。

從小,什麼都普通,樣樣都不精的她,唯獨體育成績永遠位居第一,這讓她找到了一條前途──體育老師。

她立定志向要朝著體育老師這條路走下去。

一想到未來可以教導可愛的小朋友運動,她便不自覺的露出笑容;除了運動之外,她也非常喜歡小孩子,覺得他們是最可愛的天使。

未來,那些可愛的國家棟梁將會對著她尊敬的喊一聲「體育老師」,天!這畫面是多麼的美好又溫馨,簡直就……

「啊?!」

由于七月考試的時間逼近,學生不是放學回家,就是留在學校自習,躁場上只有小貓兩三只,而那兩三只小貓也是在旁邊玩,根本不會佔用跑道,因此她才會放心的閉著眼楮跑步。

她總會閉上眼楮十幾秒後再睜開,從來都沒出事過,怎知今天竟會撞上一只龐然大物!

由于撞得毫無防備,她這一摔也摔得很結實,整個往後一坐,疼得她當場變臉。

無奈自知理虧,不敢先聲奪人,她只能沒好氣的注視著眼前這堵突然砌好的牆──

嗯?咦?嗄……怎麼會是他?!

這是什麼鬼意外,她居然撞到莫柏森!

一般來說,學校里總會有幾個帶頭的風雲人物,而那群風雲人物通常都會物以類聚──不是家世好,就是成績名列前茅,總之就是跟她這種平民小老百姓沒有牽扯就對了;而她也對那些風雲人物沒有好感,路上見了連看也不看一眼,擦肩而過都嫌討厭。

莫柏森就是那種家境還好,但頭腦非常優異,還成績一級棒的風雲人物之一。

這會兒撞上他,實在是出乎她的意料之外,不過即使她閉上眼楮,沒有瞎眼的他也該自動閃躲才對,怎會傻傻的不知避開,還直挺挺的站著讓她撞上呢?

不過即使這個意外百分之八十都是對方所造成的,她仍會道歉。

道歉後,孫曼凌繞過莫柏森繼續跑步,跑著跑著,突然察覺身旁有異物靠近,頭往右一偏,那家伙竟然追了上來,難道他是嫌她道歉不夠嗎?

「我剛剛已經道歉了,同學。」她冷冷的說。

莫柏森長得很好看,自然有驕傲的本錢,事實上,他也確實有些自大,不過這都不是他惹人厭的原因,他最可惡的一點就是對女生的身體非常有意見。

上回她的好友向他告白,他拒絕就算了,沒想到自大的他竟嫌棄起好友的身材,說話也一點都不婉轉,更談不上紳士態度,讓好友很沒面子,從此以後,他和她這原本毫無交集的兩條並行線就此有了厭惡的起點,而她深信終點也是厭惡的。

「嗯。」他面帶微笑,輕輕由喉嚨發出這個聲音,听得出來他的心情不壞。

孫曼凌一听,立刻收回目光,自顧自的往前跑,懶得再理會這個沒事找事做的家伙。

風依然涼爽,夕陽是那樣的美麗,然而……有個不太美麗的「東西」正陰魂不散的跟著她!

視線再偏過去,莫柏森始終與她保持在一個有點近又不會太近的距離;由遠處看,他們兩人就像是在一起跑步似的。

這個錯誤認知可是大大的不好,她一點都不想跟這個家伙有一丁點的牽扯;當附近那幾只小貓開始注意到他們時,她毫不遲疑的拔腿往前狂奔。

跑步是她的強項之一,百米賽跑第一的頭餃、五公里慢跑第一的名號可不是假的,都是她努力不懈的成績,她也以此為傲……但是、可是,為什麼這家伙竟臉不紅、氣不喘的就追上來了?!

不是有傳言說他從不參加體育課是因為腿受傷嗎?這會兒看他健步如飛,實在不像是受過傷,可惡!肯定又是在搞特權,真不曉得這些總是不上體育課的家伙腦袋里究竟是在想什麼,好不容易可以出去曬曬太陽、去去霉氣,沒想到他們那些飼料雞卻寧可窩在教室里吹冷氣、吃零食,或是大談八卦,一點都不健康,她才不屑與他為伍!

哼!他想追就追吧!她倒要看看他能跑到什麼時候?

她不理他,繼續往前奔跑。

于是,你追我跑的游戲就在躁場上演。

五分鐘過去,莫柏森依然與她維持在一個曖昧的距離,近到她足以听見他換氣的聲音,近到她很想伸出腳去絆倒他。

終于,孫曼凌忽然踩煞車,轉身面對他,喘了幾口氣後問︰「同學,你一直跟著我做什麼?」

「我只是想跑步。」他回答得理所當然。

瞄了一眼旁邊空空如也的步道,她好心的建議,「那邊有其它的跑道,你用不著跟我這麼近。」看得她既礙眼、又礙事。

「我喜歡這個跑道。」他說得理直氣壯。

孫曼凌悄悄握了拳,又放開,很好──山不轉,路轉,她換到最外圈的跑道繼續跑。

沒關系,她的修養好,懶得跟那種風雲人物計較──他愛跑就讓他跑,她閃遠點就好。

原本平心靜氣的跑步因為莫柏森又故意的靠近而讓她開始有了一些惱怒,她再次換了最里面的跑道,沒想到那個陰魂不散的家伙也追了過來。

這樣的情形持續了幾次之後,孫曼凌再也忍耐不住被他糾纏,二度停住腳步轉身,這會兒她不再和顏悅色,大聲的叫著,「同學!你一直跟著我跑做什麼?別再跟我說什麼你單純是在跑步而已──我跑里面,你就跑里面;我跑外面,你也跑外面,干嘛一直追著我跑?」

她只差沒揪著他的衣領逼問,事實上,莫柏森很高,就算揪住衣領,她的氣勢也比不過他。

「原來妳終于看出來我是在追妳啊?」莫柏森似笑非笑的抱胸凝視著她因跑步而顯得紅潤的臉頰,覺得好像一顆鮮女敕欲滴的水蜜桃,教他心癢難捺的直想狠狠咬上一口。

此追非彼追,怎麼他故意要用這種曖昧的口吻說話?

簡直是居心不良!

孫曼凌雙手扠腰,擺出不好對付的姿態。「笨蛋都知道你根本就是沖著我來的,剛才撞到你,我已經說對不起了,你還想怎樣?是不是要索賠醫藥費?」真沒想到莫柏森竟然這麼小氣,這讓她對他的印象更糟了。

莫柏森一貫的微笑著,隱含的意圖深得教人猜不透。「我並不在意妳剛才輕輕一撞,那根本沒對我造成影響。」

孫曼凌揚高眉毛,冷冷的打量著他好整以暇的模樣,內心不禁反問難道是她太過敏感,他是單純的跑步而已?

她思索了一會兒,駁斥了是她太敏感的念頭──他們根本就是八竿子打不著的關系,一個永遠往右邊、一個永遠往左邊,按照並行線理論,絕不會有任何的交集,因此不是她太敏感,絕對是莫柏森存心要找她麻煩!

「那你干嘛一直跟著我跑?」

莫柏森的笑意更深了,眼底釋出的溫柔也隱約可見。「我追妳,這種情況不是很淺顯易懂嗎?怎麼還需要我說明呢?」

孫曼凌不由自主的感覺到一陣寒意自腳底沖上腦門,讓她冷得打了個冷顫。「很抱歉,我不是你那一掛的,根本不清楚你為什麼要追著我跑,你干脆直接告訴我吧!」努力糾正他曖昧不明的話語。

前陣子莫柏森才剛拒絕了她的好友的告白,難道他改變心意,想透過她來傳話嗎?

假如真是如此,她才不會幫忙呢!畢竟一開始就是他先嫌棄她的好友,對于這種膚淺又派的蠢蛋,她可是相當的鄙視。

莫柏森停了幾秒,像是在思考,最後勾起一抹勢在必得的笑,看得孫曼凌不由得往後退。

他為什麼要笑成那樣?好像將她當作是他的獵物般……真是太可怕了!

「也對,妳說得沒錯……」察覺她的動作,他更往前靠近。「這種事由男生來說確實比較好,坦白說,這是我的第一次,連我自己都覺得很意外,所以可能會不太專業……

「事實上,我確實沒有模擬過,因為這種事還是要講求感覺,不然就算練習幾百次,沒感覺依然沒感覺對吧?」

啊啊啊……孫曼凌突然覺得頭頂上飛過了幾百只烏鴉──他到底是在說什麼?她怎麼有听沒有懂?他是在說火星話嗎?

「同學,我是真的听不懂你在說什麼,能不能用白話文再說一次?」她的國文造詣還不錯,簡單的台語也還可以,但翻譯火星文就有難度了。

莫柏森頓了一下,微笑的說︰「我喜歡妳。」

孫曼凌聞言,沒有羞怯、沒有錯愕,就只有無比的驚恐!

莫柏森依然維持著無懈可擊的笑容,令人看不出他究竟在打什麼主意?

孫曼凌也沒追問他是否腦袋壞了,或是做了什麼打賭才會突然這麼說,當下她只想有多遠就閃多遠,她要離這個家伙愈遠愈好,最好跟他永不相見,于是她一轉身,立刻拔腿狂奔。

莫柏森是神經病──這是她對他最後的感覺!

真是一場噩夢!上班第一天就作噩夢,還真不是個好兆頭──對于學生時代的事,她壓根就不願再想起,只能用噩夢來形容。

她和莫柏森……已經是往事了!

當初她傻得放入太多的感情,她只能慶幸到最後她回頭是岸,沒有傷得更重,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唉……怎麼一大早就夢到那個家伙,真是太慘了。

孫曼凌打了一個大大的呵欠,緩緩拿起一旁的鬧鐘,原本還很得意比鬧鐘早醒來的她定楮一看,差點沒將古董鬧鐘給摔爛──什麼早起!她根本就是睡過頭了。

七點就該醒來,以便有足夠時間準備,給上司留下好印象,怎知鬧鐘居然沒叫醒她!

看到短針指著八點──她驚慌失措的跳下床,匆匆盥洗!

幸好昨晚已準備好今天要穿的衣服及物品,短短十分鐘後,她便有如火箭般沖出家門。

途中買了一個三明治後,急忙跳上公交車再換搭捷運──已經很久沒這麼早出門的她,這四十分鐘內活像是剛參加了一場百米賽跑似的,把她累得半死。

高中畢業後,她一心想考體育學系,無奈在去參加考試的當天出了車禍,試沒考到,反而在醫院里躺了一個多月。

車禍的後遺癥也讓她不得不放棄當體育老師的願望──猶記得當醫生告訴她這個壞消息時,她哭了一整天,可是為了讓家人放心,她很快的振作起來,來年重考,考上一個吊車尾的學校,渾渾噩噩的也混到畢業。

她的長相普通、功課普通,個性也普通,可以說就連人生也是普普通通──一輩子都不可能成大器,除非有奇跡,對此她並無異議。

如果用ABC三種程度來比喻,她不是完美的A,也不是危險邊緣的C,而是中規中矩的B──不上不下,一點也不出色。

B這個程度就是介于好與壞的中間,有點多又不會太多,是非常正常又普通的程度,不會引人注目。

在她的生命中,就只有體育曾經是A的程度,無奈這個A已經遠離她了,再也不可能!

但沒有大起大落的人生,平平順順的過其實也未嘗不好,她本已認命,想在家鄉隨便找個工作就此了結無聊的下半生,但家人見不得她如此糟蹋自己年輕的生命,硬是逼她北上找尋事業的第二春。

唉!除了體育,她什麼都不會,是要如何找尋未來的第二春呢?

她好不容易接受了悲慘的事實,為何不讓她再多哀怨個幾年呢?反正她本來就沒什麼野心,就讓她安安穩穩的過一輩子不好嗎?

奈何她的家人口徑一致,硬逼她至少要再努力個五年,還數落她太早放棄只是懦弱的表現;她不堪其擾,只好包袱款款北上求職。

很幸運的,她北上尋找高中好友,經由好友妹妹介紹進入公司當助理,今天就是她第一天上班。

她這趟北上,誰都沒通知,也拜托好友不要宣揚,就是想靜悄悄的來,五年後再揮揮衣袖不帶一片雲彩的離開──像她這樣的笨蛋,還是回到家鄉會比較安全。

台北這個地方實在是太危險了!

九點O一分,她踏入公司。

好友的妹妹同時也是她上司的蘇綺思已經坐在辦公桌前,這令孫曼凌十分慚愧。

「總編,抱歉,我遲到了。」雖然什麼都是普普通通,但她要求自己最基本的事一定要做好,如果連遵守上班時間也做不到,那就太糟糕了。

蘇綺思放下咖啡杯,淺笑的望著她。「放心,才九點而已,不要緊,這里是采美式管理,是責任制,只要妳能完成分內工作,就算下午來上班也沒人會說話!

「不過妳要注意一下,這里只有截稿期前一個禮拜才允許加班,八點過後辦公室的燈、空調就會全部關閉;沒辦法,老板很環保,非常配合政府的政策。

「對了,妳先吃早餐,然後看一下我給妳的基本工作事項,半小時後,我再帶妳去熟悉一下工作環境。」蘇綺思不知道孫曼凌的心事,既然她是姊姊高中時的好友,那她能幫多少就算多少。

至于孫曼凌的私事就不在她的管轄範圍,在商場上打滾多年,她早已學會自掃門前雪──畢竟她又不是菩薩,無法普渡眾生。

孫曼凌這才松了一口氣,坐在自己的位子上慢慢啃食早餐,順便仔細閱讀蘇綺思給她的文件。

她的上司十分細心,除了有工作事項說明外,還有各方面應該注意及應對進退的重點提示,讓她一目了然。

前一任助理走得倉促,蘇綺思雖對助理的要求不算嚴格,卻是非常重視「磁場」這個條件,即使有非常適合的人來應征,若是磁場不合也只能無奈拒絕。

記得那時蘇綺思就曾說過自己和她的磁場非常合,希望她能來擔任助理,既然是好友的妹妹,加上她又急需一份工作,兩人便一拍即合。

她的人生一直都是平平順順的,沒有太大的起伏──好不到哪里去,壞也壞不到哪里,總之就是非常的平淡。

或許有些人會認為這樣的日子太過枯燥乏味,但她卻十分喜歡,因為她有自知之明,她絕對不是那種領導階級的人物,所以心甘情願當個追隨者。

如今她就要追隨蘇綺思的腳步,安穩度過五年後再打包回家。

Butterfly就坐落在東區,原是一家廣告公司,後來以公司為名,創立了近幾年非常流行的女性雜志「Butterfly」;後來出版男性雜志,成績也同樣亮眼。

由于「Butterfly」的內容多元而精闢,又有各類專欄作家的評論,因此成為一種流行,引領想走在時尚尖端的男、女信徒爭相閱讀。

「Butterfly」的成功,讓許多出版社也相繼模仿出版這樣的雜志,不過內容都不及「Butterfly」的豐富多變,往往沒出版幾期便黯然消失。

蘇綺思是「Butterfly」的總編,她的一句話便能左右下一期雜志的風格;因為她是老板的愛將,當然會有諸多的敵人,也因此才會特別要求助理一定要跟她的磁場相合,這樣她才不會被背叛。

孫曼凌不太懂出版業界的斗爭,只想準時上班、準時下班,至于工作以外的事,她完全不感興趣。

一個早上,上司帶著她熟悉了整個辦公室,她一直面帶微笑的點頭,到最後臉部表情都變得有點僵硬了;至于辦公室里的人名,她壓根沒記住幾個,只覺得腦中堆滿了陌生臉孔!

「慢慢妳就會記得了,倒是不必在一開始就全部都記住;男性雜志的總編和創意總監出差,明天我再帶妳去認識他們。

「麻煩妳先幫我整理這些數據,然後從計算機里找出前十期的內容,打印兩份給我;下午開會時妳也要參加,如果有什麼問題,我不在的話,就去問小柔;還有,身為我的助理,不必連我的私事都一並包辦,只要將我吩咐的事做到就好。」迅速說完,蘇綺思甜甜一笑,隨即轉身去忙碌了。

孫曼凌望著上司窈窕又利落的背影,不禁感嘆起來──好友的妹妹是真的長大了,不再是以前她所知道的那個小妹妹,如今的她依舊美麗,工作也做得有聲有色,無論走到哪里都是引人注目的焦點;反觀自己……從頭到腳一無是處,連她最後的長處也灰飛湮滅了,唉……

罷了、罷了,想再多也改變不了現況,她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做不了什麼偉大的事業,至少可以當個稱職的助理。

中午,蘇綺思和朋友有約,孫曼凌本要在便利商店買兩個面包隨便吃吃就好,小柔卻興致勃勃的拉她一起出去吃飯。

小柔很愛品嘗美食,為了滿足口月復之欲,千里迢迢也會專程前往,只要能吃到好吃的美食,最遙遠的絕對不是距離;小柔偷偷告訴她,雜志里有個美食專欄就是由她負責的,她是因為愛吃而被上司提拔,負責起這個專欄,而為了多賺一筆薪水,所以不能說出去。

她問小柔為什麼她倆才第一天認識,就對她全盤托出?小柔只是歪著頭笑笑的說相信她。

呃……連她這個外地人都知道台北人有多「奸巧」,雖然好人也很多,但還是要懂得自保才對,因此小柔的熱情是真的令她有幾分受寵若驚的感覺。

「如果妳喜歡吃面,這間‘王老五面攤’就不能錯過,這里的湯頭鮮美、料多實在,就連小菜也是上上之選,不吃遺憾;如果妳喜歡吃飯,就要選108巷里的‘老饕飯館’,那間店很小,座位不過十個,卻總是爆滿,從早上九點就開始接訂單,每天限量五百個便當,一個一百三十元,雖然有點貴,卻是非常的物超所值,我一個月會吃一次來犒賞自己。

「如果妳喜歡歐式餐廳,那就得走遠一點到下一個路口,那里有間便利商店,旁邊的巷子里有間‘嘗鮮’意大利面店,里頭的廚師是貨真價實從意大利搭機來的,人長得很帥,當然料理也是一級棒,走的是平價美食路線,天天吃也不傷荷包……」小柔如數家珍的介紹完畢。

已經過了十分鐘,她一臉期待,就等著孫曼凌做出選擇──附近的美食她都嘗遍了,常常會不知如何抉擇,此時新同事就是做決定的好幫手。

「那就對面的……便利商店。」最近又最便宜。

小柔一听,心當場碎了一地!

「Butterfly」是每個月一號出刊,所以只有一個禮拜可以決定主要風格;不過今天顯然大家的腦袋都有點遲鈍,一直撞不出什麼好創意,在莫可奈何之下,蘇綺思宣布提早結束會議,明日下午同樣時間再開一次會。

一般這種會議只會開三次,剩下的就是從其中的創意再各自去延伸,除非是遇上特殊情況,若有更好的提案就可進行新會議,然後推翻先前的定案。

蘇綺思很鼓勵同事間的良性競爭,好提議一旦獲得采用,提案員工就能加分,在年度考核時有機會升職。

「升職?」

小柔一邊吃著下午茶的泡芙點心,一邊笑咪咪的說︰「是啊!所以只要妳努力,就有機會出頭天,尤其綺思又是個很好的上司,只要認定妳值得栽培,她絕不藏私!

「我跟著她才半年就已學了不少,說不定今年年底就會輪到我升職了,嘿嘿。」香草泡芙好好吃,忍痛割愛一個給看起來很好相處的新同事──中午只有吃便利商店的壽司,她一點都不滿足,只好靠下午茶來彌補。

「我沒想過升職,只想安穩做好助理的工作。」她是真的沒什麼企圖心,覺得平淡也是一種幸福。「倒是妳,妳那麼求上進,相信年底一定會成功的!」

蘇綺思所說的磁場,她也在小柔身上應證了──兩人才第一天認識,她就已經喜歡上這個看起來很乖、很單純的小妹妹了。

「我也不敢想太多,盡力就好,我才剛大學畢業,還有很多時間可以磨練,不急于一時。我是把這里當成跳板,說不定有一天我也能獨撐大局,然後創辦一本美食雜志!

「而在我進行采訪時,絕不會讓店家先知道;我要偷偷模模來,這樣的推薦才會更真實,不然每次看美食雜志上推薦的美食,十間中至少有兩間是食之無味的,唉!」小柔哀嘆的不是雜志的不誠實,而是肚子的委屈。

孫曼凌望著小柔吃完泡芙後心滿意足的表情,不禁笑了──這個大學剛畢業的小妹妹早已立定志向,一步步朝著目標前進;再看看自己……除了體育也不知能做什麼好,似乎太糟糕了。

是不是她也該好好思考一下未來呢?畢竟她還有很長的人生要走,不可能真的一輩子都過得渾渾噩噩,沒有方向吧!

孫曼凌的思緒突然一頓……沒想到家人每天在她耳邊嘮叨卻不如這個小妹妹帶給她的沖擊大!

或許她真的該多花點時間來思考屬于她的未來……

「曼凌,那個……」小柔眼巴巴的望著她。

「什麼?」

「如果妳不吃泡芙,能不能……給我吃?」不好意思,泡芙實在是太好吃了,害她的口水直流。

早上花四十分鐘上班,晚上則差不多需要用一個小時的時間──孫曼凌回到家時,已經是晚上八點了。

七點下班,八點到家,如果想再煮點東西吃,不僅會太累,還很麻煩,于是她到住家附近的面店吃了一碗面──相較于小柔的熱愛美食,她對吃向來不挑,只要能填飽肚子又不難吃就好。

她現在的住處是父親幫她安排的,小小的套房一應俱全,廚房小巧雅致,可惜她沒什麼時間窩在廚房;她對陽台上的花花草草比較感興趣,那里種著一堆她從花蓮帶來的香草植物。

這些盆栽不僅是植物而已,更是陪伴她長大的朋友,是除了體育之外她的第二個興趣。

沒事她就會對這些花草講話,講久了自然講出感情來,這一趟北上要待五年,她當然少不了它們的陪伴。

人會說謊、會有七情六欲;但植物不會,它永遠安安靜靜的守在最初的地方,不吵不鬧,即使它的性命完全掌控在別人手中,它依然安靜的不反抗!

沒錯,植物就是最安分守己的代表,所以她喜歡植物,她平常最愛做的事就是一面澆水,一面觀察植物。

養寵物會逗弄以增進關系,同樣道理,她養植物也會不時逗弄──模模它的葉片、撥撥它的睫,偶爾也會加點肥料,好讓它們長得既漂亮、又健康。

咦……等等,既然她這麼喜歡植物,何不開一間花店?這個念頭突然飛竄過腦海,讓她不禁亮了雙眼。

而開花店雖然很好,可她只喜歡偏綠色或是另有用途的植物,對于純粹觀賞用的植物就沒太大的興趣,這樣的話,開花店應該就不適合她了。

那還有什麼和這些植物有關聯呢?孫曼凌窩在陽台上,眺望夜空思索起來,過了好一會兒還是沒想到答案,反而是門鈴聲打斷了她的思緒。

算算時間應該是樓下的許媽媽來串門子──許媽媽的廚藝好,又受到母親的托付,有空就來關照她一下,免得她餓死也沒人知道。

「許……」她拉開門,笑容滿面的正要喊出的聲,卻立刻停住!

因為門外的人並不是許媽媽,而是另一個她根本沒想過會再見到面的人!

她僵直著身體,呆著一張臉望著門口的男人──莫柏森。

「好久不見。」

他的聲音一如往昔般的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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