奪愛 第一章
走出冷氣超猛的機場,毒辣的烈陽直逼而來,一前一後的極大溫差,使得肌膚一時調適不過來。
童采寧搓了搓臂膀,撫平方才浸瀅在強力冷氣中所冒出的雞皮疙瘩。
她微眯起眼,伸手擋去撲面的陽光。
像她這種長年坐辦公桌的人,面對太陽的熱情招待,一身細皮女敕肉還真有些吃不消呢!
「媽媽——」一聲細細的叫喚傳來。
她低下頭去,回應輕扯著她衣角的男孩。「小旭,熱不熱?」
虧自己的兒子,名字還是取自于朝陽旭日之意,她卻連這一點陽光就叫個不停,比兒子還沒出息。
童朝旭皺皺眉。「有一點。」
「媽媽幫你把外套月兌掉好不好?」她蹲去,伸出了手。
「謝謝媽媽,但是小旭長大了,會照顧自己。」明明才七歲稚齡,說出來的話,卻是那麼的懂事乖巧。
童采寧欣慰地看著兒子將外套月兌下,遞到她手中。
「媽媽拿這個就好,包包給我。」他先衡量自己的能力,然後接過母親拎在手中的背包,減輕她的負擔。
「謝謝小旭。」
童朝旭沒說話,只將小臉湊向她。
她了然的微笑,照慣例在兒子女敕呼呼的頰上親了一記。
「邵叔叔會來接我們嗎?」童朝旭仰首問。
「是啊!」
童朝旭偏著頭,烏溜溜的黑眼珠轉呀轉的,瞅著母親直瞧。
「童先生。」她叫得很柔、很客氣。
「是!」
「我能不能請教你一個問題?」
「歡迎,Miss童。」他回應得好紳士。
「請解釋一下你那一臉要笑不笑的表情是什麼意思,好嗎?」
「當然,我很樂意為女士服務——」他微一頷首,牛頭不對馬嘴地道。
冷不防地,一根縴指往他頭上戳去。「說重點,少在一個幫你換尿布換到大的女人面前耍紳士。」
「媽媽。」他喊了聲,用朽木不可雕也的口氣道︰「一名有氣質的淑女,是不會隨便戮男孩子的頭的,還有,我記得我鄭重聲明過了,讓你看到我換尿布的一面,我也好無奈,但這並不代表你可以抹殺我良好的紳士風範。」
童采寧翻了個白眼。
侞臭未干的小子,也敢和她談風度?
「童、朝、旭!你到底說不說重點!」
「好啦,好啦!」跳開一步,確定不在女魔頭的摧殘範圍內,才抿了抿嘴回答。
「我是在想,邵叔叔對你很好哦!」
童采寧秀眉一挑。「他對你也不賴呀!」
「托媽媽的福。」
「什麼意思?」
「媽媽終于有人要了。」
童采寧有些訝異,沒想到兒子的心思這麼敏銳,連成人世界的感情紛擾,他都有所覺……等等!
「終——于?!」興師問罪的口吻慢慢擠出聲音,她對這兩個字相當、相當的不滿!
「那——換成‘總算’好了……」
「總算?!」她揚高了音量。「童先生,你很瞧不起你媽哦!」
「本來就是嘛!你自己看看,這幾年以來,除了毅力堅定的邵叔叔,你還有其他追求者嗎?」
「那是因為——因為——」好嘔哦!乏人問津實在是很丟臉的一件事,沒想到連兒子都看她笑話。
「我知道,是你自己故意把人家嚇跑的。」
「咦?」她眨眨眼,被發現啦?
「你怕我受委屈,怕他們不夠疼我,都是因為你太重視我了,他們才會嫌棄你……」聲音愈來愈低,悶悶地繞在嘴里,有些模糊。
直到這一刻,童采寧才真正有了深切的體認,領悟到她是真的生了個智商一八○的天才兒童。
小旭對事情的敏感度,簡直強得不可思議!
「別這麼說,小旭。媽媽從來就不後悔生了你,我才不管別人怎麼想,這麼聰明又漂亮的小帥哥,可不是人人都生得出來的。」童采寧摟抱著他,滿心都是與有榮焉的驕傲。
只身來到異鄉的這些年,要不是有小旭為伴,填補了心靈的惆悵與悲傷,否則,她真的不曉得該怎麼熬過來。
「最重要的原因是,你心里還在想念爸爸……」
聲音很輕、很低,柔入她懷內,但她還是听了個一清二楚。
她輕輕一震,閉上了眼,默不作聲地摟緊了她的小寶貝。
「媽媽——」童朝旭又喊了聲。
「嗯?」
「如果你有喜歡的人,不要顧慮我,好嗎?」
童采寧稍稍松手。「你是指邵叔叔?」
「他可以給你幸福。」
童采寧柔了柔他的頭。「兒子,你想太多了,邵叔叔是個好上司,很照顧底下的員工,就這樣而已,沒有你想的那麼復雜。」
「邵叔叔才不是這樣想的。」他喃喃咕噥,媽媽什麼都好,就是愛當鴕鳥這點,實在很差勁。
「你說什麼?」童采寧眯起眼。
「沒沒什麼。」童朝旭掩飾地搖著小手,跳開一步,轉頭見著了熟悉的身影,連忙喊道︰「邵叔叔,我們在這里!」
男子聞聲瞥去,腳跟一轉,朝他們走來。
「母子感情很好哦,聊到忘了我的存在,我已經晃了一圈,準備尋找失蹤人口了呢!」
童采寧站起身,攏了攏長發,端莊地回應。「總經理說笑了。」
邵偉凡不明顯地蹙了下眉。「我不是說過,上班時間以外,直接喊我的名字就好了嗎?」
「嘻,媽媽害羞。」小鬼頭敲著邊鼓,扯著他那「害羞媽媽」的衣角猛暗示。
「是嗎?」邵偉凡顯然不信。
他那聰慧不凡、優雅沉著的企劃經理也會害羞?!說給他任何一個客戶听,都沒人會信的。
「是啊,我、害、羞!」童采寧咬著牙,瞪向她那多事的兒子,無聲地以眼神警告著他︰再敢搗亂,你就死定了!
童朝旭吐吐舌,安分地縮回母親身後,不敢再亂來。
邵偉凡自認參不透這對母子在打什麼啞謎,遂聳聳肩,一笑置之。「走吧!我先帶你們到住處去看看。」
他從沒見過這麼融洽的母子,感情簡直好得不可思議,好到讓一票追求者吃味的地步。
一開始,他也曾有過異想天開的念頭,想取代小旭在她心目中的地位,可是後來,漸漸的,他才領悟到,兒子對她的重要性是無人能及的。
有的時候,他免不了會想,她對小旭重視若此,忍著單親媽媽的苦楚和辛酸,就是堅持要生下小旭,撫育他成人,是不是心中多多少少,仍對昔日戀人余情未了,殘存的依戀感作祟呢?
正因如此,才會令大部分的追求者望之卻步,有個七歲大的兒子反倒不是問題了。
多次測探,就是無法由那應對得宜、不溫不火的態度中挖出什麼結論,她一向都那麼沉穩端莊,笑容溫溫淺淺,無波無瀾,對任何人都是!
一次又一次的挫敗,他難免心灰,但是感情放得深了,不是說收就收得回。于是,他開始調整自己的心態,不再去想和誰一較高下,而是以更耐心、更體貼、更包容的溫柔守候,期許能打動佳人芳心。
試著接納小旭後,他發現,這其實不難辦到,小旭是個善解人意的孩子,疼愛他,成了很容易的一件事。
他的用心良苦,相信她都懂,只是刻意不去面對。
要到什麼時候,她才能打開心房,正視他的存在?
遙遙無期的等待,讓他失去了自信,愈來愈多的不肯定,使他開始自我質疑了起來,會不會到最後,她心系的,仍是那名她始終絕口不提的初戀情人?
她的心,太難捉模……
???
不曾出過遠門,本以為,小旭得花好些時候才能調整兩地時差,沒想到他這麼快就生龍活虎的到處晃,害她這個當媽的,只能感傷地發現,自己真的是老了,比不上「年輕人」精力充沛。
「媽媽,你不是說要去Shopping嗎?快快快,起床刷牙洗臉,我去做早餐,不能賴床哦!」
一連串話交代完,小小的身影便消失在門扉的另一端,童采寧只能柔著惺忪睡眼,認命地謹遵兒子「教誨」,起床梳洗去了。
搞不清楚狀況的人,說不定還會分不清誰是媽媽、誰是兒子呢!
她這小寶貝呀,從小就很獨立,總說他要快快長大,然後就可以照顧媽媽。
整理好儀容出來後,他已經做好簡單的早餐在等她了,雖然火腿有點焦,但不失美味;蛋煎得不怎麼美觀,但吃進嘴里又看不到;小黃瓜切得厚度不一,不過技術不是問題,進廚房的小君子還是值得嘉許的。
吃完兒子的愛心早餐,母子倆相偕逛街去了。
從坐上計程車開始,童朝旭就趴在車窗邊,看著窗外往後飛掠的景物,好奇地問道︰「媽媽,這就是你從小長大的地方嗎?」
「是啊!」童采事順手將兒子摟在胸前,凝望著久違了的台北街頭。
以為自己夠堅強,可以鎮定地面對昔日舊物,但是自從踏上這片太過熟悉的土地之後,心緒就一直處于迷惘狀態,太濃的酸楚沖擊心扉,她才驚覺,這七年來,她從來沒有一刻放下過這里的一切。
包括——人、事、物!
月是故鄉圓,水是故鄉甜啊,這里,有著她太深、太濃的依戀——
吸了口氣,將潮水般涌來的過往回憶再度壓回心靈深處,眨去眼底薄霧,低頭問︰「我們有好長的時間,都要住這里嘍,喜不喜歡呢?」
童朝旭皺了皺鼻。「媽媽喜歡就好。」
他並沒有什麼的感覺,但是他知道,媽媽一直都想回來,卻沒勇氣。
後來,邵叔叔的公司想打入台灣市場,需要一個人負責,而且要留在台灣好久。那些亂七八糟的事,他不是很懂,只知道,這讓媽媽有了回來的借口,然後就自告奮勇,擔下來了。
媽媽說,既可升官為總經理特助,又能大展身手,她為什麼不要?
很合情合理,可他知道,才不是這樣。因為爸爸在這里,這才是事實。
如果不是怕媽媽難過,他真的好想問︰媽媽明明還很喜歡爸爸,為什麼要和他分開呢?
結果,她只能自己偷偷傷心,而他也不知道父親到底長什麼樣子。
???
西門町的人潮,依然多得不可思議,母子倆一不小心,竟被萬頭鑽動的人群給沖散了!
當童采寧發覺時,簡直急得快瘋掉,馬上循著原路往回找。
這兒可不比英國,若在他打小生長的英國,聰明的兒子還有能力應對,她倒比較不擔心,可現在是初來乍到,人生地不熟的,小旭現在一定害怕得快哭了……
而此時的童朝旭,在發現自己成了「失蹤兒童」後,倒是不若母親的慌亂,反而還有興致沿路走馬看花一番,愜意得不得了。
顯然的,童采寧是太小看她兒子了!
只能說,這種事發生太多次,他已經習慣了,反正他身上有錢,家里的地址也記住了,找不到人大不了就自己坐車回去而已。
但是他那只要一急,腦袋就會成漿糊的媽媽,鐵定不會想到這一點,唉,媽媽是朽木,怎麼教都教不會——
晃呀晃的,行經一間雅致的精品店,他停住腳步,想了想,一路逛了進去。
這里頭擺了好多好多的布女圭女圭哦!各式各樣都有,他忽然想起媽媽的生日快到了!
別看他媽媽一副很成熟女強人的模樣,其實她有個很好笑的小習慣,就是長這麼大了,睡覺還要抱布女圭女圭,不然就會睡不著;因為覺得太丟臉,所以除了他,根本沒有人知道。
他在想,要是邵叔叔知道這件事,不曉得是會笑到昏倒,還是驚訝到昏倒?然後再來後悔做盡浪漫的行為,卻遠不如送一個布女圭女圭來得貼心。
媽媽房里,有好幾個布女圭女圭,一直都像寶貝一樣珍惜著,每晚摟著睡覺,她說是爸爸送的,這次回台灣,她行李沒帶多少,但就是堅持將布女圭女圭帶在身邊。
有時候他覺得媽媽好奇怪,嘴里說要忘記爸爸,卻一直做著死摟住過去不放的事情,大人的想法真難理解。
想著想著,他讓木架上一只趴趴熊給吸引住了。
伸出手,卻發現高度不夠。
眼珠子轉了轉,他露出甜笑,仰首看著身旁的男子。「叔叔——」
那名男子,正失神地輕撫手中的泰迪熊,恍恍惚惚不知在想些什麼。
「叔叔!」他又喊了聲,連帶扯了下對方褲管。
「呃?」紀沛陽回過神來,將視線往下挪。「你——叫我?!」
「對。」他又露出足以收買人心的乖巧笑容。「我想請叔叔幫個忙,替我將那個女圭女圭拿下來,可以嗎?」
有禮貌的小孩,是很討人喜歡的。紀沛陽順著他指示的方向,拿起架上掛著兩顆黑眼圈的布偶。「這個嗎?」
他飛快點頭。「謝謝叔叔。」
不知哪來的好感,紀沛陽蹲,隨口問︰「送小女朋友啊?」
「叔叔呢?送大女朋友啊?」他偏著頭反問。
紀沛陽輕笑,笑中有絲難察的落寞。「曾經是。」
「噢。」童朝旭不太懂,也沒敢問。
紀沛陽正視他,這才真正注意到,眼前的男孩,真是漂亮俊美得過火,難怪這麼小就有泡馬子的本錢。
「小子,別仗著自己長得好看,就到處去欺騙純情的小女生哦!」丑話得先說在前頭,要不然,他也間接成了「幫凶」!
童朝旭有些不屑地輕哼。「那是大人在玩的,我也不曉得愛來愛去到底有什麼好玩的。」
紀沛陽一愕,說不出話來。
不能怪他「以貌取人」,這小子看起來就像天生的多情種,很具備當「公子」的條件。
「那叔叔呢?你也長得很好看,但是不可以亂騙大女生,害別人傷心哦!」童朝旭反過頭來給他諄諄教誨。
「我沒有!」
他這輩子,就只愛過一個女孩,雖然,他確實傷了她的心……
但,他沒騙她,她應該知道的!
童朝旭盯著他的表情,冒出一句︰「叔叔已經有好喜歡好喜歡的女生了嗎?」
「嗯。」他低應。「她的生日快到了……」
多久了呢?太過漫長的歲月,他不敢回顧,只清楚知道,有關她的點點滴滴,他沒一刻或忘。
「我媽媽的生日也快到了哦!」
「媽媽?」紀沛陽微愕。「你是說……小子!你送錯禮物了,這只適合送妹妹。」
「才不,爸爸也有送給媽媽,而且媽媽都好喜歡,因為那是她最喜歡的人送的,那我也是媽媽最喜歡的人,我送了,媽媽也會很高興的。」
原來小家伙是不想讓父親專美于前。
「所以你就一個人偷偷跑來選禮物?」
「也不對。是媽媽走失了。」
「不對吧?應該是你走失了才對。」如果是這樣,這孩子的家人現在一定很著急,他開始考慮是不是該送這小子回家……
「我才不會走丟,走丟的是媽媽,常常都是我把她找回來的。真的哦,媽媽每次都這樣,上一次還牽錯別人小孩的手,走了半天路才發現,後來那個小孩的媽媽還以為她想綁架,解釋了好久呢!」童朝旭一臉受不了的表情。
紀沛陽微張著嘴,一時不曉得該說什麼。
好好奇怪的一對母子。
「還有哦!大家都以為我媽媽很厲害,偷偷告訴你,其實我媽媽是大事精明、小事迷糊,工作的時候很棒,但是生活上的小細節都要我照顧她,像是剛睡醒的時候,她腦子會像漿糊一樣,你說要把她賣了,她也會說好,當你不讓她賴床的時候,她會嘟著嘴,像是受到嚴重的虐待。不過這個說出去也沒人會相信啦,因為她看起來就像是很有氣質的淑女,天塌下來都不會緊張,其實啊,她是神經大條,根本不曉得要緊張!」
紀沛陽勾起淺淺的微笑,一時之間有些閃神。
「听起來和她好像……」
「咦?這世上還有和我媽媽一樣的人類啊?」就是端著一張氣質美女的臉孔欺騙社會大眾的那種人類。
「是啊!一開始,我也被她莊重典雅的模樣給唬住了,沒想到,她骨子里卻有純真嬌憨的一面……」
「對對對!尤其肚子餓或睡不飽的時候最明顯。」小男孩出賣母親出賣得不亦樂乎。
「然後她會用盡各種耍賴的方式來達成目的。」紀沛陽接口。
「所以我們是最命苦的男生。」小小男孩下了結論。
紀沛陽笑了,七年來,首度笑得這麼輕松。
積壓在心靈深處已久的心事,頭一回有人分享,意外的是,對方只是個半大不小的孩童,偏偏卻難以解釋的讓他有了一見如故的親切感,而本該最親密的枕邊人,卻反而……
這是多麼諷刺啊!
「叔叔有小孩了嗎?」童朝旭突然有此一問。
「有啊,一個五歲的女兒。」
「有沒有很可愛?」
「當然。臉頰粉女敕女敕的,笑起來的時候,兩個小酒窩好甜美。」
「唔,那真是太好了。」
紀沛陽失笑。「你好什麼?」
不會是預備誘拐他年幼無知的女兒吧?
「我一直想要有個妹妹呀,但是媽媽又生不出來,所以我只好靠自己嘍!叔叔請相信我,我會當個好哥哥,我很會照顧人的。」
生不出來?!
紀沛陽差點就要問︰難道是你爸爸偷懶,不夠努力?
這句話,硬生生的吞了回去,沒去污染小朋友的純真心靈。
看來,這孩子的父母該檢討了。
他自己本身也是獨子,相當明白獨生子的孤單,以及想有弟妹陪伴嬉耍的渴求,難怪這小家伙會自動自發的出門「拉客」……呃,通常這種情形,應該叫「推銷」比較貼切,只不過他推銷的是自己。
想了想,他道︰「這樣吧!我們來賭賭緣分,如果我們還能再見面,我就答應你。」
「一言為定!」小指頭伸了出來,湊向他。
已為人父的紀沛陽,對這童稚的言行並不陌生,很干脆地與他勾了手指。
他與這孩子如此投緣,相信他們之間的緣分,不會僅止于此的,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