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說故事的人。
什麼叫故事?就是一點點的真實、一點點讀者想看的、再加上一點點作者的期望值,所組合成的東西。
所以嚴格來說,我並不是一個稱職的文字敘述者,上述的幾點,我都沒做到。一直以來,我總是寫自己想寫的東西,加入太多私人的想法、私人的情緒,失去一個客觀的、說故事人的立場。
但是那都不是最重要的,最最嚴重的是,寫別人的故事容易,但是真正要下筆去寫自己、以及身邊的人的故事,那才是最難的。
在寫這個故事之前,我很掙扎。
真的要把自己赤果果地攤開在讀者面前嗎?那還有什麼神秘感可言?讀者會幻滅吧?
所以在「掙扎」了許久後……〔極棒的拖稿理由吧,〕趁期未考剛結束,腦袋還沒完全恢復正常前,一團混亂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