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情人進化論 第五章
第三章
依舊是一張巴掌大的女圭女圭臉,皮膚粉女敕女敕的,身材一如以往的縴細婀娜,和他面對面的哈昀心跟幾年前並沒有太大差別,只是少了笑容,變成了一張冰雪似的冷漠容顏,少了天真,多了一份輕熟女的魅力。
「好久不見,妳好嗎?」
對女人,他是很挑的,向來他只要抱最好的,可這些年過去,他恍然大悟,所謂的「最好的」
是他放手讓人走掉的她。
看著放在桌上的珍珠女乃茶,茶是紅茶,珍珠有和小珍珠,這是她喜歡的混搭法。
她慢吞吞地把眼光移向眼前男人,他的唇形薄而有力,談吐的時候還是那麼好看。
他的唇是她喜歡的,他有管挺直、鼻翼豐厚有肉的鼻子,一雙開得很燦爛的桃花眼,眼色不是沉重的黑,而是剔透的琥珀,比女生還要高翹的睫毛,這個人、這張臉,只要隨便站出來,就會吸楮到引起暴動的程度。
以前在他身邊看過太多。
不過這些都過去了。
很多人總愛說唇薄的人無情,她不以為意,想不到竟是以切膚之痛的經驗告訴她愛一個人愛到沉淪,很容易看不見周遭的一切。
「謝謝,我很好,沒有缺手缺腳,每頓飯也吃得很飽,過得很自在。」她看似平常,其實倒吸了一口氣,不讓自己表現出任何情緒來。
但是對她一言一行抱著最高注意力的韓漱發現她抓起了餐巾紙,卷成了筒狀。
打從看見他,她的表情從震驚、錯愕、不信到最後變成防備,他全看在眼底,盡管她目光維持著冷靜和平淡,可是她那一緊張就會折騰放在手邊小東西的習慣,卻讓跟她生活過的人知曉她內心是緊張的。
那也就表示……見到他,她還是有情緒的。
「看得出來妳氣色很好。我可以坐下嗎?」本來不安的他像吃進了一顆定心丸。
「不可以,我有朋友。」她不是婉轉拒絕,是悍然。
「哈昀心,多個人沒什麼不好,韓老板可是一番好意。」剛從舞池回來的薛曼妮看傻了眼。
韓老板欸,只有沒腦袋的人會拒絕他,他可是藍紙的「地基主」哪,不給他面子,就別想在這里混了。
哈昀心瞪她。
薛曼妮皮皮地笑。
這兩人一看就是有譜,那種吱吱響的火花,可不是每對男女都有的,此時不待,要等到頭發胡須白嗎?
于是韓漱不客氣地挑了哈昀心的對面坐下。
「這位美麗的小姐想喝什麼盡量叫,今天這里的消費都算我的。」他的「撒密蘇」給得很大方。
「你說我嗎?你真會說話!」薛曼妮暈陶陶的。「那我跟昀心就不客氣了。」哇!眉眼分明,五官深邃,微微勾起的嘴角是殺人武器。
哈昀心卻是倒了胃口,「你們慢聊,我有事先走了。」拿起包包,頭也不回地走了。
「喂喂喂,哈昀心,妳給我站住,妳急什麼?欸欸……等我一下……對不起,韓老板。」慢了一分鐘才反應過來的傻大姊向韓漱道了聲歉,也抓起自己的LV當季新款包追了出去。
韓漱看著那杯動也沒動的珍珠女乃茶,心里涌上一股說不出來的澀然,那是不被需要的失落感。
她就這麼討厭他?連一句話也不想跟他說。
快步走出巷子的哈昀心一下就被薛曼妮追上了。
「我的大小姐,拜托等我一下啦。」腳下踩的是三吋高跟鞋,美則美矣,就是不適合跑步。
哈昀心只好緩下腳步。
「我說妳這家伙,妳最好給我解釋清楚,妳干麼見了韓老板就像見到鬼似的?以前給妳介紹男朋友好歹妳還會跟人家哈啦幾句,今天這麼不客氣,哈昀心,有鬼喔!」
根據她看日韓台偶像劇多年的心得,哈昀心表現這麼失常,一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想听秘密,是出自她對好友的關懷,也是女人的最愛嘍。
「我怎麼可能跟那個混蛋有什麼!」
哇!都罵人家混蛋了,還沒什麼?
「明天還要上班,妳也早點回去吧。」哈昀心沒擺壞臉色給薛曼妮看,只是在陳述一件事實。
薛曼妮出社會至今,她的許多女性朋友中就數哈昀心脾氣最好,個性最體貼,雖然說,男女組成一個家庭後又分手一定是雙方都有問題,可是就算打死她,她還是不相信哈昀心的婚姻失敗問題是出在她身上。
「睡覺?」薛曼妮怪叫。「哈昀心,妳又不是明天要趕上學的小學生,妳想唬弄誰啊?」
「妳到底想知道什麼?」走出巷子,對街的百貨公司人潮如織,她干脆就著行人道大廣告廣告牌下面的椅子坐下,捏著包包的指尖竟微微顫抖。
「那個藍紙的老板妳認識吧?」逼供開始。
「他是酒吧的老板?」他和薛曼妮的對話她幾乎什麼也沒听進去,此刻當然覺得意外。
他不應該是很紅的歌星嗎?那麼愛唱歌的人,為什麼離開歌壇?當他被發掘的時候那快樂的樣子,他還抱著她,兩個人跳了一曲無聲的探戈,那種甜蜜鏤在她心底,永遠不會忘記。
這些年她忙著沉澱自己,想在工作上得到成就……也刻意地對娛樂圈不聞不問,久了自然也不再關心。
她告訴自己,人時刻都在變,世上沒有永遠的工作,沒有永遠的愛情,轉換跑道不需要大驚小怪。
「我知道他的時候,他就是藍紙的老板了,而且對女人冷酷出名,哪個女人想跟他搭訕,就算是天仙尤物最後也只能抹一鼻子灰。」
「我們認識的是同一個人嗎?」哈昀心以為薛曼妮在說笑。
「妳說,妳跟他到底是怎麼認識的?趕快說,我好想知道。」打破砂鍋問到底,絕對是薛曼妮身為女人發揮得最淋灕盡致的優點之一。
「他是我前夫。」
「啥」
「妳那什麼怪樣子,有必要那麼夸張嗎?小心長皺紋。」她還有心調侃薛曼妮。
「雖然說我知道妳曾經結婚又離婚,沒想到……唉,人生何處不相逢,台北真的很小呢。」
咽了咽口水,自己剛剛在酒吧里也太過雞婆了。
「是啊。」哈昀心好笑地瞅她一眼,回應語氣很淡。
「妳不生氣?」
「有什麼好生氣的。」
「我亂撮合,妳沒給我一巴掌真是謝謝妳了。」有時候她真討厭自己一頭熱的個性,容易惹事。
「妳的個性我還不清楚喔,明天中午買兩個布丁來贖罪就好了。」
「哈昀心,妳就是這點讓人疼,現在的女人哪個眼楮不長在腦門上,就妳溫柔明理又聰明,我為什麼不是男人,要不,二話不說把妳娶回家供起來,天天三炷香膜拜。」
「胡說什麼。」哈昀心太知道死黨的口沒遮攔,要真跟她討較,不如氣死自己比較快。
「對了,妳說韓老板是妳前夫,就是那個妳從讀書時期就喜歡上他,一路為他做牛做馬,不管婚前婚後花邊新聞沒斷過,跟女人總是不清不楚的臭男人?」薛曼妮氣得咬牙切齒。
一個女人的青春多寶貴,為一個男人無怨無悔也就算了,那個男的還不知道要珍惜,見異思遷,一點貞操也沒有,守著這種男人根本是跟自己過不去嘛。
「都過去了。」韓漱之前的歌星身分敏感,薛曼妮問起,她也只是敷衍帶過去。由于狂潮是視覺系的搖滾樂團,所以薛曼妮才沒認出韓老板就是狂潮的Light。
「打野食的男人最可惡了!」她說得義憤填膺,恨不得「落人」打得他屁滾尿流,替全世界所有的女性出氣。「女人哪,還是不用太賢慧,別說男人花心,就現在一堆包二女乃、小三上門嗆聲的,都是男人惹的禍!」
「瞧妳在說什麼,哪有人鼓吹做壞女人的?愛一個人願意為他付出,跟賢不賢慧一點關系也沒有,不過妳說得對,擁有自我也是很重要的。」一個沒有自我的女人,別人也不會來愛妳。
「妳一點都不想念他嗎?」薛曼妮問得小心,食指跟拇指拉出那麼一咪咪的微小距離來。
「想他?為什麼?我好不容易才忘掉他。」
喜歡一個人容易,還是忘記一個人簡單?她花了好幾年才把韓漱從心里剔除,今天的見面只能說是意外,既然是意外,若只是自討苦吃,她很久不做那種傻事了。
「這樣啊—也好,一個沒心沒肺的男人比一包乖乖還不如,欸,這麼說還侮辱了乖乖,算了,以後這家店咱們不來了,就當拒絕往來戶。」
「妳啊,連續劇別看太多,我真的要回去了,明天還有好幾個會議要開。」她掐掐薛曼妮氣嘟嘟的臉頰,心里眼里完全是把她當妹妹看。
朋友站在她這邊讓她很窩心,不過是偶遇,就翻攪出這麼多情緒來,實在不必要。
人生沒什麼了不起的,以前的她太傻、太天真,傻得以為愛一個人就要天長地久,天真地以為用盡全部力氣愛一個人,他也會傾心地愛妳。這些年,有了年紀才真正明白,愛情只是賀爾蒙錯亂時候的產物,過去了,就消失了。
「我送妳。」
「不用,我想走路,靜一靜。」她的腦袋需要醒一醒。
都九月天了,天氣一點也不涼,這聖嬰效應反得很過火,大自然的氣候變化實在教人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