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十分鐘八點半!這似乎已經成了不變的定律了。
羅宛羽坐到辦公桌後,早忘了自己是從什麼時候開始過著十分規律的生活,幾點上床、幾點起床、幾點出門上班、幾點進公司,每天都一樣,幾乎分秒不差。
以前她是過慣夜生活的人,她可以瘋一整夜,就算不睡,隔天依然精神奕奕,但現在要她過那樣的日子會太過吃力。
為什麼?她想過,或許是年紀的關系。驀地對天花板一翻白眼,她現在最不想想起的,就是年紀問題。
女人一過二十五歲就會對自己的年紀保持一種類似病態的失憶狀態,原本她不能理解這種心態,但現在她發現,她不但理解了,而-且正這麼做。
懶懶的伸出涂著最新流行紫色指甲油的手,打開電腦,開始收來自世界各地的電子郵件。
身為全台灣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