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后。
南方小镇上,有了间不起跟的小饭馆,馆里的菜色别具风味,尤其老板娘不仅人长得美,又会做生意,渐渐的,小饭馆的名声被传开来,从全国各地慕名而来的人越来越多。
她虽然贵为老板娘,却穿着朴素的衣裳,打理着饭馆里的大小事,待人亲切随和,丝毫没有架子。对她心存爱慕的男子越来越多,几乎踩破饭馆的门槛。
这日,饭馆里来了一名衣衫褴褛的男子,头戴斗笠,显得落魄极了。
伙计见他穿着打扮跟乞丐没两样,忙不迭的赶人。“喂!你这臭要饭的走错地方了,这里是饭馆,不是庙宇,要讨饭到其他地方去。”
“小二哥,我不是乞丐,只是刚好盘缠用完了,请你行行好,让我吃上一顿,行吗?改日,我会差人还你银两。”他客气的询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