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我又来喽!(小璇璇上台一鞠躬)怎样?看完了古装换时装,还满意吧?本来哩,我是打算先给它狠狠写个十本古装,然后再换换口味。可是啊,偏偏这阵子看的电影、有趣的小说,通通都是时装的,害得我满脑子都是穿西装打领带的帅哥,怎么也和古代连不上个边。
所以啦,结果就是酱子喽。
咳!接下来咱们就来谈谈我的书吧。
其实,我是真的很喜欢写作的。不是想出名,也不是因为它可以赚钱;而是,我有好多好多的爱情和浪漫想告诉你。所以,每当我完成一本小说,就像是已经把这些美好的爱情分送出去,让我觉得好开心、好开心。
如果你觉得我的小说读起来很温馨、很柔情,那就对了,因为,那就是我理想中的爱情。
或许有人会觉得,爱情不就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