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写小说最困难的一关就是故事的起头了。
或许不是每个人都这样,但是以我来说,有了灵感之后,到开始设定故事大纲、落笔写下第一句话,短则一个礼拜,长则半个月、一个月的,总是操死我不少脑细胞。
不过,我有个朋友能够不用找灵感、不写大纲,只要一支笔拿起来就能振笔疾书,最高纪录只花了八、九天就完成了一本十万字的小说,简直不是人──是神哪!
像那种「快手」,当然天生就是吃这行饭的料,至于像我这种「龟速型」的慢手,还敢全职在家写东西养活自己,肯定是天生有「自虐倾向」的傻蛋一个吧?
嗯……好像有点Blue喔?大概是因为天气太冷了,冷得平果的十根手指头都快不像是自己的,好像夹着十根冰棍在打键盘一样,加上两排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