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实招认,其实会写这本小说,是因为书中的那场抢劫。
怎么说呢?
前不久,我在洗澡的时候胡思乱想,想到了抢劫的情节,然后就兴奋莫名,发誓一定得写下来,当时的想法跟书上下完全相同,而是更白痴又不可思议,例如:女主角将抢匪踢飞撞到玻璃门、男主角的爷爷被女主角枪杀等,可是我想了下,毕竟还是得让各位读者能笑着看完这本书,而不是急着追杀作者,所以就改了下情节,更符合言情小说的走向。
但是在下还是让女主角暴露胆小又自私的一面,我是想说,如果是正常人应该都会有这种反应,硬要把女主角改成无私的伟人,例如;挺身而出帮大家挡子弹,或是一把抢下抢匪的枪枝等,那也太夸张了。有点小缺点才是人类啊!不过我可是超级喜欢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