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乃是凡凡自认写过最最浪漫的小说了。
尤其将近书末男女主角的那两句对白——
反正我们还可以私奔,对不对?
是啊,找个没有人认识我们的地方……
真是我笔下出现过最浪漫的句子了。(当然要记得看前文,否则就给他感动不起来。不过一切都是凡凡自认而已,每个人的感受不同,在此绝不勉强。)
写到这里,凡凡已是如痴如醉,恨不得找个俊男来演出对手戏。(呵呵,不过凡凡不是美女啦!)
其实一开始写这本书,凡凡并没有太特别的感觉,甚至觉得题材有点老套而感到兴趣缺缺,加上日前身体做恙(其实是病重),所以完成第一章后,又拖了两、三个礼拜才动笔,想不到竟然越写越投入,甚至写到弃子于不顾的地步。
妈妈,不要走!
妈妈,你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