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第一次申报了所谓的个人所得稅。由於收入並不多,也只有在一家出版社出书,所以所得的计算也很简单。我的工作不必定时上班,加上稅捐处离我家骑腳踏车只须十五分钟而已——诸如此类的好条件齐备,但卻因为我生性懒惰而拖到最后期限的三月十四日才提出申请。计算必须经费时也是将所有发票都丟给友人处理,自己这麼懒散,明年不知道该怎麼办才好。原本应该有更多的经费支出可报,但我卻把电费的收据全搞丟了。结果还贪心地胡思乱想:这项费用或那项费用是不是也能以参考资料的名目当成支出经费申报退稅?诸如此类有生以来第一次意识到的“稅金”观念,也是第二集故事构想的来由。
……其实这些都是骗人的,对不起。三月才刚想到的故事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