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给我三分钟忏悔的时间——
写完这本书以后,本人深深反省饼,我笔下的女主角常有个非常不好的习惯——爱在路上乱捡东西!(非常有自觉得作者,可以减刑吗?)
由于那出现频率已经达到连庄的地步,想装死好象也有点难,可是作者本身又得了一种不把它写出来会死的病,所以——嗯,写是写了,但为了避免“嘎拍囝仔大细”,还是得在此严正告诫各位,这真的真的真的不是好习惯,好孩子千万不要学唷。
基于言情小说的铁律,“穿越”与“捡到宝”是小说女主角必备的条件之一(就像员工福利那样,你不给她,她可以用劳基法告你),不小心跌进臭水沟都能穿越,闭着眼乱捞都能捡到总裁——
但,问题来了,你们的人生是“天公伯”而不是由晴姑娘所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