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整整两年的长期抗争,天天上门、日日卖萌,李扬明终于用毅力以及诚意感动曹父、曹母,答应把女儿嫁给他。
当然当初答应的婚前同意书他也是有签的,不过曹父、曹母没有要了他全部的财产,他们只写了一条,就是一旦他有外遇,两人的孩子必须无条件地跟着妈妈,还有爸爸必须提供资金,供养孩子直到成年,曹芯然不要他的财产,她只会直接跟他断得干干净净,而他从此再也不可以在曹芯然面前出现。
多么狠的条款,一般人都不会签下这样的同意书的,但是李扬明却很利落地签了,因为他有信心他不会犯那种低级的错误。
人逢喜事当然是精神爽利,拥有美娇妻,不用再独守空床,还能互相取暖暖被,李扬明只觉得人生再也没有遗憾,去了个甜蜜蜜的蜜月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