葆琳
小编!我恨你,我希望你在那座南洋小岛上,晒得黑黑的回来!
(啥?这也叫後记的开头?)
无须怀疑,当然是後记的开头,想我家小编居然在我写得昏天暗地的时候,愉快地跑去南洋度假,这让我怎能不咬著手帕大喊:「老天爷,您太不公平了」呢?
不藉这版面宣泄一下,实在是没有办法乖乖地在这儿啜泣打著後记。因为小编吩咐,一等她度假回来,桌面上最好已经有全部的稿子,包括後记,否则我就有苦头吃了。(泣~~)
为什么老天爷要发明「後记」这种东西?
想一想,一连写了十万字的小说,脑袋里头早就是空的了,哪里还挤得出什么有营养兼卫生又好笑的後记呢?诸位也替我想想,这根本就是压榨一个苦命女子的酷刑!
(喂喂,言归正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