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完《火人》,自己觉得颇好笑。因为这本书的男主角毕雅夫感觉上像是都在谈情说爱,完全不务正职一样。
我想,这是因为毕雅夫的个性里有一种「今宵有酒令宵醉」的特质,这种特质随兴而狂放,反应在他的嘻笑怒骂间。就算他工作必须忙到三天没法子合眼,他也依然会是像阵风般地溜去嬉戏。当然,在旁人看来,他似乎未还在游戏中。其实不然。
我觉得毕维夫的这部分特性,有点类似SOHO族。别人看到的通常都是我们在正常工作时间不务正业的那一面,至於一天王作十二个小时的那种拚命状况,则经常被忽略。(呃……我有工作十二个小时过吗?嗯,似乎……还有认其努力的空间。)总之嘛,我对我的作品很认真,就像毕雅大对他的工作一样啦!
现在,来谈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