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写完《老公就是爱装酷》之后,就很喜欢这种发生在小镇里的故事,这是以前比较少尝试的题材,或许是因为我就是住在一个在日据时代就满繁荣的地方,不过那些老房子渐渐的都被拆掉重盖,已经不复见了,所以特别喜欢在休假时跑去万华,不单是因为万华对我来说有着特别的意义,也因为走在万华老街上,时间仿佛也开始倒流,会让人不知不觉的放慢脚步,不时地驻足欣赏。
在写这本《浪子爱光顾》时,每每走在出生长大的地方,会想像着自己只是个观光客,初次来到这里、眼睛所看到的会是什么样的风景,走在铺好的红砖路上,已经开了几十年的打铁铺还在做生意,炉火很旺,不过早已门可罗雀,老字号的豆干店正飘着浓浓的香味,几个老主顾已经等在店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