歪点擒郎 第六章
不出方笙所料,钟迅也来台湾了,而且近几日钟老爷子的越洋电话可勤了。
居然可以由原先的“方小姐”、“钟总裁”的客套称呼中火速三级跳到“小笙”、“钟伯伯”的亲密热络上;没吓掉旁人的鸡皮疙瘩还真是奇迹!
显然经过彻底的收集资料并且评估过后。钟重阳太满意方笙的能力了。所以力促兼高压的命令钟迅一定得追求到方笙,让方笙这名女战将进入“华康”作牛作马,如果能兼带“方氏”当嫁妆就更好不过了。
人心不足蛇吞象,有这么大的心也得看有没有这么大的本事吃下去。这老家伙八成有老年痴呆的倾向,妄想症的症头也不轻。
被纵容太久了,食髓知味,不懂什么叫适可而止。
方笙听完钟迅的报告之后,只能怜悯万分的笑着。看到钟迅为其父的行为羞愧不已,只道:“得了,你父亲后半生过得太顺利了,又有钟适任其予取予求。人心总是这样的。别担心,还有救,等我们结婚之后一切都可以改观,相信我。”
结婚?多么顺口的说法呀!似乎莫名其妙间,他们已经密不可分了。然而天可鉴,他与她到底也只是见了几次面,次数连十根指头也点不完。怎么……突然间就有携手走入婚姻中的打算呢?
即使只是权宜之计,钟迅仍是大大感到不自在。
“容我再确定一次,你真的在经历种种事之后,目的仍是当我大哥的新娘?”
“是,我不反对你现在开始叫我大嫂。”
钟迅没有理会她的玩笑话。又问:“那你确定一切终能如愿?”
“一半一半。”方笙收起笑容。“赌上了,我还有机会,不敢赌,就只能看钟适娶他不爱的人,然后自己躲在台湾饮恨一辈子。钟适是个以报恩为念,几乎过火的男人,恰巧你不希望他走火入魔下去,只能这么办了。何况对你也好,可以专心往舞台剧去发展,别以为我不知道这两天来你与艺术学院的校长暗中计谋些什么事。其实你早就磨拳擦掌想做一番事业了。”
“你怎么知道?”钟迅张口结舌。
“不好意思,在下恰巧认得几位艺术界的朋友。也听到朋友提过王校长近来想力挖一位旅欧名家来台授课,矢志振兴舞台剧,为台湾荒芜的艺术环境注入一剂强心针。”说到最后方笙真心的道歉:“对不起,原本我以为你只是一事无成的纨挎子,商业上没天份,在艺术上亦是尔尔。但我知道王校长重视的人才,必然是有真实力的。为了我们牺牲的这五年,你可要好好发展,日后不管成大气候,或回来接掌“华康”,至少都是无憾的。”
钟迅向来不理会别人对他的评价如何,反正闲话早已听到麻痹的地步,又那会对方笙的误解有什么气好生?他心中想着的是另一回事。
“方笙。呃……恕我冒昧,倘若让你入主华康集团五年,那么……可会有许多令人料想不到的事发生?”
他百分之百的肯定方笙这个女子的心性正直,不贪他人之财,但她性格中最不可预料的炸弹在于她一旦玩上兴头,是不大理会后果的;而且她的手腕强悍绝断到令人咋舌的地步。
当然不是怕她弄垮“华康”,只是……她准备怎么做?这女人是恐怖份子,计画进行前,先问界限在那里比较妥当啦!
方笙讶然的笑了。无邪的笑容令人如沐春风,但那双精光四射的星眸可就叫人提心吊胆不已了。
她没有想到钟迅这种直率的人居然会思考到完事后的问题,可见他对她相当戒慎。是!聪明的孩子,他的确该为此担心。因为玩别人的企业体,往往是不准备善后的,反正又不是她家的事业;但她可没有玩死别人公司的打算,否则就太伤她方家大小姐的名誉了。
“放心,钟家企业的财富只会更多,不会变少。”
“那并不是我关心的重点,你该明白我想知道什么。”钟迅没打算让她闪躲掉问题重心。
“好吧。”方笙优雅的啜完香片才吁了声,“我保证在我离开“华康”之后,不会有人伤心。当然令尊可能会有一点点不愉快,但基本上我对钟家有百利而无一弊。”
有答等于没有答!
钟迅心中暗自咕哝着这些商业人不愧被称为能手,永远能在信誓旦旦的同时,却又什么也没保证到,看起来诚挚无比,却没有具体的承诺。
了不起!这些商场上打滚的人。难怪“纯真”如他会被看成商场上的智障,纯粹的二世祖。
“方笙——”他几乎叹息了起来。
“你只能选择相信我。”方笙正色道。
对呀!要不然他还能怎样?他点头同意。
“还有。”她突然倾向他,仲手握住他手。“千万别让钟适以为我们只是貌合神离的夫妻。”
“怎么——”他的疑问来不及问完。
“就当成我付出五年青春应得的红利吧。”她笑得好娇俏稚气。
钟迅突有一悟!
“你想气坏我大哥?你要他因为我们看似恩爱而悔不当初?”老天!他也开始悔不当初兼遇人不淑了。
方笙沉下面孔,看了他一下,眼光才流转向窗外。最后才承认:“没错。如果要让他不要忘记我,没空去邂逅一些令他心动的女人,就是要让他永远把焦点摆在我们身上,如果你说破了咱们之间的约定,到时我们都会死得很惨。而如果钟适以为你对我不好,你的下场也不会太好。”
“天晓得我为什么会加入你的计画中当呆子!”
“因为我承诺你宝贵的五年自由。”
“以及我大哥的自由与幸福。”他强调。
那是当然。
两位合伙人举杯宣告合作的事实。
一旦计画进行了下去,谁也怞身不得了,即使要得到的结果未必能呈现。
信心满满之外,又那有不忐忑的?
就看上天赏不赏脸了。
对于她一心要取得的爱情这般的费工夫,也算是千辛万苦了吧?
她笑。
***香港上流社会近来渲染得最大的新闻是“华康”的少东与台湾某企业千金陷入热恋,佳期已近。并且听说向来挑剔的钟老爷子也为这门准媳妇而笑得合不拢嘴,逢人都称赞不已。
而那位即将成为钟家少女乃女乃的小姐,为了讨好未来的公公与加入香港商界,近来常常往返于台港之间,其娇美如花的样貌与进退得宜的举止,令所有注目的人都忍不住竖起大拇指称一声好。
像今夜的商宴,方笙这名天之骄女便被钟重阳与钟迅一右一左的簇拥入会埸。散播消息让别人津津乐道于钟少爷在整个六月时节住返台湾近十五次,终于以殷勤深情抱得美人归,如今好不春风得意。
“这是什么情况?”
在阳台暗处,汤森.艾普克注意的是合伙人陰沈的脸色。
大老远由阿拉伯飞来香港,以度假为名,实则是来找好友讨论营运方针,以及计算年度损益的;之所以今夜他也列席,是由于一名英国亲戚所力邀,全然不会有人查觉他们两人原是旧识。
“没事。”狠狠拉回眷恋在方笙身上的眼光,他转身面对香港闻名世界的夜景,压下种种渴望见她的念头,不让情感冲破自制的困囿月兑匣而出。
“骗鬼,你的眼睛在喷火,这叫没事?老实说吧,在上回逼你以婚姻换取利益后,如今那老头又对你要求什么不人道的事了?”汤森问得直接。俊美的中东式面孔里镶着纯蓝如晴天的眼珠,精锐的启动探询光采。
“我是个失败的男人。”他对着天空吐纳,握着酒杯的手不自觉泛着青白。
看来情况严重得很,汤森凝视他的侧面。
“你不是失败,只是太过坚持自己初时所设定的目标,也太过于重视别人的托付,往往到最后都是把自己逼到死角地无所谓。可惜你不是耶稣的信徒,你颇得他的精髓。”这男人太重原则、太重承诺,也绝不允许自己订下的规则有丕变的一天,连他自己也不允许,这是他引以为傲的自制与自律。在汤森看来未免活得太累!否则那会连发展自己的事业也必须暗中进行?
钟适不想与朋友深谈这方面的问题,剖析自我并非他惯做的事,何况他与方笙……什么也不会是。
那个妖女存心要他难受的,对不对?从他自台湾回港之后,几乎每三天,家中的传真机就会在半夜十二点吐出一两句像诗又像散文的东西。然后令他为此而彻底失眠、辗转反侧——
你说你是你我是我,风吹花开依旧是两朵。纵使同枝也不交溶,若要合一除非等花落——
方笙你说不爱我并非说谎,月亮要落那顾得海洋?可是我把你望了又望,难道你当真没有说谎?——
方笙没有月光的容颜,没有尘俗的空间;没有追忆的泪水,没有如愿的永恒——
方笙一次大意,便是永久的放弃,幸福的灵光,只一闪烁,便无踪迹——
方笙最后到来的一份传真,更是成功的粉碎他的冷静。如果之前他已决定遗忘她的种种,此刻也再度被深深烙印上心版,永远划不去那深烙入血肉中的名字——方笙,也怨恨着自己执着太过。但他无力去改变既存的一切与遗憾。
那份传真说明了这些心情记事,来自四年来日记上思念他的镌刻,尤其是前些日子为他的拒绝所写下的心伤。不过那不是要撩动他一些什么,只是她已决定彻底忘掉四年来的单恋,重新迎向她的新恋情。在焚烧掉日记之前,她觉得他有权利知道,也应该知道她用了四年恋着他,但这只是告别,不是想续起什么缘份,毕竟他即将是她的——大伯。
然后,她以一首席慕蓉的话划下四年单恋的句点——
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为这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他让我们结一段尘缘佛于是把我化作一棵树长在你必经的路旁阳光下慎重的开满了花朵朵都是我前世的盼望当你走近请你细听颤抖的叶是我等待的泪水而当你终于无视的走过在你身后落了一地的朋友啊那不是花瓣那是我凋零的心P.S钟适,在有过那样的交集之后,硬是出生疏的距离,其实是挺尴尬的事。再怎么表现出若无其事,强调着云淡风轻,到底是一种牵强了。
对!在写这份心情时,我很伤心,所以显得低落。但你无须为此背负上太多自责(尤其你肩负的种种已多不胜数)。我已调适好心情,为我们的曾有过往上扉页。是结束了,真的,盲目了四年,终究一场空,你仍是无心于我,我只能如你愿的结束。
这是最后一份传真,宣告曾有的来往已成往事。
再见祝好——方笙她是当真在告别吗?还是告别的同时存心让他不好过,看清自己放弃的是怎样的一份痴心?
而她是真的在伤心吗?
那个妖女兼小狐狸真的弄得他无法下正确的判断了!她的泪水没有虚伪,她的精悍也不容置疑,她的柔弱并非假装,她的善谋亦难忽视。那么,了解这样奇特心性的女子之后,便很难去断定她必然的行事方式了。
是真?是假?
是纯粹在抒发情怀?还是别有所图?
不!他早已命令自己不要去想。然而,她突然的近在咫尺。来到香港,依偎在钟迅怀中,叫他如何能不去想?
她传来的只字片语如刀般一一利入心中,聪明如她,怎会料不到后果?彻底的让他心神不定,一再的与黑夜共迎白天的到来,睡眠之于他似乎已是上辈子的事了。
结束了吗?在搅动得他无法平心静气的此刻?她存心要他难受是吧?肯定是。
“钟!拜托你拨点精神给我,让我觉得自己并非隐形人OK?”汤森简直快跳脚了!忍不住夺过钟适手上的酒杯,怕他太用力而捏碎且伤了自己。
钟适笑得有丝歉意与自嘲。
“你曾说过我有一天一定会为自己的固执而吃上苦果。”
“如何?”
“那么,只能说你料事如神。”他拍了拍他的肩,转身走出阳台。因为他的未婚妻已过来找人了。
他走出去时,金玉斐正好抵达。
“适,我还以为你又躲回公司工作了!钟世伯已到会场,咱们去打声招呼吧!”不由分说挽了人就要走,边道:“我觉得你养父近来对我冷淡不少。难道他如外人所说的,一旦工作上的目的达成之后,就将别人撇开吗?还是他在气我爹地提出要你去美国帮忙他的事?世伯也太过份了!一旦你成为我们金的女婿,当然是入我们金家帮忙罗!那有可能留你在香港替别人卖命,更何况钟家财产又没有你的份!”
钟适没有理会她的抱怨兼唠叨,灼烫的目光只焚烧在巧笑倩兮的佳人身上,又那来闲工夫理会呱呱叫的乌鸦是怎生的模样?
“钟适!”金玉斐那会不明白自己被冷落!娇怒的叫了出声,同时也引得他们要招呼的人的注目。
钟适低下头冷冷瞥了她一眼,教向来被奉若女王的金小姐也不禁在目光的威力下避了开去,承受不了他眼中蕴含的怒意。她只能紧紧勾住他手臂,以示威的笑去移转怒气给别人——例如方笙。
“方小姐好大面子,竟然让不爱出席宴会的世伯出来走动,还让父子俩当仙女似的拱了出来,好不娇贵!”
方笙露出笑容,有礼的点了下头。
“好久不见,金小姐。听阿迅说你老是觉得香港乱且挤,想回美国呼吸新鲜空气,真难为你为钟大哥所做的牺牲。”她转而看向钟适,并且在心中期望自己的演技够好。不要呀!千万不要露出自己的相思。“大哥,这就是您的不对了,要体贴一点,即使是准老婆,也要怜香惜玉才对喔!”
他深深看着她,想剥除她纯真面孔,看到她内心深处真正所要的,绝非如外表所显示的幸福满足……对吧?
钟重阳对金玉斐的出言不逊感到厌烦。这种不知轻重的千金小姐要不是尚有利用价值,谁耐心与她攀亲带故虚与尾蛇?瞧瞧人家方笙多么识大体!
“玉斐,你的意思是世伯我做人不公平了?”他微哼着。
“世伯确实对我比较坏。”不懂得讨好的千金小姐娇哼以对。
方笙居然是出面打圆场的那一个。
“伯伯,我想金小姐独自一人住在香港也是怪孤单的,所以才会希望能与伯伯多聊天。但伯伯实在是太忙了,因此让金小姐误以为被冷落了。恰巧今天聚在一起,大家正好可以谈天说地、好生聊天了,不是吗?”
“钟适,管好你的未婚妻,我并不是闲坐在家等死的糟老头,可以陪她一天二十四小时的瞎扯淡。”钟重阳可不留情了!全把罪怪在钟适头上作数,根本不愿记起是他把这女孩硬塞入钟适怀中。
“爸,王董正在看你,要不要过去招呼一声?”钟迅早已深谙自己父亲翻脸不认人的本事,尤其与金家的合作案并未推动得如预期中的顺利,可能无法由金家得到太多好处,反而被夹带一大堆要求,早已使得父亲不爽至极,眼前再谈下去场面只会更难看,先将人带走才是正事。
只一下子,五人小组只剩三名成员鼎立。其中又以金小姐脸颊怞搐得像中风前兆,十分可忧,自然也是最先发飙的人。
“了不起!闭了人家的儿子,马上成为老爷子跟前的红人,手段真是了不起!”
“别说了。”他拿开她的手,又道:“我有事与方小姐聊,你先——”
“不要!”她不客气的拒绝,不管他的眼光多么令人害怕,在这一点上她绝不妥协。
方笙微微一笑,点头道:“不打扰你们了,我得去与几个朋友打招呼,待会见。”话完翩然走了开去。她的笑容与平静,也只能坚持到此刻了,不走等破功吗?
此处不是说话的好地点,当真要聊出什么刻骨铭心,不会没机会的,怕什么。
只是,见着他眼底那抹陰沈憔悴,心下总是不忍的。
漫不经心的踏入阳台,险些掉入一个陌生的胸怀中,她谨慎的退了两步,头顶上方已传来生涩的洋腔粤语:“对不住,吓到你了。”
是个老外。灯光昏暗见不分明此人容貌,但反正只是路人甲,所以她微笑带过,转身想离开。既然找不到她要的清静,留下无用。
“我能知道你的芳名吗?在下汤森.艾普克。”汤森决定好好了解一下这名东方小美人。可惜粤语不行,只能期盼她的英文尚能沟通;他敏锐的感觉到这女子对钟适而言是不同的,所以他才会产生无比的好奇心,进行他最不屑的搭讪行为。
充耳不闻、装作不懂是最佳抗登徒子的方式。她投以抱歉的一笑,踏出阳台。
“小姐,我只是有一些问题……呃……真的听不懂吗?老天!为什么中文那么难学?加上数十种地方语言,简直是欺负外国人嘛!”汤森挫败的自言自语,只能眼睁睁看美人儿离去——直到钟适如蒸气火车头般的冲过来,复又把小美人儿拖入阳台内,并且与他面面相觑!
“你怎么还没走?”钟适问得不客气。
“你的意思是宴会结束了?所以我该走?”汤森对朋友的失礼感到讶异,这美人儿果真对好友义意重大,那眼前到底是什么情形?
“你们是朋友?”方笙好讶异的以牛津腔英文问出。
“嘿!你还表现出不会英文!”汤森低呼。
方笙只是笑。
而钟适唇角深刻的住下抿紧,抓住方笙的手指不觉更紧了些,低声警告:“别动她!”
“呃——事实上——”汤森正好笑的要申明什么。
但急步而来的钟迅打断了对谈。
“方笙,能不能过来一下?爸要介绍一些人给你认得——咦?大哥也在?那一同去正好。”
自然,这一夜,方笙与钟适始终没有谈话的机会。
这是否便就是日后他们必然的相处方式呢?钟适心中突然怅惘的浮上了这份认知——遗憾呵!
***没机会把话说清楚,也不算是遗憾的事吧!至少他会一直记着她,为她而心思难定。
所以宴会过后,她顺应钟重阳所愿的把时间放在“华康”公司之内,任老家伙一再的测试她的实力。好处是她可以清楚华康内部的生意营运情形,以及,意外的,用钟适的婚约换来的合作案居然进行得两相不愉快,几乎停摆。也难怪钟老爷子翻脸不认人,甚至在金玉斐之父金汉宝不断询问婚期时,只得到敷衍的拖延,可能多疑的钟重阳料定金家觊觎的是他的手下大将钟适;而合作意愿上。金家存心当既得利益者,所开出的条件几乎与钟重阳一样利己而严苛——尽是自己享利益,别人付劳力的条款。双方皆没诚意至极。
幸而这件合作案是老爷子一手掌控,没有交给钟适去办,即使失败了也没有代罪羔羊可骂,否则钟适不就被削惨了?!但也由这一点可以再一次证明钟重阳的多疑及不信任人。
是他一手将钟适“卖”给金家,以谋取合作上的方便,却又怕一旦成金家女婿之后,钟适的心会偏向金家,所以绝不让钟适涉足这件前进美国的合作案。再怎么吃力不讨好,钟重阳都要自己亲力亲为。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样,所以好好一件合作案搞砸至此?
为此方笙感到暗笑不止。这样的结果对她而言真是老天厚爱!原本她还绞尽脑汁的在想如何破坏钟适的婚事。看来由钟重阳之手去告吹是最有用的方法。
照她看,这婚八成是结不成了。
“小笙,你——觉得钟适这个人如何?”钟重阳在午餐时间,以闲聊的口气探问着。
方笙抬起眼,浅笑而含蓄的回答:“大哥吗?阿迅说他是很好很努力的人。”
“可是你们曾经是“好”朋友对吧?”老狐狸以更加淡然的口气问着,似乎像在问今天天气如何。
她点头,没一点震惊或心虚。
“是,我与大哥比较早认识,还多亏大哥引荐,否则我还无法与阿迅认识呢!”白晰的脸蛋适度的泛上一抹浅红,才又道:“我不否认原本挺心仪大哥的,但他实在是个……挺深沉可怕的人,没有阿迅的亲切坦率。一直以来我们商场上做事的人,接触的那是戴着面具的人,相形之下,阿迅的真诚无伪更是可贵。至于大哥——我只能说他令人感到深沉危险。”
钟重阳微点了下头。
“他是我的猛虎之将。”
“是的。”她聪明的不让他引导出更多说法,也不让他看透心思,对付老狐狸的经验她还少得了吗?
钟重阳锐目探视了许久,微笑道:“但养虎终会成患,这是我的隐忧。”聪明的女孩,懂得见招拆招,并且在对方语气未明时,不妄自下评断、自以为是,很好!
“孙悟空再有滔天本事地出不了如来佛祖手掌心。伯伯不应为此感到忧心。”
“是呀!”他语气中难掩驭人得宜的得意。“但当我百年之后,阿迅坐上我的位置,一切就很难说了,”
方笙伸手轻盖在钟重阳手背上。
“伯父放心,一切有我。我会帮助阿迅巩固他的地位,绝对不让野心份子得逞。”
他仰头笑道:“我钟是要定你这个好媳妇了。快快叫阿迅迎你进门,我才能真正叫高枕无忧呀!”
“伯父——”她娇羞无比的大作小女儿态,以配合观众要求。
商场枭霸钟重阳——哎,老了!
她在心中微微哀悼着,善哉!
***“嗨,我能坐下来吗?”汤森.艾普克站定在方笙桌边笑问着。
“我不是一个人。”方笙摘下太阳眼镜,收回俯瞰中环市景的眼光,转而看向这名似乎是钟适极重视的朋友。
“在你的男伴前来时,我会识相的走开。”
“OK,请坐。”她纤手指向对面的位置。
“谢谢。”汤森不客气的坐下来。
他们所在的地点,位于富丽华酒店三十楼著名的旋转餐厅,每七十五分钟可转一圈,正巧将香港美景尽收眼底。
原本与钟迅约了吃中饭,但此刻已中午十二点过十分,想来那家伙又沉迷于创作中忘了令夕是何夕了。近两个月来密集的约会,才真正知晓看似温吞的钟迅在面对他所狂热的事时可以不吃不喝到什么地步。
所以她也不大亏待自己,早已点了份沙拉餐吃将起来。不知钟迅在民国那一年才会想起他们今天有约,一个人正好落了个耳根清静。
只可惜身为美人,向来没有太多清静的时间,当然她不能把眼前的情况归咎于美色,但偶尔幻想一下也不错啦,自娱嘛!
“我想,钟适对你而言是不同的吧?”点完了餐,汤森直接了当的问着。
这人真是不懂迂回为何物。
“任何人对我都是不同的。”她客气的打官腔。
汤森耙了下头发,浓密的金棕发化为数道华丽的波浪,可惜他的情绪略显浮燥。
“我知道这样问很唐突,而你回应以冷淡虚应也是我自找的,但原谅我在仍陌生的情况下去直问一些太过私人的事。因为我希望钟适能快乐,他一向是个太过忽视自己的人。”
“许多事并不是关心就有用,尤其旁人的一头热反而显得多事。”她依然客气。心下虽然肯定了这人对朋友的忠肝义胆,但这种事岂容得旁人插手?
“我只想知道你不会是伤害他的人之一。”他面孔胀红。
方笙突然感到好笑,不自觉的却又透露一丝忧郁。
“你又怎知受伤的不是我?”
“恕我直言,你看来春风得意得很,并且深为老狐……呃,钟老爷子所重用。”而,这个情形便足以让他把她打入伤害钟适的同伙人之中。
她笑得讥讽:“就我所知,他不是玻璃捏成的人,没那么脆弱。”
“是,他根本像是少生了根痛感神经,以致于即使被伤害得鲜血流满身,也不懂叫痛,只懂承受。”
“哎!那可得快些联络医院相关大夫诊治才好。”她依然打着哈哈。
说真的,以这种态度面对有心诚恳谈话的人而言,对方要是能不气坏还真是则神话。
汤森.艾普克不是创造神话的人,所以他气得古铜面孔更加暗红,一口气几乎喷成火苗表演特技,不知该怎么与她谈下去才好。
谈了将近五分钟,他这个自诩看人眼光过人的商人,居然一点也评估不出这女人的性格与善恶,对钟适是有利抑或有害。只有心中不断响起的警钟告知他,这个女人不好惹,绝非如她外表所彰示的那般纯真坦白。
“你并不想谈,对吧?”
“诚如你所见。”谢天谢地!这位以“好友”身分自居便以为有资格去为朋友出头的先生终于认清了这个血淋淋的事实。
聊天聊到无话可说,情况也真是尴尬了。向来八面玲珑、口才便给的汤森居然发现自己挤不出更多的话去与这女子谈,因为没有任何一种方法可以在谈话中套出她的虚实。与阿拉伯国王谈生意都没这么累!老天!
幸而他约的人适时来到,这几分钟的闲聊才得以划下不算太尴尬的句点。
见他与友人落坐在别处,方笙才收回眼光,笑了笑,转而看向窗天,天星码头那方的水光粼粼正耀眼。
只是她的一颗芳心啊!为何无力飞扬?
***三天两头的勤跑香港,辛辛苦苦的入华康做白工,劳心劳力,说穿了,目的只有一个——破坏钟适的婚约。
也许是因为钟老爷子要渐渐让钟适离开权力核心,所以他近几个月来,不是被下放到东南亚看厂房,就是不断的跑大陆去洽一些小生意。一些重大决策已渐渐不让他参与出意见了,而那些工作,便顺理成章的移转到未来钟家少女乃女乃方笙身上。
整个“华康”内部的人都在谣传上面即将重新洗牌大换血,属于钟特助的光辉年代即将过去,未来已是女人当家之势。
在多日的努力之下,方笙终于得到了她要的结果。与美国金家的合作案终于在不断的评估后发现有太多不可行性,所以怞回资金,合作破裂。当初所有笼络攀亲手段一切都取消,并且那笔资金让方笙改而投入股市,在一波涨势开红盘中,半个月内滚回三倍,恰好补去当初投资失败的亏损,还尚有余利,乐得钟重阳只差没当众狂歌热舞以兹庆祝!心下要方笙早日进钟家门的念头更坚决了!而且有了方笙这名亲媳妇,他那还要养钟适那头不可预测的猛虎?
只要他确定了不会有任何一个企业延聘他去重用,那么钟适就可以离开钟家。他不要这头猛虎,可也不要别人用,金家更是别妄想。
因此合作案破裂后,钟重阳亲自解除婚约,并且在昨日以电话联络在越南的钟适,告知他这件事。
解除婚约了!
真好!目的达成,暂时可以松懈一下,回台湾休养生息兼把囤积数日的自家公事一并处理完。近来把小妹忙翻了,真是不好意思。
必上行李箱,就等钟迅由港大赶回来送她去机场。近来这小子已经明目张胆的与一些艺术界的人接触,钟重阳愿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要归功于她的美言。
近几次来香港已不必住饭店,在钟老爷子坚持下,她住入钟家位于浅水湾的垂宅,成日有一大群佣人伺候着,可比公主一般。
才想要坐在沙发上休息,房门立即被敲了两声。
不会吧!今天的钟迅突然懂得看时钟啦?向来迟到一小时以上(甚至根本忘掉有约)的人,居然知道何谓准时?香港几时下红雨啦?
她一边开门边笑谑:“欢迎回来,奴家几乎要喜极而泣,相公您——”轻柔声音终止于看到来人之后,声渐消逝——
钟适一张俊脸上尽是远道而归的风霜,眼袋下写着疲惫,一手慵懒的搭着门框。那样困顿的外表,却有着矍铄的眼神,令她退了一小步,双手捂放在胸前:“你——回来了?”他怎么会知道她住钟家大宅?
“要回台湾了?”他也发问。
都是无意识的发着声响,其实全部心思都只用在吞噬对方的形貌上,慰藉着总是相见却无缘对谈的……思念。
“我能进去吗?”事实上问完后他已跨了进来。
她能叫他出去吗?许久不见,几乎忘了他生性充满猎人本色,侵略亦是他不可忽视的本能;只是压抑在恩情的陰影下,他向来选择隐遁自己的真本性,也不教人察觉并且防范——事实上钟家已防他够多了。
他反手关上门,手上的公事包随意搁置,但双眼始终没有离开她如天使一般纯美的面孔上。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
“迅说的。”
她紧张的笑了下,不知那只大嘴鸟有没有说了什么不该说的?
“呃,你解除婚约……是成立的吗?”她无法在他灼人却又深沉难解的眼光下自在太久,借着转身引他到起居处的沙发,以平复自己的动容。
“昨日已有人打电话到越南又吼又哭,我想是成立的吧。”钟适嘲弄而笑。心下暗自猜测这小妖女出了多少力。他从不以为她在做一件事时,会只是图谋单一价值的回馈。如果能达到更多面的成果,才有执行的成就感。而她会嫁钟迅,不代表会忘了她对他的婚约有多么反感。
“说恭禧可以符合阁下心境吗?”她双眼忍不住又转到他无名指上那枚翡翠戒指上。
“你高兴怎么说都无妨——小心!”原本不具意识的闲聊终止于她绊到桌脚往前仆倒之后。他飞快伸手扶住佳人倾倒的方向,将她抱了个满怀。
“喔!”
她在他怀中低呼了声,纤手抵上他胸膛,原本该倍觉惊吓的心思居然被吸引到手心里触到凸出物。是什么东西?
这个念头年起的同时,她已探手人他西装内袋,在钟适拉开她之前得逞的掏出一只耳坠,退了三大步。
是——一只好眼熟的饰品啊!
“这是我的。”她笑了。这是她四年前与他有过一夜之后却遍找不着的那一只耳坠子。原来被他拾获,并放在离心口最近的口袋,被珍藏着。
钟适眼中有些微狼狈色彩,双手握成拳,收入裤袋中,生怕自己拿回原来就属于她的东西。
“一直没有机会还你,也忘了。”
“现在要还我了吗?”她走近他。
他冷然别开脸。
“是。”美梦早已湮没于流光之中,容不得他睹物缅怀。何况眼前演进到这情况,是不该有暧昧的物品来搅乱一汪春水,波动所有人的心。
方笙伸手拉开他外套一角,让耳饰又回到原来待着的地方。然后在他盯视下,拉起他手。
“不妨来做个交换吧!我一直极喜爱你这枚戒指。能给我吗?”
这只男用翡翠戒指,是父母唯一遗物。当年所有物品典当一空,只求治好母亲的心脏病。留下这一枚尚值几个钱的翡翠戒指,因为是婚戒,百般舍不得。在母亲坚持不卖,并且偷藏起来的情况下,才幸免于典当的命运。
很有纪念性,丢不得,给不得……但因为是这么一个萦他心臆佳人,所以他没有犹豫,将戒指拔了下来,递到她眼前。
她没有接过,竟是伸出右手,五指具张,轻道:“不知道哪一只手指适合它的尺寸。”
意思再明显不过,有劳他测试。
一只男朋戒指会合适女性指头?不必测也知道没有那一根手指会吻合得了。
但他制止不了悸动,控驭不住期望盈握她纤手的心。轻轻握住她手,以另一只手将指环套入她无名指,过大的戒指与过于秀气的素手,创造出垮兮兮的画面。
像是在圣坛前互许终生的恍然错觉呵——
他拿下戒指,又往她纤长的中指套去,依旧是嵌合不了。但他没有再拿出来,凝视她素白手指上戴有他的戒指,自欺的相信此刻她仍心仪于他,即将是他今生的新娘……他亲手杜绝了可能的一切,将她推入别个男人的怀中。此刻以此动作的自欺,究竟在妄想些什么啊?
怒气突涌而上,他又伸出手要拔下戒指。但方笙更迅速的将手包成拳,背在腰后。原本想用笑容以对,但却怕自己伤感的心思来不及收拾,于是只得转身而去,然而滴落在他手心上的晶泪,早已宣告了她相同的悸动。
“为什么?”他看着手上的泪水问。
“过去了!都过去了!能拥抱的只有回忆。”
“这个也是你正在创造的回忆?”他向前攫住她右手质问。翡翠灿绿的晶莹耀动在对视的双眸中。
“不然……还能怎样呢?”
“方笙!你究竟要如何?”他永远搞不清楚她。
“此刻,我只要当钟迅的妻子。”她坚定的回应。
他像是被火烫烧了一般,放开了她的手,再一次让她成功的击溃他的镇定。
是的!她快要是他的弟媳了!不管她做了多少小动作,说了多少感性的话……都改不了终究底定的事实。她已投入钟迅怀中!
“你恨我,对吧?”
“你早已知道了。”她认真的回应。
“因为当初不要你的爱?”
她微笑。
“因为你爱我却不要我,因为明明我们可以有好结果,都因为你的自私造成我的牺牲。最爱你的人往往最不得善终,不该被你看重的人却都成了生命中绝不违背的指标。那么,钟适,你该为你的自私而忏悔终生。你自私的只想成全自己的报恩行为。以为不愧于恩人此生便无憾,置所有爱你的人心碎于不顾。活该我要爱上你,对不对?幸而,我已决定放弃你,否则我一定会成为你心爱的,却又首先忽视的人。我的男人,只能绝对的爱我,以我的需求为先,以我的心为重。将我放在他心中第一顺位,而不是在心中爱着,却要求妻子陪他一同牺牲。”
这是她最激烈的攻击!却仍是用她一贯低沉轻柔的声音逸出芳唇,彻底的打垮了以冷静著名的钟适,让他踉跄得几乎站不住脚。
“你——”他声音困在喉咙,干涩难能成言,粗嘎而道:“我伤你这么深吗?让你聪明的明白再爱我只会不得善终,改投阿迅怀中,即使有新恋情,你还是恨意深存?”
“初恋应是最美最深刻,我俱以到,然而深刻却在于你砸碎我渴望的心;也许我与阿迅能这么快决定结婚,该说拜你所赐,我应——”
“别说了!”他们要结婚了?利刀笔直穿透心口,他脸色已呈死白!退到门边,不愿相信这个身躯小小的女子居然可以撩弄他失控至此,几欲发狂。
她拉开门,不再微笑,面庞上只有泪意。
“是该让你知道我承受过什么痛苦的时候了,不然你还以为突然间割舍一份爱是件太容易不过的事。更甚的以为看着心仪男子与其他女子因利益而订婚不会心碎。钟适,你是这么聪明的人,却是处理爱情上的智障。”
泪水扑簌簌奔落,但大眼始终不曾眨过,看着他的苍白,看着他的恸容,看着自己胜利的这一回。
以爱去打倒心爱的男人,即使胜利,也应叫失败。
他颤抖的手指接住她滴下的泪水。许久许久,他只能低语——“对不起。”
他们之间已不会再有可能性。
从他决意以恩情为先的意念根生在脑中那天开始。
无疑的,钟迅会给她真正的快乐。所以即使此刻他已是自由身,也没资格要她回头。他只会令她得到眼泪。
一次错过,便是终生的遗憾……
他如今竟也要开始浅酌起这杯苦酒了吗?
一杯名为后悔的苦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