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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心先生 第六章

向秧秧的车子昨天就回来了。

新轮胎、新烤漆、新雨刷、新车灯,只差没有换一台新车给她,于是,她很清楚自己没有再待下去的理由。

昨天忙得很,她上菜市场,给白聿鑫卤了一大锅卤味,让他可以吃上七、八天,再腌泡菜,让他不至于过度虐待自己的肠胃,她还烤饼干、做面包、洗水果、剥水果,做一大堆水果冰棒。

她不只把他的冰箱塞满,还在晒衣场上风干香肠,她怕他饿死,很怕。

忙过一天,晚饭时,没忘记叮咛他,她已经把炒饭分成三大包冷冻起来,想吃的时候送进微波热一热,而红烧狮子头也可以比照办理……

她一边唠叨,一边想着还有什么事没交代时,眼光落在桌面的一纸合约上,天呐!是她想要的五百斤茶叶!她高兴地大叫大跳、绕着他转圈圈,还抱住他的脖子、在他颊边献上热吻。

白聿鑫害羞,想把她从自己身上拔下来。

可她打死不肯,直在他耳边囔囔,“你是天底下最好的男人,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你不准甩掉我、我也不会甩掉你,我们当一辈子的朋友,你说好不好?”

他哭笑不得,只好冷冷地恐吓,“向秧秧,你给我下来!”

她挤眉弄眼装小丑,才从他身上慢慢下来。无所谓,她早就习惯用热心贴他的冷脸。

今天一大早,她就起床洗被单、洗枕头套、洗厨房、洗客厅、洗卫浴,且不管他是不是在工作中,她都孤注一掷、非要打扰。

她要在离去之前,把屋里能洗的东西通通弄干净,因为她心知肚明,他有严重的洁癖。

中午,她为他做一顿饭,香喷喷的麻油鸡饭,他一样吃了好几碗才放下碗筷。

她清洗好碗盘,他帮忙把行李送进车子,她没坐进驾驶座,反而绕到他面前。

要走了耶,有些淡淡的舍不得在心里发酵。

“这条森林步道我已经走得很好,不会摔跤、不会勾破丝袜,也不会把自己弄得灰头土脸。”勾起他的手,向秧秧低着头说。

“我知道。”她的不舍他知道,因为他胸口压着掖着藏着的,也是和她一样的不舍得。

“我不会在森林里面迷路,甚至可以分辨五色鸟和乌秋的叫声。”

“我知道。”他知道她的适应力良好,才在他的后面追几遍,就追出一张森林GPS导航图。

“菜市场里的阿桑以为我是你的女朋友,每次看到我,都会在我的袋子里多塞几根葱、几片肉。”

他们对她好,不是因为她长得很美丽,而是因为她背后的男人叫做白聿鑫,他的茶厂提供了许多工作机会,让找不到工作的村人可以安居乐业。

在这里,他的脸很冷、他不懂人际关系,但他做的事替自己埋下好人缘,所有人都对他心存感激。

向秧秧和他们一样,很感激他,不只因为他给的五百斤茶,还因为他让她学会并非只有当恶女才是唯一的生存之道。

“我知道。”知道大家都喜欢这个爱笑、亲切的美丽女生。

“我本来以为,我会很讨厌这里的。”也讨厌一个冰脸孤僻男,没想到短短两个多星期,她喜欢上他宽宽的背影,喜欢他大大的手掌,喜欢他吃饭时脸上掩不住的幸福感。

向秧秧握住他的手,盯着他的帅脸不放。他的脸一样会让她的口水从台湾海峡流到太平洋,但让她真正不舍的,是他的心!一个货真价实的好男人呵,说不定,这辈子她再也不会遇见第二个这种人了……

“我知道。”白聿鑫模了她的发、拨开她的刘海。她仍然是个美丽耀眼的女生,但他对她不再过敏。

“可是现在,我很喜欢你。”

“我知道。”因为他也喜欢上她……不只是手艺。

“那以后,你会不会想我?”

他提了提嘴角,没回答。

想在他嘴里套出思念,她知道,没门儿。

“你知不知道这五百斤茶叶对我来讲,有什么意义?”

“有了它,你可以升经理。”

“对,升了经理,我会有更多的奖金、更高额的薪水,我可以替我的家人买一个新房子。到时候,我一定办桌请你吃饭,记住哦,我欠你一顿。”想到还会再见面,她的心情好转了一大圈。

“你是真心想请我吃饭,还是想要我送礼物?”他扬眉,笑问。

真好,他越来越有表情了,这样的白聿鑫看起来比较不孤僻。“被你猜中了,你可不可以不要这么聪明?”

“我没办法否决自己的智慧。”

“好吧,为了不让你太麻烦,我会亲自拟好礼物清单。”

“礼物清单?你还想从我这里挖出什么东西?”

“你可以送我一台冰箱、一台电视机,如果你肯把屋子里面的沙发割爱,我也很乐意,因为我睡它,已经睡出感情。”向秧秧扳动手指头,一项一项数。

“你在影射我不懂待客之道。”

“干么心机这么深!我又不是对每个人都耍心眼,至少我对你是真心的、真心把你当成好朋友,真心感谢你的收留,真心感激你没把我吃掉……”他才要开口反驳,她先一步捂住他的嘴巴。“别否认,我是美女一枚。”

拉下她的手,白聿鑫直觉回答,“放心,我对美女过敏。”

对美女过敏?因为江绯琳的关系?

她能理解,爸妈的婚姻能让她嘲笑爱情,他的亲身经历就能教他对爱情退避三舍,不过这个时候,身为好朋友该做的不是落井下石,而是真心希望他的感情有个好归宿。

“那么我替你介绍一个宜家宜室的好女人?她或许长得不美女,但她有一颗善良的心。她不像我这种人,一天到晚在外面抢业绩,她会为你烧饭洗衣,娶她,你不必担心她搞外遇,你只要专心对待她,她愿意把全部的爱情通通送给你;她为你生儿育女,为你操持家庭,在你寿终正寝时,会有一大堆家人围在你身边为你哭泣。你觉得好不好?”

她在说屁话,但不说就得转头回到驾驶座,所以……继续屁吧!

“听起来不坏。”白聿鑫笑笑,随她的话语打转。

“那、那我……回台北马上替你物色。”

“要心地善良哦。”回台北三个字,不知道为什么戳了他的心一下,让他感到一阵疼痛。

“放心,我绝不会找个像我这种恶女来荼毒你的生命。”

“要很会做菜,而且有一点洁癖。”像她这样。

“了解,她得天天为你拖地,最好是不用拖把,跪在地上拧抹布的那种良家妇女。”她一弹指,知道。

“她可以爱珍珠翡翠,但是不可以喜欢外面的男人。”

他明白他们在说着无聊废话,但不说,她就要走了,不想她走,只好陪她屁。

“我保证,她连party都没听过,不知道夜店是在做什么,以为酒只能用来做菜,而且相信钢管舞是一种奥运的表演赛。”

“有这种女人吗?”

“慢慢找就有,如果找到了……再给我茶叶一千斤?”

“狮子大开口!”他笑了,在她额上赏一个爆栗。

“拜托,这种女人已经频临绝种,我替你找到,连一千斤茶叶都舍不得?”

“好吧,一千斤。”他妥协。

“那……那……”在屁过那么久之后,还真的得走了。

白聿鑫也接不下去新话题,笑笑说:“开车小心。”

“嗯,时速绝对不超过一百五。”

他又笑开怀。“想要我的茶叶,就努力让自己活久一点。”

向秧秧咬着唇,也笑了,拍拍他的肩,郑重说:“白聿鑫,你真的是个很好、很好的男人,我们……是朋友了,对不对?”

“对。”

“很好的朋友,对不对?”

“对。”

“好到可以穿同一条裤子的朋友,对不对?”她把他借穿的衣服拿来讨人情。

他皱皱眉头,说:“和男人同穿一条裤子,可不是好事。”

她真心大笑,上车,但在车子发动后,在后照镜失去他的身影之后,笑容垮台,漂亮的眉头染上一抹哀愁。

白聿鑫望着她的车子,直到它转出森林,再也看不见为止。

七天、十四天、十九天,向秧秧来到这里十九天,改变他的生活习惯、改变他不多话的孤僻感、改变他的味蕾,连带地,改变他对孤独的享受。

以前,他享受一个人的生活,每年总盼着春茶、冬茶采收,从繁忙的大台北南下,到这里过着隐居生活……现在她走了,他突然觉得三十几坪的屋子很空旷,空旷到连呼吸都带着淡淡的忧郁。

有人说,养成一个习惯需要三个月的时间,而她这个急性女人,只花十九天,就改变了他的习惯。

走进屋里,他觉得空荡荡的感觉很讨厌。

打开窗户,对着屋后的森林小径,初发的新叶在枝头透着绿意,于是,他想起她的高跟鞋。

向秧秧有两双高跟鞋,来这里的第一天就坏掉一双,拿到行李后,她换上自己的套装和另一双高跟鞋,只要他出房间,她就用锲而不舍的态度追着他,讨论把茶叶交给GOHO购物台的若干好处。

但他不听,转进森林深处,他喜欢森林里的下午,风起,山岚环绕,虚无缥缈间,让他想起高中时期热爱的武侠小说。

“做生意呢,知名度最重要,如果……”

“为什么所有的生意人都想上电视呢?那是因为……”

她说她的,他走他的,没把身后的女人放在眼底,他的步伐大,他走一步她得追上两步,而森林小径光是穿运动鞋走就够吃力了,她穿高跟鞋自然是加倍辛苦。

等他听见背后有重物坠地的声音时,回头,看见她摔在半路上,而鞋跟又弄坏一只,他忍不住发笑,笑她的狼狈不堪。明明是都市大小姐,跑到这里来对他鞠躬哈腰,怎能不委屈?

因为那一点点同情,他走到她身边,伸手给她。“我们回去吧。”

她瞪住他的手,硬是赖在泥地上,大声耍赖,“你这个人怎么那么没同情心?我为你弄坏两双鞋,一辆车子失踪不见,你居然连五百斤茶叶都不肯给!”

这是两码子事,好不?

他没解释自己的同情心是不是被狗啃去,问她,“我要回去了,你走不走?”

“不走、不走,除非你答应我的要求。”她被两双跟随多年的高跟鞋弄得心浮气躁,忘记做生意不可以用耍赖招。

“好吧,你不走,我先走了。”

她把头别向一边,他莞尔、离开,并没有走远,只是藏身在一棵大树后面。

向秧秧还在恰,她在心里默数十秒,和自己打赌,赌他是个心地善良的好男人,可是一回头,她发现整座森林里只有自己。

她吓了、慌了,匆促起身,却发现断掉鞋跟的鞋子重心不稳,还没站稳,下一秒又摔了。她来不及等自己直起身,先拉开嗓子喊,“白聿鑫,不要开玩笑,你快出来。”

他没从树后走出来,反而很坏心眼地偷窥她的衰尾。

“我有心脏病哦,你不可以吓我,要是我昏过去,就要马上送大医院急救。”

他没回应,第一次发现,原来耍坏心眼还……挺有趣的。

向秧秧越想越不对,扶着树干,一点一点慢慢爬起来,她的正对着他的方向,短短的小窄裙里是黑色的安全裤。

他很绅士地别开眼,却听见她大叫,“白聿鑫,我是路痴,不认得回去的路啦……这里每棵树都长得一模一样,我怎么知道回家的方向……白聿鑫、白聿鑫、白聿鑫……”

他想出来的,却又怕撞见她的安全裤。

她一次次喊,嗓门越喊越高,不久随便找了个方向,就往那边闯。

向秧秧的方向感果然很糟,他从树后现身,追着她去的方向,结果她听见他的脚步声,以为后面有个杀人魔鬼,吓得加快脚步,一脚高、一脚低,高高低低跑得像阿吉仔在落跑,让他不得不出声制止。

她猛地回头,看见他,一个飞扑,扑进他怀里,拉住他的衣服大嚷大叫。

“你不可以丢下我!马上就要天黑了,森林里的天黑很可怕……”

从来不哭的女生在他怀里留下热热的眼泪,虽然事后她矢口否认,但他知道,她是真的真的很怕黑。

忍不住,白聿鑫又笑得嘴角飞扬。

想起那些一段段、一幕幕的回忆,他突然发现,她改变的,还有他不爱笑的老毛病,难怪,表哥会夸向秧秧很好,说在她身边,他变得……和蔼可亲。

他还有十一天的假期,但他不想待下了。

走到二楼,他不需要收拾行李,只要拿走电脑就可以,但冰箱里的东西,他要全部拿走。

车子开到村子时,他先绕到表哥家里,交代一下新茶的事宜。对于他的提早离开,表哥很诧异,但想想,也许他台北公司有事情,也就不多留他。

在他的车子启动前,表哥像想到什么事似地跑到他的车边,敲敲他的车窗。

他把车窗降下。“有事吗?”

“阿聿,我看那个向小姐人满好的,如果可以的话,就试着交往看看。”

他失笑。表哥不知道向秧秧是个痛恨婚姻、不信任爱情的女人。

见他没反应,表哥很心急。江绯琳都离开他那么多年了,这个时候,表弟还看不开,白家就他这么一个单传,怎么可以再痴心下去?

“碰到好女人不要太孤僻,不然她会被别的男人抢走。”他加了恐吓口气。

她是好女孩?不,她很坏,耍心眼,发布人家的八卦照片,她是百分百的天蝎座,谁都不要犯到她,不然下场会很惨。

“打个电话给人家,有空多保持联络,说不定聊着聊着,就聊出感觉了。”表哥苦口婆心。

白聿鑫继续保持沉默。

“你啊……好啦,不念你了,总之别让表姑担心。”表哥摇头。差这么多,向小姐才走多久,阿聿的和蔼可亲就不见了,孤僻又跑出来见人。

“我走了。”他升起车窗、离开。

不知道是不是表哥的话影响了他,后来几天,他好几次拿起电话,却在号码未拨齐时又挂掉。

他还没做好准备和另一个女人建立关系,而一个仇视爱情、痛恨婚姻的向秧秧……他不确定,她是不是个好对象。

他知道父母亲很心急,而绯琳的事已经让父母操够了心,他也想彻底离开那段过去,但也许是缘分未至吧,他的心还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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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白聿鑫,还记得我吗?谢谢你哦,你的合约让我们家总经理大大夸奖了我一番,呵呵呵,我欠你一顿,什么时候……我再去煮饭给你吃?”

不好,专门打电话去说这个,太无聊。

“白聿鑫,冰箱里面的东西要记得吃,不要放到坏掉哦,那个炒饭啊,微波五分钟就会香喷喷……”

不好,这样听起来有点邀功,那个孤僻男不晓得会不会认为心机深的她,想要搞定他下一季的茶叶。

“阿聿,我答应到你表哥家吃梅子鸡,下个星期去的时候,我再打电话约你,到时一起去好不好?”

白痴,谁会为了吃梅子鸡开车三个钟头?

呼……向秧秧趴在桌上,把电话盯到快发芽。

对,她想他,常想到会恍神、会莫名傻笑,她不知道想一个人会是这种状况,从小到大,她第一次认识失眠长什么模样。

他会想她吗?想她的聒噪,想她的坏心眼,想她的手艺,想她很努力配合他的洁癖?

她痛恨做家事的,但想到他踩着光洁的地板时,露出会心一笑,她的眼角就跟着笑;想他进屋看见热腾腾的饭菜,眼睛倏地膛开的满足感,她的嘴角就会跟着溢出幸福。

是啊,她好想他,想他的孤僻,想会不会她离开,他又让自己的嘴巴罢工,她还想他的认真倾听、想每个和他一起看星星的夜里、想他宽宽阔阔的背脊……

宽宽阔阔的背脊……他的背好宽哦,宽得她贴在上面,晃着晃着,晃得舒服安全,他背着她走过长长长长的一段路,脸不红气不喘……

哪次,她中暑。

会中暑是自找的,和谁都没关系。

那天清晨,她故意起大早和他出门看采茶姑娘采茶。

山区人口外移,年轻女孩大多不愿意留在家乡,宁愿到大都市谋生,所以采茶姑娘中最年轻的,至少超过五十岁,眼看阿嬷采茶的速度那么快,她忍不住手痒,也拿来顶斗笠,手指绑上小刀片,跟在阿嬷后面采。

从七点开始,阿嬷的手没停过,太阳越晒越狠,阿嬷们仍然笑嘻嘻地一面采茶一面聊天,即便如此,她们的动作也没有慢下来过。

三个小时过去,阿嬷们每人平均采下十几、二十斤茶叶,反观向秧秧的茶篓子里,明明使足劲,却连五斤都不到,她很好强,越是心急越拼命,她加快速度,不顾两条膀子快松月兑,眼看着篓子里的茶终于越积越多时,她——昏倒了。

醒来的时候,她躺在他表哥家的床上,第一个动作是跑厕所。

她拉到虚月兑,她猜,白聿鑫肯定躲在门后大笑。

好心阿嬷弄了杯番薯黑糖水给她喝,她才止泻,味道不是太难喝,但看起来很恶心,然后,她看见他闷声偷笑。

她拉得全身无力,午饭的炒面,她连半口都吞不下。

黄昏,表哥要开车送他们回森林小屋,白聿鑫却拒绝,他说表哥全家还得忙着把今天摘的茶连夜做起来。这件事让她发现,他其实是个体贴的男人。

他没有开走表哥的货车,因为表哥还得用货车四处收茶青,她走不动,他就把她背在背上,一路回家。

那段路很长,整整走了两个小时,她不停在他背上打屁,说东说西,说当女人就要当林志玲,美丽得可以当花瓶,说身为男人要重情重义,如果人家对你好,就要懂得回赠善意。

她在暗示他,看在她为他打理家事的份上,应该满足她对经理职位的幻想。

一路上都是她在说话,他没回答,后来懒了,她索性瘫在他的背上睡觉,宽宽的背、舒适的摇晃,让她突然感觉,有个男人可以靠,感觉还不差。

打吧,打通电话,她已经回来一个多星期,至少要打个电话,问问他的茶叶什么时候会到,就算没有公事横在中间,也可以问问他,那锅卤肉的味道棒不棒。

就这样,决定!

拿起电话,她拨了一个以049做开头的家用电话。

电话没人接,她看看手表。这个时候……他不会还在茶园里吧?晚点再拨。

七点,下班之前,她又打一次电话,还是没人接,向秧秧皱起眉头。他去哪里?他又不是爱“开讲”的男人,没道理这时候不在家。

她开始后悔,没有留下他的手机号码。

晚上十一点,她穿着睡衣,在房间内来来回回,用昂贵的手机打市话,一通又一通,通通没人接。

糟糕,他会不会在几天之内把她做的东西吃光光,然后,不得不自己下厨房,再然后他的厨艺……天呐,食物中毒!

她每个小时打一次电话,从晚上七点打到第二天凌晨五点,一整晚没睡觉,把手机握在掌间。

六点,她等不下去了。万一他昏倒在森林里呢?万一表哥没有去探望呢?万一他生病了,却没有人知道呢?万一有强盗行抢,他住的地方那么偏僻,连警车都开不到……

她在心底模拟了一百种状况,每种状况的结论,都是他昏迷不醒或血肉模糊,她被自己吓到了。

跳下床,向秧秧开着车子一路南下,三个小时的车程,因为紧张还开错好几个交流道。

好不容易到达小屋,却发现屋门从外面上了锁。他不在家?她走到后院。他的车子不在,是去哪里?

她从屋前绕到屋后,在每扇窗户外向里头张望,屋里冷冷清清、干干净净,家具都用白布盖起来了,没有人居住的痕迹。

不顾自己穿着高跟鞋和一身窄裙套装,她硬是爬到他屋前的大树上。在这里十几天,她学会当野孩子。

树爬到一半,向秧秧就听见裙摆撕裂的声音,她不管,一心一意爬上粗粗的树干,好不容易,她看见了,但是,二楼的床和书桌一样用白布盖上……

所以,他被绑架了?因为大家盛传他是好野人?某个杀人变态狂把他活埋在森林里,却故布疑云,让大家以为他出远门?

她把自己吓到理智尽失,忘记杀人魔不会只杀男人不杀女人,她跑进森林里,走他常走的那条路,为了怕迷路,她还用钥匙在每棵经过的树上做记号。

来回,她在森林里绕好久,才想到,可以到他表哥家寻求协助。

她开的不是高速公路,却让车子的时速飙到一百公里,她在表哥家前用力踩刹车,声音大到表哥全家人一起冲出来,以为发生什么事情。

向秧秧不知道自己的模样看起来有多糟,只是急得抓住表哥的手臂猛摇,急急告诉他,她已经在森林里找了好几趟,还爬上大树偷看他的家,她说很担心白聿鑫的安全,可不可以打报警电话……

她聒噪了很久之后,表哥握住她的肩膀乱摇乱晃,才晃出她两分清醒。

向秧秧这才知道,原来这里不是白聿鑫的家,森林小屋只是他每年的度假别墅,他没有被谋杀或绑架,只是回到台北继续工作。

然后,他给了她白聿鑫的电话和住址,再次,她一路飞车返北,途中,又开错两次路,回到台北时,已经是霓虹初亮的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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