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也不乖 第十七章
下午,我们共同吃着一块草莓派。
我等他吻我。
在梦游的人都回来之前
我对着他沉默的嘴唇念咒:
芝麻开门
芝麻开门
夏宇•<草莓派>节选
这个周末对林森而言是相当忙碌的,所以他在星期四就打电话告知章令敏这星期无法面见。她的反应总是一如他的预料,轻轻淡淡的,带着笑意地说:好的,我知道了。事情再忙,也要记得注意休息,身体要紧。
林森觉得认识章令敏是件很神奇的事,神奇在于,他的心太过理所当然了。打从第一次意外相见,那短短对视的数秒,林森就记住了她的模样——当然,记人是他的长项,但从来没有记得那么清楚过,直到第二次再见了,才发现自己记得太清楚了……
她给他一种熟悉感。当然,他很肯定自己这十八年来,从来没有见过她。但却不由自主觉得熟悉.这样毫无道理的事,其实困扰他许久了。他是个实事求是的人,从来不喜欢虚无飘渺那一套,什么缘分、命中注定之类的用语,在他的字典里根本属于生僻字。但对于章令敏,他就是找不到一个合理得足以被自己接受的答案来解答这一切。
好吧,一时解答不了的问题,就交给时间去琢磨,也许等到年老时,终能给他找出一个能说服自己的原因。
很奇怪,林森一开始就知道他将会与章令敏执手一生——当他第一次牵起她的手时,就不打算放开了。
他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但一点也不抗拒。觉得就这样牵着,满好的。
因为有一生的时间,所以他追求的步调是舒缓的,不疾不徐的。从章令敏身上,他看到了一些与他契合的特质,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两人都够沉静。就算处在喧嚣的地方,他们也不会被那些浮躁给沾染,自成一个安宁的环境,并享受着。
他们见面还不到十次,也不常谈彼此性格与理想,更不急于对对方掏心掏肺,以求尽快相知相许。但不知怎么地,他就是觉得懂她,而她,也懂他。
在遇见章令敏以前,他还以为这辈子不会沾染这些情情爱爱的东西。或许会结婚、会生子,但那只是一种责任与义务的完成,就跟他父母的婚姻一样。他们是最相契的研究伙伴,沉迷于专业领域里,若是没有双方父母提醒叨念,一生大概也就单身下去了。这样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窝在实验室的人,就算结了婚,这样糟糕的婚姻品质,也注定了不会持久。
为了省麻烦,两位年过三十五以上、被父母的成家追杀令追得无处可逃的可怜男女,便就近在研究所里找个有共同话题的、单身的、种族相同的异性,进行严肃的婚姻契约议定,拨冗结婚生子,接下来的养育什么的,就丢给双方父母去打理,总算有个皆大欢喜的结局。
身为一个被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带大的孩子,林森并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如果不是遇到章令敏,意外地让他心动了,被这种陌生的情怀搅得有些坐立难安,尝到了动情的厉害,他大概还真以为那种被世人所不断歌颂的爱情,不过是一种自我催眠的幻想。
没遇到爱情,很好。遇上了,也不赖。林森不是个不懂得变通的人,相较于他那对简直可称为科学狂人的父母,他实在正常多了。
这么忙碌的周末,事情之多,就够折腾人了,偏偏还遇上了突如其来的打扰,差点耽误了他一个重要的实验。
那个女孩自称周又铃,说是令敏的好朋友,见着他就试图让他记起彼此见过一面的事实。双手拎着两大袋食物,说是听说他们一群人在研究室里忙了七八个小时了,也没好好吃饭休息,所以她赶紧买一大堆食物来给大家补充营养等等。
非常自来熟地说了一大堆,似乎很了解林森少言的性情,于是就从他身边的人开始攀交情,热力四射地散发她的亲和力。众人不明就里,还以为这个叫周又铃的女孩,是林森的朋友,于是也客气地给与善意的回应。
林森在T大也算是小有知名度的人物了,总有一些女孩会想办法接近他,身为林森的同学们,对这样的场面也渐渐习惯了。而林森始终淡然以对,甚至是有些视而不见的态度,他们更习惯。
所以当林森转身进实验室,将门关上时,全场唯一感到意外的,就是那个前一刻还在四处认识新朋友并自我介绍的周又铃了。而她差点冲进去叫人,幸好两位同学及时拦住,并强势地劝退她。
后来,周又铃离开时,虽然没办法亲自向林森道再见,但她非常张扬地对林森的同学们宣告:“我喜欢林森,我是来追求他的!”
林森不能理解这个女孩的大脑构造是怎么一回事,怎能这样理直气壮地说出这种话?她立誓要追求的男子,是她好朋友的男朋友,对此,她怎么说得出口?即使只是在心中想着,就很不道德了吧?
不过周又铃是个什么样的人,对林森而言一点也不重要,他无意了解她。更别说她已经被他当成拒绝往来户,日后若是再莽撞跑来研究室,不管她用什么说辞,都是不让进的。这点已经跟同学们都明说了,也得到大家的支持,毕竟实验重地,摆放的物品有些是极度危险的,本来就不该让外人轻易进来,即使只是待在会客区。
忙完学校的事,回到家已经是晚上九点了。
正想去好好冲个澡,好在睡前再看一些期刊时,电话响起了。
林森怔了一下,想不起来这个时间谁会打电话来。近来父母没有休假,不可能打电话给他;祖父母他们前两天刚联络过,四个老人家正结伴在垦丁过起种田养生的新生活呢,兴致一起时,还出海钓鱼赏鲸的,再不会有空天天打电话来嘘寒问暖……
“喂,我是林森,请问哪位?”想不出是谁打来的电话,也就不想,接起。
“你好……呃,林……森,我是章令敏。不好意思这么晚打扰你了。”
林森的眉头微扬,完全没料到是她打电话来。他没发现自己抿了一整天的唇角正不由自主地扬起,整个人轻松地坐在沙发上,回道:
“我刚回来,你没有打扰我.”
“啊,嗯,那就好。”
“你在紧张吗?”林森直接问着。
“……你说话真直接。”被林森这么一问,章令敏心中有些气恼,原本满心的忐忑,一下子都挥发不见了。
他轻笑,问:“现在好多了吧?”
她一怔,也笑了。将话筒紧紧贴着耳朵,生怕漏听掉他的声音,连些许呼吸声都不想错过。
“是,好多了。”
“怎么会想到打电话给我?”
“是这样的,明天,我跟我姐要去参加她学校采风社的活动。”
“有什么问题吗?”林森不认为她会为了报备行踪而特地打电话过来。他不是控制欲强的男朋友,她是知道的。
“呃……主导这次活动的人,他叫江明绍。也许你不记得他了,他是——”
“我记得他。”林森很快想起来这个人。那个在第二次见面时,正在与周又铃激吻的男子。“他透过你姐,邀请你一同出游是吗?”
“唉,是的。”章今敏吁了口气。对这个男人的智商,她从未怀疑过,只要是他放在心上的事,他总是想得比谁都透彻、做得更周到。
“这种事,就算你不说,日后我知道了,也不会怪你。”林森道。
“这种事,与其让你从别人口中听到,还不如由我现在告诉你。”章令敏活了两辈子的经验,让她知道在感情这件事上,愈是清清楚楚愈好。宁愿一路平坦无波乏味无聊,也不要轰轰烈烈死去活来。
“当然,你打电话来告诉我,我很高兴。”
“会……觉得我这样像在炫耀吗?”
“不必向我炫耀,我也知道你必然是个很被男孩子心仪的女孩。”林森一直是这样觉得的。她长相秀美,气质温润清雅,正是容易让男人心动的典型。
对于林森突如其来的赞语,章令敏整个脸都红了,呐呐地接不上话。
“明天大概几点回家?”林森等了一会,很绅士地不逗问她是不是在害羞,转回正题问着。
“应该是六点就回市区了,不过我姐说,江明绍可能会请大家吃完晚饭再解散。”
“是吗?那你明天就好好地玩吧,别想太多。”
谈完了这件事,章令敏以为大概应该要结束通话了,毕竟林森很少用电话跟人聊天,但不知怎么的,她不太想放下电话,就想一直听着他的声音,就算只是没什么意义的东拉西扯也好……
林森也觉得该挂电话了,他实在不擅长以这样的方式跟人长谈,但,电话的那头是他心仪的女孩,而他敏锐地感受到她的依依不舍……这样,满好的。在一切还没说开之前,她是那么地小心翼翼,一举一动都很谨慎,生怕自己行为超过了“朋友”那个度,带给他不好的印象。后来,当她明确接收到他追求的讯息之后,才逐渐放开了来,目前,正学着当他的女朋友呢!
他们都不是健谈的人,然而,在今夜,竟然就在电话里长聊了起来,他说着他目前的实验课题,她说着她的兄弟姐妹,就算是风马牛不相及,也畅谈了两个小时之久……
嘴很干,手很酸,心,却暖暖满满的……
就像章家大姐不明白为什么她的死对头李美帆会出现在游览车上一样,章令敏也不明白,为什么周又铃会出现在她眼前。
“嗨,令敏,今天天气真好!”一上车,周又铃就直直走到章令敏面前,毫不客气地在她身边的位置坐下。
“这是我姐的位子。”章令敏道。
“哎,先坐一下。等会你姐要是坚持坐这儿,我再走开。不过,我看她现在忙得很。”周又铃指指前方,那章家大姐正和另一位女生像斗鸡似的对峙,看来暂时是没空回来这儿了。
章令敏点点头,不语了。昨天与林森聊得很愉快,当然这不是指他有多么妙语如珠,而是,能与他做更生活化的交谈,不拘话题地随意说着,就是件很令人感到愉快的事了。男女交往之初,总是为了想给对方留下最美好的印象,难免言行举止上多有矫揉造作、拘束克制。如果这个阶段可以顺利度过的话,两人之间的交往,才算是交心的开始,而情路,才有了走得长远的机会。
他们,已经朝这一步踏出去了。这感觉很好,好到失眠了大半夜,睡睡醒醒的,身体没有得到彻底的休息,所以今天章令敏的精神有些委顿,虽然心情依然阳光灿烂。如果可以,她希望在这一个小时的车程时间,可以安静地闭目养神,在心中想着林森,而不必应付任何人,尤其是周又铃。但这显然是奢望。
“令敏,我昨天去T大找林森了。”周又铃笑着对她道。
这笑,不像炫耀,更像宣战。
“……是吗?我知道了。”章令敏不动声色地缓缓应着。
“你知道?”挑眉。“你是指现在才知道,还是,昨天就知道了?”
“这重要吗?”章令敏侧过脸,正对着她。
“我倒希望你是昨天就知道。那表示林森记住了我,也表示我有足够的分量让他记住。”周又铃紧紧盯着章令敏的眼,想从她眼中读到最真实的情绪.
事实上,昨天林森与她谈了许多话,就是没谈到周又铃。这并不表示林森有所隐瞒。而是,从上辈子章令敏就知道,追求林森的女孩不少,虽然不像江明绍那样随时随地的众星拱月——他们的气质不同,吸引的女性也不同,被追求的方式自然就不会相同。林森内敛,吸引的也大多是学院派的知青型女性为多,她们的示爱方式当然就是含蓄暗示型的;虽然不至于像江明绍那样天天有人告白,花样千奇百怪的,但林森身边待着的女孩,大多是“有心人”,只是不敢轻易告白,生怕若是被拒绝,就再也没脸出现在他面前,丧失了与他相处的机会。喜欢林森的女性,脸皮都是相对薄女敕些的。
但,这并不表示林森完全不知情。他是个书读得很好的人,但他不是书呆子。他的脑筋相当好,智商足够让凡人仰望;他有一双能穿透人的眼、善于思考的脑,令他能看清一切,但什么也不说。
习惯于被放电眼光环绕的林森,自然不会因为现下多了一个爱慕者,而放在心上。即使这位爱慕者特别了点、热情了点,与其他人都不同。但因为不是他想要的那个,再特别、再与众不同,也就只是众多爱慕者里的之一罢了。
“令敏,你很介意我喜欢林森,对吧?”由于没在章令敏眼中找到一点波动,周又铃有些泄气。但她想问的,都会问出来,并取得答案,不容许章令敏以沉默来应付她。
“又铃,我只是不太明白,你为什么可以毫无负担的、毫不介意于林森是我的男朋友这个事实,向我宣告要追求他?”上辈子在她自己还没弄清楚对林森那朦胧的好感是出自于什么,就被牢牢定位在“学妹”位置上,丧失任何可能性也就算了,她认了。但现在不同了啊,她是林森的女朋友,周又铃是知道的,那么,她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
“难道你希望我背着你去追林森?这我做不到,我一向光明正大。”周又铃自有一套标准,在她的标准内行事,就觉得理直气壮。“我喜欢他,很不幸的你跟他先认识了,也交往了。但这并不能阻止我的喜欢,我犹豫过,真的。你是我的好朋友,如果做得到,我当然不希望为了一个男人,坏了我们的感情。但他是林森啊,不是别的谁……不是江明绍那样的。以前我追江明绍时就想过,如果我的好朋友也喜欢他的话,我是可以为了朋友不要他的。我以为爱情对我来说没有友情重要,但遇见林森之后,我才知道,不是爱情没有比友情重要,而是我没有遇到林森,才会说出那样约大话。”
“你才见过他一面,话也没说几句,你并不了解他——”章令敏觉得心口好堵,觉得周又铃晶亮如火的双眸好刺眼。
“真正的爱情,一眼就够了!我不是你,温吞缓慢不是我的人生步调!我该有的是一点就燃的那种痛快,就像烟火,点了,就升空爆出最美的画面,不必隐隐晦晦地酝酿试探,明明白白,爱就是爱了。我喜欢他,在没有了解他的家世与身外的一切前,就喜欢上的,才是真爱不是吗?代表我爱的是他这个人,而不是他所具备的条件,这才是纯粹的爱情!这样的珍贵爱情,一生难过更难求,所以,令敏,我不能退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