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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乖 第十七章

下午,我們共同吃著一塊草莓派。

我等他吻我。

在夢游的人都回來之前

我對著他沉默的嘴唇念咒︰

芝麻開門

芝麻開門

夏宇•<草莓派>節選

這個周末對林森而言是相當忙碌的,所以他在星期四就打電話告知章令敏這星期無法面見。她的反應總是一如他的預料,輕輕淡淡的,帶著笑意地說︰好的,我知道了。事情再忙,也要記得注意休息,身體要緊。

林森覺得認識章令敏是件很神奇的事,神奇在于,他的心太過理所當然了。打從第一次意外相見,那短短對視的數秒,林森就記住了她的模樣——當然,記人是他的長項,但從來沒有記得那麼清楚過,直到第二次再見了,才發現自己記得太清楚了……

她給他一種熟悉感。當然,他很肯定自己這十八年來,從來沒有見過她。但卻不由自主覺得熟悉.這樣毫無道理的事,其實困擾他許久了。他是個實事求是的人,從來不喜歡虛無飄渺那一套,什麼緣分、命中注定之類的用語,在他的字典里根本屬于生僻字。但對于章令敏,他就是找不到一個合理得足以被自己接受的答案來解答這一切。

好吧,一時解答不了的問題,就交給時間去琢磨,也許等到年老時,終能給他找出一個能說服自己的原因。

很奇怪,林森一開始就知道他將會與章令敏執手一生——當他第一次牽起她的手時,就不打算放開了。

他不知道這是為什麼,但一點也不抗拒。覺得就這樣牽著,滿好的。

因為有一生的時間,所以他追求的步調是舒緩的,不疾不徐的。從章令敏身上,他看到了一些與他契合的特質,其中最重要的一點是——兩人都夠沉靜。就算處在喧囂的地方,他們也不會被那些浮躁給沾染,自成一個安寧的環境,並享受著。

他們見面還不到十次,也不常談彼此性格與理想,更不急于對對方掏心掏肺,以求盡快相知相許。但不知怎麼地,他就是覺得懂她,而她,也懂他。

在遇見章令敏以前,他還以為這輩子不會沾染這些情情愛愛的東西。或許會結婚、會生子,但那只是一種責任與義務的完成,就跟他父母的婚姻一樣。他們是最相契的研究伙伴,沉迷于專業領域里,若是沒有雙方父母提醒叨念,一生大概也就單身下去了。這樣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窩在實驗室的人,就算結了婚,這樣糟糕的婚姻品質,也注定了不會持久。

為了省麻煩,兩位年過三十五以上、被父母的成家追殺令追得無處可逃的可憐男女,便就近在研究所里找個有共同話題的、單身的、種族相同的異性,進行嚴肅的婚姻契約議定,撥冗結婚生子,接下來的養育什麼的,就丟給雙方父母去打理,總算有個皆大歡喜的結局。

身為一個被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帶大的孩子,林森並不覺得這樣有什麼不好。如果不是遇到章令敏,意外地讓他心動了,被這種陌生的情懷攪得有些坐立難安,嘗到了動情的厲害,他大概還真以為那種被世人所不斷歌頌的愛情,不過是一種自我催眠的幻想。

沒遇到愛情,很好。遇上了,也不賴。林森不是個不懂得變通的人,相較于他那對簡直可稱為科學狂人的父母,他實在正常多了。

這麼忙碌的周末,事情之多,就夠折騰人了,偏偏還遇上了突如其來的打擾,差點耽誤了他一個重要的實驗。

那個女孩自稱周又鈴,說是令敏的好朋友,見著他就試圖讓他記起彼此見過一面的事實。雙手拎著兩大袋食物,說是听說他們一群人在研究室里忙了七八個小時了,也沒好好吃飯休息,所以她趕緊買一大堆食物來給大家補充營養等等。

非常自來熟地說了一大堆,似乎很了解林森少言的性情,于是就從他身邊的人開始攀交情,熱力四射地散發她的親和力。眾人不明就里,還以為這個叫周又鈴的女孩,是林森的朋友,于是也客氣地給與善意的回應。

林森在T大也算是小有知名度的人物了,總有一些女孩會想辦法接近他,身為林森的同學們,對這樣的場面也漸漸習慣了。而林森始終淡然以對,甚至是有些視而不見的態度,他們更習慣。

所以當林森轉身進實驗室,將門關上時,全場唯一感到意外的,就是那個前一刻還在四處認識新朋友並自我介紹的周又鈴了。而她差點沖進去叫人,幸好兩位同學及時攔住,並強勢地勸退她。

後來,周又鈴離開時,雖然沒辦法親自向林森道再見,但她非常張揚地對林森的同學們宣告︰「我喜歡林森,我是來追求他的!」

林森不能理解這個女孩的大腦構造是怎麼一回事,怎能這樣理直氣壯地說出這種話?她立誓要追求的男子,是她好朋友的男朋友,對此,她怎麼說得出口?即使只是在心中想著,就很不道德了吧?

不過周又鈴是個什麼樣的人,對林森而言一點也不重要,他無意了解她。更別說她已經被他當成拒絕往來戶,日後若是再莽撞跑來研究室,不管她用什麼說辭,都是不讓進的。這點已經跟同學們都明說了,也得到大家的支持,畢竟實驗重地,擺放的物品有些是極度危險的,本來就不該讓外人輕易進來,即使只是待在會客區。

忙完學校的事,回到家已經是晚上九點了。

正想去好好沖個澡,好在睡前再看一些期刊時,電話響起了。

林森怔了一下,想不起來這個時間誰會打電話來。近來父母沒有休假,不可能打電話給他;祖父母他們前兩天剛聯絡過,四個老人家正結伴在墾丁過起種田養生的新生活呢,興致一起時,還出海釣魚賞鯨的,再不會有空天天打電話來噓寒問暖……

「喂,我是林森,請問哪位?」想不出是誰打來的電話,也就不想,接起。

「你好……呃,林……森,我是章令敏。不好意思這麼晚打擾你了。」

林森的眉頭微揚,完全沒料到是她打電話來。他沒發現自己抿了一整天的唇角正不由自主地揚起,整個人輕松地坐在沙發上,回道︰

「我剛回來,你沒有打擾我.」

「啊,嗯,那就好。」

「你在緊張嗎?」林森直接問著。

「……你說話真直接。」被林森這麼一問,章令敏心中有些氣惱,原本滿心的忐忑,一下子都揮發不見了。

他輕笑,問︰「現在好多了吧?」

她一怔,也笑了。將話筒緊緊貼著耳朵,生怕漏听掉他的聲音,連些許呼吸聲都不想錯過。

「是,好多了。」

「怎麼會想到打電話給我?」

「是這樣的,明天,我跟我姐要去參加她學校采風社的活動。」

「有什麼問題嗎?」林森不認為她會為了報備行蹤而特地打電話過來。他不是控制欲強的男朋友,她是知道的。

「呃……主導這次活動的人,他叫江明紹。也許你不記得他了,他是——」

「我記得他。」林森很快想起來這個人。那個在第二次見面時,正在與周又鈴激吻的男子。「他透過你姐,邀請你一同出游是嗎?」

「唉,是的。」章今敏吁了口氣。對這個男人的智商,她從未懷疑過,只要是他放在心上的事,他總是想得比誰都透徹、做得更周到。

「這種事,就算你不說,日後我知道了,也不會怪你。」林森道。

「這種事,與其讓你從別人口中听到,還不如由我現在告訴你。」章令敏活了兩輩子的經驗,讓她知道在感情這件事上,愈是清清楚楚愈好。寧願一路平坦無波乏味無聊,也不要轟轟烈烈死去活來。

「當然,你打電話來告訴我,我很高興。」

「會……覺得我這樣像在炫耀嗎?」

「不必向我炫耀,我也知道你必然是個很被男孩子心儀的女孩。」林森一直是這樣覺得的。她長相秀美,氣質溫潤清雅,正是容易讓男人心動的典型。

對于林森突如其來的贊語,章令敏整個臉都紅了,吶吶地接不上話。

「明天大概幾點回家?」林森等了一會,很紳士地不逗問她是不是在害羞,轉回正題問著。

「應該是六點就回市區了,不過我姐說,江明紹可能會請大家吃完晚飯再解散。」

「是嗎?那你明天就好好地玩吧,別想太多。」

談完了這件事,章令敏以為大概應該要結束通話了,畢竟林森很少用電話跟人聊天,但不知怎麼的,她不太想放下電話,就想一直听著他的聲音,就算只是沒什麼意義的東拉西扯也好……

林森也覺得該掛電話了,他實在不擅長以這樣的方式跟人長談,但,電話的那頭是他心儀的女孩,而他敏銳地感受到她的依依不舍……這樣,滿好的。在一切還沒說開之前,她是那麼地小心翼翼,一舉一動都很謹慎,生怕自己行為超過了「朋友」那個度,帶給他不好的印象。後來,當她明確接收到他追求的訊息之後,才逐漸放開了來,目前,正學著當他的女朋友呢!

他們都不是健談的人,然而,在今夜,竟然就在電話里長聊了起來,他說著他目前的實驗課題,她說著她的兄弟姐妹,就算是風馬牛不相及,也暢談了兩個小時之久……

嘴很干,手很酸,心,卻暖暖滿滿的……

就像章家大姐不明白為什麼她的死對頭李美帆會出現在游覽車上一樣,章令敏也不明白,為什麼周又鈴會出現在她眼前。

「嗨,令敏,今天天氣真好!」一上車,周又鈴就直直走到章令敏面前,毫不客氣地在她身邊的位置坐下。

「這是我姐的位子。」章令敏道。

「哎,先坐一下。等會你姐要是堅持坐這兒,我再走開。不過,我看她現在忙得很。」周又鈴指指前方,那章家大姐正和另一位女生像斗雞似的對峙,看來暫時是沒空回來這兒了。

章令敏點點頭,不語了。昨天與林森聊得很愉快,當然這不是指他有多麼妙語如珠,而是,能與他做更生活化的交談,不拘話題地隨意說著,就是件很令人感到愉快的事了。男女交往之初,總是為了想給對方留下最美好的印象,難免言行舉止上多有矯揉造作、拘束克制。如果這個階段可以順利度過的話,兩人之間的交往,才算是交心的開始,而情路,才有了走得長遠的機會。

他們,已經朝這一步踏出去了。這感覺很好,好到失眠了大半夜,睡睡醒醒的,身體沒有得到徹底的休息,所以今天章令敏的精神有些委頓,雖然心情依然陽光燦爛。如果可以,她希望在這一個小時的車程時間,可以安靜地閉目養神,在心中想著林森,而不必應付任何人,尤其是周又鈴。但這顯然是奢望。

「令敏,我昨天去T大找林森了。」周又鈴笑著對她道。

這笑,不像炫耀,更像宣戰。

「……是嗎?我知道了。」章令敏不動聲色地緩緩應著。

「你知道?」挑眉。「你是指現在才知道,還是,昨天就知道了?」

「這重要嗎?」章令敏側過臉,正對著她。

「我倒希望你是昨天就知道。那表示林森記住了我,也表示我有足夠的分量讓他記住。」周又鈴緊緊盯著章令敏的眼,想從她眼中讀到最真實的情緒.

事實上,昨天林森與她談了許多話,就是沒談到周又鈴。這並不表示林森有所隱瞞。而是,從上輩子章令敏就知道,追求林森的女孩不少,雖然不像江明紹那樣隨時隨地的眾星拱月——他們的氣質不同,吸引的女性也不同,被追求的方式自然就不會相同。林森內斂,吸引的也大多是學院派的知青型女性為多,她們的示愛方式當然就是含蓄暗示型的;雖然不至于像江明紹那樣天天有人告白,花樣千奇百怪的,但林森身邊待著的女孩,大多是「有心人」,只是不敢輕易告白,生怕若是被拒絕,就再也沒臉出現在他面前,喪失了與他相處的機會。喜歡林森的女性,臉皮都是相對薄女敕些的。

但,這並不表示林森完全不知情。他是個書讀得很好的人,但他不是書呆子。他的腦筋相當好,智商足夠讓凡人仰望;他有一雙能穿透人的眼、善于思考的腦,令他能看清一切,但什麼也不說。

習慣于被放電眼光環繞的林森,自然不會因為現下多了一個愛慕者,而放在心上。即使這位愛慕者特別了點、熱情了點,與其他人都不同。但因為不是他想要的那個,再特別、再與眾不同,也就只是眾多愛慕者里的之一罷了。

「令敏,你很介意我喜歡林森,對吧?」由于沒在章令敏眼中找到一點波動,周又鈴有些泄氣。但她想問的,都會問出來,並取得答案,不容許章令敏以沉默來應付她。

「又鈴,我只是不太明白,你為什麼可以毫無負擔的、毫不介意于林森是我的男朋友這個事實,向我宣告要追求他?」上輩子在她自己還沒弄清楚對林森那朦朧的好感是出自于什麼,就被牢牢定位在「學妹」位置上,喪失任何可能性也就算了,她認了。但現在不同了啊,她是林森的女朋友,周又鈴是知道的,那麼,她怎麼能做出這樣的事?

「難道你希望我背著你去追林森?這我做不到,我一向光明正大。」周又鈴自有一套標準,在她的標準內行事,就覺得理直氣壯。「我喜歡他,很不幸的你跟他先認識了,也交往了。但這並不能阻止我的喜歡,我猶豫過,真的。你是我的好朋友,如果做得到,我當然不希望為了一個男人,壞了我們的感情。但他是林森啊,不是別的誰……不是江明紹那樣的。以前我追江明紹時就想過,如果我的好朋友也喜歡他的話,我是可以為了朋友不要他的。我以為愛情對我來說沒有友情重要,但遇見林森之後,我才知道,不是愛情沒有比友情重要,而是我沒有遇到林森,才會說出那樣約大話。」

「你才見過他一面,話也沒說幾句,你並不了解他——」章令敏覺得心口好堵,覺得周又鈴晶亮如火的雙眸好刺眼。

「真正的愛情,一眼就夠了!我不是你,溫吞緩慢不是我的人生步調!我該有的是一點就燃的那種痛快,就像煙火,點了,就升空爆出最美的畫面,不必隱隱晦晦地醞釀試探,明明白白,愛就是愛了。我喜歡他,在沒有了解他的家世與身外的一切前,就喜歡上的,才是真愛不是嗎?代表我愛的是他這個人,而不是他所具備的條件,這才是純粹的愛情!這樣的珍貴愛情,一生難過更難求,所以,令敏,我不能退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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