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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金官奴 第一章 穿来就是千金躯

元宵夜,松江的街上到处都悬挂着五彩缤纷的灯笼,整个灯火辉煌,美不胜收。

人人脸上带着喜悦的争睹各家花灯,唯有一对主仆行色匆匆,无心于灯海美景,尤其那走在前头的少年,神色更是阴郁,只见他抿着唇,似乎十分不痛快。

“我说少爷,您就别与老爷置气了,他这么要求您也是为您好,多与世家子弟交往,于咱们并无坏处。”随从章再生边走边觑着少爷的脸色,小心翼翼的劝着。

他家少爷叫唐元宁,年十七,是松江商户的独子,照说家中富裕,原是不需要瞧人脸色过日子的,但老爷为了能顺利做生意,常得四处与人打交道、套关系,因此也要求少爷多与世家贵族子弟交往,然而那些子弟大多认为商人虽有钱,却是没有文化的低俗之人,根本瞧不起商人之子,因此常冷待少爷,而少爷为了家业,也不得不听从老爷的吩咐与这些人往来,可少爷每次面对这些人,往往是热脸贴冷,惹了一肚子气回来。

今日元宵节,少爷本计划在家清静一日读书习字的,可老爷却逼他出门与那些贵族子弟相聚赏灯,见少爷阴郁的模样,他也不忍啊!

“我晓得爹用心良苦,但咱们做的是正经生意,有必要这样卑躬屈膝非要去讨好别人才行吗?”

唐元宁年轻气盛的说。

“小的知道您与这些人打交道是委屈了,但还是要多忍耐着些,今日这些人赏花灯也只是图个附庸风雅的美名罢了,您露个面,打声招呼后即可离去,而这就算是向老爷交差了。”

唐元宁仍绷着脸,自然晓得不去不行,更明白商贾一向在士农工中夹缝求生存,为此,他们不得不与官府与贵族打交道,才能确保商途顺遂。

瞪了眼苦口婆心的章再生,唐元宁叹了口气,抬腿继续往贵族子弟聚集的地点而去。

然而正当他行经一座四层楼高的阁楼时,忽然听见自己头顶上方传出尖叫声,他心惊地仰头望去,倏然见到有人正从二楼落下,唐元宁不假思索的伸出双臂在这人落地前及时接住,只是坠落的力道太大,这一抱连他自己也一块跌坐在地上。

“少爷,您还好吧?!”章再生惊吓得赶上前问,就怕自家少爷受伤了。

“我……我还好,不晓得这人怎么样了?”他觉得双臂有点疼,可也顾不得自己了,先查看自己惊险救下的人如何了再说。

只见跌在自己身子上的是一名年约十二、三岁的姑娘,此刻她双眼阖着,像是已经断气了。

这时一名小婢女从阁楼里哭着跑出来,扑上来大喊,“小姐!奴婢提醒您别靠近栏杆的,可您偏不听,说什么高处赏灯最美,非要登高眺远,这下失足摔落,可怎么办才好?小姐,您快醒醒,别吓又香啊!”又香极为惊恐,瞧似被吓得不轻。

这一喊,被唐元宁抱在怀中的人儿蓦然睁开眼睛。

不过她神情茫然,瞪住冲着自己哭喊的人问:“妳……妳是谁?”

“小姐,奴婢是又香啊,您这一摔连奴婢也不认识了吗?!”又香愕然。

“又香?我们……熟吗?”她是真的不认识这个叫又香的女孩,而且不仅不认识,还对于自己眼前所见到的一切感到万分吃惊。

“小姐,又香是您的贴身婢女啊,从小就跟着您的,这还能不熟吗?您、您……哇——”又香见她真的不识得自己了,不禁惊得放声大哭。

唐元宁皱起眉来,瞧这样子这位姑娘是失忆了。“若姑娘身子没事了,能起身吗?”他客气的问自己救下的人,她还压在他身上呢。

“呃……我没事。”她其实还震惊于自己所见所闻,整个人恍惚中,经他这一问才赶紧的由他身上爬起来。

此刻四周已围了不少看热闹的人,她才刚站直身子,立即听见众人发出惊呼声,“啊,血——”

唐元宁揉着自己拉伤发疼的手臂,闻声往她后脑杓瞧去,见那正流着大量的血,原来她后脑杓有伤口,想起她落下时似乎先撞上了屋檐角,落下时才缓了速度,自己因而能顺利的将人接住,否则重量加速度的冲击,自己的这双手臂恐怕已经断了,而她头上的伤可能就是撞到屋檐角导致的。

“小姐……您伤成这样居然还能起身,真是菩萨保佑……”又香见了她的伤势后大惊失色,抚胸喘息的跌坐在地上。

她看了又香的反应,忍不住模模自己的后脑杓,惊觉后脑温温一片湿濡,倏然明白又香为什么这么说了,自己真是好狗命,从这么高的地方摔下,脑袋摔出一个大洞,伤成这样还能活命,这简直是奇迹了!

正想着自己运气不错,却蓦然发现模向伤口的手好小,自己已是成年人,但这双又细又女敕又小的手怎会是她的?一怔后,再往自己的双足望去,一样小小的,难不成她缩水了?

她更吃惊的发现自己身上的衣服好奇怪,她抬眼看向众人,大家的衣服和头饰都好奇怪,是在拍戏吗?!

她无比心惊,瞧见街头一旁正好有卖胭脂水粉的摊子,摊上有手镜,她冲过去拿起手镜照看,这一看,吓得手镜瞬间落地,摔了。

这张脸、这副身躯根本就不是她的,她是二十一世纪的人,今年二十五岁,可镜子里的人却只有十二、三岁的样子,她的灵魂怎会附在小孩子身上?!

她快疯了,居然会有这样的事发生?

她只记得元宵节自己应邀去同事家赏灯,同事住的地方离灯会很近,四楼的高度能见到主灯闪烁,自己正庆幸不用跟着人挤人也能轻松赏灯时,哪知下一刻她就失足由阳台落下了……

这落下后眼前所见的不再是她熟悉的世界,彷佛穿越到另一个世界,而这世界像是几百年前的某个朝代,更可怕的是,她还变成一个小孩了?!

莫非只有小说与电视剧才会出现的穿越,发生在她身上了?!

“妳还好吧?”唐元宁见她表情像是受到什么严重的打击般,不禁关心的问。

“我……我……”她惊愕得说不出话来,摇首后软子,这回真的彻底昏厥过去。

在松江,世家子弟们习惯定期开诗会,互相交流创作,展现各自才情,一般这样的聚会会轮流至各家公子府上举办,而这回轮到县令家十七岁的公子陆明云主持,未时过后,陆家已陆续有客上门。

陆明云之父陆勤纲任松江县令八年有余,为官清廉,风评极佳,十分受人敬重,而陆明云本身才思出众,在地方上亦是出名的翩翩公子,因此陆家办的诗会通常登门者众,人人都想与陆家攀上交情。

此地诗会流行开在晚上,点灯举行,但才到申时,陆家后花园已是满满的人潮,陆家人为了不待慢客人,茶水、果子、点心不断端上,供客人们享用。

“小姐,别看了,万一让人发现您在偷看就不好了。”又香在一旁紧张的拉着主子的袖子提醒着。

才十二岁的陆家千金陆明雪,正躲在老松树后头好奇的瞧古人的诗会到底是怎么样的盛况。

她自失足穿越来到西朝,成了松江县令的女儿后,半年来已认清回不去的事实,正努力适应古人的生活。

自己穿越且换了副新躯体的事实在太惊悚了,所幸她由高阁落下时头部确实受到重创,让她能顺理成章的失忆,使陆家的人不致怀疑她是假冒的,她这才能安然的以陆明雪的身分在此生活。

只不过古代的娱乐不多,她平日生活枯燥,既得知有诗会这玩意,自然就想凑凑热闹,可惜这古代男女大防,她厚着脸皮央求父母兄长让她与会,可他们就是不肯答应,只说女子与会不合宜,日后必成话题云云,既然如此,她只好自立救济的偷看了。

“这里离诗会有段距离,大家又都顾着以诗交流,谁有空去注意到大树后头有人观看,所以妳不用穷紧张啦!”她朝爱操心的又香摆手说道。

又香无奈,小姐本来性格就比一般姑娘活泼些,所以才会发生半年前的失足坠楼意外,可小姐失忆后性子不仅没有收敛,反而比之从前更加外放,想做的事谁也拦不了,常令身为婢女的自己很为难。

“可是再怎么说您也是官家小姐,做出偷看的事总是不好……”

“官家小姐又如何?官家小姐也是人,也有好奇心的……啊,又香,妳帮我瞧瞧,那个人是不是好面熟?”她话说到一半,忽然发现诗会里一群人中有个人特别眼熟。

又香朝她所指的方向望去,马上说:“小姐您忘了吗?这人是唐公子,元宵节就是这位唐公子救了您的。”

陆明雪这才想起来,原主坠楼时撞到了屋檐,那一刻就已断气了,自己是无缝接轨的进入了这副躯体里,摔落地前有个人伸出手臂接住了她,才没让她摔成重残,而那人就是这位唐公子,难怪她觉得面熟。

其实她想过要亲自谢谢人家的,但成为陆明雪之后,顾着适应古代生活,这事便暂时被她搁下了,且一搁就是半年,谁知救命恩人这会儿竟出现在陆家。

“这位唐公子也是官家或贵族子弟吗?”她问得仔细。

来到西朝后,她渐渐明白在这朝代十分讲求身分地位,尤其喜欢搞小圈子、小团体,除非背景阶级相当的人,否则很难聚在一块。

“不是,唐公子家中是经商的。”又香远远瞧着唐元宁说。

陆明雪听出又香的口气里有点可惜的味道。“经商不好吗?有什么问题?”

她晓得这群聚会的公子哥们,个个的家世非富即贵,因而才有资格出现在这里,也认定商人有钱,在未来可是官商一家亲,商人地位不比做官的低,相反的,做官的还得看商人的脸色,这才有钱发展国家经济,所以不觉商人之子出现在这哪奇怪了?

“士农工商,商人怎能与读书人相比,世族家的公子尤其自命清高,所以唐公子在这种场合注定要吃亏。”

吃亏?听了这话,陆明雪不禁挑眉往前头看去,只见一票打扮讲究的公子哥们摇扇吟诗、品茶对奕,忽然有个人提议此刻正是初夏花开之际,不如以花为题来个斗诗取乐,谁做出的诗意境高,便是今日斗诗的赢家。

提议一出,马上有人附和,陆明云也同意,并且由他先开始,他仅沉思片刻便能出口成诗,将夏荷的沁肺馨香全淋漓尽致的形容出来,众人立刻鼓掌叫好。

接下来的人诗提夏堇、石榴、千日红等等,作品皆有一定的水平,不愧是世族子弟。

这时轮到了唐元宁,他态度沉着,从容的吟出以木梨花为题的绝句来,将木梨花的清芬及无人能及的秀丽姿态全清楚描述出来,这诗意竟是比陆明云形容的夏荷还要多几分意想空间。

陆明雪正要偷偷拍手叫好时,就听见一名身着蓝衣的公子居然出言讽刺——

“不管是柳永、姜夔或是王十朋,都曾深刻描述过木梨花的美好,可你这几句诗却连边也模不到,只能说是东施效颦,贻笑大方!”

“没错,这东施学西施,虽学得有几分像,但想与柳永这些人相较,却只沦个不伦不类罢了。”

另一个人也接口道。

陆明雪一听这些话,就知对方是有心刁难,不禁替唐元宁感到不服气,她不管又香拚命拦阻,径自从老松树后头走出来。

“大哥,我也有一首诗想吟,不知可不可以?”

陆明云见她突然现身,不由得吃了一惊,其他人更是讶异,属于男人的诗会怎会出现个小姑娘?

“明雪,不是不许妳与会吗?妳怎么不听话?”陆明云不悦的问。

“我途经花园,见大家斗诗斗得精采,一时兴起想来上几句,大哥就让我试试吧。”

“妳……”

“景物诗人见即夸,岂怜高韵说红茶!牡丹枉用三春力,开得方知不是花。”她不惧陆明云脸色难看,已当众吟诗。

然而这几句一出口,在场的公子哥儿们面色全都微红了,她借古人之作吟的这首“红茶花”,寓意诗人见到象样的景物就胡夸,何曾欣赏过红茶花的高雅风韵,自以为艳丽的牡丹才能入眼,殊不知浪费了春天气力的是牡丹,和红茶花相比,牡丹也算不上什么奇葩。

这是讽刺他们这群人自认高贵,事实上根本狗眼看人低。

这群人被一名小姑娘教训,神情都尴尬不已,而唐元宁则不解的望着她,自己已习惯了受人歧视的场面,不想这陌生的小姑娘怎么会替他出头?

“明雪,不可无礼!”陆明云怕她得罪人,沉声斥喝。

“我哪里无礼了,现在举办的不是斗诗吗?何况我这是就事论事,唐公子对这木梨花极有领悟,描述得生动,但偏偏有人说出酸言,依我看来,这些人若不是肚量狭小,容不得别人的诗比自己好,就是完全不懂诗,所以听不出诗的好坏来。”她不收口的继续说。

之前说唐元宁是东施效颦的两人,此刻的脸已经涨红得要出血似的,陆明云见状恼怒,正要教训妹妹时,其中那第一个对唐元宁刁难、身穿蓝衣的公子已先一步出声——

“明云,这位是令妹吗?”

陆明云看向对方,这人叫王春安,其父是松江正七品的推官王童人,官阶与自己任县令的父亲不相上下,不过他有个官拜松江知府的伯父,多了这层关系,这家世比之陆家又高了些。

王春安虽被陆明雪修理了一顿,但第一次见到陆明雪,瞧她模样聪明伶俐,他心中的恼怒消散许多,且见她年纪尚小,也就不计较她的不知分寸,不仅如此,还有心想认识一下这出色的陆家千金。

本要训斥陆明雪的陆明云,只好改为瞪了妹妹一眼,之后才道:“是的,这位是舍妹明雪,她不知礼数闯入诗会,还请各位见谅。明雪,妳既然打断诗会了,就正式向大家打声招呼吧!”

他不得不将妹妹介绍出来。

陆明雪暗自偷笑,众人面前大哥可拿她没办法,她立刻裣衽为礼规规矩矩的朝众人屈膝问安,“小女子明雪见过各位公子哥哥们。”她态度落落大方。

众人见她没有一般闺秀的忸怩姿态,对她不免多看两眼,而王春安则始终饶富兴趣的盯着她看,陆明雪也留意到王春安的眼神,这人经常出入陆府,与大哥颇有交情,她也远远见过此人几次,所以知道他是谁。

但她直到今天才发现此人肚量狭小,欺负唐元宁,这点让她很看不过去,瞄了他一眼就别开眼。

“是妳……”唐元宁听她自我介绍后,才知她是自己半年前救起的人。

他还记得那时她昏厥了,是他亲自抱着她回陆府救治,而这事也引起了一些议论,毕竟男女有别,自己抱着她行于大街上,虽说救人为要,可对于女子的名声总有损伤,所幸她尚未及笄,还不到男女需大防的年岁,再加上陆府的人并未为此责怪他,只是一径感谢他相救,外人见陆家人未有微辞,这事的风波才淡去。

但那天他顾着救人却不曾注意她的长相,因此刚刚才会认不出她来,这会仔细打量了她,发现她年纪小小却已是明眸皓齿,若过几年必是长成大美人。

瞧他眼神,陆明雪晓得他记起自己了,不由得俏皮的一笑。“还未曾谢过唐公子的救命大恩,这会虽有些晚了,可也请受明雪一礼。”她屈膝特别朝他行了个礼。

众人见状,也想起半年前的事。“啊,对了,我们都忘了,唐元宁于元宵时曾救过明雪小姐!”

“可不是,明雪小姐八成是以为咱们欺负了她的恩人,才会作诗讽刺咱们。明云,你这妹妹不仅有恩必报,还太有才华了,既然她辩才无碍,不如就留下来与咱们继续斗诗,有她加入,相信趣味会加倍。”居然有人邀她斗诗了。

陆明云本就疼妹妹,见众人未生气她的不知轻重,反而邀她加入,脸上也起了笑容。“要我这妹妹加入可以,但丑话先说在前头,万一大伙斗诗输给了她,面子挂不住时,可别生气啊。”

言下之意是肯破例将人留下了,陆明雪十分高兴,唐元宁也笑了,他没想到自己救下的人会是这样率直可爱的姑娘。另外,她不怕得罪人的替他出头,这份心意也令他感动,他受这些世家子弟的气已久,从未有人为他抱不平,而她肯为他仗义执言,这教他内心起了分说不出是何滋味的波涛。

至于王春安,瞧陆明雪的眼光也越发不同,有了些深意……他对唐元宁仍是多有不屑,他向来讲求门第阶级,对铜臭商人是不瞧在眼底的,这回就看在陆明雪的面子上,暂时不找唐元宁麻烦。

然而陆明雪自己却是万万没料到,在诗会之后,她竟意外地被封为松江第一才女,陆家千金色艺双全之名居然被人疯传起来。

“这汗巾是妳绣的?”唐元宁坐在陆府大厅,蹙眉问道。

他一早来到陆家拜访陆明云,不巧陆明云不在,由陆明雪代为接待。

其实那回诗会过后,他就经常上陆家走动,与个性爽朗的陆明云有了极好的交情,因此与陆明雪也不时会碰面,虽说女眷不便接待男客,但因着她年纪还小,自己又是她的救命恩人,所以陆家人并不介意此事。

今日唐元宁到来后,陆明雪即兴匆匆的拿了自己绣的玩意向他献宝,她未穿越前是个服装设计师,尤其喜欢研究刺绣的功夫,她也是因为这手功夫才应聘进知名的服装大厂为设计师的,到了古代,日子无聊,因此对刺绣这事就更加认真研究起来,且古代的刺绣技术远比自己想象的还要进步,很多古法是未来人未曾发现的,求知欲旺盛的她,对此备感兴味。

而她给唐元宁瞧的是绣有HelloKitty图样的汗巾,她喜欢Kitty猫,觉得这只无嘴猫相当可爱,偏偏这只猫在未来风靡全球,但在这西朝却是一点名气也没有,还因为卡通造型让人感到突兀。

看见唐元宁盯着汗巾上的图案直皱眉,她忍不住问:“你不认为这只猫很可爱吗?”

“猫?妳说这是只猫?”他眉头拧得更深了。

“不像吗?”

“这……是不太像,不过妳的绣工倒是细腻,用色也大胆……”想不出其他赞美之词,他只好说这个,不过他也没有说错,除了造型奇特外,她的刺绣功夫确实新颖,且十分精致。

她抿了唇,“好吧,我懂你的意思了,你对这只猫还是不能接受就是了。”

“不是不能接受,而是妳这只猫仅两只脚站地,还没嘴巴,甚至穿上衣服,这……古今中外恐怕还未有人见过吧?”

“话是没错,但这是卡通造型,卡通就是拟人画法,看来虽怪,可你不觉得很有意思吗?”

他听了这话,再专注看了一会汗巾上的图案,蓦然微笑了。

“是有些意思,很多的文章诗词都曾将无生命的物品或动物人格化,产生生动的联想,想不到图画也可以,这让我想起两年前随爹去东洋做生意,偶然曾见过一个画师将狗拟人化,那画风也有几分像妳的这只猫。”他笑说。

陆明雪眼睛一亮,原来古代日本已有卡通出现了?

“我记得那画师画了许多拟人的画作,不过很可惜,认同的人不多,我和爹在东洋待了半年,亲眼见他日子过得并不如意,画作卖不出去,经常三餐不继,还养不起妻儿,我和爹离开东洋前,怜悯的赠了那人一笔钱,让他能暂时养家度日。”他惋惜的告诉她。

她听闻后叹口气,果然卡通在这年代还是无法被接受,她默默的取回汗巾。

他张口本想要来汗巾保留的,但又想起这汗巾乃女子私物,贸然索取不礼貌,遂又闭上嘴。

这时大厅外两个仆人正抬着几株花开正茂的牡丹进来,“小姐,王公子又送来牡丹花了。”

“又来了!”她的脸垮了下来。

唐元宁见状,有些了然的问:“王公子指的可是王春安?”

“可不就是他。”提起王春安,陆明雪的表情不耐。

“他送牡丹,妳不喜欢吗?”见王春安对她献殷勤,他的心有点闷。

近来王春安对外放话非陆明雪不娶,如今松江的贵族圈里,谁不知王春安志在陆家千金,对陆明雪极为爱慕。

而王春安的家世与陆家相当,两家若联姻,是门当户对,不少人都十分看好,不像他,是商户之子,若配官家千金……会被讥笑是自不量力吧……

“当然不喜欢,我受够这人了,幼稚极了,当日我那句『牡丹枉用三春力,开得方知不是花』着实刺中他什么似的,不服气的天天要人送来牡丹,好证明牡丹比红茶花强,你说这人无不无聊?”她翻白眼的说。

外传王春安喜欢她,这事她不是没听闻过,可她听了只当成笑话,自己的灵魂都二十五岁了,这姓王的在她眼中还只是个没长大的屁孩子。

且抛开年纪这档事不说,就说他天天送花提醒她群芳以牡丹为第一,自诩自己是富贵牡丹,花中之王,茶花不能与牡丹相提并论,非要扭转她的观念,此举实在令她哭笑不得。

唐元宁一听就明白了,原来王春安是不喜欢她亲近他,王春安的背景确实胜过他,高傲也是理所当然的,只是将他贬低至此,是有点欺人太甚了。

“你也别理王春安那小子,没错,他自以为是牡丹,但偏巧是朵开得最俗烂的牡丹,他想自命不凡就随他去吧!”她动手拍拍他的背。

唐元宁身子一僵,本想着男女授受不亲,可见她动作自然,完全没有意识到不合宜,他才张开的口又闭上。他心里其实十分高兴,她没与其他人一样,当他只有铜臭而排挤他。

“妳是因为我曾救过妳,所以与我亲近吗?”他忍不住的问。其实就算如此,他也是欢喜她对他的特别。

陆明雪笑了笑。“我不否认,但我也是真心欣赏你才亲近你,你虽然年轻,但个性成熟,且因打小随父亲四处行商,见识比其他人都广,与你聊天不无聊,我把你当作弟……”她差点说出把他当成弟弟的话,所幸及时想起自己外表足足比他小了五岁,便赶紧改口,“当作好朋友一般关心!”

他盯着她,真心开怀的笑了起来,心想她真是与众不同,在她眼中似乎没有家世、门第等偏见,为人真诚热忱,这样的人真是少见。

两人又聊了许多话题,不觉时间流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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