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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袖添饭香 第十七章

纪颐溯接过文书看了,的确是收为义亲的文凭,只不过在子女那边,却不是李知茜自己画押,而是户部二司盖了官章——这种文书当然是有的,不过通常是因为义子女年幼不会写字,故会由户部二司直接盖官章,表示虽然没有孩子亲签,也算有效用,的确算是入户子女。

纪颐溯看完,把文书还给文姓衙役,“不过官爷,我这也有几份文书,请官爷看看。”

贺福又赶快呈上。

文姓衙役接过一看,整个脸都绿了,又看了第二遍,对旁边的人吩咐了几句,对方很快翻身上马,朝京城的方向奔去。

纪颐溯见状,朗声道:“店家,有什么吃的喝的,都拿上来,没有的话,想办法张罗一下午饭。”

那文姓衙役知道一时半刻也走不了,率先坐下,其余人见状,也纷纷落坐。

银子的魅力是很大的,虽然时间耽搁,但却是没人臭脸,甚至有人开始吃起茶亭的干粮跟包子——这姓纪的一出手,人人差不多都能拿到两年的月银,老实说,个个心情好得不得了,心情好,嘴角自然藏不住笑,讲起能给家里添什么东西,更是不得了。

李知茜也坐了下来。

原本食不知味,但现在觉得有戏,感觉饿了起来,拿起馒头慢慢咬。

等老板的炒鸡肉端上来,李知茜终于忍不住,“纪公子,你给他看了什么?”

“给他看的是纪李两家的约婚书,还有你名下那块地的变更。”

李知茜睁大眼睛,“约婚书不应该无效了吗?”

她记得无效了啊,纪颐溯的大丫头传出有孕消息没多久,姑姑与姑丈,连同官媒一同前来,女乃女乃,二叔父,二婶婶代表李家,等官媒行文,核定退婚理由,大家再次签名盖手印,婚事就算取消。

至于之前的约婚书,要存要毁都无妨,反正退婚书已经存证,日期又比较后面,自然是以新的为准,只是一般人不会留着就是了,又不是什么值得纪念的事物,留着干么。

“退婚书总共三份,李家,纪家各一,官家存一,这三份都已经烧毁,退婚书既然已经不在,那么约婚书自然就有其效力,纪家的,一直在我嫡母那里放着,至于官府,纪李两家都没人去官府那边提出申明,所以存文还在,三份存二,已经足够,给那衙役的,是我嫡母手上那份。”

李知茜傻眼,这啥状况?

所以他的意思是……是……

约婚书有效,那不就代表他们依然是未婚夫妻,他说就是为了田大人的事情来,是想用婚事逼退他吧。

嫁给纪颐溯吗?

客观说来,其实没得挑毛病,他年轻有为,外貌俊秀,也不过才见几面,知道她有难,立刻赶来,还做了诸多准备——只要纪李两家的约婚书有效,那么即使是田大人那样的高官也动不了她,无父无母,可由户部二司作主,以“无人照顾”的理由收义亲,但是未婚夫跑出来,那就另当别论了。

文姓衙役应该是派人请户部官员过来鉴定真伪,只要户部官员确认那上面的官样印章都对,而她也承认,那她就是有婚约的人,有丈夫的女子,又怎会无人照顾呢?届时,那张由户部强行盖印的义亲文书自然得作废。

他人没什么不好,但想起他嫡母跟他亲娘,就忍不住觉得阿杂,两人都为了儿子先后想害死她,她又不是什么善良小白兔,肯定记恨的,以后在纪家看到她们一次就不爽一次。

姑姑那边,诚实来说,真的好难面对,英年早逝的亲哥遗留下来的孤女,就这样卖了,好笑的是她拿到那块地时,还以为姑姑真心疼她,没想到是那时就想害她了。

嫁入纪家,以后姑姑就是婆婆,得早晚问安,要跟个害自己的人早晚问安实在是想到就不爽,不过,无论如何,都比进入田家当义女好。

侯门似海,义女名义进门,当天一定就被打包陪睡,等他腻了,才可能再出田家大门,但那时自己也毁了。

想想,还挺好选,只是——

“姑姑,姑丈,还有陆姨娘,知道你这次上京做什么吗?”

“不知道。”

李知茜心想,果然……

“不过也不重要。”纪颐溯似乎不是很在意,“我都二十一岁了,不用事事问过他们。”

“这跟二十一岁不二十一岁没关吧,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懂不懂?”

“约婚书不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吗?”纪颐溯一脸气定神闲,“这当初两家也是谈得和和乐乐,我现在不过是遵照他们的意思罢了。”

对了,还有这事呢,官府跟她家的退婚书会烧毁是他做的好事吧?为何都被他拿去?

不对,不是拿,是买,看他当面贿赂那些衙役就知道,手段熟练得很,肯定不是第一次做。

官府跟李家也太随便了,退婚书这种东西也能被买走?

“我家是谁偷出来卖的?”

“你的大堂兄。”

“最后以多少钱成交?”

纪颐溯挑眉,“怎么?”

“我就想知道李家现在什么情况。”

“你堂兄开价五百两,我只出十两,最后以十二两成交。”

李知茜只觉得脸上一片黑线,这一家可真会花,姑姑以前每年给两三千两,加上从她父亲那边偷走的五千,正常人都可以富贵三代了,怎么现在感觉捉襟见肘,才十二两就能让堂兄去祖母院子偷东西,啧。

不过也难怪,她后来打听齐姊姊消息时,又让人顺道探询了一下,姑丈还是不允许表哥回家,而且姑姑说亲时早提了,纪颐溯掌家后另辟金库,家里库房姑丈则拿走一半,剩下的算家产,姑丈会看的。

姑姑没办法再帮娘家,堂兄例银只怕也是缩减不少,这才一钓就上。

说来,如果她真成为纪家媳妇,陆姨娘……唉,算了,只要她不要再来对她挖坑,她会看在她儿子救自己一命的分上忘了那件事情。

以后有机会尽释前嫌当然好,若真不行,她就当个不请安的不孝媳好了,再不行,就当个下堂妻吧——对耶,真的不行,就自请出府就好了啊。

“下堂妻”这三个字一钻入脑袋,李知茜被乌云笼罩的心瞬间晴空万里,对嘛,人生又不只一条路,纪颐溯救她,当然是因为喜欢,她也很感谢,但是,这不代表他跟李家的恩怨就清了。

也许姑姑会想把接回表哥的这件事情拜托她,甚至祖母会希望她想办法拿钱给两个叔父,陆姨娘想起她姓李,只怕马上来气,那个叫做三织的妹妹不足为惧,但自己的表妹云缎却是大麻烦,真不知道姑姑怎么想的,怎会把云缎嫁入正辅家中,云缎从小看不起人,现在轮到自己被各种看不起,她哪受得了,只怕两三年内就会闹和离了,至于云绵性子不错,但也不知道云绵是真的喜欢她,或者单纯不想让姑姑不高兴,最后,万一自己将来生不出儿子,那个已经生出儿子的侍妾又拿着儿子当令箭,恐怕她也受不了,这各种各样,都会是问题。

所以刚刚即使知道自己已经逃过田大人那劫,也只高兴了一下,因为纪家问题也不少,可自请下堂真像七夕烟花,她觉得砰的一声,什么都亮了。

她自然想要安稳过日,若无论如何她都当不好纪二女乃女乃,那她就包袱收收再回京城就好啦,到时候重起炉灶开饭馆,学聪明点,别露面就行。

想通后,瞬间饿了,拿起筷子,夹了块刚刚端上的炒鸡肉,张嘴便吃。

纪颐溯见她一路神情变化——从梨花巷乍见他时的疑惑,听到户部康大人在外头时的嫌恶,他说可送她一程时的喜色,赶路时的紧张,远远见到衙役来时的绝望,听到他拿出约婚书时的不敢置信,直到此刻才终于放松。

他低声问:“不紧张了?”

“不紧张。”李知茜三两口把那块鸡肉吃完,又伸手夹了一块,笑嘻嘻的说:“我现在心情安定得很。”

相对于女人的安定,男人却是没那样安定。

此关一过,就得加紧办婚事。

他也很想风光迎人,不过真要风光,再快也得一年时间,他不想等,总觉得夜长梦多。原本以为写写信,以后因为船运要常常上京,届时多多来往,好争取她的好感,没想到杀出个田大人,要不是他跟母亲提起后有所准备,这么仓促的时间哪里弄得来这些东西。

二十一年来,第一个上心的女子,他想快点把她留在身边。

这茶亭已经距离城西口有段路,各部官员几乎都是在城中,等户部的人被衙役请到这里,众人已经开始吃晚饭了。

户部派来的是个四十多岁的大爷,在路上大抵是已经听说事情经过,一进来,便对那文姓衙役说,自己姓周,是户部的鉴印官,二司大人派他过来的。

文姓衙役把约婚书递过,鉴印官仔仔细细看过,又把婚书还了回去,“的确是馨州康祈府的官样约婚书,上头的印子都没错。”

“周大人可看确实了?”

“没错,而且这张地契纪录,说明这块地原本是纪家产业,后来却到了李姑娘名下,这地不大不小,要说是合八字时的小聘,也是说得过去。”这鉴印官原本好好在户部待着,却被抓来跑了这一趟,一路颠簸,十分劳累,早春入夜,更觉得冷,只想快点回去,于是补充说明,“文大人不用多虑,约婚书虽然只是一张纸,学问却是多,文大人可看看这府户印,是不是略带金色,而这两个官媒印,是不是略带银绿色,约婚书上头官印共有八个,印鉴的方,圆,大,小,都有规定,要是造假,绝不可能如数造齐,而且每个都造对,别说这些,就说这金泥跟绿银泥,就是官府才有的东西,一般人哪怕富贵通天也是买不到,这约婚书,货真价实。”

文姓衙役见那鉴印官说得笃定,倒是为难了,约婚书为真,地契为聘,李姑娘可是有丈夫的人,绝非无依无靠,那田大人给的义亲书自然无效,自己凭什么把人带回?

他们人多,当然可以凭着武力,可看那为李姑娘出头的男子,见到衙役不怕,又是一身富贵装扮,出手即是一盒碎金子,绝不是普通人,万一对方不甘愿告官,变成衙役强掳良家妇女献官,到时田大人推说不知道,倒霉的就是他们这群跑腿的,大黎朝掳人得关上一辈子,家产充公,自己孩子还小,何必为了田大人一时,而让一家流落在外,还赔上自己。

想想,便把婚书跟地契纪录给了纪颐溯,一拱手,“耽搁二位了。”

纪颐溯含笑收下,“文大人奉命办事,我们一般百姓,自然是配合官爷,现在既然真相大白,那我可带未婚妻回乡了?”

“自然,自然。”

“文大人也不用担忧,今日中午闹到现在这时辰,只怕好事者已经把事传遍京城,安宁公主先前已经斥责过田大人,这田大人却还是想要变相收人,文大人倒是想想,安宁公主会不会觉得田大人不把自己的话当一回事,公主自小受宠,谁敢忤逆她的话?田大人即使是三代老臣,这回下面子的对象却是皇上的女儿,皇后的掌上明珠,可有胜算?”

文姓衙役当下只觉得,幸好自己算有眼力,一进来没有踢桌打人,这姓纪的看起来不像官户出身,为何对京城势力如此清楚?

回京复命后,虽然被田大人骂了个狗血淋头,但想着被骂总比被关好,遂忍了下来。

没几日,田大人要硬收有婚约的女子为义女这事情已经传遍京城,田大人之,以及户部二司之不查,俨然成了新一代茶余饭后的笑料,皇上听闻安宁说起此事,觉得好气又好笑,这田曹都已经七十岁了,搞什么,居然以权势逼迫户部给他弄出义亲书,人家姑娘不从,竟命衙役一路追出城外。

思及安宁都训过了,还不收敛,简直不象话,想想便宣旨,既然如此爱美女,赐美女百名,但以后也不用上朝了,缴上官服官印,好好享美女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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