庶女出头天 第二章 便宜猎物
“妳说什么?!妳刚说的话我没听清楚,再说一遍。”
三十出头的崔姨娘面皮光滑,肤白胜雪,眼角一条细纹也没有,乍看之下有如二十四、五岁的美妇,颜容妩媚,双眸带了点桃花,唇色艳如染红的丹枫,丰厚而诱人。
即使生了两个孩子,她还是美若春花,艳光照人,举手投足间散发她这年纪的迷人风情。
这要在普通人家,肯定是夫婿捧在手心上的娇妻美眷,爱不释手的缱绻恋慕,一生难以离弃的只为卿狂。
可惜她进入宁平侯府的后院,在看遍无数娇花美女的侯爷面前,她的美只能吸引他一时,却绊不了他的脚,男人眼中永远只有更娇女敕的花朵儿。
不算太受宠也未完全失宠是她目前的处境,不上不下的犹如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幸好她还有个儿子,为了来瞧瞧长得和侯爷有九分像的小儿子,侯爷成平城每个月会夜宿崔姨娘这儿三、四回,算是替她固宠,也让眼高手低的下人们不致苛待母子俩。
而女儿嘛!他只看重嫡出的仪姐儿,其他两个庶女就交给妻子,不求她们为家族带来什么荣耀,只要年岁到了嫁出去就好,一人一副嫁妆,也就是两人最好的出路了。
在他眼中,庶女只是用来结交姻亲的工具,不必重视,但也不能轻忽,重要是两家的往来,藉由儿女亲事联合在一起,在朝政上相互出力,私底下也能互通有无。
正值壮年的皇上虽已立下太子,但谁知道坐上那个位置的人会是谁,当今皇上当年可不是太子,而那位太子爷早已是一堆白骨。
“我是说妳在城外的那个庄子又用不上,还不如给我,我帮妳生银子。”别人给的不如自己有的来得丰衣足食。
“就凭妳?”崔姨娘一把拍掉女儿想抚模儿子头顶的手,在她眼中,赔钱货的女儿还不如儿子一根毛金贵。
“就凭我。”成清宁拍拍小胸脯。
“不给。”她要留给儿子,虽然不值两个钱。
“为什么不给?妳那座庄子实打实的不过三十亩地,一年的收成不到二十两,扣掉给庄头和庄子上的人,到妳手中最多十两银子,还不够妳打支钗子呢!”未加善用便是浪费,她是跟银子过不去。
崔姨娘出嫁时,虽是为妾,但她的姨娘仍大手笔地塞给她五千两压箱银、一座庄子和两间铺子。
铺子租出去一年能得银四百两,平时开销不小的崔姨娘便用这些银两贴补日常所需,一个姨娘的月银只有三十两。
而庄子是崔姨娘的姨娘担心她遇人不淑,受大妇苛待,因此才给她一个产粮的庄子,日后真在侯府过不下去了,起码还有个退路,有粮就不怕饿死。
可是崔姨娘只着重铺子的租金,对庄子的管理压根不上心,任庄头去侍弄,收成好就多几两银子买盒胭脂,反之少了也无所谓,她不指望庄子上那点生产,她在侯府有吃有喝,还怕饿着了不成?
主家的不重视,底下的人也跟着偷奸耍滑,不用心在作物上,因此收成一年比一年少,如今几乎快要变成长满杂草的废地了。
成清宁无意间得知崔姨娘有这么个庄子,崔姨娘也从不瞒女儿她有多少身家,所以她便打起这块土地的主意,与其让它废了还不如她拿来用,省得长草养蚊子。
“给妳有什么用,瞧瞧妳的个头还没柜子高,还能废土变黄金不成。”瞎折腾罢了,何必麻烦。
崔姨娘一句话戳中她的痛处,个子矮是她的心伤。
不过不怕,她还没开始发育,等一进到抽个子时期,多喝点汤药补补,她不信长不到一米六七。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有本事的人不在外表,我还会长高。”根据基因学,父母都是高个的,想必她矮不到哪里去,姑娘家的变化很快。
“呵!还本事了,妳才几岁呀!就想学人当泥腿子了,也不想想自己是什么身分,侯府的小姐能轻易到外面抛头露面吗?”她想得太天真了,以为遍地是拾不完的黄金。
“又不是我自己出面,妳身边那个刘长寿家的就很不错,我听说她那口子以前是种田的好手,最会侍弄土地了,妳让他来帮我。”她可是做了几年观察,确定了人选才开口。
微微一怔的崔姨娘忽地笑出声,抱着她当成命根子的儿子,睡得正沉的成弘武是好吃好睡的好命孩子,打雷也吓不醒他。“妳连我的人都打探清楚了,还真是用心良苦。”
“给不给,一句话。”成清宁实在没法把崔姨娘当生母看待,她穿越前的年纪还比崔姨娘大上几岁。
虽然她努力的扮小,但心态上仍是三十而未婚的芳疗师,对她来说在她面前是同辈人,怎么会是娘呢?
“那是我的陪嫁,为什么要给妳?即使妳是我的亲生女儿,将来要给我养老送终的人不是妳,不过妳要是想买,我倒是可以考虑考虑。”她本质上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只为自己着想。
“我是妳女儿吶!妳居然要跟我讨银子?”这是什么亲娘呀!一毛钱也算得清清楚楚。她气闷。
相较成清宁的臭脸,崔姨娘倒是笑得很乐。“嫁出去的女儿如泼出去的水,谁晓得夫人要把妳嫁到哪个犄角旮旯,若是一去好几年见不着人,我有女儿也等同没有,等妳抽出空回来看我一眼,说不定我头发都白了。”
她说的是有几分道理,嫁了人的女儿是别人家的,不怎么牢靠,凡事有公婆做主,轮不到媳妇。“可是父母在儿女不能有私产,我怎么拿银子买妳的庄子?而且我也没钱。”
“三百两,不能少,最多妳私下给,我跟夫人说一声是我提早给妳添妆,让妳先练手打理。”能做到这种地步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要不是看在她是她肚皮生出来的分上,不然她才不管这事。
“妳……”算得真精。“先欠着,头两年肯定还不了,到了第三年我再给妳银子,这总成了吧?”
崔姨娘想了一下,又看看眉眼间长得和她有几分相像的小脸,她勉为其难的点头,“那庄子不大,也就二、三十来亩地,妳就算种上几年也没妳的月银多,何苦来哉?”
自己生的自己心疼,虽说不指望她养老,但终究是肚里的一块肉,还是舍不得她吃苦受累。
“我打算种香药。”这年头的香料很值钱。
“香药?”她一愕。
“这时节刚入秋,让人整整地约三天光景,然后种甘菊、绣线菊、益母草、黄芩等等,入冬前就能采收了,趁着下雪前先晒干,然后卖到香料铺子或药铺。”量不多应该很好销货,过年前铺子里正好能采购一批备用。
成清宁大致盘算一番,三十亩地的香草、药草产量并不丰,尤其是第一次栽种,铁定收成有限,那一点点香草、药草晒干后最多几百斤,一间香药铺子就能吃得下,无须多费心。
京城的香料铺子和药铺要买香草、药草得到几百里外的南方,甚至是关外,还质量良莠不齐,运送方面又很麻烦,价格偏高,若有本地产的香草、药草还不趋之若鹜的抢购一空?所以她一点也不担心销不出去、囤积成山,只怕供不应求,明年还多买些地种呢。
不过她也做比较坏的打算,若真没人要,她就自己动手做成香药成品,甘菊温和,有镇静和松弛效果,能治焦虑、紧张和失眠,对于大肠炎、消化不良、下痢和胃溃疡也有极大的疗效,用来泡茶整肠健胃很好,还能缓和结膜炎和气喘。
益母草顾名思义对妇人有疗效,用来通经、催生、镇静、利尿、滋养心脏、暂时降低血压。
绣线菊止吐、抑酸、抗风湿症、消炎解毒;黄岑止痛、助消化,能治溃疡、烫灼伤和瘀伤。
这些香草、药草的作用相当广泛,目前她先种来医疗用,等到她能大量生产时,她便要提炼出香精和精油,用吸、用抹,滴两滴用于泡澡也非常适合,做为筋络的推拿疗效更大。
先是香草田,然后是芳疗馆,自给自足成一条龙,不受香药商人的掌控,也能自行调配想要的香草,她的芳香制品是独一无二,无法仿制,谁也盗取不了配方,全在她的脑子里。
成清宁没想到之后的事会进行得那么顺利,崔姨娘只到夫人跟前说一声,忙着为女儿选婿的董氏没有一丝为难,她反而感谢崔姨娘的到来,免得她得为庶女的理家能力操心。
放任着由她去跌、去撞,不经事的人不知管家的难处,何况那是她姨娘的陪嫁,当主母的岂有插手之理,又不是眼皮子浅的小户人家,还会贪那几百两银子吗?
就当是给孩子练练手,以后才晓得怎么打理妆奁,娘家的人帮不上忙,唯有靠自己。
因此,成清宁成了这一代第一个拥有私产的小辈,董氏不知道她们母女俩私底下的交易,只欣慰崔姨娘真想得开,是个疼女儿的好姨娘,老早备好了嫁妆怕女儿吃亏。
“二哥哥,庄子是我的,你跟去干什么?”多了这号小祖宗,很多事她都没法明目张胆的做。
咬着麦秆的成弘文十分得意的扬眉,“我给妳壮壮胆呀!若是谁敢欺负到我妹妹头上,我打得他满地找牙!”
是想出来玩吧!在府里被夫人管得太严,都快蔫了,这才找了个理由开溜,以好哥哥之名行逃课之实。成清宁在心里月复诽,对于这个比她大三个月的哥哥,她比谁都了解。
“二哥哥,不是做妹妹的要打击你,成天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庄稼汉个个腰粗膀壮,一只胳膀有树干粗,你小胳臂,小细腿的,还是别逞强了。”爱说大话是人的天性。
被她一堵,原本想跟来凑热闹的成弘文当场涨红了脸,很不服气的抡臂膀。“谁说我不行?蚍蜉能撼大树,我人小能顶千斤,千军万马也不及我铁臂神弓,等哪天我从军……”
“爹不会允许你入军营。”文人子弟打什么仗,她爹头一个先捶死他,大骂不自量力。
先祖先辈马上挣来的功勋只是让这些后辈子孙顶着个爵位享受荣华富贵,前几代开始便都以文官自居,摇笔杆子比挥刀舞剑好。
一听到只想他走仕途的亲爹,万般雄心壮志都萎了。“三妹妹,我前辈子跟妳有仇是不是?”
成清宁笑着摇头。“我没有二哥哥不行,你若是从军去,以后谁来保护我?谁带芙蓉卷、云片糕给我吃?”
这话让小小儿郎的心瞬间膨胀了好几倍,面有得意的拍着小胸脯。“三妹妹不是想养只兔子吗?哥哥帮妳捉。”
说风就是雨的成弘文是个急性子的,为了在妹妹面前显摆,他兴匆匆的从行进中的马车纵身一跃,把跟在马车后头的几名侍卫吓得胆子都快破了,赶紧上前查看他有没有事。
只见没事人似的成弘文咧开嘴在原地跳了几下,向侍卫要来他常用的小弓,马车停下的地方有处林子,位置离庄子并不远,大概还有十里,更过去还有个小山头,看来有点高度,应该有不少野兽在林子深处窜行。
侍卫们不放心他一人独行,亦步亦趋的跟在身后,偏偏他嫌人多会吓跑了猎物,不许人跟得太近。
“二哥哥,不要走得太远,妹妹会怕。”看他越走越远,车上的成清宁赶紧下车跟上一喊。
她有个什么意外不打紧,庶女的命本来就低贱,不会有人当一回事,可是成弘文是个哥儿,又是嫡出,真要发生不测,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别想有活路,即使她是侯府家的小姐,一样会死得无声无息,给哥儿陪葬。
“喔!我捉只兔子就回来。”听见妹妹的叫唤,成弘文不走远,就在林子的边缘游走。
他是好哥哥,不能放着妹妹不管。
其实林子里有几处不见天日的暗处,他自个儿看了也心惶惶,正好妹妹一喊让他借驴下坡,他只装模作样的找兔子。
兔子?那儿不就有一只。“二哥哥,兔子。”
顺着圆胖指头一看,果真在靠里边的大树下,有只肥硕的兔子在啃草,牠身躯过胖,好像很饿了,拚命的吃、拚命的吃,一点也没察觉危险悄悄靠近,圆滚滚的肚子往前一顶。
“嘘!小声点,哥哥要过去了。”蹑手蹑脚地,他小心的接近,两手做向前扑捉样。
这只兔子不是聋的便是瞎的,人都到了牠后面还不知道要逃,两只前足捉着一丛女敕草,啃得好不欢快,把成弘文、成清宁兄妹俩看傻了,两人睁着眼看着牠不断吃草,忘了要捉牠,只觉兔子在吃饭,干么要打扰牠呀,等牠吃饱再说。
谁知这一等竟等来一支飞箭,一箭穿过兔脑,将兔子带起钉在树干上,翎羽箭尾还在颤动。
“二哥哥,我们的兔子……”死了?
怎么会,那么可爱的兔子,前一刻还与世无争的吃着野草,下一刻却死于非命,连杀牠的人都没瞧见。
“谁?谁杀了我们的兔子,快给小爷滚出来!”没逮到兔子又看见红着眼眶的妹妹,成弘文气得暴跳如雷的想找人算账。
“兔子是你们的?”
一道清冷的声音从林子深处传来,几乎无声的马蹄轻巧的跃过几个石头,几匹高壮的黑马扬颈一嘶。
其中领头的是一名十七、八岁的锦衣男子,他目光如炬,面色冷淡,长得俊美无俦,腰上配了把短刀,刀身缀着七星排列的七色宝石,箭袋斜挂在马身侧边,一把看起来很重的黑色大弓就拿在手上。
他实在太好看了,让侯府的两个土包子看得傻眼,久久回不了神,直到他身侧的黑脸大汉重复问了三遍,两兄妹才眼一眨,回过神来。
“是我们先看……”
没等他说完,成清宁伸手扯拉了兄长一下,飞快的把话补上,“是我们放出来吃草,牠怀孕了,要补一补。”
“真是你们的兔子?”黑脸大汉不信的问。
“不信你模模牠的肚子,还鼓鼓地,动来动去。”她前世养过一阵子兔子,但是太难照顾了,后来送了人。
成清宁在现代时是住在饭店管理式的公寓里,大楼禁止养小动物,她偷养了三个月,因工作太忙常忘了要喂兔子,怕成了害死宠物的刽子手,因此赶紧换个新主人。
不过也有兔子长大了的关系,小小一只时很可爱,见了就欢喜,可是等到长到又肥又壮的时候,圆睁兔眼的可爱模样就不见了,让人一见只想着红烧兔肉、炒兔肉、三杯兔肉、炖兔肉汤……
“不是吃太多的缘故?”另一名长相俊秀的削瘦男子下了马,模着兔子的肚子,果真在动。
“你快把牠的肚子剖开,说不定还能救出小兔子。”母兔死了,崽兔还有一线生机。
“王……主子,你看呢?”男子向领头的美男子请示。
“妳不怕吗?”高坐马背上、美得有如一幅画的俊美男子看向眼神清亮的成清宁,想从她眼中看出惧意。
“救命又不是杀人,有什么好怕的。”成清宁很想回他一句,女人每个月都会看到经血,她才不会见血就晕。
冷目掠过一丝赞赏。“动手。”
“是。”
刀起刀落,肚皮被剖开的母兔月复中捧出三只小兔,牠是真的怀孕了,产期就在这一、两日,因为要积累生产的力量才拚命进食。
不过也是因为怀了崽跑不动,才会坐以待毙,反正不论被捉走或杀死都难逃一劫,死前先饱餐一顿。
但是三只小兔死了一只,只有两只还活着,小小的、湿漉漉的,看起来瘦弱,不知能不能养得活。
“长得比花还好看的大哥哥,你杀死我的兔子。”小姑娘的甜嗓很软很糯,绵细绵细的。
长得比花还好看……除了领头的美男子外,他的随从们都倒抽了一口气,露出惊恐的神情。
这小丫头死定了,竟敢拿主子的惊世容貌说嘴。
“所以呢?”星目微闪笑意。
“你要赔我。”成清宁灵活的水眸往马上一溜。
“赔妳一只兔子?”以兔赔兔。
她摇头,“你杀的是我心爱的兔宝,我养了好几年才把牠养得这么大,你还害得小兔兔没有娘。好看的大哥哥,我也不贪心,就把你今天猎到的猎物全赔给我,我便原谅你的无心之过。”
全部?这叫不贪心?黑脸男和俊秀男子互视一眼,从彼此的眼神中看出心中所想:这个小姑娘也未免太大胆了,她知不知道自己面对的是谁?
“好,给妳,只要妳拿得动。”黑眸深不见底。
“为什么拿不动呢?我有马车,只要载得动就好。”没人会笨得往肩上扛,弄得一身血。
“我是指妳。”以她一人之力拿走他所猎得的猎物,不假手他人,不管她用什么方法从他们马背上取下。
“天哪!那真是个绝顶聪明的小姑娘。”他还没见过有人用一根棍子就能取物,还不用费力。
“是小有慧黠,但愿她不会自误在七巧玲珑心下。”慧极必折,隐其锋亡方是保命之道。
“王……主子,要不要属下探一探小丫头的底?”如此聪慧的小智星是出自谁家?
“不用,路上巧遇而已,我们还要赶赴北大营,为明年开春的战役练兵。”一刻也怠忽不得。
“是的,主子。”可就这么错过了有点可惜。
一行七人六匹马,一扬鞭,尘土飞扬,蹄落草飞溅绿沫,一会儿,倒地不起的野草只剩下蹄状的窟窿,人与马已化成天边的一抹黑点,渐渐远去。
另一方面,大为丰收的兄妹看着堆满马车的猎物,一个眉开眼笑,满眼财迷的盘算着这些东西能得银多少,一个苦恼满车令人作呕的血腥味,这么多的肉哪吃得完,要不要命人把一部分先送回侯府,让府中诸人也尝尝野味?
“三妹妹,妳怎么知道用一根棍子就能将猎物挑起,有的都比妳还重呢!”他看得目瞪口呆,难以置信。
“因为我比你聪明呀!我有脑子,你装的是砂子。”有勇无谋,不知变通。她得意扬扬地接着又道:“《孙子兵法》有云:虚则实之,实则虚之,我这就叫作先声夺人。”一口咬定兔子是他们家养的,毕竟谁也不能证实怀孕的母兔并非家兔。
闻言,成弘文有些恼怒,“三妹妹,妳这是讹诈,骗人的行为是不对的,别人辛苦打到的猎物怎能占为己有?”
“但是那只兔子的确是我们先看到的,我们只是不忍心捉牠,想等牠吃饱了再捉,所以牠是我们的囊中物,我们不捉牠是因为已经把牠当成我们的。”
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她用巧计赢来全部猎物。
她不过是运用了杠杆原理和滑轮,以力借力地撑起比自身体积大上数倍的重物,再用枕木运送,一一送到马车,大到拿不起来的猎物就用这法子,方便顺畅,小的如山鸡、兔子、野雁等,她倒是能一手一只的扔上车。
还有白狐狸呢!那身皮毛可值钱了,若能多猎几只做成大氅,一转手是数百两,离她开芳疗馆的目标就更近了,日进斗金。
身为庶女的成清宁很穷,府里一年四季发给府中小姐的首饰、珠钗不能变卖,月银入不敷出,她常常处于缺钱的情况下,捉襟见肘的苦熬着。
后来她靠着练了一手簪花小楷,这才藉由帮二哥哥作文章敛点小财,改善手边无银的窘状。
现在她十岁了,过个几年就要嫁人,根据她打探到的消息得知,府内的嫡女出阁压箱银有二万两,嫁妆抬数由主母决定,最少九十八抬,高则一百二十六抬。
而庶女就可怜了,仅仅二千两现银,十倍的落差,且嫁妆抬数最多六十六,塞的全是不值钱的被褥和子孙桶,一点钱就能打发了,还赚足了名声。
她不是计较嫁妆的多寡,谁生的谁心疼,嫡母的亲生女儿自是得她大多数的嫁妆,那是大姊姊的,她不嫉妒,谁不想把自己的东西留给女儿,反而便宜小妾的孩子。
她明了,也能谅解。
只是她也不想嫁得寒酸,万一所嫁非人呢?她得留着一些银两好自护,析产别居或和离都用得到银子。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求人不如求己,所以她才趁还来得及的时候多做些准备,以备不时之需,谁晓得几年后会发生什么事,她是穿越不是重生,能预知往后数年的事,万一董氏突然得了失心疯,想把她嫁给七老八老的老头子呢?她手中有银,至少还有逃婚一途可走。
想得多的成清宁不轻易相信人,除了性子直的二哥哥,她连一向对她很好的大姊姊也不信任,总认为有一天大姊姊遇到难题,她会毫不犹豫将自家小妹推出去受过。
她此时的怀疑并非杞人忧天,看似恬和温婉的成清仪其实是极自私的人,为了自己过得好,别人都可以牺牲。
成弘文被她似是而非的话搞迷糊了,“可是我们并没有捉牠,牠还不算我们的,我还是觉得……”猎物该还回去,受之有愧。
“二哥哥,你没发现他们不是出来狩猎的吗?”眼见不一定为实,有时是为了蒙蔽世人的眼睛。
他一怔,“不是打猎?”
“你看到了没有?他们的弓不是猎人的弓,而且箭上有倒勾,那是用在战场上的。”行军打仗用的利器。
不杀人,但伤兵却活不了,拖上十天半个月,拖累军队的速度并让伤药快速耗损,救不活却非救不可,不然其他的士兵看了岂不心寒,谁还有心思冲锋陷阵、斩杀敌军。
这是相当阴毒的狠招,可又不能不用,谁想要面对永远杀不完的敌军,等人伤愈再一决生死?
早晚要死,管他是何种死法,早一日结束战事才是人心所望,将士们都想活着回家见亲人。
“妳是说他们……”成弘文一惊。
成清宁手指放在唇心,做了个“嘘”的动作。“我们不去管他们做了什么,与我们无关,我猜这些猎物他们原本也不打算带回去,算是便宜我们了。二哥哥,我们发了笔小财。”
看不惯她财迷的神情,他忍不住往她额头轻叩,“妳怎么晓得他们不想要,这些猎物够百户人家吃上好几日。”
山猪两头、狼五头,一头站起来比人还高的熊瞎子,还有一些凶猛野兽,两匹马拉得非常吃力,侍卫们让出自己的坐骑步行,用马帮忙拉车,这才能勉强前进。
“二哥哥,你要我说几遍,我就是比你聪明嘛!你没注意他们绑缚猎物的绳索松垮垮吗?马儿只要快步的奔驰几里路,马身两侧的猎物便会一一往下掉。他们志不在猎物,而是侦测,随手打几只猎物以做掩饰。”
这么简单的事他为何看不懂,还扬言要入营挣战功呢,人蠢也要有自知之明,不要蠢死了还不知做了什么蠢事。
“啊!妳这么一说我倒是想起来,他们绑缚猎物的手法的确很草率……”就在死尸上绕两圈,也不打结的挂在马身两侧,要是稍一剧烈震动就松了……嗯,三妹妹没说错,是他太迟钝了,居然没看出来。
“所以我才敢提出以物相赔,反正他们都不想要了,为什么我们不顺手拾回来,至少明面上的说法是赔偿,他们也省得再带着一堆死物回京。”
还得边走边扔,太不符合卫生,腐败的肉食会滋生蚊蝇,传染疾病,动物吃了尸体,人再猎食动物,吃了有病的动物,人也会生病,瘟疫由此产生。
“原来妳早就看透他们有古怪,可我怎么就看不出来呢?”成弘文欣喜妹妹的聪慧,又沮丧智不如人,明显摆在眼前的破绽视若无睹,非要妹妹挑开说明了才恍然大悟。
人的脑子果然有差别,他的是猪脑袋。
“因为他们隐藏得太好了,光是那个好看的大哥哥,叫人一见就目不转睛,谁会分心他们用的弓箭有所不同。”不会有猎人用百斤重弓狩猎,那是精钢所铸,弓身漆黑如墨,有股肃杀的沉重感,寻常人无法拥有。
那名美得有如传说中兰陵王的男子身分必定不低,更有可能是军中大将,目前边关无战事,奉旨回京。
不过打仗是男人的事,和她一个十岁小姑娘扯不上关系,她还是好吃好睡赚银子,先把银袋子填满再说。
众人到了庄子时已经过了正午,一早从京城出发走了半日光景,中途还耽搁了一会儿,可见庄子离京并不远,不到一天的路途,若无要事其实可以一天来回,方便得很。
成清宁忍不住想到,那处林子离京不远,地势也不算高,那些人怎会猎到狼、熊瞎子之类猎物?那应该在更远的深山猎的吧!他们究竟去了哪里?
但她不想费心去猜测,很快的抛诸脑后。
她打算在庄子上待三天,把该处理的事交代清楚,任用好的管理人才,先把这三十亩地打理起来,以此为根本的大赚银子。
但是在这之前,堆成小山的猎物要先换钱,留下一小部分自用外,其余全部卖掉,一只也不留。
肉归肉,皮毛归皮毛,两种价钱。
很快地,成清宁赚进近百两银子,她拿出二十两修葺有些破旧的庄子,多盖了两排侧屋,一排留着做她日后来时的落脚处,一排给打零工的庄稼汉当短期居所。
两排屋子当然隔得远,分东西两边,不会有伤了闺誉的问题。
住了两天,这天夜里,她虽早早就寝,却是翻来覆去的怎么也睡不着。
“小姐,明天就要回去了,妳还不睡吗?明儿一早又要爬不起来了。”不用起早请安,小姐天天睡到日正当中。
这次跟来的是性情软和的荷心,成清宁嫌荷叶做事太一板一眼,管得太多,她想好好放个假都不行。
“睡不着,我这心头闹得慌,老觉得有事要发生。”她不想回侯府,那里太压抑了,做人都不痛快。
“要不要奴婢为妳点支安眠香?”小姐自制的,一点满室清香,让人不自觉的安眠,一觉到天明。”
她想了一下,摇头。“不了,我想看一会儿月色,妳帮我准备一些茶点和炭火温着的热茶,我坐坐就去睡了。”
“是的,奴婢这就去厨房,看还能做些什么糕点。”她记得还有一坛腌梅,小姐很喜欢酸酸甜甜的糕饼。
荷心刚离开不久,感觉屋子闷的成清宁便一个人走出屋外,她抬头看看明亮的北极星,找寻她记得住的星座,天上一颗颗闪闪发亮的星辰,好似在向她传递百年岁月的孤寂。
夜深人静,万物静谧,一股思乡的怅然蓦地涌上心头。
那场车祸,有几人逃过,谁又会为她伤心呢?若是她再活一次,可愿回到霓虹灯闪烁的最初?
酒真害人,她一片光明的生命悄然殒落,几年过去了,谁也不会记得她,如沧海之一粟,渺小而可笑。
人活在世间是为了什么呢?她自问。
可她用了两世还是找不到答案。
为什么她会在前世历史上没有的大明朝出现,有什么在等着她?
想多了,头痛,她不想了,一切顺其自然。
看着天上的星星,她不自觉地走到庄子的僻静角落,这里养了十几只下蛋的鸡,用竹子做的围篱围住。夜沉沉,母鸡们都睡了,只有一只公鸡不时的抬起头,露出警戒的神色,一会儿又缩回去,闭目休息。
其实鸡有夜盲症,晚上是看不见东西的,公鸡的动作出自本能,为了保护牠的母鸡们。
看到这情景,成清宁忍不住笑了,自然界的生物很单纯,除了吃和传宗接代,牠们不用烦心相处关系,不怕明天有没有银子用,不用遵守人定的规矩,也没有礼教一物。
人就是自寻麻烦,制定一些规矩把自己困死,谁不照着做便是异类,人人都可以群起攻之。
走着走着,一道黑影一闪而过。
“谁?”
是人吗?还是村子里的野狗。
看到有影子闪过的成清宁心中不踏实,她想去查看又担心有危险,不去看看又觉得不妥,心里七上八下的。
她有些后悔走得太远了,没带上丫头或侍卫,现在折返不知来不来得及,她不想把小命赔进去。
心里如此想的她开始慢慢往后退,状似散步的哼着小曲,骨碌碌的眼珠子灵活的转着,细心的观察四周的动静,忽地,细微得几乎是无声的叶子碎裂声传来,成清宁第一次痛恨自己的耳聪目明,那么轻微的声响她也听得见。
“我看不到,我听不见,我又聋又瞎,四方神明,八方魍魉,我是好人,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你们要捉人时千万别捉错,作恶多端的人才该死,快快打个急雷劈死他……”别来吓她呀!穿越大神已经吓过她一回。
一声很轻的笑声扬起,彷佛听见她令人喷饭的自言自语。
“笑什么,我放狗咬你……”一时没忍住她转头朝人一指,树木阴影处确实有个男子正倚靠着树身。
“庄子里没狗,我看过了。”只有一头小母老虎,人小个矮的张牙舞爪,脾气好像还不太好。
“你……你干什么,想偷鸡?”成清宁捂着跳动不已的胸口,十分懊恼自己的冲动,干么把小贼逼出来。
“我中毒了,妳得帮我。”男子声音很低,却说理所当然,不是请求而是命令。
成清宁暗翻了个白眼。“好看的大哥哥,我看起来像医术卓越的大夫吗?你想当死马我还不一定治得了。”
“妳认出我了?”修竹一般的身影走出暗处,身上透着一股杀气,月光照出一张青中发白的玉颜。
“好看的大哥哥,你命都快要不保了,不要想着杀人灭口,我今年才十岁,好歹让我多活几年,我还没嫁过人呢!”两世人都没一桩好姻缘,想想都冤,太吃亏了。
听到她说想嫁人,皇甫桓冷冽的瞳眸中透出一丝笑纹。“过来扶我。”
“我扶不动你啦!你太高太重了……好、好、好,别瞪我,我忍辱负重总成吧!要是你把我压死了,我做鬼也要找你报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