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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药娘 第十二章 护妻大丈夫

因为是皇帝唯一的长姊,同母所出,又自幼受她照顾,因此长公主府建得又大又宏伟,占据一整条街,里头有湖,还有一条溪流。

一进长公主府直到正厅最少要走上两刻钟,月复地之大相当惊人,因而公主府中备有一辆驴车接送客人,坐在驴车上速度快多了,没多久就到了厅堂。

温明韬前世看过不少宫廷剧,去过电影城,也曾到名胜古迹游玩,还爬过最有名的雁门关城墙,可她怎么也想象不到长公主府是如此奢华,放眼望去,屋瓦尽是琉璃瓦,每间廊下挂的不是放了蜡烛的灯笼,而是镶上夜明珠的六角宫灯。

所谓的荷花宴不只有女宾,也有男宾,以湖为界分成两边,通常是一对夫妻带着儿女赴宴,母亲和女儿归女眷那边,父亲和儿子则留在男宾这边,各自有各自的活动。

像雷霆风和温明韬这样的小夫妻单独前来比较少见,原本要同行的雷大夫人临行前忽然月复痛如绞,便让两人先行,言明若依然不适就不去了,让他们好好玩,别冲撞到贵人。

小俩口一到湖边就被分别带开了,放不下心的雷霆风想跟着妻子走,他不相信双月郡主办这宴会别无居心,祖父在他临行前交代一定要提防长公主母女,藏得深的毒蛇不会轻易现形。

可是他一跟过去,十来个膀大腰圆的妇人拿着比人高的长棍,排成一排将他拦住,制止他上前,表明男宾止步。

气到想抡拳头的雷霆风沉着脸走开,有些不安地频频回首,就怕妻子遭到暗算。

而他的担忧没多久就成真了。

虽然他俩花了一夜的功夫去设想会发生什么事,譬如赏荷要乘小舟,舟翻了,或舟底被凿了洞渗水,也有可能被人推进湖里,丫头故意把热汤倒在她身上,衣服脏了要换衣,在更衣的处所埋伏歹人……

他们心想,最糟的状况也就毁容受伤、名誉被抹黑,还不敢要人命吧?

但他们错了。

看到二十多名身形壮硕的黑衣人走过来,手中拿着冷光闪闪的三尺刀锋,温明韬便知他们是来取她性命。

她的脸色微白,手心在冒汗,心跳比往常快了一些。

面对生死,人还是比较想活下来。

“段凝雪,你还真看得起我,对付我一个小女人居然派了这么多人来送我最后一程!”她故意朝着四周喊话,她是在赌,赌幕后主使者会现身。

果然,女人的细细嗓音从树林中传来——

“段凝雪是你能叫的吗,你是个什么东西,你只能尊称我双月郡主。”

哈哈……这女人就要死了,再也没人能跟她抢霆风哥哥,说出的话是要实践的,当年他说当她变美要娶她就该娶她。

“我不是东西,你才是东西。”她好好的当着人,何必当东西。

“不要跟我耍嘴皮子,不管是不是东西你都得死。”

一棵结满果子的石榴树后面,走出一名比仙子还美的女子,眉儿弯弯杏仁眼,点绦唇色艳如火,一口贝齿洁白如玉,透着酡红的双颊宛若吹弹可破。

但那双眼比毒蛇还阴冷,黑黝黝地,没有亮光,只有一丝恶意在游动。

“既然我只有死路一条,那么我在死前问一句,我的丫头在哪里,她还活着吗?”这是她唯一在意的。

在众人围成圈玩击鼓传花时,有人递了春草的随身物品给她,让她出来,她看到上头有着血迹,担忧春草遇上危险,便找了借口跟随那人离去。

她猜想过这是陷阱,可她还是大意了。

在园子里一个转弯后,那人不见了,接着她发现自己进了迷魂阵,花草树木似乎以五行八卦排列,她左弯右拐就是走不出去,生生被困住,四处望去皆是相仿的景物,看得她目眩眼花。

这个阵会令人丧失心智,头晕脑胀,她差一点要陷入迷茫中,不知何去何从,后来她想到怀里有一颗清心丸,赶忙吞下,人才稍微清醒些,也才有机会思索该如何自救。

阵,她破不了,但可以找人来帮她。

因为迷魂阵布置在圜子里,因此四周有不少干叶子和湿草,她曾告诉雷霆风盐、匕首、打火石,野外求生不可少,她自己为防万一,今日也都带在身上,她取出打火石点火,点燃了生平第一道狼烟。

圜子烧不掉,可远远升起的狼烟一定会有人瞧见,如此她就有机会可以逃出生天。

只是黑衣人来得太快了,一下子便把火灭掉了,她也不得不面对凶恶的歹徒。

“死了。”

“死了?”她讶然。

担心陪了自己十来年的丫头,春草不聪明,但忠心,是个只要吃饱就觉天下无难事的傻姑娘,她不该遭难。

“哈哈,你竟然会为一个丫头难过,太可笑了,你都自顾不暇了还在意别人的死活,你实在愚蠢呀!”段凝雪笑声如孩童,清脆而干净,但是给人毛骨悚然的感觉,白莲染墨,再无原色。

“都要死了总要问清楚,只是不想欠下一条人命而已。”温明韬说得云淡风轻,好像并不看重生死。

“呵!我不会告诉你的,等下了阴曹地府再去问阎王爷吧!也许她还能再伺候你一回。”故弄玄虚的段凝雪往后退了一步,似要从迷魂阵离去。

“你太不了解霆风了,今日我丧命长公主府,明日他血洗长公主府,你看过满天的红花在风中飞舞吗?那是你的血,你亲人的血,你府中所有人的血……”

“住口、住口,霆风哥哥不可能这么做,你少在那妖言惑众,他怎么可能杀我们公主府的人。”段凝雪嘴上说着不信,身子却还是回转,面带怒色的冲向出言恐吓的女人,脸上有着惊恐,深怕一语成真。

她是郡主,她娘是长公主,她们有皇家侍卫保护着,不会有事,她不能把别人的危言听当真。

“不然你以为他如何从西南回来,他是杀光挡路者,踩着血走回来的。”

每每看见雷霆风身上的伤疤,温明韬都能想象他浴血奋战的身影,在生与死之间勇往直前,那总令她落泪,他身上刻划了战争的残酷。

她也庆幸自己会做药,而且会做好药,一次又一次将丈夫从死亡深渊拉回来。

“你……你这话吓不倒我,等你死后,霆风哥哥就会娶我,他会把你忘掉,不会再记得,我们会住在郡主府,他会是我的丈夫。”她眼露笑意,作着无比欢愉的美梦。

“你作梦。”温明韬冷冷讥讽。

“你是死人了,死人不会跟我争,你就去死吧!我给你造个坟,叫你生生世世不得超生。”她要困住她,不管人或魂魄,锁在阴暗的地底里,日日夜夜与冰冷为伍。

“错了,死人才永远不死,活在他的心里,他的亏欠是至死方休,他会记得是谁害死他的妻子,十年、二十年……他都会折磨杀妻凶手,让她痛苦的活着。”这个郡主可恶又可恨。

“不……不会的,我做得很隐密,霆风哥哥不会知道是我下的手,你……你都要死了为什么还要扰乱我,我只是想要我要的人。”段凝雪尖叫道,她从没有得不到的东西,娘说她是天家宠儿,理应得到最好的。

“隐密?”温明韬冷笑,眉宇轻抬走向剑锋。“他身上还挂着四皇子府令牌,这么大的破绽谁没瞧见。”

“不可能,我向四表哥借人时就让他……”不许留下任何象征身分的对象。

“郡主!”一名黑衣人大喝。

蓦地一惊的段凝雪怒不可遏,“你套我话?”

“长公主府和四皇子府有所勾结,你们想干什么,是谋反还是逼宫?”温明韬仔细看了众人反应,在说到“逼宫”两个字时,有几人眼神闪了一下,对她的杀意更重。

“你知道的太多,该去死了。”死人才不会喋喋不休,让她心里慌乱,段凝雪厉声道:“动手——”

“是。”

黑衣人一起向前,面对一个手无寸铁的小女人,要她的命太容易了,一剑便能刺穿她的心窝,可是……

剑尚未举起,黑衣人们忽然像喝醉似的左摇右晃,没一个人站得稳地跌坐在地,呵呵地开始傻笑,手里的剑拿都拿不稳,纷纷落地,眼神开始涣散,就连段凝雪也站不稳……

段凝雪眯着眼看向温明韬,“发……发生什么事……”头好晕,是地动了吗?为什么站不稳,摇摇晃晃,眼前出现叠影。

“有没有人告诉你我会做药?”温明韬轻拍手指,将指上的药粉拍散,微细的粉末带着一点浅褐。

“做药?”什么意思。

“我会做很多很多种的药,防风寒的、去骨头酸痛的,补中益气的,益心养血的,消食去腻的……最近我做了一种药,能使人全身酥软无力,我叫它软骨丸,今儿个刚试用过。”

“你……你是说……”段凝雪小鹿般湿漉的双眼突地睁大,想起身又晕眩在地,身上没有一点力气。

“没错,我刚才故意和你说话便是为了拖延时间,我把软骨丸捏散了,它便会散发一股淡淡的清香,你没发觉我站在上风处吗?捏成粉状的软骨丸便会随风四散。”

她又不是傻的,没有一点准备就来赴宴,尤其对方是蛇蝎女,有备无患好过事后诸葛,被人当傻子宰了。

她身上随时带了一个香囊大小的药袋子,里面林林总总三十几种药,外观相似却药性不同,但她闭着眼睛一闻味道便知是何种药丸,从未拿错。

随着那个传递消息的人过来时她便做了防备,除了软骨丸还有见风倒的迷药,手一洒粉倒一地,点了狼烟时她二话不说的捏碎药丸,宁可先小人后君子,也不要给别人伤害自己的机会。

“你想干什么?”段凝雪白里透红的小脸蛋多了一种颜色,发青。

“咦!这句话我刚才好像问过,你是怎么回我的?”她居高临下,俯视想逃又逃不了的小鸽子们。

段凝雪又气又急,“你想杀了我?”因为她只想她死,尸骨无存。

“杀了你对我有什么好处,把你的肉剔了做人肉包子吗?太费劲了,剩下的骨头我往哪里扔?”她轻描淡写的说着,却给人阴风阵阵的感觉,似乎屠夫在身旁磨刀霍霍,等把刀磨利了便能宰。

“我是双月郡主,你不能动我一丝一毫,皇上是我舅舅,他绝对不会放过你,你敢动我,诛你九族。”段凝雪即使面色乍青乍白,仍不知死活的威胁人,以为皇室血缘便是护身符,动了她之后只有一种下场——死。

“你说的有道理,我还真怕,不过有些事比死更可怕,宁愿求死也不肯赖活着。”比如把他们抓起来试药。

听她一说,段凝雪真的怕了,娇弱似柳的身子抖个不停。“你……你到底想对我做什么,放……放过我……”

“放过你……”温明韬轻笑,眼中无波澜。“你有想过放过我吗?为了得到一个男人就杀掉他的妻子,还摆出这么大阵仗等我入网,郡主好算计呀!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我是郡主,我想要什么就有什么,你一个贱民凭什么夺我所爱,我要你死是为了你好,免得日后被迫让位痛苦一生。”她是在帮她解月兑,她该感谢她的大仁大义。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看来你不懂。”温明韬看着段凝雪,心里的怒火腾腾升起。

若不是她会做药,段凝雪是不是得手了,为一己之私残害人命,“皇家”这块金字招牌真的这么好用?

她是不能杀郡主,可是能令她身败名裂,从此皇家以她为耻,连她身为长公主的娘也救不了,眼睁睁地看她永沉炼狱。

“你……”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千里必诛。”她取出一粒药丸,令人一见不由自主的颜抖。

“你不要过来,不……不要……”为什么她动不了……

段凝雪第一次后悔,她太大意了,不该以身涉险。

她太自以为是了,以为万无一失,以她高高在上的郡主身分捏死一只蝼蚁何其容易,根本不费吹灰之力。谁知她把长牙的长虫看成无害的虫子,在她得意忘形之际被反咬一口,痛得她无法忘记这一口有多痛。

“我不过去,因为帮手来了。”她才不弄脏自己的手。

“帮手?”段凝雪低喃。

段凝雪正想着她口中的帮手是谁,纷乱的脚步声由远而近,一道高大的身影现身。

“明辍、明韬,你没事吧!别吓我,人吓一回少活一岁,本来能活一百二十岁,如今只剩一百一十九了。”握着妻子的肩膀上下打量,看她完好无缺,没掉一块肉,雷霆风大大松了一口气。

是他?双眼瞪大的段凝雪恨意凝阵,大喊道:“杀了她,快杀了她,本郡主命令你立即杀了她,她犯了滔天大罪,意图谋害长公主之女,我要你将她碎尸万段……”

她喊得声嘶力竭也没人在意,人家小俩口照样在那你侬我侬、情意绵绵。

“你怎么……”这副模样?想笑又不能笑的温明韬忍得辛苦,看着眼前的……美人儿,满肚子的笑意快爆出来了。

“我美吗?娘子。”他搔首弄姿。

那些婆子说什么男宾止步,他穿上花裙子,涂脂抹粉,掐着嗓子说话,不就人人以为是个女的,随便一装扮就美若天仙,终究是让他混进女眷这儿。

“美极了。”她倒没有说假话,光看脸四大美女都得靠边站。

“那倒是。”他自恋地抚抚娇艳无比的脸,朝看美女看傻眼的黑衣人轻抛媚眼。

“别犯傻了,快帮我把他们搬进无人的屋子。”

“好,都听你的。”看着倒了一地的黑衣人,雷霆风挑了个最壮硕的男人扛起,丢沙袋似的往肩上一甩。

实在很恶寒,看了让人鸡皮疙瘩掉满地,瞧瞧他眼儿含春,玉染脂粉的娇颜,身着女装的身影艳丽无双,整个人恍若那盛放月季花,带刺而娇艳,可动作粗暴堪比码头的搬运工,一肩一袋,健步如飞。

“他怎么知道你在这里?”这个迷魂阵寻常人进不来。

“心有灵犀一点通咯!你是不会明白的。”顶着一张美人脸的雷霆朝妻子表爱意,嘲讽段凝雪不懂情。

“引蝶香,我在点燃狼烟时丢入引蝶的香丸,他的鼻子很灵敏,能嗅到三里内的气味。”真把“蝴蝶”引来了,还好大一只。

“引蝶香……”居然还有这种东西。

温明韬看了一眼四周后说:“剩下你了,郡主。”她不会以为自己会放过她吧!

闻言,段凝雪心头一惊,“你敢对我不敬?”

“走了九十九步,不差这一步,霆风,把她和黑衣人放一起,自己种下的果子自己收。”就算她不做这位蛇蝎心肠的郡主也不会放过她,她为什么要给人断她生路的机会?“你敢——”她真的感到害怕了。

然而她的叫嚣没有用,夫妻俩一个发话、一个行动,妇唱夫随配合得天衣无缝,很快地,园子里打扫干净了,只剩他们两个。

两人走进段凝雪等人待着的屋里,温明韬拿出一颗药,“把这个丢进熏炉中。”

“这是什么?”雷霆风刚要拿到鼻下一嗅,纤纤素手将其拦下。

“迷情丸。”不是好东西,她不慎用错药材配出来的。

“迷情丸……”他想了一下忽地了悟,嘴角一弯

“想多了,快去。”

“是。”

不一会儿,清香缭绕、盈盈扑鼻,不一会儿,她面色潮红、眼神迷离。

迷情丸顾名思义是意乱情迷。

当她被人发现时正衣衫不整,嘴里高喊着“我还要,别走……再给我,我不能没有你”……

虽然没有实际上发生了什么,但段凝雪衣不蔽体的情况被那么多人看见,太丢脸了,众目睽睽之下还能喊冤吗?

众人都知道段凝雪这下是完了。

而出了这种事,宴会也就结束了,雷霆风夫妻俩回到府里,小小声地商议之后的事。

“长公主宠女,不能留。”为了替女儿报仇,她会毁掉害了爱女的人,让他们死无葬身之地。

“四皇子不能留,他准备逼宫。”他若知晓她知道此事,必定赶尽杀绝。

“他要逼宫?”雷霆风一脸错愕的看向妻子。

“嗯!大概和他母妃联手,里应外合,在皇上的饮食中下点药什么的,趁皇上受制于人时逼迫禅位让贤。”历史上这样的事层出不穷。

“他得死丨”黑眸冷如冰。

“他不死我们就得死。”她想活着,只好对不起四皇子了。

“没错。”

身为臣子的他不可能眼睁睁看四皇子夺位弑君,因此四皇子必败无遗。

而他爹太想要从龙之功了,是实打实的四皇子党,一旦四皇子谋逆,雷家九族难逃,也许在祖父的全力周旋下能保下几个,但他的父兄肯定只有一死。

为了他爹和大哥,四皇子必须死。

“我有一种药,刚做好不久,也许能拿来一用,四皇子和长公主都是尊贵人,这特制的安养丸最适合他们了,会一天天的衰弱下去,缠绵病榻……”

十年后。

“大赦天下了。”听了雷霆风说的话,温明韬慨叹道。

“嗯!大赦了。”雷霆风搂住妻子,反正是在书房里,没人瞧见,当然,就算有旁人在他也不介意。

“真快,以为还会拖上几年。”新君还太年轻了,多磨练几年才有能力掌控朝臣,为之所用。

“哪快了,再不登基我胡子都要白了,咱们煞费苦心等的就是为了今天。”不枉他们助其一臂之力。

因为雷霆风差点中招,留在西南当夷人女婿,温明韬对西南蛊毒起了莫大兴趣,她试着捉了一百多种毒虫放在一个瓮里让它们自相残杀,活下来的便是蛊王。

她想养的是金蚕蛊,没想到阴错阳差养成噬心蛊,当初她将尚未孵化的虫卵包进安养丸送进长公主府和四皇子府,由内应让他们吃下,成为宿主。

噬心蛊喜食鲜血,尤其是心头血,便爬到心口处住下了,当虫子开始吸血后,人会一天天虚弱,食欲不振,提不起劲,做什么事都懒洋洋的嗜睡,最后浑浑噩噩记不得事。

谁也没料到第一个撑不住的会是四皇子,不到三年光景便瘦得皮包骨,形容枯槁,吐了一口血之后便死在皇上面前。

而长公主也好不到哪去,在她想对雷霆风、温明韬下手之际,忽地心痛如绞,身娇肉贵的她承受不起这种痛,惨呼一声便晕了过去,从此就没下过床了,虚弱得连筷子也拿不住。

太医看过一个又一个,皇上还张榜求天下名医,她喝下肚的药所熬出的药渣都足以堆成一座药山了。

可她还是好不了,身子骨一天比一天差,但是为了女儿她勉强自己活下去,因为她知道她一旦死了,女儿也活不成,皇家容不下名节尽毁的女子。

只是再拖也拖不过五年,全身溃烂的她浑身恶臭难当,在皇上同意段凝雪见她最后一面的第三天,人就僵硬了。

至于段凝雪还算是好的,当初她被削去封号,送入皇家寺庙,在寺庙内虽然过得清苦些,但至少未受到母亲之事的牵连,母亲死后没了靠山,她也沉寂了许多,日日茹素,专心向佛,差一点要剃度为尼。

但她的驸马爹不忍心女儿受苦,便以为母守孝为由接回府中,在府里为她建了座小佛堂,从此长伴青灯古佛。

而伤心欲绝的皇上将长公主送入公主陵墓,没多久也病倒了,皇子们侍疾也不见好转。少了四皇子,皇上又倒下了,其他皇子蠢蠢欲动,开始布局了,等着时机成熟时一举出手,但谁也没想到最后荣登大宝的是九皇子。

先前江照舟升任户部尚书一职,因供应边关药物一事升官了,不再为平源知县,和雷霆风都蹚进了朝堂风波,九皇子能当上新君,跟两人也有几分关系。如今,十年过去,雷霆风已经成为一方总督。

“不要脸,你又在干什么,一把年纪了还色欲熏心,你就不能长进点吗?老干些下流事。”他这辈子就这样了,没救了,药石罔效,到了七、八十岁还耍流氓。

“呵呵,要脸做什么,要你就好,来,再来一回就好,咱们试试这张案桌……”书房真是亲热的好地方,闲人莫近。

温明韬哪里抵挡得住雷霆风,终究被他得逞了。

“堂堂总督大人太不应该了,白日宣婬有失体统。”云雨过后的温明韬桃腮晕红,美得诱人,她理理衣裙,从案桌上滑下,拉拉被压皱的百花裙下摆。

“总督大人也是人生父母养的,为什么不能及时行乐,当官这么多年不就为了活得舒心,不必事事劳碌,不然谁还干这苦差事?”

她娇嗔,“你的脸皮到底有多厚,这种话也说得出口,你难道不知多少人想爬到你这个位置却终身无望。”

闻言,他得意地搂爱妻入怀,在她光滑玉颊上一啄,“你模模,一点也不厚,吹弹可破,光滑如玉。”

温明韬一听笑出声,“的确光滑如玉,这让我想起多年前的长公主府,你比女人还娇美的模样……”

被她取笑,雷霆风低下头吻住红艳小口。

为了闯进女眷所在的园子救妻,他粉墨登场化身成绝代风华大美女,除了太高外,没人怀疑他不是女人,事后听说许多宾客纷纷探问他是谁家的闺女,居然还有人为他作媒,要迎他当正妻。

“唉!真没想到当年的九皇子会是新君。”十年前若有人说有一日他会为帝,只怕她会嗤之以鼻。

听了妻子的感慨,雷霆风哈哈大笑,“怎么会没想到呢!有了你、我的支持,小豆丁也能长成参天大树。”

她想了一下,自个儿也笑了,“当年才十三岁的九皇子实在太稚女敕了,加上皇后娘娘的保护过度,我都不晓得能不能扶得起来,一直战战兢兢的,希望心血不会白费。”

“你该改口称太后。”他提醒,失帝已仙去了。

她横了他一眼,“要不是太后,咱们会被放逐到这个偏远地区吗?哼!还防着咱们呢!也不想想她儿子是谁推上去的。”

上位者生性多疑,即便太后亦然,千般算计只为儿子的千秋大业,雷霆风夫妻虽然有功,但太后也忌惮雷家的势力,更忌惮温明韬的制药技术。

“还气着?”雷霆风取笑。

“我心眼小。”记这笔帐一辈子。

“我们当初说好了不参与政事,避于一隅过自己的小日子,如今得偿所愿了你还有怨言?”官居总督世上有几人,天高皇帝远,他能做一方土皇帝,尽情宠爱所爱之人已是万幸。

“你该看看她小人得志的嘴脸,被逼和自愿是两码子事,在我们尚未提起前她便迫不及待的暗示我们该走远些,免得君臣相忌,我当时真想一脚踹过去。”卸磨杀驴也不用那么快,至少等皇上坐稳那个位置再说。

“你最近脾气变大了呀!”他喜欢她张牙舞爪的样子,这才是真正的她。

“还不是你宠的。”她笑道。

拥着妻子,雷霆风面色柔和,“是,是为夫的错,不过一看到九皇子,我以为太子又活过来了,两人长得实在太像了,我没办法不帮他,太子的死一直是我心中的遗憾。”

他常想他若不避祸离京,太子是不是就不会死了,在太子落马时他一定能拉住他下坠的身子,挽救太子一命。

“都过去了,不要再想,一触及到那个位置,总是危机重重,防不胜防。”前太子就是太自信,以为他已经是太子,离皇位只有一步之遥,没有人敢动他。

“嗯,都听你的。”娶得贤妻半世闲,凡事不用挂心。

再一次听到“都听你的”,已为人母的温明韬心口涨满对这个男人的爱,她觉得这一生已经足够了,不再有缺憾。

她和相公带着孩子,祖父和雷老爷子尚在人世,两人比邻而居,偶尔还能上山走走,祖父的腿脚还行,但已经不采药了。

温家药铺和药田还是三叔打理,生意一如往常的好,口碑不坠。

城里的回春堂药铺一分为二,在她大嫂刘氏的怂恿下,大房和二房已经分家,各自管着各自的铺子,但是在刘氏的偷斤减两下,大房这边的生意一日不如一日,她又打起温家药铺的主意,让发了火的祖父严厉制止她踏进桃花镇一步,过年围炉时独缺她一人。

夫妻两个相拥着,满室温馨时,门被推开了——

“爹,你管管弟弟,你再不管他就要变成小流氓了,他今天又打人了,实在太坏了!”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姑娘嘟着小嘴,边走边念的走进书房,看见母亲也在,不高兴的小脸才有一点笑意。

雷霆风放开妻子迎上前去,“哎呀!爹的小心肝,你今天又更漂亮了,来,让爹抱一抱,爹的小美人……”不愧是他的种,打小就是美人胚子,简直天下无。

小姑娘一闪,躲到母亲身后,用嫌弃的眼神瞪着亲爹,“男女七岁不同席,爹,我长大了,你不可以再抱我。”

她义正词严,一脸浩然正气,好像正在审案的大老爷,一丝不苟,不容许犯任何错误。

“你再大也是爹的女儿,爹的心头肉,你瞧瞧爹都为你相思成疾了。”欸!他的女儿怎么看怎么好看,若是再捧着一本医书就跟她娘小时候一模一样,母女长得很相像。

因为女儿长得像母亲,又是长女的缘故,雷霆风疼女儿是疼入骨了,要月亮不摘星星,叫他往东绝不往西,被两母女吃得死死的,再无翻身之日。

不过他甘之如饴,宠女护妻是出了名的,满朝文武百官只有他一人敢承认“我是妻奴”,甚至对瞧不起他妻子的官员饱以老拳。

小姑娘眉头一皱,“娘,爹是傻子吗?相思成疾不能用在女儿身上,我以后不嫁傻子。”

“玥姐儿……”他心碎了。

“爹、爹,姊姊打我,你快打她,帮我报仇,有仇不报是小人,我要当君子……”拿着木剑冲进来的男童约六岁大,一身的泥巴和草屑,小胖脸也脏兮兮的,像刚和猪打过架似的,全身上下没一个地方干净。

“小脏猪。”小姑娘看不惯弟弟一身脏。

“臭姊姊。”小男童顽皮的扮鬼脸。

“爹,弟弟太顽劣了,你一定要好好管教他,不然日后会是欺男霸女的纨裤。”小时不教好,大了成匪类。

一听到纨裤两个字,雷霆风感到特别怀念,“小胖墩,听见姊姊的话了没,不许打人。”

看到爹管弟弟了,小姑娘满意的点头。

“可是那个人欺负小狗,我才用手中的剑教训他,我是在行侠仗义。”小胖墩回答得振振有词。

“嗯!该打就打,有些人不打不长进……”

“爹!”小姑娘气吼。

小姑娘的娘瞪向脖子一缩的父子俩,“身教重于言教,咱们是讲道理的人,不可以随便动手。”

“对,讲道理。”小姑娘鼓起腮帮子。

“是,都听你的。”

“是!都听娘的。”

看着一大一小两张相似的脸,温明韬嘴角一扬,笑了。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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