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境之后 第一章 救下美少年
哒哒哒……
是马蹄声,由远而近,数骑。
接着是马车声,或者说马拉车较为妥当,一匹看似歪脖子的棕色老马拉着一辆两轮的小拖车,上面坐着个放荡不羁的疯和尚。
他脚上一双露趾草鞋,穿着灰扑扑僧衣,乍看之下不怎么起眼,就是一个和尚,年纪嘛,当真看不出来,介于三十到五十岁之间,眉宇清秀带煞气。
最重要的他不吃斋念佛,对菩萨颇为不敬,右手提着一坛酒,左手是啃了一半的烧鸡,神色惬意的哼着花街柳巷盛行的十八模,一脚横跨车辕上,快乐似神仙。
不过他也不是这行人的首领,只是个比牛马高一等的随从,在他面前身披丁香色绣凤凰展翅图样披风,骑马走在前的女子才是他该供着的菩萨,她一句话就能要了他的老命。
“和尚,你可不可以别吃了,太难看了,一路上就看你吃个没完,活似饿死鬼一般。”在穿着丁香色披风女子身旁,侍女打扮的小姑娘忍不住开口,她看起来约十五、六岁的样子,身着红色劲装,有着武功底子。
“素太久了,不吃补不回来,小夭月,你不觉得和尚我瘦了很多吗?全身皮包骨,缺少油水。”一副骨头架子,连他自己都瞧不起自己,身子轻得风一吹就飘走了。
其实他挺有肉的,就是离他的标准差了些,君子不重则不威,他朝弥勒佛看齐。
“不许叫我小夭月,从你口中一喊都像青楼里的小桃红,还有,你分明长膘了,把你月兑光了往猪舍里一扔,哪分得清是人还是猪,宰了剔肉也上百斤。”那一身横肉着实可耻,就没见到瘦的。
“啧啧啧!还调戏起和尚,是人是猪还不是得喂食,有劳小夭月了,和尚就靠你吃喝了。”大言不惭的和尚啃起鸡脖子,那牙口好得连鸡骨头都能嚼碎,不见吐骨。
“想得美,自个儿找食。”夭月啐了一口。
“和尚化缘,阿弥陀佛,施主施舍三口活命饭。”他双手合掌,做出佛门弟子的虔诚样。
“我呸,你吃的是饭吗?给你一头老虎都能啃得只剩下皮。”他胡吃海吃,什么都吃,唯一不吃青菜豆腐。
“那你打头老虎让和尚大饱口福,我估计还能吞下半头鹿。”他拍拍微凸的肚皮,表示海纳百川,再多也不嫌弃。
“不要脸的和尚,你的脸皮也太厚了……”夭月都想打和尚了,被他气得不轻。
“好了、好了,你们闹够了没,打出岭南一路上斗嘴斗到现在,也不怕吵了郡主。”一名黑衣男子冷峻沉目。
十二龙铁卫之首龙一一开口,其他两人讪然闭嘴,一个继续喝酒,一个横目瞪和尚。
另一名男子一张脸像泡在水里的千年老木,阴沉沉,硬邦邦,从他脸上看不到任何表情,无七情六欲,他冷然道:“看天边的云有点沉了,八成快下雨了,要么淋雨赶路,天黑前看能不能找到借宿的民家,否则就扎营吧!”乌云从东边飘了过来,黑鸦鸦的一片,一旦下雨,雨势不小。
“你让我淋雨?”丁香色披风的女子终于开口,绵软的女声像乳燕娇啼。
冷面男子神色依然未变,“这是不得不的考虑,请郡主体谅。”他能力有限,没法弄出一间遮风蔽雨的屋子。
艳如牡丹的女子一扬弯弯柳眉,“风沐功,你看本郡主是个能吃苦耐劳的人吗?若让本郡主受了风寒,你十颗脑袋也不够我父王砍,他这人脾气暴戾。”
说自己亲爹暴戾真的好吗?这闺女是亲的吧!不是前世的仇人?众人为岭南王默哀。
轩辕胜天是当今皇上唯一同母所出的兄弟,亦是当代令人闻风丧胆的战神,战马所到之处,敌人掷了武器跪地求饶,战功彪炳,攻无不克,一把红缨枪能连挑敌军十七名将领。
当年他与皇上还是默默无闻的两名皇子,一文一武,不受重视的掩在太子和三皇子的光芒之下,先帝有十七子,他们是最不受注目的,被人当垫脚石踩在脚底下。
谁知有一日异军突起,当有能力争位的皇子自相残杀、两败俱伤时,被人以为只能当个小郡王的两皇子忽地展露峥嵘,一个善于谋略、运筹帷幄、收拢大半朝臣;一个精于排阵带兵、能征善战、赢得军民之心。
两兄弟在无敌手的情况下,兄长轩辕赢天登基为登,弟弟轩辕胜天为一字并肩王。
不过手足再亲也怕“功高震主”,在帮助皇上夺位并顺利成为一国之主后,为免日后兄弟互生猜忌,祸起萧墙,轩辕胜天花了数年时间为皇上平乱,稳固他匆忙坐上的皇位,而后请辞一字并肩王的封号,自请至当时最兵荒马乱、蛮夷林立的岭南镇守,为天子守国门。
那时他是皇上最信重的人,也不曾有一丝疑心,对他自愿带着妻小前往蛮荒,皇上是既不舍又愤怒,认为亲弟弟怎么可以不信任自己,轩辕胜天不该去蛮人的地方受苦,他这个当兄长的还能容得下一位超品亲王。
但轩辕胜天执意前往,还和皇上彻夜长谈,和他分析了日后朝廷的走向,然而皇家兄弟似乎谈崩了,皇上还是不太高兴亲弟弟的离京,觉得弟弟对他不够信任,心有不快,故而两人长达七年未再联系,被封为岭南王的轩辕胜天似被流放,京中众人也不敢再提起他的名讳,怕犯了忌讳。
事实上轩辕胜天的做法是对的。虽然两兄弟表面看似不和,可实际上打断骨头连着筋的兄弟情依然深厚,并未生嫌隙,然而日渐成长的皇子们有了异动,各有各的母家支持,开始暗地争夺龙椅,轩辕胜天当年如果没走,必然要卷入风波,届时兄弟反目不是不可能。
而轩辕胜天在岭南也没有外人看来的凄惨,花了十几年功夫经营,岭南可说是他坚实的地盘,他在此处备受敬重爱戴。
“郡主,出门在外不比在王府,一切从简,下官离成神还有一段距离,望请郡主海涵。”风沐功面不改色地把她的话堵回去。
“得了,你这块木头还能说笑,真不容易,饶了你吧!我怕把你逼急了连本朝律典都搬出来背给本郡主听。好了,下马,安营扎寨。”轩辕青痕翻过马背,身形优美。
轩辕青痕封号为南岭郡主,简单而粗暴,一听便知是何人,当初皇上想封的是琳琅郡主,可轩辕胜天一口回绝了,他说他是杀人无数的武夫,女儿用不上太文诌诌的封号,听得懂的就好。
“是。”
众人一见郡主下了马也纷纷从马上落地,找了个背风的空旷地开始砍草、搭帐篷,在方圆两尺内洒下防蚊虫、蛇鼠的药粉,砍下树木枝干当桌椅,又在头顶撑起一个能够遮雨的棚子,等等用饭烤火都在此处。
有些人入林子寻找猎物、摘果子和野菜,有些人则去附近拾柴,准备升火,以免有不明人士靠近,危及主子,云层越来越低了,似有大雨倾盆之势。
“烤烤火,不要受冻了。”火一升起,风沐功便让出靠火的位置,调整火势的大小。
“颇有贤夫良父的架势,风沐功,你不嫁人真是可惜了。”轩辕青痕遗憾的咂咂嘴。
“噗!”
“噗哧!”
嫁人?他那昂然身躯?
众人笑不可遏,唯有风沐功不动如山,连抽抽嘴角的反应都无,平静如湖,波涛不兴。
“承郡主厚爱,下官读圣贤书,不敢数典忘祖。”他声音平仄一致,不起高低。
“呿!无趣。”一板一眼的人生有什么乐趣,他这般活着不累吗?她都要为他长叹一声了。
风沐功是岭南一带的官员,不隶属于朝廷所管,他直接听令于岭南王,其他地方官员无权指使他。
“郡主呀!别理会那根木头桩子,来找和尚玩儿,和尚刚学会一首莲花落,唱给你听……”他对地方小曲特别感兴趣,尤其是那首“胭脂胡同胭脂泪”,唱得他乐呵呵……
胭脂胡同指的是秦淮河畔的一条暗巷,里面住的是出卖皮肉的花娘,也有不少富商乡绅在此包养外室,固然有人为求荣华富贵栖身于此,也有人是无可奈何走上此路,待到年老色衰无处安身,或是错付真心遭人抛弃,日日都有悲欢离合上演。
这如何不苦?但人生苦难皆来自贪嗔痴,还不如都来学学和尚他,能混口饱饭便万事足,日日笑容满面,阿弥陀佛。
“你改行当乞丐了?”
夭月往和尚一踢,他脚一抬,侧了侧身,小姑娘的玉腿落了个空。
“非也、非也,世道艰难,当和尚的也要学几样本事,混口饭吃。”一说完,他自得其乐的敲起手板,哼唱着莲花落。
“世道有多艰难,瞧你吃得脑满肠肥,可见多丰衣足食。”瞧他从僧衣中又取出一个肉包子,夭月一脸嫌弃。
和尚笑呵呵的一模光头,“要是世道不艰难,咱们养尊处优的郡主何必千山万水,跋山涉水的待在小草棚里……”
一滴、两滴、三滴,淅沥哗啦的雨水来了。
哎哟,遭罪的金枝玉叶。
轩辕青痕美目一睨,“四戒师父,我听出你的冷嘲热讽了,当和尚的不修口德,小心佛祖在你的光头上多烫几个戒疤。”当她愿意餐风露宿不成,她也有她的苦衷,难以言简意赅地说明。
“哈!哈哈……郡主,和尚我戒贪、嗔、痴、怨,可佛祖没让我戒落井下石,你自找的累得和尚还得跟你奔波……”他就是酒肉和尚,最喜享福作乐。
“郡主,喝茶。”另一位貌美如花的侍女初雪送上一杯热茶,茶里加了生姜,微凉的天气喝了暖身。
“嗯!”接过茶杯啜饮,轩辕青痕看看从棚子边缘滑落的雨水。“雨会下多久?”
“起码到黄昏,最迟到子时。”和尚若无其事的跷脚,无忧无虑的烤起龙铁卫捉来的大蛇,这蛇有五尺长、手臂粗,可以吃一顿饱饭。
在场没人露出怕蛇或拒吃的表情,在岭南一带常见这种长虫,他们见怪不怪,蛇肉、蛇羹是岭南的一道佳肴。
“夭月,打张床吧!”她可不要席地而眠。尽管帐篷底部架高,不会碰到地面,可是身娇肉贵的轩辕青痕还是不喜欢地上湿漉漉的感觉。
“是的,郡主。”
夭月取出包袱中的一物,往下一甩,三尺见方的手提匣子忽地拉高变长,竟是能容一人躺卧的架子床,床褥一铺便可躺人,床的一头可拉高,类似躺椅,又似睡榻,夭月和初雪把架子床抬进了轩辕青痕睡的帐篷里。
“啧啧,这东西挺好用的。”四戒看得眼热。
轩辕青痕哼了声,“上仙篁山庄去要。”别打她东西的主意。
“郡主,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做人太小气会引发天怒人怨的惨剧,尤其在雷电交加之际,容易天打雷劈。
“听不懂。”她喝着野鸡汤,神色怡然。
“听不懂和尚跟你解释解释……”人呐!当大度,居上位者应有悲天悯人的胸怀。
“不用。”轩辕青痕眼微闭,不听任何狗吠声。
四戒感慨,“郡主,你家小舅舅也未免对你太好了,把你宠得快成废物了。”唉!他也想有个像谢五郎这样的小舅舅。
仙篁山庄是闻名遐迩的机关世家,先祖拜师鬼谷子门下,精通奇门遁甲和机关术,学成出谷后创立以打造机关为主的仙篁山庄,历代皇陵的机关也由山庄能人出手,历经数百年声名不坠,传世至今。
家族排行第五的谢五郎便是第六十五代传人,手艺为族人之最,现在为仙篁山庄庄主。
轩辕青痕的娘平民出身,原本与轩辕胜天是云泥之别,但因是仙篁山庄三小姐缘故,这才勉强上了玉牒成了皇家媳。
谢三娘和谢五郎是一母同出的亲姊弟,也是嫡出,年岁上相差了十岁,两人感情很好,凶名在外的谢三娘十分疼爱幼弟,当弟弟的相当敬畏……呃!听话,姊姊说的话莫敢不从。
爱屋及乌,谢五郎对唯一的外甥女可是呵护有加,甚至是宠上天了,他以机关术高明着称,每每外甥女一开口要什么,他总会想尽办法做出来,让她展颜欢笑。
轩辕青痕所用的帐篷也都是谢五郎所做的机关,本来也装在匣子里,按下开关,一下子展开,无须人力搭建,一盏六角宫灯从帐幕中间垂落,做为夜里照明用。
“挺酸的,你还俗吧!认我小舅舅当干爹,也许他能把传家宝送你两样。”
面对轩辕青痕的话,四戒呵呵笑着,仰头倒了一口酒。
她转向风沐功问道:“风沐功,你追的方向没错吧?我们都连追了大半个月了。”每次只闻风声不见人,他们刚到,人就又溜了。
“三天前在杨柳镇也发生一模一样的命案,我的人赶过去时被害女子已经失血过多而死,同样的手法,同样的死状,应该是他们没错。”一提到此事,身为提刑官的风沐功脸色非常难看。
数月以来,前后死了九名年方十六的妙龄女子,而凶手至今仍逍遥法外——母子双魔连环杀人惨案,他们便是为此而来,一桩悬而未破的案子。
凶案发生以来,各地官府收集证词,发现死者身边皆有一对母子出现的踪迹。
当娘的年龄不知,外表看起来像四十出头,一脸凄苦憔悴状,已有老态、发半白、面有皱纹,似长年在田里劳作的妇人,皮肤粗黑,走在人群中不会有人回头多看一眼;儿子却是面色异常苍白,十岁左右,体形普通。
这样一对看来平凡的母子却有如夜叉,一入夜就潜入有女儿的人家,点燃迷烟将人迷昏,再以利刃割破女子的颈子,趴伏其上饮血,死者皆为失血过多而死。
轩辕青痕的女乃娘之女便是九名受害者之一,看到哭得死去活来的女乃娘,以及熟悉的少女变成了一具尸体,身为岭南之主的女儿,她觉得自己责无旁贷,必须抓住凶手。
于是她带着一行人随主要调查此案的风沐功往天挹山方向缉凶。
可是这对母子太狡猾了,藉由平凡无奇的面容隐入人群中,叫人无法辨别,加重搜查的困难。
“我们下令各地官府追查一对母子,却始终逮不到人,会不会是我们搞错了什么?”她一直觉得不太对劲,好像有什么被遗漏了。
九具尸体有七具在仵作检验后告知并非完璧,是案发前不久与人苟合,然而仔细询问家属邻里,众人皆说这七人是孝顺乖巧的姑娘,品性温良,并未与外男私下往来。
她想起这件事,把这些事情说出来后不禁道:“若家属和邻里的证词可信,让那些姑娘失贞的人就极可能跟凶案有关,不是有第三者,便是那对母子有问题,母子双魔真的是母子吗?”
风沐功沉吟道:“郡主的意思是,那两人并非母子关系?”难道他们判断错误?
“有没有可能那个儿子是侏儒,在人前出现时故扮小儿样貌?”若已是成人,有些事就说得通了。
“侏儒?”风沐功一震,深思起来。
“还有,饮血的目的为何,在修练邪功吗?”轩辕青痕想起书里看到的九阴白骨爪。
或说有前世记忆,或说是胎穿,跳伞失败活活摔死的她再睁开眼看见光亮时,她已是出生三个时辰的女乃娃儿,因呛女乃而发现自己变小了,发出的声音是哇哇的婴孩声。
那时她真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说话、走路要从头学起,前六个月的口粮是母女乃,没有变化,吃到都快吐了,除了手脚能动、转转脖子外,什么也做不了,形同残废。
好在她投胎投得好,选对了爹娘,不然到了家徒四壁的人家,连口吃食都得土里刨,那才是叫苦连天。
“或是邪教。”四戒在一旁插话。
“四戒,你知道什么?”轩辕青痕问。
四戒把目光投向远方,“据我所知西域有一血月教,他们相信人可以永垂不朽,可以借寿再生,延长寿命,藉由吸血的仪式换血,打造新生的自己。”
“那能改变体形吗?”
四戒思忖了一下,“听说完成仪式可以让身体变化,残缺变全,但没见过。”
风沐功蓦地脸一沉,“为什么不早说……”不管是不是,至少多一条线索。
四戒白眼一翻,又是饮一口好酒,“和尚也是人好吗!若非郡主这一说,我还想不起有这回事呢!血月教相当神秘,若无人引路是进不去,除了刚刚的吸血仪式,还会以人血为祭,处子为上,祭坛中有一血池能让人月兑胎换骨,延年益寿。这传说流传已久,但没人真正见识过,也没见谁活过百岁而不死,纯属虚构,人之妄念。”
“我们不就一路往西行,再继续追下去就出关了,往西域而去……”难道真与此有关?
轩辕青痕一说完,众人神情都有些晦暗不明。
“是我耳朵听错了,还是雨声产生的错觉,我似乎听见刀剑交击声。”煮着茶的初雪忽然开口,打破了静默。
“三里外的菩提林。”四戒打了个哈欠,摇摇所剩无几的酒葫芦,一巴掌拍到脸上,抹去嘴边的酒渍,摇摇晃晃站起身。
“别没事找事。”风沐功目露不赞同,同行的这几人给他惹了不少麻烦。
“闲着也是闲着,不活动活动手脚老得快。”轩辕青痕一笑起身,暗喻风沐功年纪轻轻,暮气沉沉。
“郡主说的对。”
和尚也爱看热闹,四戒笑嘻嘻地追上带着人往菩提林而去的轩辕青痕,风沐功见状还能如何,只能招呼了手下,随之而去。
“何必做垂死挣扎呢!引颈就戮,省得皮肉受罪,你这样玉般的人儿多挨上几刀,我看了可是十分不舍……”那抹红,真艳丽,如同花朵,开出死亡的颜色。
对方那种轻佻无耻的语气彻底点燃男子的怒火,“少说废话,鹿死谁手尚是未知数,今日埋骨于此的人或许是你们。”
他拼着一死也不放过一人!
在雨中,剑尖向下的长剑滴着血,雨水洗去男子身上血污,露出一张足以令皓月失辉的俊美容颜,即使狼狈不堪、玉冠斜戴、湿发覆额,还是难掩美玉一般光华,皎皎生辉,宛如上天精心雕凿的玉人。
说话轻佻的蒙面人不屑嗤声,“啧,快死的人也敢说大话,我身后还有两百名死士,而你身边只有十名不到的护卫,你认为你活命的机会有多少?”以卵击石,愚不可及。
这回不必男子说话,他身旁的护卫已经或是宣示忠诚,或是破口大骂。
“吾等誓死扞卫世子!”
“我们愿为世子而死。”
“叛徒,要不是你用卑鄙的手段算计,世子怎会落入你们布置好的陷阱……”被信任的人出卖,叫人情何以堪。
已经不在乎会不会被认出来的战十七取下蒙面黑巾,仰头狂笑,“兵不厌诈还是世子爷教给我的,属下很感谢世子爷的教导,没有您就没有属下出头的一日。”
面对昔日战友的谩骂和怒视,他只有志得意满,没有一丝羞愧和内疚,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爬,他不认为自己有错,有好的出路谁会错过?
汝南王世子南宫九离冷声道:“那女人允了你什么好处?让你谎称父王受困,让我驰援,在路上设伏。”
眼前的背叛叫人心寒,却也是情理所致,世上最难防备的是人心。
战十七挑眉一笑,“夫人允诺我将湘云许配我为妻,我喜欢她很久了,想娶她想得心都痛了,世子爷却以一句『大丈夫何患无妻』敷衍我,始终不肯成全我,让我像傻子一样的为你卖命。”
守在主子身旁的一名护卫难以置信地吼,“战十七,你疯了,为了湘云那女人竟然背主……”早就被睡烂的婊子,他竟眼瞎的看上她。
“十三,不用说了。”南宫九离举起手阻止属下的多言,人若想背叛会有无数的理由。“就这样?一个女人。”
战十七又笑,一脸得意,“夫人还说要将战字辈暗卫都交给我,让我当王府的侍卫长,世子爷,属下该拒绝吗?”
“的确是不错的待遇,足够引人心动,不过你要先有命活着。”
话一落下,南宫九离身形瞬移,长剑一刺,上挑,战十七胸前一道血花喷射而出,接着是回身挡剑的铿锵声。
战十七咬牙切齿,“你……居然偷袭……”可恶,他太轻敌了,以为重伤的世子无力再战,他能轻而易举的拿下。
“如你所言,兵不厌诈。”
“好、好、好,本来还想留你一命,让夫人处置,如今是你自寻死路,怨不得人。”血流不止的战十七怒不可遏,看昔日的主子如同仇人,他不死,誓不罢休。
“即便你杀了我,可没有我的允许,你以为暗卫营会听你调动?”异想天开,就算那女人出面也无法动弹一二,他们是南宫家训练出来的影子,只听命南宫家认同的人。
“不劳世子爷费心,一旦我『拼死』救出世子爷的尸身,浴血奋战置生死于度外,相信不少弟兄会信服于我,听从我的召唤为世子爷报仇。”只要把在场的人杀光,剩余的那些人对真相全然不知情,他便能轻易的蒙混过关。
战十七的眼中布满血光,在他眼前的这些人都是死人,和先前死去的那些人一样。
战十三为主子不平,他一只手伤得很重,已经提不起剑,换手握剑,护在主子左右,“无耻,你怎么有脸面对世子爷的栽培,湘云……”早就是二公子的人,只差收房了。
“住口,战十三,你不配提起湘云,湘云说你数次对她不规矩,起了觊觎之心。”他还没算这笔帐呢!早晚将人碎尸万段。
战十三一听怒喝,“人尽可夫的婊子你还当宝,你问问看小秦氏用她犒赏过多少人,我嫌她脏。”
“战十三,你找死——”他要亲手取下他的首级,用血淋淋的脑袋铺就青云之路。
雨,不断的下。
风,透骨的冷。
两眼通红的战十七只看见近在面前的荣华富贵,无视冷风斜雨里的细微足音,持剑的手往上一举,下令屠杀,一时之间,两百名死士一涌而上。
以多围少还有第二种结果吗?还不是探囊取物般容易。
死士的想法都一致,根本不把几个伤患放在眼里,这些人除了死别无选择,只在于早死、晚死而已。
但是话太多真的不行,若是早早速战速决,少说些废话,也许早就得手了,可以回府领赏,不会有后面的死不瞑目。
“啊!”
“噗。”
“呃!谁……”
“吓,为什么有短……”
短什么?气不长的还真没法一口气说完遗言,透心而入的是短箭,以十八连弩射出。
“是谁,谁敢阻拦汝南王府办事?”看着一个个莫名其妙死在跟前的死士,心一惊的战十七慌张的往后退。
“杀害汝南王世子是为汝南王府办事,这么滑稽的事还是第一回听见。”哎呀!她得捧着肚子,免得笑破了。
女的?还认识世子爷……
战十七想不出来是谁,转向声音来源处喝道:“劝你少管闲事,我饶你不死。”
“咯咯……小九呀!你们汝南王府的人是不是脑子灌水了,居然连我也敢威胁,是谁饶谁不死呀!真是见到了阎王还不知死期已近。”可怜呐!死到临头还妄言。
一听那句“小九”,面色苍白的南宫九离随即松了口气,体力不支的往地上一坐,调息运气,其他下属见状也跟着把握时间上药,伤得重的索性往后一倒,听天由命。
“你怎么才来?”差一步她就只能去汝南王府上香了。
一声银铃般的轻笑声回荡在四周,明明是清脆悦耳,宛如百灵鸟啼叫,战十七和剩余的死士们却如同听见黑白无常拖动的锁链声。
“啧!这么没良心的话你怎么说的出口?什么叫怎么才来,你又没有特地向我求救,路过你有没有听过,要不是被雨耽误了行程,我早在下个城镇吃香喝辣、香枕暖被梦周公。”他这是什么运气呀,她成了他逢凶化吉的祥瑞不成。
“轩辕青痕,你还要多踩我痛脚几下才肯出来吗?”她这张嘴对他从来没客气过,总爱往心窝里扎针。
“轩……轩辕青痕……”岭南王之女,岭南一带让人一听就胆寒三分的女煞星?战十七刷地脸色发白,期盼不是她。
“不就是我嘛!几年不见你还认得出人,不容易呀!不过你脑子被水泡坏了吗?居然被这般拙劣的伎俩骗倒了,你对得起我父王吗?”
早教过他不可尽信于人,凡事留三分。
用人不疑没错,却也要记得给自己留条后路,繁花开尽总有些残枝枯叶。
父王还说他是盛世天才,根本是蠢猪一头,明显有诈的消息,竟敢以身涉险。
在一柄巨大的红色宫伞下,坐在竹轿上的轩辕青痕意态慵懒,被一前一后两名壮实的护卫扛着现身。
她悠然自在,一身清爽,南宫九离却是满身泥泞,血腥味浓重,那真的是春光明媚和冬日雪泥的对比,叫人唏嘘。
“这世上只有一人会喊我小九。”他想忘也忘不了。
“呵呵……这些人呢!要做成麻花卷还是人脍,我家的厨子擅长九大菜系,蒸、煮、炒、炸、烘样样鲜美。”她家的小九只能她欺负,谁敢和她抢就是找死。
“不留。”南宫九离冷言。
“好,听你的。”就让他们好来好去,入畜生道投胎去。
“等……等等,我等立即离去,请郡主手下留情,勿枉造杀孽……”他还不想死。
轩辕青痕说得笃定,“现在想走,来不及了。”她这人可没什么怜悯心,尤其是对咬主的狗。
“郡主,我是王妃的人……”战十七话说一半,两眼忽地瞠大,眉心多了三寸长的弩箭。
“我最讨厌话多的人,拖拖拉拉不长话短说,何况小秦氏算个什么东西,我皇伯父都不承认,还好意思自称王妃,她自个儿喊来穷开心吗?”也就老秦氏当她是个东西。
汝南王府是朝中少有的异姓王,也是一个烂摊子,难收拾。
老秦氏、小秦氏几乎毁了一个南宫家,把南宫家的男人逼得死的死、走的走,一窝子仇人,而女人个个活得像寡妇。
小秦氏是南宫九离亲祖母的娘家侄女,老秦氏以婆母的身分逼死了南宫九离的亲娘,以自身喜恶强逼独子续娶,可南宫厉恨毒了老秦氏的阴狠冷血,不肯再娶,因此避入军营,长年不回王府。
为了一己之私,老秦氏就对自己本来就不喜的孙子下毒,让身在营中的南宫厉不得不赶回王府,抱起奄奄一息的儿子四下寻医,最后累得自个儿也病倒了。
此时的小秦氏趁虚而入,在药中多下了一味药,打扮成南宫九离娘亲的模样,借以春风一度,与之有肌肤之亲的南宫厉不得不留下小秦氏,以示负责。
小秦氏因此受孕,十个月后生下南宫琮,只是南宫厉自那一晚后就再也不回汝南王府,直接在军营中安家,无论秦家女把王府搅得怎么乌烟瘴气,他都眼不见为净,她们能把王府拆了是她们本事,他早已心灰意冷了。
而当年只有六岁的南宫九离被汝南王送往岭南,由轩辕胜天教他武功和排兵布阵,直到他有自保能力。
南宫九离却是笑了,看向轩辕青痕的眼神多了几分感激温柔,“话不长怎能等到你出手援救,也是我命不该绝。”她是他的福星,遇到她总是吉星高照,否极泰来。
“龙一,都杀了。”轩辕青痕可没他的好心情,冷声吩咐,南宫九离脸上的剑伤让她分外火大,一张倾国倾城的绝世美颜不容有瑕疵。
龙一应道:“是。”
两百名死士像割韭菜似,一割就是一片,配戴十八连弩的龙铁卫连近身都不用,十八枝箭一发射,地上多一排死人,再射,又死一排,三射,还能站着的人不多。
面对改良过的新式武器,再多的死士也不够死,连同战十七在内的尸首全数运回送给小秦氏,连同招魂幡,布幡迎风招摇,上面用鲜红的血写了四个字。
叛王者,死。
看到四个血字的小秦氏当下吓晕,躺在床上三天起不了身,一闭眼就看见血淋淋的人影,一听脚步声靠近就疑心有人要害她。
但这些都是后话了,此刻的轩辕青痕才让人收拾了战场。
轩辕青痕居高临下打量着南宫九离,“小九,你这身狼狈太丢人了,要不要入我帐内稍作歇息?”泥猴一只,让人看了想往澡桶里扔。
“叨扰了,小师姊,不过你可能要扶我一把,我伤得有点重……”
话才一说,南宫九离眼前一黑,轩辕青痕急忙从竹轿上跳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