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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机·第二季:罗刹之国 第七章 铁甲宝剑

第七章铁甲宝剑

下午,五点。

让我们暂时离开“另一个世界”,回到沉睡着的南明城里,旅行团暂住的大本营二楼。

他们正等待着探险队归来。

十字架。

厉书梦到一片昏暗的空间,缭绕着红色烟雾,闪烁着白色烛光,十字架的影子印在脸上。其余一切都是模糊的,只剩下圣母玛丽亚怀抱圣婴,在光影与烟雾中忽隐忽现。他跪倒在高大的管风琴边,口中默念着约翰福音,四周响起唱诗班的歌声。突然,有一束耀眼的光芒,穿破天顶的有色玻璃,撕开雾霾与烛火,变成锋利的箭矢,呼啸着射入瞳孔。

在双眼被瞎掉之前,厉书见到了天机。

从梦中醒来,他见到了天花板。

他额头已布满大汗,翻身从沙发上跳起来,紧张地揉着双眼。

谢天谢地,还能看得见!这是大本营的二楼客厅,旅行团休息的地方。

自己居然睡了一下午,还感到腰酸背痛,是不是未老先衰了?

厉书抓着自己的头发,心想怎么又梦到教堂了?小时候的每个礼拜天,父母总带他去徐家汇的天主教堂,让他听唱诗班的赞美诗。偶尔还会去郊外的佘山,登上“远东第一圣殿”,然后折下来沿着那条“苦路”返回。在他读高中后,又强迫他学习拉丁文,甚至要他去参加神学院的进修班。据说他家信教已经十几代了,最早可追溯到明朝崇祯年间。

但是,厉书没有选择做神甫,而是在大学毕业后进了出版行业。他越来越少和父母往来,也越来越少去教堂,至今已三年没做过礼拜了。

他强迫自己要忘掉教堂,忘掉从小背诵的《圣经》的句子,忘掉那已死的古老的拉丁文。

然而,十字架的影子,依然屡次在梦中浮现,让他无处藏身。

于是,那行刻在石板上的拉丁文,穿越四百多年的光阴,直接烙进了他的眼球。

命运如斯,一如某个巨大的环,博尔赫斯的圆形废墟,让他彻底投降,彻底阪依。

我主在上,请宽恕我的罪恶。

若不宽恕,我亦无怨言。

厉书痛苦地抬起头,他依旧坐在二楼的房间里。他的同伴们还未归来,已经好几个钟头了,那些人到底怎么样了?

喉咙里有火烧起来,他走到厨房喝了杯水,经过另一间卧室门口时,特意往里瞟了一眼。

钱莫争和黄宛然仍然呆坐着,两人都如泥塑木雕一般。原本生龙活虎的钱莫争,体内的活力都被抽干,完全“蔫”掉了。

忽然,厉书想起了神秘的小枝——糟糕!会不会趁着他睡着时逃跑了?

这时她抬起头来,猫一般的眼眸里闪动着灵光:“有什么事吗?”

“哦,没什么。”

小枝低下头继续看书,活月兑月兑一个用功的好学生。

她的眼神实在是过分干净了,干净得让厉书无法相信,以至于当即打了个冷战。他匆匆退出书房,走到另一间卧室的门口。

十五岁的秋秋,和美国女子伊莲娜正坐在屋子里。

伊莲娜正坐在笔记本电脑前,玩着《寂静岭》单机版的游戏。秋秋独坐坐在床边,摊开一张大大的南明地图,仔细搜寻着什么。

她仰起头看着门口的厉书,月兑口而出问道:“A709是什么意思?”

“什么?你在问我吗?”

厉书走到了她跟前,而戴着耳机的伊莲娜,还沉浸在恐怖的游戏当中,完全没注意到他进来。

“是的。”

秋秋指了指地图上一个黑点,那里位于地图的正上方,也就是南明城的正北部,已经超出了城区的范围,在一片绿色的山区里。

有个极其微小的黑点,几乎要用放大镜才能看清,厉书几乎都把鼻子贴上去了,才发现居然是个骼骼标记,下面还有两根交叉的白骨,酷似电影里看到的海盗旗。

在这个奇特标志的下面,还有几个很小的文字——A709。

“A709?”

厉书随口念了出来。

“我也感到奇怪,这是什么意思呢?”

秋秋把心思都放到这上面了,看起来也没中午那么悲伤沉默了,虽然大家并不奢望她能迅速从父亲死去的阴影中走出来。

在A709和海盗标志的下面,地图上还画着一条弯曲的小路,但图例里并没有骷髅的标志,也没有说明A709的涵义。

厉书摇摇头说:“不知道——反正这鬼地方不知道的东西还多呢。”

他说着走到伊莲娜身后,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立即将她吓得跳起来,反身便一拳打了出去。厉书也没什么防备,被她打个了正着,幸好这记女子防狼术属常规级的,否则非得破相不可。伊莲娜出拳后才反应过来,急忙将厉书扶起来,连说了几个“sorry”。

“你……出手好狠毒啊!”

厉书捂着脸坐下,以武侠小说中人物的语气说道。

“也怪你为什么突然吓我,我可是在玩寂静岭!”

“寂静岭?”

厉书心里却在说——我们已经在寂静岭上了。

罗刹的黄昏。

孙子楚、林君如、唐小甜行走在残垣断壁间,血色夕阳掠过几棵大树,照射到他们唇上,仿佛刚刚进行完人血晚宴。

几尊巨大的佛像已坍塌在地,仍以神秘的微笑看着他们。在碎裂的石缝里,顽强地长着几棵榕树,棕色的根须肆意伸展,改变着历史与现实。

这里位于大罗刹寺金字塔西侧,仅仅隔着一道围墙,但植物茂盛了许多。照例又是一尊高大的塔门,上面是飞天女神浮雕。穿过塔门是古代王宫,东南亚宫殿大多是木结构的,经过数百年早已腐朽,只剩下地基和残壁。红色宫墙一片斑驳,长着青色苔鲜,宫门前排列着七尊眼镜蛇保护神。

他们穿过宫殿大厅,依稀感到千年前罗刹帝王的威严。大殿后面有一座坍塌的建筑,孙子楚看了看石碑上的梵文说:“这是罗刹国王的藏经阁。”

藏经阁旁有块正方形水塘,可能是古代的放生池,现在已没有生命迹象了,只有成群的蚊子在水面飞舞。

孙子楚等人绕过藏经阁,后面是片十字阳台,左右各有狮子雕像守护。唐小甜再也走不动了,疲惫地坐倒在草地上,捂着脑袋说:“我不想再走了!我只要杨谋,我的杨谋!”

“是啊,天知道他们在哪儿?”林君如回头眺望着高耸入云的五座宝塔,“或许还在那下面的地道里吧?”

还有一种可能性她没说出来——会不会被石头砸死了?

“够了!”孙子楚自我安慰道,“他们都会平安无事的。”

话还没说完,就感到身后有什么动静,他立刻警觉地回过头,那是组精美的浮雕,刻着著名的九色鹿的故事。

废墟的斜阳洒在浮雕上,那个恩将仇报为了金子而出卖神鹿的家伙,隐隐发出某种奇怪的声音。

唐小甜飞快地藏到他身后,战栗着问:“那个坏蛋活过来了吗?”

而孙子楚也已目瞪口呆,他分明听到浮雕里有人说话,难道这些雕像显灵了?或者要把三千年前故事里的是非,搬到此时此地来解决?

突然,这个恩将仇报的家伙的脑袋竟掉了下来,在石阶上砸得粉碎,浮雕壁上露出一个大窟窿。

这就是出卖九色鹿的现世报?不过也来得太晚了吧?

那是杨谋的脸。

林君如也看出来了,拉起犯傻的孙子楚跑过去,而杨谋已艰难地把头探了出来

唐小甜扑到他跟前,也顾不得周围有其他人了,立即狂吻了一番。

孙子楚也明白是什么回事了:“你快点往后面退,免得伤到你们。”

说完杨谋缩了回去,重新露出浮雕壁上的窟窿。孙子楚随手抓起一块大石头,心里默念着罪过罪过,这回可犯下破坏文物罪了,随即将石头用力地砸向浮雕。

随着“砰”的一声撞击,九色鹿的故事大半破碎,腾起一阵浓烈的烟雾。过了一会儿,从灰尘里跑出三个人,正是杨谋、童建国和玉灵。

原来他们三人在甬道里转了很久,走到尽头才发现是片大厅,用手敲了敲石壁,感到又轻又薄。他们用力地敲打最薄弱的地方,或许是浮雕年代太久,已经风化得脆弱不堪,就这么被打出一个窟窿,正好巧遇了孙子楚他们三个人。

重见天日后,杨谋几乎跪倒在地,仰面看着西天的余晖,像个虔诚礼拜的朝圣者。

孙子楚却低头站在浮雕前,为自己毁坏文物而忏悔,口中念念有词:“九色鹿啊,九色鹿,请不要怪罪于我。我被迫打碎您的金尊,是为了拯救三个人的生命,我相信我的选择并没有错,请护佑我们平安吧。”

现在他们重新集结了——孙子楚、林君如、童建国、玉灵、杨谋,还有唐小甜。

由八个人组成的探险队,只剩下叶萧和顶顶还下落不明。

童建国仰头说:“天色就快要黑了,我们要快点离开!”

“不,我们还剩下两个人没出来,必须要等待他们。”孙子楚变得异常固执,大声地强调,“甚至回去救援!”

“那是在找死!”

童建国也毫不客气,他明白一旦到了晚上,命运就不再属于自己了。

“他说的有道理,天知道叶萧和顶顶在哪里?”林君如也过来劝孙子楚,用台湾女生特有的嗲味说,“我们要顾全大局,不能再冒任何的危险了。”

“你们都好自私!只想着自己保命,而我不想抛下我们中的任何一个。”

最后,孙子楚急切地看着玉灵,她忧郁地避开他的目光,然后缓缓举起了手。

五比一,通过童建国的方案,立即离开罗刹之国!

孙子楚气得用力踢了一脚碎石,结果把自己的脚趾头踢疼了。

童建国安慰他说:“我们明天早上还会来的,一定把叶萧他们找到,但过夜必须得回大本营。”

然后,六个人启程离开古王宫,穿过女神塔门原路返回。

当孙子楚走入丛林,回头仰望那高高的宝塔时,心底响起1861年法国人亨利·穆奥在发现吴哥窟时的惊叹——

“此地庙宇之宏伟,远胜古希腊、罗马遗留给我们的一切,走出森森吴哥庙宇,重返人间,刹那间犹如从灿烂的文明堕入蛮荒!”

是啊!如今的人间已是蛮荒。

至于叶萧和顶顶,他们在天堂还是地狱?

傍晚,六点。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但这里既不见夕阳,也没有黄昏,而是永恒的黑夜。

地下、甬道、阴风、白骨……还有叶萧和顶顶。

此刻,黑暗笼罩着两个人,并排靠在一堵石壁上。叶萧将水瓶递给顶顶,她拧开盖子只喝了一小口,又还给他说:“还是省一点吧。”

“你说他们那些人都到哪儿去了?”

“也许死了吧。”

她轻描淡写地回答,就好像死了一群苍蝇。

“不——”

但叶萧也不知如何反驳,无奈地长出一口气,像瞎子一样睁大眼睛,仍然是漆黑一团。

“你相信吗?我们真的中了诅咒。”

他苦笑了一声回答:“你真奇怪,自从踏进丛林就好像变了一个人,说句不好听的话——有些神经质。”

“没错,非常神经质。我在丛林小道里就闻到了那股气味,像电流一样传通全身。当我看到那堵高墙时,响起了奇怪的耳鸣。”

“耳鸣?那是因为太累了。”

“不,这绝不是身体原因。”顶顶坐在黑暗中,还有力气大声说话,“我真的听到了那个声音,就在我耳边窃窃私语,而且说的居然是藏文!”

“藏文?”叶萧皱起了眉头,“你没搞错吧?”

叶萧却不以为然:“幻觉,人在疲劳时会有幻觉的,因为你去过西藏,所以潜意识里会带入那时的记忆。”

“我真的听到了!不是和你开玩笑!”

黑暗中彼此都看不见,她在叶萧耳边吹出气息,让他心里一阵发痒。

“好吧,就当你是被灵魂附体了!”

叶萧打开手电照射着前方,忽然掠过一个森白的影子。

同时,鼻子闻到一股难闻的气味。

光束往下照去,地面上显出几根人骨,接着又有些碎骨头,还有个被砍下的头骨。

“原来是死人。”

顶顶一点都不害怕,因为死去的人是无害的。

他们小心地踏过遍地的骸骨,手电光线里又现出一把缅刀,从刀的装饰看应该年代久远。但时隔多年依然锋利无比,刃口在电光下发出森严的寒光,或许当年是把削铁如泥的宝刀。

他们一步步向前走去,发现更多的尸骨,大多是身首异处,活着被拦腰砍断,很少有完整的骷髅。许多人骨上覆盖着甲片,有古印度的锁子甲,中国的铁片铠甲,甚至有整块板甲。有的被砍下的头骨旁,滚落着瓜形或壶形头盔。还有更多甲片散落在地上,乍一看宛如铜钱撒地。

各种兵器也越来越多,除了常见的刀剑弓箭,还有马来地区的蛇形匕首,阿拉伯的大马士革弯刀,印度的五子流星锤。波斯的镶银钢铁长矛。兵器大多已锈迹斑斑,刃上也布满了缺口,但却足以组成一支装备精良的军队。

“看来这里发生过一场激烈的战斗,这些人都是在刀光剑影中战死的。在那么狭窄的甬道里杀来杀去,一定是非常残酷的。”

叶萧边说边抚模着石壁,连这上面也有许多刀剑砍痕,可以想象得到战斗的惨烈程度。

他们踏着尸骨向前走了数十米,一路上都是这些东西,起码成百上千。这条甬道简直成了绞肉机,腐烂的气味在此积累数百年,或许正是亡魂的哭泣。

鼻子渐渐适应了腐烂气味,前头的残骸仍无边无际,顶顶停下来自言自语道:“有多少骨头,就有多少母亲的眼泪。”

叶萧被她这句话怔住了,不知道该如何作答,小时候他的梦想是成为军人,或者穿越到古代参加战争,但真的面临这些残酷景象时,他的心仿佛被猛刺了一下。

他捡起地上的两副锁子甲,它们全是用铁环连缀而成的,粗看就像柔顺的毛衣,若穿在身上就知道分量了。甲的胸部露出破洞,许多铁环也因此月兑落,显然是被长矛或宝剑刺穿的。古人的铁甲抓在自己手中,似乎模到了灵魂重量,轻飘飘的又不愿离去。

这时,顶顶手中也亮出了一块甲片。在手电光线的照耀下,明显与地上那些不同。这块甲片是半圆状的,保存得还非常完整,几乎就像新打造好的一样。

“鱼鳞甲?”

叶萧总算认了出来,因为下午在石棺里也见到了许多这样的鱼鳞状甲片。据说这种甲片连结在一起可以刀枪不入,如鱼鳞虽软却异常坚固。古时候只有君主或大将军才能穿这种甲片,好莱坞历史大片《天国王朝》里的穆斯林大英雄萨拉丁穿的就是鱼鳞甲。

“没错。”

顶顶居然将它放到唇边,几乎吻到了那冰凉的甲片。

“从哪儿来的?”

叶萧肯定地上没有这样的甲片。

“石棺。”

他惊讶地问道:“你自己拿了一块甲片?”

“在你们离开那个石室之前,我从石棺旁边捡起这块甲片,悄悄藏在了衣服口袋里。”

顶顶嘴角边挂着一丝诡异,鱼鳞甲片就像削薄了的硬币,在她的手指间不断翻动。

“你不该瞒着我们,偷拿棺材里的东西!”

“但我无法抗拒。”

“抗拒什么?”

“甲片,我无法抗拒它的诱惑,并不是因为它有多么值钱,更不因为它有多漂亮。”顶顶把头靠在墙壁上,停顿了许久才说,“只因为它对我有特别的意义。”

“是什么?”

她拧着眉头没有回答,而是将甲片放到叶萧眼前,让他用手电仔细照射上面。

在近距离的光线注视下,半圆形的甲片上,露出一个菱形花纹。铁甲上的花纹很是精美,带有繁复的植物图案,再细看发现是一朵绽开的莲花。手指模上去是突出的阳纹,宛如硬币上的浮雕,虽然隔着数百年岁月,仍能感受到铁甲主人的威武。

“这个花纹好特别啊,莲花代表什么意思呢?”

顶顶说这段话的时候有些激动,仿佛眼前已绽开了一池的莲花。

叶萧却摇摇头说:“可甲片的主人是个男性,穿着铁甲是为了杀人,去终结别人的生命,正好与莲花的意思相反嘛。”

“不,为了保护绝大多数人的生命而战斗,也就是为了生命而战斗,为了女性而战斗,甲片的主人是正义与尊严的化身。”

“好吧,就算是护法之甲。”叶萧不想在这种地方与她争论,只想快点逃出去,“只是我从没听说有在甲片上铸造花纹的,那么小的甲片要铸造那么精美的花纹,肯定要费不少工夫吧,古代只有最高超的盔甲师傅才能制作,何况他那副鱼鳞甲看起来还是实战用的,真不简单。”

“我在石棺旁边仔细观察过了,那副甲衣的每片鱼鳞甲上,都有着相同的菱形莲花纹。而我手里的这枚甲片,是其中保存最完好的。”

他们关掉了手电,万一最后一节电池用光的话,永恒的黑暗将囚禁他们直到末日审判。

“也许,我是命运中注定要来到这里的。”

顶顶在黑暗中轻声地说,似乎忘记了地下罗刹战士们的骸骨。

“为什么?”

“因为——”她又猛地摇了摇头,那种可怕的晕眩感又来了,手里捏紧口袋里的甲片,咬着嘴唇说:“就是因为这枚甲片。”

“它?”

“别再问了,我会慢慢告诉你的。”

地狱深处,又一阵阴冷的风袭来,吹乱了她鬓角的发丝。

夕阳彻底没落了,一轮明月挂上榕树梢头。

场景,从一千年前,切回到一千年后。

丛林小径——鳄鱼潭——溪流林——南明城——大本营。

七点钟,探险队归来。

孙子楚、林君如、童建国、玉灵、杨谋、唐小甜,六个人按原路返回,还是童建国开着那辆车子,回到了大本营巷口。

当疲惫不堪的他们下车时,对面骤然响起一阵骇人的嚎叫。大家慌乱地回过头来,在昏黄的路灯下,一条巨大的狼狗映入眼帘。

又是它!

曾经与小枝在一起的那条狼狗,也攻击并追赶过他们。童建国对它分外眼红,想必狼狗也认得他的脸,因为他用枪对准过狼狗的眼睛。

它蹲在马路对面,对他们虎视耽耽,雄壮的身体在黑影中忽隐忽现,狼眼映着天上凄凉的冷月,如山洞深处的野兽。

“也许,它整个下午都守在这里,准备救出楼上的小枝?”孙子楚倒吸了一口凉气,嘴角颤抖着说,“快点上楼!”

随着他一声大喝,其余人也紧跟着他冲向住宅楼。而蹲在马路对面的狼狗,也得到了进攻信号,撒开四条腿冲了过来。

转眼间大家都跑进了楼道,只剩童建国还站在原地发呆,杨谋只得又折返了回来,拽着他的胳膊往回跑。

厉书茫然地打开房门,他们争先恐后地拥了进去,几乎把厉书压倒在地板上。随即童建国紧紧关上房门。

还没等倒地的人爬起来,门外便响起一阵凶猛的犬吠,接着狗爪已重重地打在了门上。

“砰!砰!”同时又有“嗷!嗷!”的嚎叫,瞬间响彻黑夜的楼道,也让屋里的人们不寒而栗。

探险队归来却来不及喘气,留守的人们也被他们吓到了。狼狗与他们只有一门之隔,吠声与拍打声让房门不断颤抖着,眼看门锁就要被它打坏了!

厉书艰难地爬起来,与童建国、杨谋等人一起,合力将电视机柜挪到门后,死死地把房门顶住,就像古时候守卫城门的战斗。

女人们都花容失色,纷纷躲进里面的卧室,男人们则聚拢在门后,用力地顶住电视机柜,好像门外根本不是一条狗,而是力大无穷的非洲狮。

孙子楚回头看着书房,正好撞到小枝的目光。其他女人们都惶恐不安,唯有她面无俱色地靠在门框上。这个二十岁的美丽女子,低垂眼帘略带慵懒,嘴角微微上撇,右脚抬起踩着身后的墙壁。裙摆间的纤瘦小腿,在灯光下白得耀眼,整个身体玲珑剔透,仿佛摆着POSE等待摄影师按动快门。她不再是初见时清纯无瑕的少女,而更像是目光有毒充满诱惑的人间尤物。

而门外那凶猛的野兽,正是为了这个美丽的尤物而来!

他马上冲到小枝跟前,逼迫她退入书房,轻声耳语道:“不要!不要发出任何声音!”

尽管,狼狗肯定闻到了她的气味,忠犬救主的一幕难以避免地上演,但没人愿意成为它的牺牲品,也没人愿意把小枝放走。他们只能在门后坚守,一如被困死在这沉睡之城。

玉灵向大家做了噤声的手势,房间里渐渐安静下来,所有人都站在原地,只有心跳声依然剧烈。

小枝坐在书房的椅子上,孙子楚站在她身后,雕塑般纹丝不动。

死一般的寂静,维持了五分钟。

七点半。

外面的楼道没有一丝动静了,杨谋第一个打破沉默:“它走了?”

“不,也许它还潜伏在外面,就等着我们放松警惕开门出来,它非常聪明,非常狡猾!”

领教过狼狗智商的童建国,用气声压低了回答。

刚放松下来的人们,又紧张地面面相觑。只有林君如坐倒在厨房,模着肚子说:“我们那又累又饿了,如果不先吃饭的话,不用等狼狗进来收拾我们,自己就先倒下了吧。”

她说的也有道理,黄宛然立刻准备起了晚饭,其实早就做好了,只等他们回来吃呢。

众人七手八脚地将橱子柜子等重物顶在门后,这下就算是大象也未必撞得动门了。

随后,大家聚拢在客厅吃晚餐,但都不怎么敢吃肉食,生怕这气味会吸引外面的狼狗。

黄宛然、钱莫争互相坐得很远,秋秋则坐在伊莲娜身边,童建国和玉灵坐在一起,杨谋再也没有力气拍DV了,孙子楚始终监视着小枝。

“我们少了两个人。”厉书忽然轻声说,他放下饭碗皱起眉头,“叶萧和顶顶呢?”

孙子楚无奈地摇了摇头:“我们也不知道。”

接着,他也不顾门外有没有狼狗偷听,便把下午的所见所闻,全都告诉了留守的人们。

厉书等人听完觉得不可思议,都没心思吃晚餐了。乱七八糟的客厅里,十几个人全都面色凝重,气氛如窗外的黑夜般压抑。

沉默痛苦了一天的钱莫争,禁不住喊道:“那该怎么办?叶萧与顶顶,他们是死是活?”

他们还活着。

晚上八点。

黑暗中响起了一个清脆的女声,几块饼干塞到叶萧手里。

“啊,哪儿来的?”

“下午孙子楚给我的,他们带了许多干粮。”

项顶还保持着清醒,将一小瓶矿泉水交给叶萧。

他俩已被困了几个小时了,四周是甬道冰凉的石壁,身后是无数古代武士的尸骨,还有成堆的铁甲和兵路。

叶萧拧开瓶盖轻轻呷了一口,水流穿过他的咽喉,宛如喀斯特的地下暗河。他本能地抓起饼干,迅速地往嘴里吞咽,饼干在这地底囚笼里胜过了山珍海味。

为节约仅有的电池,两人都关掉了手电筒。反正也看不到彼此的脸,不用顾及什么吃相。叶萧吃完后仰望甬道如无边夜空,连星星也不见一颗,真是适合做坟墓的好地方。

时间在这里已没有意义,今晚就在这里过夜吗?叶萧转头看着身边的人,却连个轮廓都看不清,只能闻到顶顶身上淡淡的香气。

他随手模到一个头骨,不禁戚然道:“我们会不会和这些人一样?”

“困死在这里?几百年后也变成一堆骨头?”

叶萧平静地问道:“会吗?”

她的目光在黑暗中闪烁了片刻,以平静的语气回答:“当然!”

“绝望了?”

“不,每个人都逃不过的,谁不会去往另一个世界呢?就连佛陀也会涅槃,何况我们凡人呢?终究不过一把尘土而已。”

她丝毫都没有害怕,反而放松地枕着墙壁,与叶萧的肩膀互相依靠。

“人生五十年,无有不死灭?”他苦笑着看了看旁边,近得可以与她交换呼吸,“没想到你一个小姑娘,居然能看得那么开啊。”

“我常念百字明咒,就是我的那首歌,好适合在这里唱啊。”

“别!我怕这里战死的幽灵们,也会被你的歌唱醒过来。”

“你是在夸我还是贬我啊?”

叶萧也笑了起来,这难得的苦中作乐,让他又霍地站起来:“是在鼓励我们!我可不想死在这里。”

他重新打开手电筒,照亮前方亘古的黑暗。在布满盔甲与尸骨的甬道,映出一团昏暗的光晕,似乎隐隐有鬼火闪烁。

“那是什么?”

顶顶也惊得跳了起来,同时打开手电向前照去,光束越过满地的枯骨,强弩之末撞上一团绿色火焰。

幽灵的眼睛?

“跟我来!”

叶萧小心地向前走了几步,她紧紧跟在后面,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

“把手电关了!”

他以命令式的口气说,随后关掉自己的手电。顶顶的手指犹豫了两秒钟,便漆黑一团了。

黑暗的两道尽头,只剩下那团绿色的鬼火,幽幽地飘浮跳跃。耳边又一次微微响起一个声音,那个声音在对她呢喃,听不清楚是什么语言,抑或是情人的窃窃私语?

叶萧却什么都没听到,只窥定那点骇人的幽光,一步步向前踏去,也不顾脚下踩碎的那些骨头。

半分钟后,两人走到“鬼火”跟前,才发现绿光是从骨头里发出的。原来是人骨中的磷质,在较高的温度下发出的光亮。

“奇怪!”顶顶又打开了手电,照着甬道前方说,“都几百年了,怎么还会有磷质呢?”

“这个地方本就不能用常理来解释,否则我们也不会到这里来了。”

他跨过脚下的“鬼火”,又往前走了好几步,感到一阵微风袭来。

顶顶额头的发丝微微晃动,她马上就跑到叶萧前面去了,呼吸着前方的空气说:“哪里来的风?”

有风,就有通往外面的口子。

两人赶紧加快脚步,一口气跑出去几十米,感到吹来的风越来越急,头发几乎被吹乱了。

强压着兴奋的心,在甬道里跑了五六分钟,手电隐隐照出一个洞口,阴冷的夜风呼啸着灌进来。

“就是这里了!”

顶顶几乎撞到墙上,甬道最尽头,裂开一个脸盆大小的口子。

这道口子只能容纳成年人的手臂,叶萧把自己的手伸了出去,胳膊被裂口割得剧痛,却模到了自由的空气。

没错,外面就是星空之下,手掌握着清冷的月光,晚风送来神秘的花香。

可惜人还是出不去,叶萧拼命地把手往外伸,但只能到肩膀位置。

“换我!”

顶顶把他的手拖出来,随即把自己的手伸出裂缝。她的手臂纤瘦了不少,所以没被割痛。就好像一个胎儿,整个身体还在母体中,手却已率先诞生了。

她的手在外面上下挥舞着,好似巴厘岛的古典舞,手指间作出孔雀点头的姿势。夜风缠绕着五根手指,一墙之隔是人间与地狱。

叶萧用手电仔细照了照,旁边并没有其他出路。他用手指关节敲了敲石壁,感觉非常之薄,上面布满了细小的裂缝。许多年来早已风化了,否则也不会裂开这个口子。

于是,他将顶顶拖回来说:“不要乱动!”

说罢叶萧后退好几步,虽依旧饥渴难当,体力也差不多要耗尽了,他仍深深吸了口气,将全身的力量集中在肩膀上——十年前在公安大学练过的撞门术,终于有机会重新拾起了。

五秒钟后,他侧着头半闭着眼睛,猛烈地撞到有裂缝的石壁上……

门,没有被撞开。

大本营二楼房间的门。

旅行团的幸存者们,都被围困在门后的房间里。而那条狼狗冲撞了几下之后,也早已偃旗息鼓了。

时针走到晚上八点三十分。

除了小枝孤坐在书房外,所有人都在客厅里,显得异常狭窄拥挤,空气也浑浊不堪。伊莲娜皱着眉头踱步,早已乱了方寸,径直冒出母语:“HowshallIdoit?HowshallIdoit?”

“Self—possession!”

厉书抓住她的胳膊,直盯着美国女生的双眼,虽然他自己心里也已一片冰凉。

“狼狗一定还在外面!”钱莫争总算又多说了一句,走到顶住房门的大橱后,用力往前顶了顶,“它很狡猾,不会轻易放弃的。”

“可是,我们总不能在这里守一晚上吧?”

林君如说话了,她疲倦地坐倒在沙发上,大口喝着烧开的水。

“去!”林君如轻轻打了一下他的后背,“谁要和你们这些男人一起打地铺!”

“没错,我们不能挤在这个房间里过夜。”

童建国回头看了看玉灵,再看看被紧紧顶住的房门。

“要出去吗,谁去和狼狗搏斗?”

钱莫争仍然拦在他身前。

“我!”

童建国轻轻模了模裤管,钱莫争已明白他的意思了。

也只有这把热兵器才是狼狗的克星吧。

“好吧,我同意。”

钱莫争帮他挪开了那些大橱,直到门后再也没有“防御工事”。

这时,唐小甜紧张地跳起来:“你……你要干什么?把狼狗放进来把我们都咬死吗?”

但杨谋一把拉住他的新娘,轻声道:“由他们去吧。”

童建国回头对大家说:“所有人都退到房间里去!”

众人都面面相觑,但旅行团里最年长者说的话,还是有分量的,大家纷纷退到卧室里,拥挤在狭小的空间内。只有孙子楚退进书房,把门关上,盯着小枝。四目相交之际,他骤然打了个冷战。

“你怕什么?”

二十岁的女郎撇了撇嘴唇,竟有几番洛丽塔的味道。孙子楚作为大学老师,平日里看惯了小罗丽们。但面对小枝诱人的眼神,也免不了心惊胆战起来。

此刻,客厅只剩下钱莫争和童建国,其他人就不会发现童建国裤脚管里的秘密了。

童建国将手枪掏出来,打开保险走到房门后,冷静地说:“等我一出去,你就马上将门锁起来。不管外面发生任何事,只要没有我的喊话,就不要打开房门!”

“我明白了。”钱莫争还未从成立之死的阴影中走出来,但他的身体没问题了,他拍了拍童建国的肩膀,“祝你好运!”

“你也是——”

童建国一手抓着手枪,一手抓紧着门把,嘴巴里还叼着一支手电。停顿了几秒钟,他迅速打开房门,如闪电般冲了出去。钱其争立刻将门重新关紧,靠在门后深吸了一口气。

门外,楼道灯昏黄地照射着。

没有黑暗中的喘息,也没有山洞中的狼眼,更没有骇人的狂吠。

出奇地安静。

童建国端着黑洞洞的手枪,仔细观察着周围的每一个角落,倾听每一点动静,甚至连每一丝气味都不放过。

没有,没有一丝狼狗的踪迹。

他又狐疑地张望了一圈,小心翼翼地走到楼道口,一步步迈下楼梯。夜雾已渐渐弥漫上来,直到居民楼外的小巷。

月光正高悬在头顶。

银色的光线洒到枪口,四处飞溅着死亡的气味,虽然见不到一个影子。

某个可怕的预感涌上心头——今夜,恐怕又要有人死去了?

童建国微微阖上眼皮,黑暗深处掠过一丝亮光。

我们不知道他是否已察觉?

他将手枪收回到裤管中。转身向二楼走去。不管狼狗隐藏在何处,他的心都已疲惫到了极点。

回到大本营,童建国告诉大家警报解除,狼狗已经离开了。一开始还没人敢信,直到孙子楚等人小心地走出去,才确信危险已不在身边。

但谁都不知道那家伙还会不会再来,所以趁着这个机会,得赶快回到楼上各自的房间内。

童建国依然守在一楼警戒。其余人纷纷逃回楼上,黄宛然带着秋秋上了四楼,钱莫争却没脸再和这母女俩在一起,独自上了五楼的房间。三楼的房间,林君如、伊莲娜和厉书各自独住一间。孙子楚“押解”着小枝到了五楼,换由玉灵看守着她。至于二楼的房间,仍然留给杨谋和唐小甜小夫妻。

大家彼此关照晚上不要开门,特别要把房门顶死,以免半夜狼狗突袭撞门。尤其是玉灵格外紧张,她知道狼狗的目标便是小枝,天知道这女孩半夜里会干什么。如此重大的责任在肩,恐怕一整晚都不敢合眼了。

当所有人都回到各自房间后,童建国才踏上楼梯。幽深的楼道里传来自己的脚步声,久久缠绕在耳根,像某双温柔而冰凉的纤手。

他下意识地模了模自己的肩膀。

二十多年了,这双手还没有走……在他偶尔失魂落魄时,轻轻拍醒他的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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